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孫妮走了以後,我在椅子上坐了一會兒,抽了兩支煙。外面天已慢慢亮了。嘿,我心裡很難過,我那時心裡有多沮喪,你簡直沒法想像。我當時幹了些什麼呢,我開始大聲跟艾裡講起話來。有時候我心情實在沮喪得厲害,就會這麼辦,我口口聲聲叫他回家取自行車去,到鮑比.法隆家門口來找我。我們在緬因的時候,就住在鮑比.法隆家附近——那是幾年前的事了。嗯,那次是這麼回事,有一天鮑比和我想騎自行車到塞德比哥湖去。我們自帶午飯,還帶著支汽槍——我們還都很小,以為用我們的汽槍可以打獵。嗯,艾裡聽見我們談論這事,也要跟著去,我不肯答應。我告訴他說他還太小。此後每逢我心裡十分沮喪,就會口口聲聲跟他說:「好吧。回家取你的自行車去,我在鮑比家門口等你。快去。」那倒不是我出去的時候總不帶他一起去。我是帶的。可是那一天我沒帶他去。他倒沒生氣——他從來不為什麼事生氣——可我只要心裡十分沮喪,就老會想起這件事。
最後,我脫掉衣服上床了。上床以後,我倒是想禱告什麼的,可我禱告不出來。我真想禱告的時候,卻往往禱告不出來。主要原因是我不信教。我喜歡耶酥什麼的,可我對《聖經》裡其他那些玩藝兒多半不感興趣。就拿十二門徒來說吧,他們都叫我膩煩得要命,我老實告訴你說。耶穌死後,他們倒是挺不錯,可耶穌活著的時候,他們起的作用,簡直等於是在他的腦袋裡打了個窟窿眼兒。他們只會洩他的氣。在我看來《聖經》裡的任何人物都要比十二門徒強。你如果要我說老實話,《聖經》裡除了耶穌以外,我最最喜歡的要數那個瘋子,就是住在墳墓裡不斷地拿石頭砍自己的那個。這個可憐的雜種,我喜歡他要勝過那些門徒十倍。我在胡敦中學的時候,常常為這事跟住在走廊盡頭那個叫作亞瑟.查爾茲的傢伙爭論個沒完。老查爾茲是個教友會信徒,一天到晚在讀《聖經》。他是個很不錯的孩子,我很喜歡他,不過關於《聖經》裡的許多事物,我始終沒法跟他取得一致看法,尤其是那些門徒。他口口聲聲跟我說,我要是不喜歡那些門徒,也就是不喜歡耶穌本人。他說,既然是耶穌選擇了那些門徒,你就應該喜歡他們。我說,我也知道是他選擇了他們,不過他只是隨便挑選的。我說,他沒時間對每個人作仔細分析。我說,我毫無責備耶穌的意思。他之所以沒時間,那也不能怪他。我記得我還問過老查爾茲,那個出賣耶酥的猶大自殺以後是不是進了地獄。查爾茲說當然啦。我就是在這一點上不能同意他的意見。我說,我可以跟他賭一千塊錢,耶穌並沒有將猶大打入地獄。我現在依舊願意跟人打這個賭,只要我有一千塊錢。我覺得任何一個門徒都會把猶大打入地獄——而且打得極快——不過我可以拿隨便什麼東西打賭,耶穌決不會這樣做。老查爾茲說,我的問題在於從來不上教堂。他這話說的倒是有些對。我的確從來不上教堂。主要是,我父母信不同的教,家裡的孩子也就什麼教也不信了。你如果要我說實話,我可以老實告訴你說我甚至受不了那些牧師。就拿我唸書的那些學校裡的牧師來說吧,他們布道的時候,總裝出那麼一副神聖的嗓音。天哪,我真討厭這個。我真他媽的看不出他們為什麼不能用原來的嗓音講道。
她們一講起道來,聽去總是那麼假。
嗯,我上床以後,卻怎麼也禱告不出來。我只要一開始禱告,就會想起老孫妮怎樣管我叫癟三。
最後,我在床上坐起來,又抽了支煙。那煙抽在嘴裡一點味道都沒有。我自從離開潘西以後,差不多抽掉兩包煙了。
我正躺在床上抽煙,忽聽得外面有人敲門。我很希望敲的不是我的房門,可我心裡清清楚楚地知道敲的正是我的房門。我不知道自己怎麼會知道,可我的確知道得很清楚。我也知道是誰在敲門。我末卜先知。
「誰敲門?」我說。我心裡很害怕。我對這類事情一向很膽小。
他們光是一個勁兒地敲門。越敲越響。
最後我從床上起來,穿著睡衣褲去開門。我甚至都用不著開房間裡的燈,因為天已經亮了。老孫妮和開電梯的王八毛裡斯就站在門外。
「怎麼啦?有什麼事?」我說。嘿,我的聲音怎麼抖得這樣厲害。
「沒什麼事,」老毛裡斯說。「只要五塊錢。」
兩個人裡面只他一個人講話。老孫妮只是張大了嘴站在他旁邊。
「我已經給她了。我給了她五塊錢。你問她,」我說。嘿,我的聲音直發抖。
「要十塊,先生。我跟你說好的。十塊一次,十五塊到中午。我跟你說好的。」
「你不是跟我這麼說的。你說五塊一次。你說十五塊到中午,不錯,我清清楚楚地聽你說——」「把門開大點兒,先生。」
「幹嗎?」我說。天哪,我的那顆心差點兒從我嗓子眼裡跳出來了。我真希望自己至少穿好了衣服,遇到這樣的事,光穿著睡衣褲真是可怕。
「咱們進去說,先生,」老毛裡斯說著,用他的那只髒手狠狠地推了我一把,我他媽的差點兒倒栽了個跟斗——他是個魁偉的婊子養的。一轉眼,他跟老孫妮兩個都在房裡了。瞧他們模樣,就像這混帳地方是屬於他們的。老孫妮坐在窗台上。老毛裡斯就坐在那把大椅子上,解開了衣服領子——他還穿著那套開電梯的制服。嘿,我當時緊張極了。
「好吧,先生,拿錢來吧。我還得回去幹活兒呢。」
「我已經跟你說過十遍啦,我不欠你一個子兒。我已經給了她五——」「別說廢話啦,噯。拿錢來吧。」
「我嘛,幹嗎還要給她五塊錢?」我說。我的聲音響徹整個房間。「你這不是在向我勒索!」
老毛裡斯把制服鈕扣全都解開了。裡面只有個襯衫假領,沒穿襯衫什麼的。他有個毛茸茸的又大又肥的肚子。「誰也不向誰勒索,」他說。「拿錢來吧,先生。」
「沒有。」
他聽了這話,就從椅子上起身向我走來。看他的樣子,好像十分、十分疲倦或是十分、十分膩煩。天哪,我心裡真是害怕。我好像把兩臂交叉在胸前,我記得。我想,我當時要不是光穿著混帳的睡衣褲,情況怕不至於那麼糟。
「拿錢來吧,先生。」他一直走到我站著的地方。他只會說這麼句話。「拿錢來吧,先生。」他真是個窩囊廢。
「沒有。」
「先生,你是不是一定要我給你點兒厲害看呢。我不願那樣做,不道看樣子非那樣做不成了。」
他說。「你欠我們五塊錢。」
「我並不欠你們五塊錢。」我說。「你要是動我一根汗毛,我就會大聲叫喊。我會把旅館裡的人全都喊醒。我要叫警察。」我聲音抖得像個雜種。
「嚷吧。把你的混帳喉嚨喊破吧。好極了,」老毛裡斯說。「要你的父母知道你跟一個妓女在外面過夜嗎?像你這樣上等人?」他說話雖然下流,卻很鋒利。一點不假。
「別搗亂啦。你要是當時說十塊,情況就不同了。可你清清楚楚地——」「你到底給錢不給?」他把我直頂在那扇混帳門上。他簡直是站在我上面,挺著他那個毛茸茸的髒肚子。
「別搗亂啦。快給我滾出去,」我說。我依舊交叉著兩臂。天哪,我真是個傻瓜蛋。
這時孫妮頭一次開口說話了。「嗨,毛裡斯.要不要把他的皮夾子拿來?」她說。「就在那地方。」
「好的,拿來吧。」
「別動我的皮夾子!」
「我已拿到了,」孫妮說著,拿了五塊錢在我面前一揚。「瞧?我只拿你欠我的五塊。我不是小偷。」
我突然哭了起來。我真希望自己當時沒哭,可我的確哭了起來。「不,你不是小偷,」我說。
「你只是偷走了五塊——」「住嘴,」老毛裡斯說著,推了我一把。
「別理他,隨,」孫妮說。「走吧,酶。咱們拿到了他欠我的錢。咱們走吧,嗨。」
「我來啦,」老毛裡斯說,可他沒動窩兒。
「我要你來,毛裡斯,嗨。別理他。」
「是誰在出口傷人?」他說,裝出極天真的樣子,接著他用手指重重地在我的睡褲上彈了一下,疼得我要命。我對他說他是個混帳下流的窩囊廢。
「你說什麼?」他說。他把手圈在耳後,像是個聾子似的。「你說什麼?我是什麼?」
我還在哭。我是他媽的那麼生氣,那麼緊張。
「你是個下流的窩囊廢,」我說。「你是個向人勒索的混帳窩囊廢,再過兩年,你就會成一個叫花子,在街上向人討一毛錢喝咖啡。你那件骯髒破爛的大衣上面全是鼻涕,你還要——」我話沒說完,他就揍了我一拳。我甚至都沒想躲避。我只覺得自己的肚皮上重重挨了一下。
我並沒給打昏過去,因為我還記得自己怎樣從地板上目送他們兩個一起走出房間,還隨手把門帶上。我在地板上躺了好一會兒,就像我跟斯特拉德萊塔打架時那樣。只是,這一次我以為自己快要死了。我真的這樣以為。我覺得自己好像掉在水裡快要淹死似的。問題是,我的呼吸十分困難。最後我好容易站起來,得彎著腰捧著肚子向浴室走去。
可我真是瘋了。我可以對天發誓我是瘋了。在去浴室的半路上,我開始幻想自己心窩裡中了一顆子彈。老毛裡斯開槍打了我。我現在是到浴室去喝一大口威士忌什麼的,定一定神,好讓自己真正下毒手。我幻想著自己從混帳的浴室裡出來,已穿好了衣服,袋裡放著一支自動手槍,走起路來還晃晃悠悠的。我並不乘電梯,而是步行下樓。我用手扶住欄杆,嘴角里斷斷續續淌出一點血來。我就這樣走下幾層樓——用手捂著心窩,流得到處是血——隨後我就按鈴叫電梯。老毛裡斯一打開電梯的門,看見我手裡握著一支自動手槍,就會害怕得朝著我高聲尖叫起來,叫我別拿槍打他。可我還是開了槍。一連六槍打在他那毛茸茸的肚皮上。然後我把那支手槍扔下電梯道——當然先把指印什麼的全部擦乾淨了。隨後我爬回自己房裡,打電話叫琴來給我包紮心窩上的傷口。我想像自己怎樣渾身淌著血,由琴拿著一支煙讓我抽。
那些混帳電影。它們真能害人。我不說瞎話。
我在浴室裡呆了約莫一個小時,洗了一個澡。
隨後我回到床上。我過了好一會兒才睡著——我甚至不覺得困——可我終於睡著了。我當時倒是真想自殺。我很想從窗口跳出去。我可能也真會那樣做,要是我確實知道我一律到地上馬上就會有人拿布把我蓋起來。我不希望自己渾身是血的時候有一嘟嚕傻瓜蛋伸長脖子看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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