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雙重慘劇

    11月9日星期二上午10點
    艾德曼都-雷斯達-皮爾遜、艾文、貝爾遜-楊、加諾-布魯克斯、威廉-巴拉伊索、哈勒路-伊頓等人,都是一流的犯罪學專家。很久以前,我對他們沒有多花點時間去研究格林家命案一事,感到非常不可思議。因為此案在現代來說,是一宗引人矚目,而且又萬分離奇的案子;在最近的犯罪史上,根本沒有發生過類似的案子。當我再次翻閱該案的檔案文件以及其他相關資料以後,我深深瞭解到世人對於此案的經緯及幕後的事實,所知的相當有限。我想,即使是想像力非常豐富的人,也很難填滿這不為人知的真相。
    由於歐亞大陸各報對此案長達一個月的連續報道,致使一般人對此案所呈現的表面事實,有了概略的認識。而此粗淺的輪廓,也頗能滿足一般人希望瞭解那些驚人而又不尋常事物的慾望。然而,此悲劇的真實內幕,實非一般人所能想像。
    雖然,我親眼目睹此案的許多事實,以及許多令人不容置疑的文件,並且決定將此案的真相公開讓世人知曉;然而,此刻坐在桌前執筆的我,卻有一種如在夢中的感覺。
    關於隱藏在這個令人毛骨悚然的罪行背後,那種狡猾且極度殘忍的智慧,兇手巧妙作案的手法,以及誘人誤陷錯誤的心理動機,世人一無所知。而運用科學分析導致破案的理論,以及運用這個理論偵破的一些不尋常且戲劇化的案件事例,也從未有人加以說明。一般人以為此案是警察運用普通的偵案方式破案的,這是由於世人都未注意到這件罪行之所以發生的許多根本原因之故。而警察總部和地方檢察處之間似乎存有默契,一致拒絕公佈真相。我不知道他們這樣做,究竟是擔心即使公佈也不會有人相信,還是認為此案內含著任何人都不敢言及的可怕事實。
    格林家命案如今已成歷史的陳跡了;然而,我們在面對歷史的真相時,當有「真理愈辯愈明」的勇氣。我想現在應是讓世人知曉真相的時候了,而且,我認為破案的榮譽也應歸於真正的有功者,所以,我決定全盤托出格林家命案從未公佈的內容。
    解開此案謎底,而使這類令人恐怖的報告譜上休止符的人,與警方並無任何關係,在宣佈破案的名單中也找不到他的名字。但若無此人及他對犯罪行為獨到的推理方式,則兇手的陰謀便可能得逞,因為警方只是以一種獨斷的辦案方式,從犯罪行為的表面證據去著手而已,然而兇手的作案方式,卻超乎此種層面。
    經過數星期全力以赴的仔細分析之後,終於查出破案關鍵的,是社交界一位年輕的貴族,同時也是地方檢察官約翰-馬卡姆的好友。我無權道出他的真名,不過為了記述方便,就姑且稱他為懷勒-班斯吧!他在幾年前搬到意大利弗羅倫斯郊外的一棟別墅,無意重返美國,因此,當我請求公開他曾以法庭顧問的身份參與許多案件的偵察時,很快便獲得他的首肯。馬卡姆也已經退休,目前正過著退隱的生活。除他們兩人外,警總兇殺課一位曾參與格林家命案的高級警官,剛毅而有魄力的亞納斯特-西斯,也因此案結束後,獲得一筆意外的遺產,而達成他一生的宿願,目前在默赫克農場從事威安多特稀有雞種的養殖工作。由於種種環境的配合,有關格林家慘劇的真相才得以公開。
    至於我參與此案的緣由,我有必要稍作說明;雖然,我用了「參與」二字,但事實上,我只不過是扮演一個被動的旁觀者角色而已。有數年的時間,我辭去了父親的「戴維斯-范-達因律師事務所」的工作,專心擔任班斯的私人顧問,負責處理他的法律及財政方面的事務。順便一提,我與班斯是哈佛大學的同學,同時也是交情匪淺的好朋友。這份工作,十分簡單,非但不忙,而且,我還意外地從中得到許多社會及文化方面的知識,真可說是一份愜意的閒職。
    班斯當時34歲,身材修長,身高近6尺,體格結實,性情溫文儒雅,臉上的線條呈現出力與美,淡漠的表情中帶有一股嘲諷的意味,因此,很難用「英俊」二字來形容他。此外,他那挺直的鼻子,灰色雙眸中的犀利眼神以及緊抿的嘴唇,給人一種冷酷無情的感覺。事實上,他是一個敏感且熱情的人。但是,這些外表上的特徵,卻往往成為他與朋友間一道無形的藩籬。
    雖然,他超然的態度及稍帶傲氣的個性,易遭誤解,但是,若與他長久相處,就會感覺到他那股特殊而又不可抗拒的魅力。他在歐洲受教育的時間很長,因此,在發音的抑揚頓挫上尚留有些輕微的牛津口音。我曾特意觀察他一段時間,結果發現他並不是故意裝腔作勢。他毫不在意別人對他的看法,所以,他也從不為在人前應採取哪種態度而費神。求知慾強烈、不知疲勞為何物是他的另一項特徵,由於對人類學和心理學極有興趣,所以,他把大部分的時間花在這方面的研究上,並且喜歡將它應用在現實生活中。因此,在馬卡姆管轄區域內的犯罪問題,便成為他注意的焦點。此外,他熱愛藝術,喜歡收集世界各地著名的藝術品。不過,他的收入十分寬裕,可以滿足他的這項收集癖。
    他參與的第一件案子是我曾經發表過的亞魯維因-邊遜殺人命案,第二件案子則是百老匯著名的美人瑪格麗特-歐蒂露被勒死的金絲雀命案。在發生金絲雀命案的同年晚秋,又發生了格林家命案,與前兩次一樣,我把所有的調查報告及一切所能得到的相關文件都完整地保存下來。這些文件包括由警方保管的詳實手抄文件,以及班斯與當局舉行會談的所有內容,此外,還有我的日記。而這本鉅細靡遺的日記,就連撒姆耶魯-貝布斯(西元1703年-1733年,英國海軍軍官。一生寫的《英國海軍的回憶》及《1660年一月一1669年5月31日的日記》都相當著名)也要望塵莫及呢!
    格林家命案正好發生在瑪卡姆就任檢察官的第一年年底。各位可能還記得,那年的冬天來得特別早,11月,已經下了兩場猛烈的暴風雪——是月的降雪量打破當地過去18年來的紀錄。我之所以特別提出雪下得早這項事實,是因為這件事在格林家命案中扮演著一個重要而不吉利的角色,這件事可說是整個謀殺計劃中的要因之一。但是這個要因一直不為人知,甚至無人注意到那年晚秋那種不尋常的天氣,與發生在格林家的宿命悲劇兩者之間的微妙關係,這是因為無人知曉隱藏在此案背後的真正秘密之故。
    班斯參與邊遜殺人命案,是由於馬卡姆的挑戰;而金絲雀一案,則是班斯主動要求參加的,他希望能助警方一臂之力。至於格林家命案,則完全是在偶然的情況下參與的。在偵破金絲雀命案後的兩個月當中,馬卡姆曾數次與班斯討論有關地檢處在犯罪調查工作上經常遭遇的困難。格林家命案第一次在他們的話題中出現,則是在一次非公事的討論之中。
    馬卡姆和班斯這兩個人,無論是嗜好或倫理觀念都有著極大的差異,個性也是兩種極端,所以,我對他們能彼此尊重而又保持長久的友誼感到非常不可思議。不過,隨著歲月的累積,我已經逐漸瞭解他們友誼中的微妙關係。
    馬卡姆是一個剛毅而率直的人,行事上有時顯得較為強硬。他對生命的態度嚴肅而認真,無論遇到任何困難都以法律良心為原則去解決,是誠實、廉直而又不屈不撓的典型。班斯則是一個隨和、樂天而淡泊名利的人,臉上經常掛著一副尤維納莉斯(羅馬著名的諷刺詩人)式嘲諷的表情,似乎沒有任何事能改變他那抹帶有挪揄及諷刺意味的笑容。他對人性的瞭解與對美術的熱愛同樣深刻,對性格判斷與動機剖析更有著驚人而準確的解析能力。這兩個在各方面幾乎完全相反的人,都感覺對方具有一種自己所欠缺的特質,因此,深為對方所吸引,而成為莫逆之交。
    班斯和我乘車到富蘭克林街與中央街轉角處的古老刑事法庭大廈,直接走上四樓地方檢察官的辦事處時,是11月9日早上10點以前的事。在這個重要的早上,馬卡姆要審訊兩名搶劫案的嫌犯,因為他們在搶劫過程中各開了一槍而打死人。所以,今天審訊的目的,是要在他們當中找出一個真正的兇嫌,而另一個則作為州政府方面的證人。班斯和馬卡姆前一天晚上在史太維山特俱樂部的休息室裡已討論過這件事情。班斯希望馬卡姆調查時自己能夠在場,馬卡姆很高興的答應了,因此,我們今天一大早就趕往市中心。
    審訊這兩名兇嫌,花了一個小時,出乎意料的是班斯竟認為兩人都沒有開槍。
    「馬卡姆,」等法警將兇嫌帶至看守所後,班斯才懶洋洋地說:「那個傑克-歇巴特(18世紀英國有名的大盜。原為一名木匠,步入歧途後,因屢次被捕而又屢次逃走而著名,1724年11月15日被處死刑。他的名字曾出現在著名的《耶那桑-外魯特》英國版的小說中,此外,他也是溫斯瓦斯小說中的主角。)極力爭辯他們並未開槍,其實,他們兩人的確沒開槍。不過,從外表看來,他們那種容貌實在像極了大壞蛋,好像他們生下來就是為了要上絞刑台似的。現在,卻無法讓他們上統刑台完成他們的命運,真是……這次搶案是不是還有其他的共犯呢?」
    馬卡姆點點頭說:「有一個跑掉了,叫艾迪-馬雷波,是個惡名昭彰的歹徒。」
    「那麼,約茲-亞魯多(這句話後來證明它是對的。大約一年以後,馬雷波在底特律被逮捕,以謀殺罪判刑。他的兩個共犯也以強盜罪被判刑,目前正在新興監獄服刑。譯者:約茲-西魯多是艾迪的意大利發音。)就是你要找的兇手了。」
    馬卡姆沒有回答,於是,班斯懶洋洋地站了起來,拿起那件寬鬆大衣,把手伸進大衣的袖子裡,說道:
    「我們高尚的報紙,今天早上在第一版以很大的篇幅報道格林家發生命案的事,這究竟怎麼回事啊?」
    馬卡姆看一眼牆壁上的掛鐘,皺著眉頭說:
    「經你一提,我才想起一件事,傑斯達-格林今早要求和我見面,我請他先回去,並且約好11點再來。」
    「他和你見面幹什麼?」班斯縮回已經放在門把上的手,拿出香煙問道。
    「我怎麼知道!」馬卡姆粗魯地答道。「大家好像都把地方檢察處當作解決麻煩的唯一地方。我和傑斯達已經認識很久了,我們都是美莉魯登高爾夫俱樂部的會員,所以,如果他有任何牢騷要發,我是非聽不可。不過,今天大概是為了歹徒到格林家偷那些金銀製餐具的事情吧!」
    「是闖進家裡的強盜——咦,什麼!」班斯停下來吸了兩三口煙。「有兩個女人被開槍打死,這還算是強盜案嗎?」
    「噢!那種作案方式實在不高明,根本就是外行嘛,他們是因為驚惶失措才亂開槍的。」
    「很奇怪的手法呀!」班斯沉思著,慢慢地走到一張有大扶手的椅子上坐了下來,開口說:「那麼,那些餐具有沒有被偷走呢?」
    「什麼都沒被偷走,那個強盜一定是在偷東西的當兒,突然被什麼東西嚇了一跳而驚慌逃走的。」
    「這種說法不是很奇怪嗎?一個外行的強盜悄悄地潛入一棟大宅子,想偷一些金銀製的餐具,結果不知看到什麼而被嚇了一跳,於是就跑到二樓向兩個在房間裡的女子各開了一槍之後逃走,……聽起來滿像一回事的,不過,若只是這樣的話,我實在無法瞭解。這種說法究竟有何根據呢?」
    馬卡姆看起來很不高興,不過,他抑制著自己,盡量用柔和的語氣回答:
    「飛澤基魯昨晚值夜時,總部會叫他與警察一起到格林家調查,而他所獲得的結論與警方一樣。」
    「我真想知道傑斯達-格林堅持一定要和你詳談是為了什麼?」
    馬卡姆緊咬嘴唇,他那天早上情緒不太好,對班斯這種打破沙鍋問到底的好奇心感到很不耐煩。不過,雖然如此,他還是心不甘情不願的回答:
    「如果你對這件偷竊未遂的案子這麼有興趣,那就一起留下來,等傑斯達來,看他到底會說些什麼吧!」
    「好!那我就等嘍!」班斯微微一笑,重新把外套脫掉。「我向來是個不主動的人,不過,如果有人誠心的拜託我,我是不會拒絕的。……傑斯達這個人在格林家是什麼身份呢?他和已死的兩名女子之間又是什麼關係呢?」
    「被殺的只有一個人!」馬卡姆用訓誡的口吻更正他。「年紀較大的是個四十幾歲的未婚婦女,她當場死亡。另外一個較年輕的女子也中了槍,不過,現在已經沒有生命危險了。」
    「傑斯達呢?」
    「傑斯達是長男,年紀大約40歲左右,他是在聽到兩次槍聲之後,第一個到達現場的人。」
    「那麼,其他還有那些家人呢?我知道托拜亞斯-格林老人已經去世很久了。」
    「是的,托拜斯-格林老先生在20年前就去世了。不過,他的夫人還在,現在患了中風。他們總共有五個孩子。老大是朱麗亞,傑斯達排行第二,老三希貝拉是個將近30歲的老小姐。比希貝拉年輕一兩歲的雷格斯是老四。他是個可憐的人,經年累月忍受著疾病的折磨,閱讀是他最大的興趣。亞達是家裡最小的孩子,是個養女,年紀大約22-23歲。」
    「被殺的是朱麗亞,那麼,另一個是誰呢?」
    「是最年幼的亞達。她的房間正好隔著大廳與朱麗亞的房間對門而立,歹徒想找出路逃走時,誤闖進她的房間。依我看,歹徒是在對朱麗亞開槍之後,跑到亞達房間裡,結果發現跑錯了地方,便對她開了一槍,之後才急忙逃走的。而且,他一定是從樓梯下去經過玄關離開的。」
    「你假定的那個歹徒,看起來頭腦似乎不怎麼清楚,居然會把亞達的房門誤以為是樓梯口。我想請問你,那位偷餐具的無名紳士到二樓去有何目的呢?」
    「大概是想找寶石吧!」馬卡姆不再有耐心,諷刺地說,「我又不是上帝!」
    「好,好,馬卡姆,」班斯討好地說,「不要那麼生氣!你對這件案子的推論完全合乎邏輯,我只是對其中若干有趣的細節感到好奇罷了,你就原諒我這一時心血來潮的舉動吧!」
    這時,馬卡姆那位年輕又機智的秘書——蘇瓦卡——出現在等候室與檢察官私人辦公室之間的小房間門口。「傑斯達-格林先生已經來了。」他報告道。

《格林家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