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5 范菲——私人文件

    六月十八日,星期二,上午九點
    翌日——案發後第四天——對解決艾文·班森被謀殺這個難題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一天,雖然我們並末掌握確切的實證,但新的發現已讓兇手呼之欲出。
    和班森少校共進晚餐後,在與馬克漢分手前,萬斯提出翌晨到檢察官辦公室拜會的要求。馬克漢為他罕見的認真感到困惑且感動,遂應允了他的請求,雖然我認為他寧願下令逮捕李寇克,也不願見到因萬斯的反對所帶來的困擾。聽到希金波翰的報告之後,馬克漢已決心將上尉緝捕歸案,為提交大審判團而做準備。
    萬斯和我於上午九點抵達檢察官辦公室時,馬克漢正拿起聽筒要求和希茲警官通話。
    萬斯做了一個令我吃驚的舉動。他走到檢察官辦公桌前,從馬克漢手中奪走聽筒,放回電話機座上,然後移開電話,雙手擱在對方肩上。馬克漢驚訝得來不及有所回應,萬斯已經用低沉平和的聲音開口說道:「我不會讓你逮捕李寇克——這就是我今早來此的目的。只要我在這裡,就會盡一切所能阻止你下達拘捕的命令,除非你叫警察強行押我出去。我建議你多找些人手,因為我絕不會輕易就範。」
    萬斯的威脅絕非空言,馬克漢知道他是認真的。
    「如果你派手下來,」他繼續下去,「你將會變成這個星期內全市最大的笑柄,因為屆時他們會知道誰才是殺害班森的真兇,而我也會因公然反對檢察官,試圖挽救真理和正義成為眾人的英雄。」
    電話鈴響了,萬斯拿起聽筒。「不用了。」他簡短地交代後立即掛斷,倒退數步交疊雙臂站在那裡。
    一陣緘默過後,馬克漢顫聲說:「如果你不立刻離開,讓我自己處理公務的話,我除了叫警察進來外別無他法。」
    萬斯笑了,他知道馬克漢不會這麼做,畢竟他們兩人的交情深厚,以至萬斯的要挾雖然嚴重但絕不會傷害到他。
    馬克漢劍拔弩張的態度消失於無形,取而代之的是困惑與不解,「你為什麼對李寇克這麼有興趣?又為什麼無理地堅持讓此人逍遙法外?」
    「你這個不可理喻的老混蛋!」萬斯盡可能地保持風度,「你以為我在乎的是一位南軍上尉嗎?這個世界上有成千上萬個李寇克——寬肩、方顎、全身鈕扣的衣服、好勇鬥狠的性情,只有他們的母親才能夠分辨出誰是誰……我在乎的是你:我不希望你做出任何傷害自己的錯事,李寇克事件就是其一。」
    馬克漢的眼神柔和下來,他明白萬斯的出發點,也原諒了對方的無理。但是他仍然深信上尉有罪。他沉思了一會兒,好像做出了決定。他按鈴喚史懷克,要他叫菲普斯進來。
    「我計劃密切追查此事,」他說,「結果一定會令你啞口無言,萬斯。」
    菲普斯出現了,馬克漢下達指示,「立刻去見聖·克萊爾小姐,問她在昨天下午李寇克上尉從她家中取走然後擲入東河的那包東西到底是什麼?命她一定要說實話,告訴她你已經知道那是殺害班森的凶槍,她也許會拒絕回答並要你滾蛋,你下樓等候事情的發展。如果她打電話,你從總機竊聽;如果她送紙條給某人,攔截它;如果她外出——我不認為她會這麼做——就跟蹤她;一有消息立刻向我報告。」
    「我知道,長官。」看起來菲普斯十分樂意接受這項任務,他愉快地離去。
    「你的職業道德允許你用這麼雞鳴狗盜的手法嗎?」萬斯問,「這實在不像你平日的作風。」
    馬克漢靠在椅背上望著天花板的吊燈,「個人行事方法與此無關,即便是有,也是為了伸張正義的理由而得以讓步。社會需要保障,紐約市的百姓視我為打擊犯罪的保護者,職責所在,有時必須做出與本身性格相違逆的行為,我沒有權利堅持自己的行事方法而讓整個社會陷於不利的處境……你應該知道,除非有針對個人犯罪的實質證據,否則我不會濫用職權,但若屬實,為了社會大眾的好處,我有權利這麼做。」
    「算你有理,」萬斯打了一個呵欠,「但是我對社會大眾毫無興趣。對我而言,正直的行為比公理要重要得多。」
    他剛說完,史懷克進來報告班森少校求見。
    陪同少校來的是位年約二十二歲有頭金色短髮的年輕女子,她穿了一件簡單美麗的藍色縐紗裙,年輕嬌柔的外表下,透著一股精明能幹的態度,使人容易信任她的能力。
    班森少校介紹她是他的秘書,馬克漢在辦公桌對面安排一把椅子請她坐下。
    「郝笑曼小姐剛才告訴我一些事,我認為或許對你有所幫助,」少校說,「所以我帶她來見你。」
    他顯得異常嚴肅,雙眼流露出懷疑的目光,「郝蕪曼小姐,請把剛才你告訴我的話對檢察官先生複述一遍。」
    女孩優雅地抬起頭,以不疾不徐的聲音道出,「大約一星期前——上星期三——范菲先生到艾文·班森先生的私人辦公室來找他。我的位子就在旁邊,兩個房間中間只隔了一道玻璃牆,如果有人在班森先生房裡大聲講話,我可以聽得見。五分鐘後,范菲先生和班森先生開始大聲爭吵,我覺得很好笑,因為他們兩人是死黨,所以我沒在意,繼續打字,但他們的聲音實在太太了,所以我不由得聽到一些。今晨班森少校問我他們吵架的內容,我想或許你也想知道。他們的話題圍繞在期票上,有一兩次提到支票,我聽到好幾次『岳父』這個字,還有一次班森先生說『我不幹了』……然後班森先生喚我進去,命我到保險櫃取出上面寫著『范菲——私人文件』的信封,我替他取出來後,因為簿記員有事找我,所以我就沒有再聽到他們之間的談話。十五分鐘後范菲先生離開,班森先生囑我將信封再放回原處,他告訴我,如果范菲下次再來,除非班森先生在辦公室內,否則在任何情況下不可讓他入內,他還交代不可以將信封交給任何人——即使是書面的請求……就這麼多了,馬克漢先生。」
    她述說時,我對萬斯的反應比她話中內容更感興趣。當她步入辦公室後,不經意地一瞥立刻使萬斯興奮起來。馬克漢請她坐下後,萬斯起身去夠放在她附近桌面上的一本書,他的身體與她十分接近,在我看來他是為了察看她的頭頸側邊。她說話過程中,萬斯仍然不住地觀察她,我知道他又在動腦筋了。
    她說完,班森少校從口袋裡掏出一個長信封放在馬克漢的辦公桌上,「就是這個,」他說,「郝英曼小姐告訴我這件事後,我立刻請她把信封取出來。」
    馬克漢遲疑地拿起來,不知該不該窺探他人隱私。
    「你最好看看,」少校提議,「這個信封的內容很可能與這個案子有莫大關係。」
    馬克漢拆開信封,將裡面的東西平攤在面前。有三樣東西——一張艾文·班森開給林德·范菲已經兌現的面額一萬元的支票;一張范菲開給班森的一萬元期票;一張范菲所寫的字跡,內容是承認支票是偽造的。支票上的日期是今年三月二十日,字條和期票上的日期是兩日後,期票——為期九天——將於六月二十一日兌現,即是大後天。
    馬克漢仔細地研讀這些文件有五分鐘之久,它們的突然出現令他更加困惑,直到他將它們放回信封後,心中的疑惑仍絲毫末減。
    他仔細地詢問女孩,要她重複一些細節,但是幫助不大。終於,他對少校說:「如果可以,我希望將信封留下來,目前看不出來有任何價值,但我希望能進一步研究。」
    少校和秘書走後,萬斯站起來伸伸腿,「好了,所有的事物都在運行:太陽和月亮,早晨、中午和下午,夜晚和它的星星們——我們開始有進展了。」
    「你又在說什麼鬼話?」關於范菲的新發現令馬克漢易怒起來。
    「那位郝蕪曼是一個有意思的年輕女士,你同意嗎?」萬斯答非所問,「她完全不關心已死的班森,還非常憎恨渾身香水味的林德。他一定曾向她訴苦,說范菲夫人不瞭解他,然後伺機邀她外出。」
    「她十分漂亮,」馬克漢下結論,「班森也許對她有非分之想,所以她才這麼討厭他。」
    「噢,當然,」萬斯想了一下,「但不完全是。她是個很有野心的女孩,有能力,也知道自己在做些什麼。她可不是一隻花瓶,她有條頓民族血液中的堅強誠實,我有預感她會再來找你。」
    「又是你的水晶球告訴你的,啊?」馬克漢咕噥著。
    「當然不是!」萬斯懶洋洋地看著窗外,「但是我沉溺在頭蓋骨的迷思裡。」
    「我注意到你一直含情脈脈地望著她,」馬克漢說,「可能是因短髮的緣故她沒有將帽子拿下來,你又怎麼分析她的頭骨呢?——如果這就是你們這些骨相學家所用的詞句。」
    「我可不是哥爾德史密斯筆下的牧師,」萬斯反駁,「但是我相信頭蓋骨因時代、種族和遺傳而異,對此我是保守達爾文學說的信徒。每一個小孩都能夠分辨皮爾丹人的頭骨和古石器時代歐洲原始人之頭骨;甚至連一個律師也能夠分辨印歐語系人類的頭殼和烏拉阿爾泰語族頭殼之不同處。根據遺傳學定律,所有的相似處均有跡可循……我想這些學問對你而言是太艱深了。所以儘管她留著短髮又戴了帽子,我仍然看見她頭殼的輪廓及臉孔的線條,甚至還瞥見了她的耳朵。」
    「由此你推論她會再來。」馬克漢輕蔑地說。
    「間接地說——是的,」萬斯承認,停頓一下他接著說,「聽過郝蕪曼小姐的說辭,你沒對昨天下午歐斯川德上校所做的評論恍然大悟嗎?」
    「聽著!」馬克漢不耐煩地說,「不要廢話,直接說重占」萬斯將目光從窗外調回,憂愁地望著他,「馬克漢,范菲偽造簽字的支票、悔過書和短期期票等,難道不是除掉班森最強烈的動機嗎?」
    馬克漢候地坐直身子,「你認為范菲有嫌疑?」
    「這是令人動容的經過:顯然范菲用班森的名義簽了一張支票並且告訴他實情,出乎他意料外的是他的老友竟然逼他開了一張同額的期票,並且命他寫下悔過書以防他反咬一口……我們來看看旁證:首先,范菲在一星期前來找班森,兩人大吵一架並且提到『支票』一事。也許范菲請求延長期票兌現的期限,但班森告訴他『不行』;第二,班森兩天後被殺,距離期票兌現日期不到一星期;第三,范菲在兇案發生時曾在班森家門口出現,他不但隱瞞這個事實,還賄賂修車廠主人不要提起他的車;第四,當他被逮到時,他的解釋十分牽強,不要忘記最初那一段卡茨基爾的孤獨之旅——神秘的紐約行,目的是向一位不知名的人士話別——一切都十分不合情理;第五,他是一個衝動的投機型賭徒,在南非那一段經歷使他熟悉槍彈的操作;第六,他迫切想拖李寇克下水,甚至卑鄙地告訴你他曾在兇案發生時的現場見到上尉;第七——你怎麼如此無精打采?我不是正提供你一直所引以為寶貴的事實嗎?——動。機、時間、地點、機會和推論出兇手的必要條件。是不是因為上尉的手槍仍在東河河底,所以你不肯放過他?」
    馬克漢注意聆聽萬斯的分析,沉默地注視著辦公桌面。
    「在你決定拘捕上尉前,何不再找范菲談一談?」萬斯提議。
    「我接受你的建議。」經過數分鐘考慮後,馬克漢緩慢地回答。他拿起話筒,「不知道他現在是否在旅館?」
    「噢,他一定在,」萬斯說,「觀察,等待,伺機行動。」
    范菲在旅館,馬克漢請他立刻到辦公室來一趟。
    「我有另一件事想拜託你,」萬斯告訴他,「事實上,我迫切地想知道在班森身亡的那個鐘頭內,大家都在做什麼——十三日午夜至十四日的凌晨那段時間。」
    馬克漢驚奇地看著他。
    「聽起來很傻,是嗎?」萬斯很輕鬆地繼續說,「但你是個完全相信不在場證明的人——雖然它們往往令人失望。假如李寇克的門童堅持替他守密,你對上尉亦無可奈何。你太輕信人言……為什麼不深入調查,看看其他人當時都在做什麼?范菲和上尉都出現在班森住所,他們是你鎖定的僅有目標;當晚或許還有其他人出現在艾文身邊。你知道,一個正常的晚宴總會遇上幾位朋友……調查這事能夠讓警官不再長吁短歎。」
    馬克漢和我都知道,除非有重大的理由,否則萬斯不會這麼建議,馬克漢專心盯著萬斯的臉部表情,想發掘他背後真正的動機。
    「你所謂的『其他人』都包括了誰?」他拿起鉛筆準備寫下來。
    「所有的人,」萬斯回答,「聖·克萊爾小姐——李寇克上尉——少校——范菲——郝蕪曼小姐。」
    「郝英曼小姐!」
    「每一個人……你記下郝蕪曼小姐了嗎?還有歐斯川德上校——」「聽著,」馬克漢打斷他。
    「——或者到時候再加上一兩個,但從這些人開始就可以了。」
    馬克漢還沒來得及抗議,史懷克進來報告說希茲已經在外面等候。
    「長官,我們的朋友李寇克該怎麼辦?」這是警官的第一個問題。
    「暫緩一兩天,」馬克漢解釋,「在我下令展開拘捕行動之前希望再和范菲談一次。」他將班森少校和郝蕪曼小姐到訪一事告訴希茲。
    希茲檢查了一下信封和封口,將它交回給馬克漢,「我看不出這有什麼重要性,」他說,「在我看來,這只不過是班森和范菲之間的私人交易。李寇克就是我們要的人,越早拘捕他到案越好。」
    「也許就是明天,」馬克漢鼓勵他,「警官,不要為了這一點拖延沮喪……你仍在監視上尉吧?」
    「是的,」希茲露齒而笑。
    萬斯對馬克漢說:「你寫下來要交給警官的名單呢?」他技巧地問,「我記得你說過不在場證明什麼的。」
    馬克漢有些猶豫,接著他交給希茲一張萬斯所提出的:名單,「為了小心謹慎起見,警官,」他悻悻然地說,「我希望你調查一下這些人在兇案發生時的不在場證明,或許對我們有很大助益,同時再確定一下你已知道的那些,比方說范菲;盡快給我回報。」
    希茲離開後,馬克漢怒氣衝天地對著萬斯說:「在所有難纏的搗蛋鬼中——」萬斯打斷他,「忘恩負義的傢伙!你知不知道,我是你的守護神,是聖母派來指點你的天使。」

《班森殺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