太祖(蕭道成)處在宋室奢侈婬縱,社會風氣大變的時期,輔立幼主,想解民疾苦。為政不久,便提拔山陰縣令傅琰任益州刺史。於是排斥華靡,返回質樸,以身作則,為民表率,意在減輕人民負擔。考慮到山陰是個大邑,官司案件比較繁重,便在建元三年(481),另外設置了獄丞之職,和建康縣情形一樣。永明皇帝(蕭賾)繼位以後,在政治手段上也很用心。他雖然善於決斷,處理嚴厲,但還是有許多漏網之魚,便是官吏們也常有犯法的,世祖對他們施行誅戮決不手軟。郡縣長官的任職,以三周為「小滿」。碰到水旱之災,朝廷每每予以賑恤。明帝(蕭鸞)起自基層,對機關公務十分通曉,做了皇帝以後,特別注重法紀工作,很少枉法,也很少講情面,所以各級官員都很規矩謹慎。
永明時期,老百姓連雞鳴犬吠之類的危險都沒有,城市繁榮,男男女女富裕而又逸樂,唱歌跳舞,艷妝華服,常常是成群結隊,縱情於桃花綠水之間,秋月春風之下。後來建武時代,北虜頻繁侵擾,征役連年不斷,簡直是不暇喘息,大量消耗了國力軍力,政治從此走向衰落。
齊代善於為政,成績突出,名聲顯著的人物非常之少,官員職位級別的改變和提升,也不僅僅限於城邑。現在我只選記一些清正明察的官員的事跡,其餘有關人物將在敘述中適當附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