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 坦承和隱瞞

    六月十八日,星期二,下午
    一小時後,馬克漢派至河濱大道九十四號打探消息的菲普斯帶著得意的神情回來了。
    「我想我帶回了你要的消息,」他的聲音流露出勝利的喜悅,「我到聖·克萊爾的公寓,她自己開的門,我直接提出問題,如預期的,她拒絕回答,當我告訴她我早已知道包裹中的物品是殺班森的凶槍時,她大笑著把門打開說:『立刻滾蛋,你這個痞子。」,他笑著繼續說下去,「我迅速下樓,等我到達總機接線的地方時,她的電話指示燈已經在閃了,我讓總機替她接通,竊聽她和李寇克的通話,她第一句說的就是:『他們已經知道你把昨天從這裡拿走的槍丟到河裡。』他一定震驚極了,很長一段時間沒有說話,然後他用冷靜溫柔的聲音對她說:『不要擔心,瑪瑞歐,今天不要對任何人提起這事,明天一早我會想辦法擺平。』他要她答應今天保持緘默,最後便互道再見。」
    馬克漢坐在那裡回味這段話的內容,「你對他們之間的對話有何看法?」
    「如果你問我,長官,」探員回答,「我認為李寇克有罪,而那個女人知道他有罪。」
    馬克漢謝謝他,讓他離去。
    「這個人實在令人討厭,」萬斯評論,「我們是不是該和優雅的林德進行警民對話了?」
    正說著,范菲如往常般風度翩翩地走進來,但他溫文爾雅的態度卻掩不住忐忑不安的心情。
    「請坐,范菲先生,」馬克漢不客氣地指出,「看來還有一些事你必須解釋清楚。」
    他拿出信封來,將裡面的文件攤放在對方面前,「可否請你告訴我這是什麼?」
    「十分樂意。」他說,聲音不再自信,泰然自若的神態亦不復見。當他點煙時,從他點火的姿勢可以看得出他的緊張。
    「我應該早些告訴您的,」他揮了揮手,表示這些文件微不足道。
    他用胳膊肘支撐著身體往前傾,講話時煙在雙唇之間上下彈動。
    「這件事說來頗傷感情,」他開始,「但是它與事情的真相有關,所以我不會有任何抱怨……我的——家居生活並非十分愉快,我的岳父毫無理由地討厭我,他最高興做的事便是在經濟方面對我剝奪控制,即使那些錢是屬於我太太的,他也不願意把它們交給我。數月前我動用了一筆款項——正確地說是一萬元——後來我才發現這筆錢並不屬於我。我岳父逮到我的小辮子,為了避免和內人之間引起誤會,我必須如數歸還那筆款項——你知道誤會會讓內人非常不舒服。我千不該萬不該冒用艾文的名簽了一張支票,但是事後我立刻向他解釋,又開了一張期票寫了一封悔過書……所有的經過就是這樣,馬克漢先生。」
    「上星期你和他爭執什麼?」
    范菲不滿地看了他一眼,「噢,你聽說我和他之間這宗尷尬事了?……是的——我們起了一些小爭執,主要是為了期票。」
    「班森是否堅持在到期之日兌現呢?」
    「不——不完全是,」范菲油腔滑調地說,「我求求你,先生,不要強迫我說出和艾文之間私人談話的內容,我保證與目前情況毫不相干,」他笑了,「我承認在艾文被殺的當晚去他家是希望和他談支票一事。但是,你們已經知道了,當我發現屋內漆黑一片時,就在土耳其浴室過了一夜。」
    「對不起,范菲先生,」萬斯開口了,「班森先生在無抵押品的情況下收了你的期票?」
    「當然:」范菲斥責地說,「我已經告訴過你們,艾文和我是最親密的朋友。」
    「但是,即使是最親近的朋友也可能因借款數目龐大而要求抵押,班森怎麼知道你有沒有能力償還?」萬斯指出。
    「我只能說他就是知道。」范菲慢條斯理地答道。
    萬斯仍然懷疑,「或許因為你寫下了悔過書。」
    范菲稱許地看著他,「你完全進入了狀況。」
    萬斯不再發問,馬克漢繼續追問了大約半小時,但毫無新發現。范菲堅持他的說辭,有禮貌地拒絕深入解釋和班森爭執一事。他堅持那與此案無關,最後他被允許離開。
    「幫助不大,」馬克漢說,「我開始同意希茲的看法,范菲的財務狀況是一個看似重要卻實無價值的發現。」
    「你除了自己之外,誰也不信,對不對?」萬斯悲哀地說,「范菲剛剛提供給你這整個調查中第一條有智慧的線索——而你竟然說他的幫助不大!請注意聽我說,范菲所說的他偽造班森的簽名,用支票冒領了一萬元的這部分絕對真實無訛,但我不相信除了悔過書之外無任何抵押品。班森不是這種人——不管是不是朋友——金額如此龐大,他絕對不可能不要求抵押。他不會讓范菲坐牢,只希望把錢拿回來,這就是我問他是否有抵押品的原因,范菲否認,但是當我問到班森如何知道他一定會如期還款時,他卻支吾不答。我認為那張悔過書是個合理的解釋,表示他另有所圖,他回復我問題的反應證實了我的理論。」
    「到底是什麼?」馬克漢不耐煩地問。
    「你不覺得整件事情背後另有其人嗎?此人與抵押一事有關。否則范菲為了洗刷自己的嫌疑,早就告訴你他為了什麼起爭執,他拒絕透露那天在班森辦公室所發生的事……范菲在保護某人——而他其實不是個有騎士精神的人,所以我不禁要問:為什麼?」
    他靠在椅背上望著天花板,「我有預感,當我們找到提供抵押的人時,也就找到了兇手。」
    這時,電話鈴響了,談話時馬克漢的眼中閃著奇異的光芒,他和對方約在下午五點半見面,掛上聽筒後他立刻對萬斯笑著說:「你對頭骨的研究已經成功了,郝蕪曼小姐剛才從外面訂公用電話進來,說她有一些需要補充的地方,將於五點半鍾到這裡來。」
    萬斯毫不在意,「我寧可想像她是利用午餐時間打的電話。」
    馬克漢再度仔細打量他,「這其中一定有什麼可疑之處。」
    「當然,」萬斯愉快地回答,「比你想像的更可疑。」
    馬克漢花了大約十五至二十分鐘努力誘他道出實情,而萬斯就是不為所動,最後激怒了馬克漢。
    「我很快得到一個結論,」他說,「你要不是已經知道殺害班森的兇手是誰,就是個了不起的猜測家。」
    「很可能是另一個原因——」萬斯回答,「如果是我那些審美學理論和抽像的假設開始發揮功效了呢?」
    在我們準備出外午餐前數分鐘,史懷克宣稱崔西剛從長島市回來並有事票告。
    「他不就是你派去調查范菲風流韻事的那位仁兄嗎?」
    萬斯問馬克漢,「如果是他,我真有些迫不及待了。」
    「就是他……讓他進來,史懷克。」
    崔西含笑著進入辦公室,一手拿著記事本,另一隻手:上拿著夾鼻眼鏡。
    「要打聽范菲十分容易,」他說,「他是華盛頓港的名:人,很容易聽到他的蜚語流長。」
    他小心地調整眼鏡,看著手上的記事本,「他和霍桑小姐於一九一O年結婚,她十分富有,但范菲並末得到什麼好處,因為她父親掌管經濟大權——」「崔西先生,」萬斯打斷他,「不要管霍桑小姐和她的爸爸,范菲先生已經將他的悲劇婚姻告訴我們了,可否請你告訴我們范菲是否有婚外情?」
    崔西困惑地望著馬克漢,他不能確定萬斯的身份,馬克漢點頭首肯後,他將記事本翻過去一頁開始說:「我發現有一個女人,住在紐約,常打電話到范菲家附近的藥房留話給他,他用同一部電話回電給她。他和藥房主人有某種協定,但我還是得到她的電話號碼,一回到城裡就查到她的背景資料……她名叫寶拉·班寧,是個寡婦,住在西七十五街二六八號的一間公寓。」
    崔面詳細敘述調查的結果後便告退。馬克漢坦率地笑著對萬斯說,「他提供的消息並不多。」
    「老天:我認為他的成績出乎意外的好,」萬斯說,「他發掘到我們一直想要的資料。」
    「我們想要的?」馬克漢重複他的話,「我有比范菲的情人更重要的事情等著我去做。」
    「但是你知道嗎?范菲這位情人將解開誰是殺害班森真兇之謎。」萬斯說完便不再出聲。
    下午有一大堆公事等著處理,有無數的人要約見,馬克漢決定留在辦公室內吃午餐,萬斯和我於是離去。
    吃過午餐後,我們去了畫廊參觀法國印象派點畫法畫展,然後到艾歐連音樂廳聆聽舊金山絃樂四重奏演奏莫扎特的作品。五點半之前我們又回到檢察官辦公室,所有人都下班了,只除了馬克漢。
    我們抵達不久,郝英曼小姐出現了,以公事公辦的口吻補述她先前的說辭。
    「早上我有所保留,」她說,「除非你保證不洩露隻字片語,否則我還是不會說,因為這會讓我保不住飯碗。」
    「我答應,」馬克漢保證,「我一定保密。」
    她猶豫了一下便開口,「今天早上我告訴班森少校關於范菲先生和他弟弟之間的事情後,他立刻說我應該隨他來見你,但在來這裡的途中,他建議我保留部分情節,他並非要我刻意隱瞞,只是說這段事實與案情無關,怕你混淆,我聽從了他的建議。我回到辦公室後仔細想想,發現班森先生之死是多麼嚴重的事,所以我決定無論如何也要告訴你,萬一這件事與案情有關,我不願意落到知情不報的地步。」
    她彷彿懷疑這個決定是否明智,「我希望自己沒有做出蠢事。班森先生和范菲先生爭吵那天,我從保險櫃中取了信封還有其他的東西——一個非常沉重的正方形包裹,上面和信封一樣寫著『范菲——私人物品」而班森先生和范菲先生主要爭吵的原因就是為了這個包裹。」
    「今天早上你去保險櫃中將信封取出交給少校時,包裹還在裡面嗎?」萬斯問。
    「不在,上個禮拜范菲先生離開後,我將它和信封一起鎖進保險櫃裡,但班森先生在上星期四——他被殺的那一天——把它帶回家去了。」
    馬克漢對她所說的事十分感興趣,正打算更進一步訊問時,萬斯說話了。
    「郝蕪曼小姐,謝謝你不厭其煩地將包裹之事告訴我們,趁你還在這裡,我有一兩個問題想請教你……班森少校和艾文·班森先生相處的情形如何?」
    她以好奇的笑意盯著萬斯,「他們處不來,兩個個性迥異。艾文·班森先生不是一個討人喜歡的人,為人不夠誠懇,你絕對不會相信他們是親兄弟,他們常常為生意之事起爭執,而且互相懷疑對方。」
    「這並不奇怪,」萬斯評論,「他們兩人的性情如此不同……對了,他們懷疑對方的程度究竟如何?」
    「他們有時會互相窺探。你知道,他們的辦公室是相鄰的,他們會在門邊偷聽對方講話,我是他們兩位的秘書,常常看見他們彼此偷聽,有幾次還向我打探對方的消自」萬斯感激地對她微笑,「真是難為你了。」
    「噢,我不介意,」她也笑了,「我只是覺得很可笑。」
    「你最後一次見到他們其中一人偷聽是什麼時候?」他問。
    女孩立刻嚴肅起來,「艾文·班森先生在世的最後一天。我見到少校站在門邊,有位小姐拜訪班森先生,少校好像很感興趣,那是下午時分,班森先生在那位小姐走後大約半小時離開辦公室,比平時下班早。過了不久,她又回來找他,當然他已不在辦公室,我告訴她他已經回家了。」
    「你知道那位女士是誰嗎?」萬斯問她。
    「不,我不知道,」她說,「她沒有說她是誰。」
    萬斯又問了一些問題,然後我們一起送郝英曼小姐至二十三街的地鐵站。
    馬克漢一路上不發一言,萬斯也沒有加上任何評論,一直到我們在史杜文生俱樂部大廳舒適地安頓好自己後,他才懶洋洋地點起一根煙說:「你現在知道是我對人類心理的敏感讓我預知郝蕪曼小姐一定會再出現,馬克漢?我知道艾文絕不會沒有抵押便兌現那張偽造簽名的支票,我還知道他們之間的爭吵與抵押品有關,性格多變的范菲在乎的並不是坐不坐牢,他是希望在期票到期前將抵押品取回,但被告知『不行』,……還有,也許那位秘書小姐是個好女孩,但以女人的天性來說,隔壁房間有兩個無賴在大聲爭執,她不可能不豎起耳朵聽,我確信她聽到的比說出來的要多。所以我問自己:她在顧忌什麼?惟一合理的解釋就是:少校建議她如此說。因為日耳曼民族直率坦白的天性使然,我大膽預測當她的指導員離開後,為了保障日後不至殃及自身,她一定會回來告訴我們全部實情……解釋之後就不神秘了,對嗎?」
    「很好,」馬克漢焦躁地承認,「但這些對案情有什麼幫助?」
    「很抱歉,我對後續發展的動靜一無所知。」
    萬斯安靜地抽了一陣子煙,「你該知道那個包裹就是抵押品。」
    「看來如此,」馬克漢承認,「但這個結果並沒有讓我覺得訝異——如果這是你所希望的。」
    「當然,」萬斯說,「你接受過嚴格推論訓練的法律思維已經認出:那是普拉茲太太在班森先生被殺那天下午在桌上看見的珠寶盒。」
    馬克漢忽然坐起,聳聳肩又靠回椅背,「就算是那只珠寶盒,又怎麼樣?除非少校知道它和這件案子無關,否則他不會建議他的秘書故意隱瞞。」
    「噢,但是如果少校知道包裹與案情無關,那麼就表示他一定知道與案情相關的事嘍?否則他又怎麼分辨哪些有關哪些無關……我一直認為他知道的比所承認的多。不要忘記,是他指引我們追查范菲,而且他堅信李寇克上尉是無辜的。」
    馬克漢沉思了幾分鐘。
    「我開始明白你的意思了,」他緩緩地說,「那些珠寶極可能是本案重要的證物……我想我得和班森少校談一談。」
    我們在史杜文生俱樂部用過晚餐在休息室抽煙的當兒,班森少校走進來,馬克漢立刻招呼他,「少校,可否請你再幫我一次忙?」
    對方銳利地凝視著他,回應馬克漢突如其來的問題。
    「天知道我不希望你在調查途中有任何阻礙,」他小心措辭,「我願竭盡所能地幫助你,但目前有些事情不便告訴你……如果要顧慮的只有我自己一人,」他說,「那就容易多了。」
    「你在懷疑某人。」萬斯問道。
    「可以說——是的,我無意中聽見艾文辦公室內的一段談話,這在他過世後益發顯得非比尋常。」
    「你不應該只顧義氣,」馬克漢催他,「如果你的猜測沒有被揭發,最後事實還是會證明一切。」
    「但是當我還一無所知時,最好不要做危險的臆測,」少校斷言,「我想我最好置身事外。」
    不論馬克漢如何強求,他都不肯再多說,不久他向我們道別便走了出去。
    馬克漢十分憂慮,不安地抽著煙,手指不住地輕敲座椅扶手,「好像所有人知道的都比警察和檢察官多。」
    「他們有沒有三緘其口,對你們應該沒有太太的阻礙,」萬斯愉快地補充,「最令人感動的是他們好像都在掩護他人。普拉茲太太否認那天下午有任何人拜訪班森,因為不希望將他下午茶的伴侶聖·克萊爾小姐牽涉進來,很明顯地除了這位年輕小姐之外,她並不認為其他人有嫌疑;上尉聽你暗示他未婚妻涉嫌後便不發一語;甚至連林德都因為惟恐牽連他人而不顧自己不利的處境;現在又是少校,……真麻煩!不過,能和這些高貴無私的靈魂打交道倒是值得安慰。」
    「去你的!」馬克漢放下雪茄站起來,「這個案子攪得我不安,今晚我要帶著它上床睡覺,明天早上清醒時就會有解決之道了。」
    「用睡眠的時間思考問題的說法實在荒謬,」當我們步入麥迪遜大道時,萬斯說,「這是那些頭腦不清的人所相信的傳聞,什麼柔軟的神經、療傷止痛、童年往事、可以製藥的曼陀羅花、疲倦體力重建這一類的東西,真是愚蠢的想法。腦子清醒時的活動力比昏迷狀態的要強多了,睡眠是用來緩和情緒的——並非刺激它。」
    「好,那你就坐著慢慢想好了。」馬克漢憤怒地表示意見。
    「我正打算如此,」萬斯愉快地回答,「但我不是去想班森命案,因為早在四天前我就已經全部想清楚了。」

《班森殺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