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春秋》·貴直論第三

貴直 一曰:賢主所貴莫如士。所以貴士,為其直言也。言直則枉者見矣。人主之 患,欲聞枉而惡直言。是障其源而欲其水也,水奚自至?是賤其所欲而貴其所惡 也,所欲奚自來?能意見齊宣王。宣王曰:「寡人聞子好直,有之乎?」對曰:「意惡能直? 意聞好直之士,家不處亂國,身不見污君。身今得見王,而家宅乎齊,意惡能直?」 宣王怒曰:「野士也!」將罪之。能意曰:「臣少而好事,長而行之,王胡不能 與野士乎,將以彰其所好耶?」王乃捨之。能意者,使謹乎論於主之側,亦必不 阿主。不阿,主之所得豈少哉?此賢主之所求,而不肖主之所惡也。

狐援說齊湣王曰:「殷之鼎陳於周之廷,其社蓋於周之屏,其干戚之音在人 之遊。亡國之音不得至於廟,亡國之社不得見於天,亡國之器陳於廷,所以為戒。

王必勉之!其無使齊之大呂陳之廷,無使太公之社蓋之屏,無使齊音充人之遊。」 齊王不受。狐援出而哭國三日,其辭曰:「先出也,衣絺紵;後出也,滿囹圄。

吾今見民之洋洋然東走而不知所處。」齊王問吏曰:「哭國之法若何?」吏曰: 「斮。」王曰:「行法!」吏陳斧質於東閭,不欲殺之,而欲去之。狐援聞而蹶 往過之。吏曰:「哭國之法斮,先生之老歟?昏歟?」狐援曰:「曷為昏哉?」 於是乃言曰:「有人自南方來,鮒入而鯢居,使人之朝為草而國為墟。殷有比干, 吳有子胥,齊有狐援。已不用若言,又斮之東閭,每斮者以吾參夫二子者乎!」 狐援非樂斮也,國已亂矣,上已悖矣,哀社稷與民人,故出若言。出若言非平論 也,將以救敗也,固嫌於危。此觸子之所以去之也,達子之所以死之也。

趙簡子攻衛,附郭。自將兵,及戰,且遠立,又居於犀蔽屏櫓之下。鼓之而 士不起。簡子投桴而歎曰:「嗚呼!士之速弊一若此乎!」行人燭過免胄橫戈而 進曰:「亦有君不能耳,士何弊之有?」簡子艴然作色曰:「寡人之無使,而身 自將是眾也,子親謂寡人之無能,有說則可,無說則死!」對曰:「昔吾先君獻 公即位五年,兼國十九,用此士也。惠公即位二年,婬色暴慢,身好玉女,秦人 襲我,遜去絳七十,用此士也。文公即位二年,厎之以勇,故三年而士盡丙敢; 城濮之戰,五敗荊人,圍衛取曹,拔石社,定天子之位,成尊名於天下,用此士 也。亦有君不能耳,士何弊之有?」簡子乃去犀蔽屏櫓,而立於矢石之所及,一 鼓而士畢乘之。簡子曰:「與吾得革車千乘也,不如聞行人燭過之一言。」行人 燭過可謂能諫其君矣。戰鬥之上,桴鼓方用,賞不加厚,罰不加重,一言而士皆 樂為其上死。

直諫 二曰:言極則怒,怒則說者危。非賢者孰肯犯危?而非賢者也,將以要利矣; 要利之人,犯危何益?故不肖主無賢者。無賢則不聞極言,不聞極言,則奸人比 周,百邪悉起。若此則無以存矣。凡國之存也,主之安也,必有以也。不知所以, 雖存必亡,雖安必危。所以不可不論也。

齊桓公、管仲、鮑叔、甯戚相與飲。酒酣,桓公謂鮑叔曰:「何不起為壽?」 鮑叔奉杯而進曰:「使公毋忘出奔在於莒也,使管仲毋忘束縛而在於魯也,使甯 戚毋忘其飯牛而居於車下。」桓公避席再拜曰:「寡人與大夫能皆毋忘夫子之言, 則齊國之社稷幸於不殆矣!」當此時也,桓公可與言極言矣。可與言極言,故可 與為霸。

荊文王得茹黃之狗,宛路之矰,以畋於雲夢,三月不反。得丹之姬,婬,期 年不聽朝。葆申曰:「先王卜以臣為葆,吉。今王得茹黃之狗,宛路之矰,畋三 月不反;得丹之姬,婬,期年不聽朝。王之罪當笞。」王曰:「不谷免衣襁褓而 齒於諸侯,願請變更而無笞。」葆申曰:「臣承先王之令,不敢廢也。王不受笞, 是廢先王之令也。臣寧抵罪於王,毋抵罪於先王。」王曰:「敬諾。」引席,王 伏。葆申束細荊五十,跪而加之於背,如此者再,謂王:「起矣!」王曰:「有 笞之名一也,遂致之!」申曰:「臣聞君子恥之,小人痛之。恥之不變,痛之何 益?」葆申趣出,自流於淵,請死罪。文王曰:「此不谷之過也,葆申何罪?」 王乃變更,召葆申,殺茹黃之狗,析宛路之矰,放丹之姬。後荊國兼國三十九。

令荊國廣大至於此者,葆申之力也,極言之功也。

知化 三曰:夫以勇事人者,以死也。未死而言死,不論。以雖知之,與勿知同。

凡智之貴也,貴知化也。人主之惑者則不然。化未至則不知;化已至,雖知之, 與勿知一貫也。事有可以過者,有不可以過者。而身死國亡,則胡可以過?此賢 主之所重,惑主之所輕也。所輕,國惡得不危?身惡得不困?危困之道,身死國 亡,在於不先知化也。吳王夫差是也。子胥非不先知化也,諫而不聽,故吳為丘 墟,禍及闔廬。

吳王夫差將伐齊,子胥曰:「不可。夫齊之與吳也,習俗不同,言語不通, 我得其地不能處,得其民不得使。夫吳之與越也,接土鄰境,壤交通屬,習俗同, 言語通,我得其地能處之,得其民能使之,越於我亦然。夫吳越之勢不兩立。越 之於吳也,譬若心腹之疾也,雖無作,其傷深而在內也。夫齊之於吳也,疥癬之 病也,不苦其已也,且其無傷也。今釋越而伐齊,譬之猶懼虎而刺猏,雖勝之, 其後患未央。」太宰嚭曰:「不可。君王之令所以不行於上國者,齊、晉也。君 王若伐齊而勝之,徙其兵以臨晉,晉必聽命矣。是君王一舉而服兩國也,君王之 令必行於上國。」夫差以為然,不聽子胥之言,而用太宰嚭之謀。子胥曰:「天 將亡吳矣,則使君王戰而勝;天將不亡吳矣,則使君王戰而不勝。」夫差不聽。

子胥兩袪高蹶而出於廷,曰:「嗟乎!吳朝必生荊棘矣!」夫差興師伐齊,戰於 艾陵,大敗齊師,反而誅子胥。子胥將死,曰:「與吾安得一目以視越人之入吳 也?」乃自殺。夫差乃取其身而流之江,抉其目,著之東門,曰:「女胡視越人 之入我也?」居數年,越報吳,殘其國,絕其世,滅其社稷,夷其宗廟。夫差身 為禽。夫差將死,曰:「死者如有知也,吾何面以見子胥於地下?」乃為幎以 冒面死。夫患未至,則不可告也;患既至,雖知之無及矣。故夫差之知慚於子胥 也,不若勿知。

過理 四曰:亡國之主一貫。天時雖異,其事雖殊,所以亡同者,樂不適也。樂不 適則不可以存。糟丘酒池,肉圃為格,雕柱而桔諸侯,不適也。刑鬼侯之女而取 其瑰,截涉者脛而視其髓,殺梅伯而遺文王其醢,不適也。文王貌受以告諸侯。

作為璇室,築為頃宮,剖孕婦而觀其化,殺比干而視其心,不適也。孔子聞之曰: 「其竅通則比幹不死矣。」夏、商之所以亡也。

晉靈公無道,從上彈人,而觀其避丸也。使宰人臑熊蹯,不熟,殺之,令婦 人載而過朝以示威,不適也。趙盾驟諫而不聽,公惡之,乃使沮{鹿彌}。沮{鹿彌} 見之不忍賊,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賊民之主,不忠;棄君之命,不信。

一於此,不若死。」乃觸廷槐而死。

齊湣王亡居衛,謂公王丹曰:「我何如主也?」王丹對曰:「王賢主也。臣 聞古人有辭天下而無恨色者,臣聞其聲,於王而見其實。王名稱東帝,實辨天下。

去國居衛,容貌充滿,顏色發揚,無重國之意。」王曰:「甚善!丹知寡人。寡 人自去國居衛也,帶益三副矣。」 宋王築為櫱帝,鴟夷血,高懸之,射著甲冑,從下,血墜流地。左右皆賀曰: 「王之賢過湯、武矣。湯、武勝人,今王勝天,賢不可以加矣。」宋王大說,飲 酒。室中有呼萬歲者,堂上盡應。堂上已應,堂下盡應。門外庭中聞之,莫敢不 應。不適也。

壅塞 五曰:亡國之主不可以直言。不可以直言,則過無道聞,而善無自至矣。無 自至則壅。

秦繆公時,戎強大。秦繆公遺之女樂二八與良宰焉。戎主大喜,以其故數飲 食,日夜不休。左右有言秦寇之至者,因扞弓而射之。秦寇果至,戎主醉而臥於 樽下,卒生縛而擒之。未擒則不可知,已擒則又不知。雖善說者,猶若此何哉? 齊攻宋,宋王使人候齊寇之所至。使者還,曰:「齊寇近矣,國人恐矣。」 左右皆謂宋王曰:「此所謂『肉自生蟲』者也。以宋之強,齊兵之弱,惡能如此?」 宋王因怒而詘殺之。又使人往視齊寇,使者報如前,宋王又怒詘殺之。如此者三, 其後又使人往視。齊寇近矣,國人恐矣。使者遇其兄,曰:「國危甚矣,若將安 適?」其弟曰:「為王視齊寇。不意其近而國人恐如此也。今又私患,鄉之先視 齊寇者,皆以寇之近也報而死;今也報其情,死,不報其情,又恐死。將若何?」 其兄曰:「如報其情,有且先夫死者死,先夫亡者亡。」於是報於王曰:「殊不 知齊寇之所在,國人甚安。」王大喜。左右皆曰:「鄉之死者宜矣。」王多賜之 金。寇至,王自投車上,馳而走,此人得以富於他國。夫登山而視牛若羊,視羊 若豚,牛之性不若羊,羊之性不若豚,所自視之勢過也。而因怒於牛羊之小也, 此狂夫之大者。狂而以行賞罰,此戴氏之所以絕也。

齊王欲以淳於髡傅太子,髡辭曰:「臣不肖,不足以當此大任也,王不若擇 國之長者而使之。」齊王曰:「子無辭也。寡人豈責子之令太子必如寡人也哉? 寡人固生而有之也。子為寡人令太子如堯乎?其如舜也?」凡說之行也,道不智 聽智,從自非受是也。今自以賢過於堯舜,彼且胡可以開說哉?說必不入,不聞 存君。

齊宣王好射,說人之謂己能用強弓也。其嘗所用不過三石,以示左右,左右 皆試引之,中關而止。皆曰:「此不下九石,非王其孰能用是?」宣王之情,所 用不過三石,而終身自以為用九石,豈不悲哉!非直士其孰能不阿主?世之直士, 其寡不勝眾,數也。故亂國之主,患存乎用三石為九石也。

原亂 六曰:亂必有弟,大亂五,小亂三,亂三。故《詩》曰「毋過亂門」。

所以遠之也。慮福未及,慮禍之,所以完之也。武王以武得之,以文持之,倒戈 弛弓,示天下不用兵,所以守之也。

晉獻公立驪姬以為夫人,以奚齊為太子。裡克率國人以攻殺之。荀息立其弟 公子卓。已葬,裡克又率國人攻殺之。於是晉無君。公子夷吾重賂秦以地而求入, 秦繆公率師以納之。晉人立以為君,是為惠公。惠公既定於晉,背秦德而不予地。

秦繆公率師攻晉,晉惠公逆之,與秦人戰於韓原。晉師大敗,秦獲惠公以歸,囚 之於靈台。十月,乃與晉成,歸惠公而質太子圉。太子圉逃歸也。惠公死,圉立 為君,是為懷公。秦繆公怒其逃歸也,起奉公子重耳以攻懷公,殺之於高梁,而 立重耳,是為文公。文公施捨,振廢滯,匡乏困,救災患,禁婬慝,薄俺斂,宥 罪戾,節器用,用民以時,敗荊人於城濮,定襄王,釋宋,出谷戍,外內皆服, 而後晉亂止。故獻公聽驪姬,近梁五、優施,殺太子申生,而大難隨之者五,三 君死,一君虜,大臣卿士之死者以百數,離咎二十年。自上世以來,亂未嘗一。

而亂人之患也,皆曰一而已,此事慮不同情也。事慮不同情者,心異也。故凡作 亂之人,禍希不及身。

《呂氏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