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沒有按照次序,而是提前接見了聶赫留朵夫,並且立刻談到明肖夫母子一案。他看過這份案卷,對控告他們缺乏根據表示憤慨。
「這個案子真叫人氣憤,」他說,「火很可能是房東自己放的,目的是要撈到一筆保險費。但問題在於明肖夫母子的罪行根本沒有得到證實,連一點罪證也沒有。這都是偵訊官過分賣力,副檢察官粗心大意弄出來的。這個案子只要不轉到縣裡,而是在這裡審訊,我擔保官司一定會贏,而且不取分文報酬。好,現在談另一個案件。費多霞給皇上的呈文已經寫好了。您要是上彼得堡,就隨身帶著,親自遞上去,再托托人情。要不然他們隨便問一下司法部,那邊敷衍了事,一下子把它推出來,也就是駁回上訴,這樣,這筆官司就完了。
您得設法送到最高當局那裡去。」
「去見皇上嗎?」聶赫留朵夫問。
律師笑起來。
「那可是最高級了,高得不能再高了。我說最高當局是指上訴委員會秘書或者主任。那麼,沒有別的事了吧?」
「有,我這裡還有教派信徒寫給我的信,」聶赫留朵夫從口袋裡掏出一封信,說。「要是他們寫的都是事實,那可真是怪事了。我今天一定要同他們見個面,瞭解一下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我看您已經變成一個漏斗或者瓶口,監獄裡的冤案都要通過您一個一個流出來了,」律師笑嘻嘻地說。「實在大多了,您應付不了的。」
「不,這可真是咄咄怪事,」聶赫留朵夫說,接著就簡要地講了講案情。有一個村子,老百姓聚在一起讀福音書。長官走來,把他們驅散。下一個禮拜日他們又聚在一起。長官就派了警察來,寫了個公文,把他們送交法院。法院偵訊官審問他們,副檢察官擬好起訴書,高等法院批准起訴,他們就被送交法庭審判。副檢察官宣讀起訴書,桌上放著物證——福音書,他們就被判處流放。「這真是駭人聽聞,」聶赫留朵夫說。「難道真有這樣的事嗎?」
「這有什麼好奇怪的?」
「一切都很怪。嗯,警察奉命捕人,這我是能理解的,但擬起訴書的副檢察官,他總是受過教育的吧?」
「錯就錯在這裡:我們總以為檢察官、偵訊官都是些自由派,都是新派人。他們一度是這樣的人物,可現在完全變了。他們都是官僚,只關心每個月的二十號1。他們領薪水,還想加薪。他們行動的全部準則就在於此。他們要控告誰就控告誰,要審判誰就審判誰,要定誰的罪就定誰的罪。」——
1帝俄官府發薪的日子。
「一個人因為同人家一起讀讀福音書,就該被判處流放,天下真有這樣的法律嗎?」
「只要證實他們在讀福音書時敢於不按教會規定解釋,他們就不僅該被流放到不很遠的地方,而且可以被送到西伯利亞服苦役。當眾誹謗東正教,按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要被判處終身流放。」
「這不可能。」
「我老實告訴您,我一向對法官老爺們說,」律師繼續講下去,「我看見他們不能不感激涕零,因為我沒有坐牢,您沒有坐牢,我們大家都沒有坐牢,那就得感謝他們的恩德。至於要褫奪我們每人的特權,流放到不很遠的地方,那是再容易不過的事了。」
「要是檢察官和有權引用或不引用法律的人可以為所欲為,那還要法院幹什麼?」
律師哈哈大笑。
「哈哈,瞧您提出什麼問題來了!哎,老兄,這可是個哲學問題呀。當然,這種問題也可以談。您禮拜六來吧。在我家裡,您可以遇見學者、文人和畫家。到那時咱們就可以談談一般問題了,」律師說「一般問題」時帶有嘲諷的口氣。
「我妻子您認識的。您來吧!」
「好的,我想法子來,」聶赫留朵夫回答,覺得自己在說謊。事實上,他所謂想法子,就是想法子不來律師家參加晚會,避免同學者、文人和畫家應酬。
剛才聶赫留朵夫講到法官有權引用或不引用法律,並且可以為所欲為,那還要法院幹什麼。律師聽了他的話卻哈哈大笑,而在談到「哲學」和「一般問題」時又帶著特殊的語氣,這使聶赫留朵夫覺得他跟律師,大概也包括律師的朋友,對問題的看法大不相同。他還覺得儘管現在他跟申包克之流的舊友有了距離,但他跟律師和律師圈子裡的人的距離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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