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歸晉知鎣(成公三年)

-----國家利益重於個人恩怨

【原文】

晉人歸楚公子谷臣與連尹襄老之屍於楚1,以求知鎣2。於是 l餼漲五x矣3,故楚人許之。

王送知,曰:「子其怨我乎?」對曰:「二國治戎(4),臣不才, 不勝其任,以為俘馘5。執事不以鼓(6),使歸即7)君之惠也。 臣好。二國有好,臣不與及(10),其誰敢德?」王日:「子歸,何以報我?」 對曰:「臣不任受怨(11),君亦不任受德,無怨無德,不知所報。」王 曰:「雖然,必告不谷。」對曰:「以君之靈,累臣得歸骨於晉,寡 君之以為戮,死且不朽。若從君之惠而免之,以賜君之外臣首(12) 首其請於寡君而以戮於宗(13),死且不朽。若不獲命(14),而使嗣宗 職(15),次及於事,而帥偏師以修封疆(16),雖遇執事,其弗敢違。其竭力致死(17),無有二心,以盡臣禮,所以報也。」王曰:「晉未可與爭。」重為之禮而歸之。

【註釋】

1歸;送還。公子谷臣:楚莊王的兒子。連尹襄老:連尹是官名,襄老 是人名。2求:索齲知鎣(zhi yTpg);l餼漯漱I子,在泌之戰中被楚 國俘虜。3於是:在這個時候。佐中軍;擔任中軍副帥。(4)治戎:治兵,演習軍隊。這裡的意思是交戰。5馘(gU0):割下敵方戰死者的左耳(用來報功)。這裡與「俘」連用,指俘虜。(6)鼓:取血塗鼓,意思是處死。1即戮(lu):接受殺戮。(8)懲:戒,克制。忿:怨恨。 (9)宥(y0U);寬恕,原諒。(10)與及:參與其中,相干。(11)任:擔當 (12)外臣:外邦之臣。臣子對別國君主稱外臣。(13)宗:宗廟。 (14)不獲命:沒有獲得國君允許殺戮的命令。(15)宗職:祖宗世襲的職位。 (16)偏師:副帥、副將所屬的軍隊,非主力軍隊。(17)致死:獻出生命。

【譯文】

晉國人想把楚國公子谷臣和連尹襄老的屍體歸還給楚國,用來換回知鎣。這時l餼漱w經擔任晉國的中軍副帥,所以楚國人答應了。

楚共王為知送行說:「您大概很恨我吧?」知鎣回答說:「兩國興兵交戰,臣下沒有才能,不能勝任職務,所以成了你們的俘虜。 您的左右不把我殺掉取血塗鼓,讓我回晉國去接受刑罰,這 是君王的恩惠。臣下確實不中用,又敢怨恨誰呢?楚王說:「那麼 感謝我嗎?」知瑩回答說:「兩國都為自己國家的利益考慮;希望 解除百姓的痛苦,各自抑制自己的怨忿,以求相互諒解。雙方釋 放囚禁的俘虜,以成全兩國的友好關係。兩國建立了友好的關係 臣下沒有參與這件事,又敢感激誰呢?」楚共王說:『·您回到晉 拿什麼來報答我呢,」知鎣回答說:「臣下承擔不起被人怨恨,君 王也承擔不起受人感激。既沒有怨恨,也沒有恩德,不知道要報 答什麼。」楚共王說:「雖然這樣,你也一定要把你的想法告訴我。」 知鎣回答說,「托君王的福,我這個被俘之臣能把這把骨頭帶回晉國,就是敞國國君把我殺了,我死了也不朽。如果按照君王的 好意而赦免了我,就把我交給您的外臣l餼滿Cl餼鹵N向我們國君 請求按家法在宗廟裡處死我,我也死而不朽。如果得不到我們國 君殺戮我的命令,而讓臣下繼承祖宗的職位,依次序讓我承擔軍 事要職,率所屬軍隊去治理邊疆,即使遇上您的將帥也不敢違禮迴避。我將盡心竭力到獻出自己的生命,不會有別的想法,對晉王盡到為臣之禮,這就是我用來報答君王的。」楚共王說:「晉國是不能同它相爭鬥的。」於是,楚王隆重地禮待知,並把他放回晉國了。

【讀解】

知鎣不愧為一代辯才,他選取了一個戰無不勝的立足點:國家利益。用國家利益作為盾牌,把楚共三層層進逼的三個問題 回答得滴水不漏,使對手再也無言以對,於無可奈何之中不得不罷手。知鎣的防守幾乎達到了最佳境界,無懈可擊。

如果完全以為知鎣是靈機一動,隨機應變地在玩外交辭令和技巧,並不完全對。他所打的國家利益的牌,既是一種技巧和策略,同時也是合乎情理的真實觀念。在那個禮崩樂壞的時代,從前傳統的價值觀念已不為人們所信奉,一切注重實際利益,成了普遍的時代潮流。大概除了像孔子這樣的思想家之外,很少有人 關注現實利益之外的東西。即使祖先、神靈,在很多情況之下也 不過是個招牌,一種表面文章,並不具有實質性的內容。

在一切實際利益之中,國家利益高於一切,是作為一個忠臣必須烙守的原則,也是他言行舉止的歸依。如果連這一點也不顧,那麼為臣的基本原則便喪失了。無論人們自己是否意識到了,他們在實際中或多或少地要追問自己所作所為的目的性,追問為什麼要這樣做而不那樣做,總要有一個最終的依托。價值、觀念、信仰會隨時代的變化而不斷變化,個人也可以在其中作出選擇。但是,國家利益在任何時代都應當是統治集團中的成員必須關注的, 其中的每個成員都應當以自己的言行來維護國家利益,實際上,他們的個人利益、個人命運,也是同國家利益緊密聯繫在一起的。

國家利益是愛國主義的主要內容。如果抽取了國家利益,愛國主義就成了空洞的、抽像的精神,實際上是不會具有吸引力和感召力的。

國家利益是非常實在的,非常具體的。統治集團中的成員應當用自己的實際行動來體現,同樣,平民百姓也應當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因為大家的命運是休戚相關的。

《左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