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徒步定回旅館。整個兒穿過第四十一條大街。
我這樣做,倒不是因為我想散步什麼的,主要還是因為我不想再在另一輛出租汽車裡進進出出。有時候你會突然討厭乘出租汽車,就像你會突然討厭乘電梯一樣。你於是就得靠兩隻腳走,不管路有多遠,樓有多高。我小時候,就常常靠兩隻腳走上我們的公寓房間,足足爬了十二層樓梯。
你甚至都不知道天已經下過雪了。人行道上連雪的影兒都沒有。可天氣冷得要命,我就從衣袋裡取出我那頂紅色獵人帽戴在頭上——我才他媽的不管我打扮成什麼鬼樣兒哩。我甚至把耳罩都放了下來。我真想知道是誰在潘西偷走了我的手套,因為我的兩隻手都快凍僵了。其實我即使知道了,也不會採取什麼行動。我是那種膽小鬼。我盡可能不表現出來,可我骨子裡真的是個膽小鬼。比方說,我要是在潘西發現了是誰偷走了我的手套,我也許會走到小偷的房裡說:「喂,把你那副手套拿出來怎麼樣?」那小偷聽了或許會裝出十分天真的樣子說:「什麼手套?」我會怎麼辦呢,我或許會到他的壁櫥裡把那副手套找出來,是藏在他那雙混帳的高統橡皮套鞋或者別的什麼東西裡的,比如說。我會把手套拿出來,給那傢伙看,說道:「我揣摩這是你的混帳手套?」於是那小偷大概會裝出十分假、十分天真的模樣,說道:「我這一輩子從來沒見過這副手套。這手套要是你的,你就拿去。我可不要這種混帳東西。」我於是大概會直挺挺地在那兒站那麼五分鐘,手裡拿著那副混帳手套,心裡想著應該在那傢伙的下巴額兒上揍那麼一拳——打落他的混賬下巴額兒。只是我沒那勇氣。我只會站在那兒,裝出很凶狠的樣子。我會怎麼做呢,我只會說一些十分尖刻、十分下流的話,來激怒他——卻不敢揮拳打他的下巴。嗯,我要是說了些十分尖刻、下流的話,那傢伙大概會起身向我走來,說道:「聽著,考爾菲德。你是不是在罵我小偷?」我聽了都不敢說:「你他媽的說得一點不錯,你這個偷東西的下流雜種!」我大概只會說:「我只知道我的那副混帳手套在你的混帳套鞋裡。」那傢伙聽了,大概會馬上摸我的底,看看我究竟敢不敢動手揍他,所以他會說:「聽著。咱們打開天窗說亮話。你剛才是不是管我叫小偷來著?」我大概會這樣回答:「誰也沒管誰叫小偷。我只知道我的手套在你的混帳套鞋裡。」就這樣能翻來覆去講幾個小時。可我最後離開的時候,甚至都不會碰他一下。我大概會到盥洗室裡,偷偷袖一支煙,在鏡子裡看著自己裝出凶狠的樣子。嗯,這就是我回旅館時一路上想的心事。當個膽小鬼決不是什麼好玩的事兒。也許我並不完完全全是個膽小鬼。我不知道。我想也許我只是一半出於膽小,一半出於丟了副手套什麼的並不他媽的在乎。我有這麼個缺點,就是不管丟了什麼東西都不在乎——我小時候我母親就常常為這事氣得發瘋。有些人要是丟了東西,不借花幾天工夫到處尋找。我好像從來就不曾有過什麼好東西丟了以後會著急得要命。或許這就是我一半膽小的原因。不過這不是給自己開脫的理由。的確不是。一個人壓根兒就不應該膽小。你要是應該往誰的下巴額兒上揍一拳,心裡如果想揍,就應該動手揍。可我就是下不了手。我寧可把一個人推出窗口,或者用斧頭砍下他的腦瓜兒,也不願拿拳頭揍他的下巴額兒。我最恨跟人動拳頭。我倒不在乎自己挨揍——儘管我並不樂於挨揍,自然啦——可是用拳頭打架的時候我最害怕對方的臉。我的問題是,我不忍看對方的臉。要是雙方都蒙住眼睛什麼的,那倒還可以。你要是仔細一想,這確是種可笑的膽小,不過照樣是膽小,一點不假。我決不自欺欺人。
我越是想到我的那副手套和我自己的膽小,我的心裡就越煩悶,最後我決計停下來上哪兒喝一杯。
我在歐尼夜總會裡只喝了三杯,最後一杯都沒喝完。我有一個長處,就是酒量特別大。我只要心情好,可以整宵痛飲,都不動一點聲色。有-次,在胡敦中學,我跟另一個叫雷蒙德.高爾德法伯的傢伙買了一品脫威士忌酒,星期六晚上躲在小教堂裡喝,那兒沒人會瞧見我們。他已爛醉如泥,我卻甚至連酒意都沒有一點。我只是變得十分冷靜,對什麼都無動於衷。我在睡覺之前嘔吐了一陣,可也不是非吐不可——我是讓自己硬吐出來的。
嗯,在我回旅館之前,我還想到一家門面簡陋的小酒吧裡去喝一杯,忽然有兩個酩酊大醉的傢伙走出來,問我地鐵在哪兒。有一個傢伙看去很像古巴人,在我告訴他怎麼走的時候,不住地把他嘴裡的臭氣往我臉上噴。結果我連那個混帳酒吧的門都沒進,就一徑回到旅館裡。
休息室裡空蕩蕩的,發出一股象五千萬支熄掉了的雪茄的氣味。的確是這樣一股氣味。我依舊不覺得困,只是心裡很不痛快。煩悶得很。我簡直不想活了。
接著,突然間,我遇到了那麼件倒霉事。
我才一進電梯,那個開電梯的傢伙就跟我說:「有興趣玩玩嗎,朋友?還是時間太晚了?」
「你說的什麼?」我說。我真不知道他說的是什麼意思。
「今兒晚上要個小姑娘玩玩嗎?」
「我?」這麼回答當然很傻,可是有人直截了當地問你這麼個問題,一時的確很難回答。
「你多大啦,先生?」開電梯的說。
「怎麼?」我說。「二十二。」
「嗯——哼。呃,怎麼樣?你有興趣嗎?五塊錢一次。十五塊一個通宵。」他看了看手錶。「到中午。五塊錢一次,十五塊錢到中午。」
「好吧,」我說。這違背我的原則,可我心裡煩悶得要命,甚至都沒加思索。糟就糟在這裡。你要是心裡太煩悶,甚至都沒法思索。
「要什麼?要一次,還是到中午?我得知道。」
「就一次吧。」
「好吧,你住幾號房間?」
我看了看我鑰匙上面那個寫著號碼的紅玩藝兒。「1220,」我說。我已經有點兒後悔不該這麼著,不過已經太晚了。
「好吧。我在一刻鐘內送個姑娘上來。」他打開電梯的門,我走了出去。
「嗨,她長得漂亮嗎?」我問他。「我可不要什麼老太婆。」
「沒有老太婆。別擔心這個,先生。」
「我怎麼給錢?」
「給她,」他說。「就這樣吧,先生。」他簡直衝著我劈臉把門關上了。
我回到房裡往頭髮上敷了些水,可是在水手式的平頭上實在梳不出什麼名堂來。接著我想起在歐尼夜總會裡抽了那麼些煙,又喝了威士忌和蘇打水,就試了試自己的嘴裡有沒有臭味。你只要把手放到嘴下面,對準鼻孔呼氣,就聞得出自己嘴裡有沒有臭味。我嘴裡的味兒倒不大,可我還是刷了刷牙。接著我又換了件乾淨襯衫。我知道自己用不著為了個妓女把身上打扮得像個布娃娃似的,不過這樣我總算有事可做了。我有點兒緊張。我的慾念開始上來了,可我也有點兒緊張。我老實跟你說,我原來還是個童男哩。我真的是個童男。我倒有幾次機會可以失去我的童貞,可我始終沒失去。總是有什麼事情發生。比方說,你要是在女朋友的家裡,她的父母總會突然回家——或者你害怕他們會突然回家。或者你要是在別人汽車裡的後座上,那麼前座上總有什麼人——或是說有什麼姑娘——老想知道整個混帳汽車裡在幹些什麼。我是說前座上總有個始娘老回過頭來看看後面在他媽的幹些什麼。不管怎樣,反正總有什麼事發生。有一兩次,我只差一點兒就上手了。特別是有一次,我記得。可後來出了什麼事——我都記不得到底出什麼事了。問題是,每當你要跟一個姑娘行事的時候——我是說不是個做妓女什麼的姑娘——十有九次她總不住地叫你住手。我的問題是,每次我都住手了。大多數男人都不這樣。我卻由不得自己。你總拿不準她們是真正要你住手呢,還是她們害怕得要命,還是她們故意要你住手,萬一你真的幹了那事,那麼過錯就都在你身上,她們可以脫掉干係。不管怎樣,每次我都住手了。問題是,我心裡真有點兒替她們難受。我是說大多數姑娘都那麼傻。你只要跟她們摟摟抱抱一會兒,就可以真正看出她們全都失去了頭腦。一個姑娘只要真正熱情上來,就不再有頭腦。
我不知道。她們要我住手,我就住手了。我送她們回家以後,總後悔自己不該住手,可到時候又總是老毛病發作。
嗯,我在穿另一件乾淨襯衫的時候,心裡暗忖,這倒是我最好的一個機會。我揣摩她既是個妓女,我可以從她那兒取得一些經驗,在我結婚後也許用得著。有時候我可真擔心這玩藝兒。在胡敦中學的時候,我有一次看到一本書,裡面講一個非常世故、非常和藹可親、非常好色的傢伙。他的名字叫勃朗夏德先生,我還記得。這是一本壞書,可勃朗夏德這個人物倒是寫得不錯。他在歐洲裡維耶拉河上有一座大城堡,空閒時他總是拿根棍子把一些女人打跑。他是個真正的浪子,可很使女人著迷。
他在書的某一章裡說女人的身體很像個小提琴,需要一個大音樂家才能演奏出好音樂。這是本粗俗不堪的書——我知道這一點——可我怎麼也忘不掉那個小提琴的比喻。我之所以想取得些經驗,以備結婚後應用,說來也是如此。考爾菲德和他的魔提琴,嘿。這有點粗俗,我知道,可也不算太粗俗。
我不在乎自己在這玩藝兒上成為老手。如果你真要我說老實話,我可以告訴你說當我跟一個女人一起胡搞的時候,有多半時間我都他媽的找不到我所尋找的東西,要是你懂得我意思的話。就拿剛才我說的那個差點兒跟我發生關係的姑娘來說吧。我差不多花了一個小時才把她的奶罩脫掉。到了我真正把它脫掉的時候,她都準備往我的臉上吐唾沫了。
嗯,我不住地在房間裡踱來踱去,等那妓女來。我真希望她長得漂亮。不過我對這個也不十分在乎。我很願意這事能快點兒過去。最後,有人敲門了,我去開門的時候,在手提箱上絆了一交,差點兒摔壞了我的膝蓋。我總是選擇這種緊要時刻絆倒在手提箱之類的東西上。
我開了門,看見那妓女正站在門外。她穿了件駝毛絨大衣,沒戴帽子。她有一頭金髮,不過你看得出是染過的。可她倒不是個老太婆。「您好,」我說。溫柔得要命,嘿。
「你就是毛裡斯說的那位?」她問我,看樣子並不太他媽的客氣。
「毛裡斯是不是那個開電梯的?」
「是的,」她說。
「晤,是我。請進來,好不好?」我說。說著說著我變得越來越涼了。一點不假。
她進房後馬上脫下大衣,往床上一扔。她裡面穿著件綠衣服。她斜坐在那把跟房間裡的書桌配成一套的椅子上,開始顛動她的一隻腳。她把一條腿擱在另一條腿上,開始顛動擱在上面的那隻腳。對一個妓女來說,她的舉止似乎過於緊張。她確實緊張。我想那是因為她年輕得要命的緣故。她跟我差不多年紀。我在她旁邊的一把大椅子上坐下,遞給她一支香煙。「我不抽煙,」她說。她說起話來哼哼卿卿的,聲音很小。你甚至都聽不見她說的什麼。你請她抽煙什麼的,她也從來不說聲謝謝。她完全是出於無知。
「讓我來自我介紹吧。我的名字叫吉姆.斯梯爾,」我說。』「你有手錶嗎?」她說。她並不在乎我他媽的叫什麼名字,自然啦。「嗨,你到底多大啦?」
「我?二十二。」
「別逗人啦。」
這話的確可笑。聽去真像個孩子。你總以為一個妓女會說「別見鬼啦」或者「別胡扯啦」,不會說「別逗人啦」這類話。
「你多大啦?」我問她。
「反正比你更懂事,」她說。她倒是真鬼。
「你有手錶嗎?」她又問了我一遍,隨即站起來,從頭頂上脫下衣服。
她脫衣服的時候,我的確有一種奇特的感覺。
我是說她脫得那麼突然。我想,你要是看見過女人站起來從頭頂上脫衣服,總難免要動情,可我當時並沒有。情慾我倒是真的沒有。我並沒動情,只覺得十分沮喪。
「你有手錶嗎,嗨?」
「不。不,我沒有,」我說,嘿,我倒真有一種奇特的感覺。「你叫什麼名字?」我問她。她現在只穿著一件粉紅色套裙,看了真讓人窘得很。一點不假。
「孫妮,」她說。「咱們來吧,嗨。」
「你想不想再談一會兒?」我問她。這話說得很孩子氣,可我當時的心境真是他媽的奇特。「你是不是有什麼非常要緊的事?」
她望著我,好像我是個瘋子似的。「你有什麼話要跟我談的?」她說。
「我不知道。沒什麼特別的話,我只是想,你或許願意聊一會兒天。」
她又在書桌邊的椅子上坐下。可她心裡並不高興,你看得出來。她又開始顛動她的一隻腳——嘿,她真是個容易緊張的姑娘。
「你想抽支煙嗎?」我說。我忘了她不抽煙。
「我不抽煙。聽著,你要是想聊天,就聊吧。
我還有事呢。」
可我想不出有什麼話可聊。我本想問問她怎麼會當妓女的,可我又怕問她。看樣子她也不會告訴我。
「你不是打紐約來的吧,是不是?」我最後說。我只想出了這麼句話。
「好萊塢,」她說著,起身走到床上她放衣服的地方。「你有衣架嗎?我不想把我這件衣服弄皺。還是嶄新的呢。」
「當然有,」我馬上說。我能站起來做點兒什麼事,真是太高興了。我把她的衣服拿到壁櫥裡掛好。說來好笑,我接的時候,心裡竟有點難過。我想起她怎樣到鋪子裡去買衣服,鋪子裡的人誰也不知道她是妓女。售貨員賣給她衣服的時候,大概還以為她是個普通的姑娘哩。這使我心裡難過得要命——我也說不出到底是什麼道理。
我又坐下來,想繼續跟她聊天。她真他媽的不會聊天。「你每天晚上都工作嗎?」我問她——這話說出口後,聽上去似乎很不像話。
「是的。」她在房裡到處轉悠。她從書桌上拿起菜單來看,「你白天幹什麼?」
她端了端肩膀。她的個子很瘦。「睡覺。看電影。」她放下菜單朝我看著。「咱們來吧,嗨。我可沒那麼多——」「瞧,」我說。「我今天晚上精神不好。我這一夜過的很糟糕。一點不假。我照樣付你錢,可我們要是不幹那事兒,你不會在意吧?你不會很在意吧?」糟糕的是,我真的不想幹那事兒。我沒有衝動,只覺得沮喪,我老實告訴你說。她本人很叫人洩氣。還有那掛在壁櫥裡的綠衣服什麼的。再說,我覺得自己真不能跟一個整天坐在混帳電影院裡的姑娘幹那事兒。我覺得真的不能。
她走到我身邊,臉上帶著那種可笑的神情,好像並不相信我的話。「怎麼回事?」她說。
「沒什麼。」嘿,我怎麼會那麼緊張呢!「問題是,我最近剛動過一次手術。」
「是嗎?哪兒?」
「在我那——怎麼說呢——我的鎖骨上。」
「是嗎?那玩藝兒是在他媽的什麼地方?」
「鎖骨!」我說。「呃,真正說來,是在脊椎骨裡。我是說在脊椎骨的盡裡邊。」
「是嗎?」她說。「真糟糕。」說著她就坐到我他媽的懷裡來了。「你真漂亮。」
她真讓我緊張極了,我只好拚命撒謊。「我還沒完全恢復健康呢,」我對她說。
「你很像電影裡的一個傢伙。你知道象哪一個。你知道我說的是誰。他叫什麼名字來著?」
「我不知道,」我說。她不肯從我他媽的懷裡下來。
「你當然知道。他就在那張曼爾一溫.道格拉斯主演的片子裡。是不是曼爾一溫.道格拉斯的弟弟?就是打船上掉下來的那個?你知道我說的是推?」
「不,我不知道。我很少看電影。」
接著她開始逗起我來。粗野得很。
「不幹那玩藝兒你不會在意吧?」我說。「我精神不好,我剛才已跟你說了。我剛動過手術。」
她依舊沒從我懷裡下來,可是極其鄙夷地望了我一眼。「聽著,」她說。「混帳的毛裡斯叫醒我的時候,我睡的真香呢。你要是以為我是——」「我說過照樣付你錢。我說了算數。我有的是錢。唯一的原因是我動了一次大手術,差不多剛剛復——」「那你於嗎告訴混帳的毛裡斯說你要個姑娘!
要是你剛剛在你的什麼混帳地方動了一次混帳手術,哼?」
「我當時以為自己的精神還不錯。我對自己估計過高了。不開玩笑。很抱歉。要是你能起來那麼一會兒,我就馬上拿錢給你。我不騙你。」
她火冒得要命,不過她終於從我的混帳懷裡下來了,好讓我過去到五屜櫃上取我的皮夾子。我拿出一張五塊的鈔票遞給她。「謝謝,」我對她說。
「非常謝謝。」
「這是五塊。要十塊呢。」
她這是在捉弄我了,我看得出來。我最怕這類事兒——一點不假。
「毛裡斯說五塊,」我告訴她。「他說十五塊到中午,五塊一次。」
「十塊一次。」
「他說的是五塊。很抱歉——我真的很抱歉——可我只能給這麼些錢。」
她端了端肩膀,就像剛才那樣。接著她冷冷地說:「勞駕給我拿一下衣服好嗎?是不是太麻煩您了?」她是個十分可怕的小鬼。儘管她說話的聲音那麼細小,她卻能嚇得你心驚肉跳。要是她是個經驗豐富的老娼婦,臉上滿是脂粉,就不會那麼嚇人了。
我過去給她拿了衣服。她穿好衣服,又從床上拿起她的駝毛絨大衣。「再見,癟三,」她說。
「再見,」我說。我並沒謝她。我很高興我沒謝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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