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節

  我吃完早飯,時間還只中午,可我要到兩點才去跟老薩麗.海斯相會,所以我開始了一次漫長的散步。我心裡老是想著那兩個修女。我想著她們在不教書的時候怎樣拿了那只破舊的草籃到處募捐。我努力想像我母親或者別的什麼人,或者我姑母,或者薩麗.海斯的那個混帳母親,怎樣站在百貨公司門口拿了只破舊的草籃替窮人募捐。這幅圖景簡直很難想像。我母親倒還好,可另外那兩個就不成了。
  我姑母倒是很樂善好施——她做過不少紅十字會工作——可她非常愛打扮,不管她做什麼慈善工作,總是打扮得漂漂亮亮,擦著口紅什麼的。她要是只穿一套黑衣服,不擦口紅,我簡直沒法想像她怎麼還能做慈善工作。至於老薩麗.海斯的母親。老天爺。只有一種情況下她才可能拿著籃子出去募捐,那就是人們捐錢給她的時候個個拍她馬屁。如果他們光是把錢扔進她的籃子,對她不瞅不睬,連話也不跟她說一句就走開了,那麼要不了一個鐘頭她自己也會走開。她會覺得膩煩。她會送還那只籃子,然後到一家時髦飯店裡去吃午飯。我喜歡那些修女就在這一點上。你看得出她們至少不到時髦地方去吃午飯。我想到這裡,不由得難過得要命,她們為什麼不到時髦地方去吃午飯什麼的呢。我知道這事無關緊要,可我心裡很難過。
  我開始向百老匯走去,沒有任何混帳目的,只是因為我有好幾年沒上那一帶去了。再說,我也想找一家在星期天營業的唱片鋪子。我想給菲芘買一張叫什麼《小舍麗.賓斯》的唱片。這是張很難買到的唱片,唱的是一個小女孩因為兩顆門牙掉了,覺得害羞,不肯走出屋去。我曾在潘西聽到過。住在我底下一層樓的一個學生有這張唱片,我知道這唱片會讓老菲芘著迷,很想把它買下來,可那學生不肯賣。這是張非常了不起的舊唱片,是黑人姑娘艾絲戴爾.弗萊契在約莫二十年前唱的。她唱的時候完全是狄克西蘭和妓院的味道,可是聽上去一點也不下流。要換了個白人姑娘唱起來,就會做作得要命,可老艾絲戴爾.弗萊契知道怎麼唱。這確是一張很少聽到的好唱片。我揣摩我也許能在哪家星期天營業的鋪於裡買到,然後帶著它到公園去。今天是星期天,每到星期天菲移常常到公園溜冰。
  我知道她的一般行蹤。
  天氣己不像昨天那麼冷,可是太陽依舊沒有出來,散起步來並不怎麼愉快。可是有一件事很不錯。
  有一家子人就在我面前走著,你看得出他們剛從哪一個教堂裡出來。他們一共三人——父親、母親,帶著一個約莫六歲的小孩子——看去好像很窮。那父親戴著一頂銀灰色帽子;一般窮人想要打扮得漂亮,通常都戴這種帽子。他和他妻子一邊講話一邊走,一點也不注意他們的孩子。那孩子卻很有意思。
  他不是在人行道上走,而是緊靠著界沿石在馬路上走。他像一般孩子那樣在走著直線玩,一邊走一邊還哼著歌兒。我走近去聽他唱些什麼。他正在唱那支歌:「你要是在麥田里捉到了我。」他的小嗓子還挺不錯。他只是隨便唱著玩,你聽得出來。汽車來去飛馳,剎車聲響成一片,他的父母卻一點也不注意他,他呢,只顧緊靠著界沿石走,嘴裡唱著「你要是在麥田里捉到了我。」這使我心情舒暢了不少。我心裡不像先前那麼沮喪了。
  百老匯熙來攘往,到處是人。今天是星期天,還只十二點左右,可已到處是人。人人在走向電影院——派拉蒙或者阿斯特或者斯特蘭德或者凱比托爾或者任何一個這類混帳地方。人人都穿得很齊整,因為今天是星期天,這就使情況更加糟糕。可最糟糕的是你看得出他們全都想要到電影院去。我沒法拿眼看他們,這叫我心裡受不了。我可以理解有些人因為沒事可做而到電影院去,可是如果有人真正想要到電影院去、甚至還加快腳步以便早些到達,我見了就會沮喪得要命。特別是我看見千百萬人排成可怕的長隊站了整整一條街,顯出極大的耐性等候著座位。嘿,我真恨不得插翅飛過這個混帳百老匯。我的運氣很好。我進去的第一家唱片店就有張《小舍麗.賓斯》。他們要我五塊錢,因為這種唱片很難買到,可我不在乎。嘿,我一時變得高興極了。我恨不得馬上趕到公園裡,看看老菲芘是不是在,好把唱片給她。
  我從唱片店出來,經過一家藥房,就走了進去。
  我想打一個電話給琴,看看她有沒有放假回家。因此我進了電話間,打了個電話給她,討厭的是,接電話的是她母親,所以我不得不把電話掛了。我不想在電話裡跟她進行一次長談。一句話,我不愛在電話裡跟女朋友的母親談話。可我至少應該問問她琴回家沒有。那也要不了我的命。不過我當時沒那心情。幹這種事,你真得心情對頭才成。
  我還得去買兩張混帳戲票,所以我買了份報紙,看看有些什麼戲在上演。今天是星期天,只演出三場日戲。我於是買了兩張《我知道我的愛》的正廳前排票。這是場義演什麼的,我自己並不怎麼想看,可我知道老薩麗是天底下最最假摸假式的女子,她一聽說我買了這戲票,由倫特夫婦主演,就會高興得要命。她就喜歡看這種戲,既枯燥又俗氣,由倫特夫婦什麼的主演。我跟她不一樣。我根本不喜歡看戲,如果你要我說老實話。它們不像電影那麼糟糕,可是當然也沒什麼可誇獎的。主要是,我討厭那些演員。他們從來不像真人那樣行動。他們只是自以為演得像真人。有幾個好演員演得倒是有點兒象真人,不過並不值得一看。一個演員要是真正演得好,你總是看得出他知道自己演得好,這就糟蹋了一切。拿勞倫斯.奧列維爾爵士來說吧。我看過他主演的《哈姆萊特》,是DB去年帶了菲芘和我一起去看的。他先請我們吃了頓午飯,然後請我們去看戲。他自己已經看過了,吃午飯時他把戲說得那麼好,連我也根不得馬上就去看。可我看了卻不覺得怎麼好。我實在看不出勞倫斯.奧列維爾爵士好在哪裡。他有很好的嗓子,是個挺漂亮的傢伙,他走路或是鬥劍時候很值得一看,可他一點不像DB所說的哈姆萊特。他太像個混帳的將軍,而不家個憂鬱的、不如意的倒楣蛋。整個戲裡演得最好的部分是老奧菲莉姬的哥哥——就是最後跟哈姆萊特鬥劍的那個——要動身,他父親給了他許許多多忠告。父親一個勁兒給他許許多多忠告,老奧菲莉姬卻不住地在逗她哥哥玩,把他的匕首從鞘裡拔出來,用各種方法逗他,他呢,卻一本正經,假裝對他父親的胡說八道很感興趣。這的確演得不錯,我看了非常高興,可是像這樣的玩藝兒戲裡並不多。
  老菲芘喜歡的只有一個地方,就是哈姆萊特拍拍那隻狗的腦袋的時候。她覺得這很好玩,也很有意思,事實上也確是這樣。可我非做不可的是,我不得不把那劇本讀一遍。我的問題是,遇到這類玩藝兒我總是非自己讀一遍不可。要是由演員演出,我總不肯好好聽。我老是擔心他下一分鐘會不會做出假模假式的事來。
  我買了倫特夫婦主演的戲票,就乘出租汽車到公園。我本應該乘地鐵什麼的,因為我的錢已經不多了,不過我實在想離開那個混帳百老匯,越快越好。
  公園裡也很糟糕。天氣倒不太冷,可是太陽依舊沒出來,整個公園除了狗屎和老人吐的痰、扔的雪茄煙頭以外,好像什麼都沒有,那些長椅看去也濕漉漉的,簡直沒法坐下。這幅景象實在很叫人洩氣,而且你走著走著,不知怎的隔一會兒就會起雞皮疙瘩。這兒一點沒有快要過聖誕節的跡象。這兒簡直什麼跡象都沒有。可我還是一直向林蔭路走去,因為菲芘來到公園,總是在這一帶玩。她喜歡在音樂台附近溜冰。說來好笑,我小時候,也總喜歡在這一帶溜冰。
  可我到了那裡,連她的影兒也沒見。有幾個小孩子在那兒溜冰,還有兩個大男孩拿了個壘球在玩「空中飛球」,只是不見菲芘。後來我看見有個跟她差不多年紀的小女孩獨自坐在長椅上緊她的溜冰鞋。我想她也許認得菲芘,能告訴我她在什麼地方,所以我走過去在她身旁坐下,問她說:「我問你,你認得菲芘.考爾菲德嗎?」
  「誰?」她說,她只穿了條運動褲和約莫二十件運動衫。衣服上好像全都是疙瘩,你看得出準是她母親自己做的。
  「菲芘.考爾菲德。住在第七十一條街,念四年級,就在——」「你認得菲芘?」
  「不錯,我是她哥哥。你知道她在哪兒嗎?」
  「她是不是凱隆小姐班上的?」小女孩問。
  「我不知道。不錯,我想她是那班上的。」
  「那麼說來,她大概在博物館裡。我們上星期六去過了,」小女孩說。
  「哪個博物館?」我問她。
  她好像端了端肩膀。「我不知道,」她說。「在博物館裡。」
  「我知道,不道是那個有圖片的呢,還是那個有印第安人的?」
  「那個有印第安人的。」
  「謝謝,」我說。我站起來要走,可突然記起今天是星期天。「今天是星期天呢,」我對小女孩說。
  她抬起頭來看看我。「哦,那她就不在那兒了。」
  她費了很大的勁兒在緊她的四輪榴冰鞋。她沒戴手套什麼的,兩隻小手凍得又紅又冷。我就幫了她一下。嘿,我有多少年沒摸過溜冰鞋鑰匙啦,可我拿在手裡一點也不覺得陌生。哪怕是五十年以後,在漆一樣黑的暗地裡,你拿一把溜冰鞋鑰匙塞在我手裡,我都知道這是溜冰鞋鑰匙。我把她的溜冰輕收緊以後,她就向我道謝。她是一個很好、很懂禮貌的小姑娘。老天爺,我就喜歡那樣的孩子,你給他們緊了溜冰鞋什麼的,他們很懂禮貌,會向你道謝。大多數孩子都這樣。一點不假。我問她是不是願意跟我一塊兒去喝杯熱巧克力什麼的,可她說不,謝謝你。她說她得去找她的朋友。孩子們老是要去找他們的朋友。真讓我笑疼肚皮。
  儘管是星期天,菲芘和她的全班同學都不會在那兒;儘管外面的天氣是那麼潮濕、那麼糟糕,我還是穿過公園一路向綜合博物館走去。我知道這就是那個緊溜冰鞋的小姑娘所說的博物館。我對整個搏物館裡的一切熟悉得就像背一本書一樣。菲芘進的學校也是我小時候進的學校,我們那時候老是到博物館去。我們那個名叫艾格萊丁格小姐的老師差不多每星期六都帶我們去。有時候我們去看動物,有時候看古代印第安人做的一些玩藝兒。陶器、草藍以及類似的玩藝兒。我只要一想起這事,心裡就非常高興。連現在也這樣。我還記得我們看完所有這些印第安玩藝兒以後,常常到大禮堂去看電影。
  哥倫布。他們老是放映哥倫布發現新大陸的電影,先是費了很大勁兒向老裴迪南和伊薩伯拉借錢買船,後來又是水手們打算背叛他。對老哥倫布誰也沒多大興趣,可你身上總是帶著不少糖果和口香糖之類的玩藝兒,再說大禮堂裡面也有一股很好聞的氣味。儘管外面天氣挺好,你進了裡面總聞到一股好像外面在下大雨的氣味,好像全世界就是這個地方最好、最乾燥、最舒適。我很喜歡那個混帳博物館。我記得到大禮堂去的時候得經過印第安館,那是個極長、極長的房間,進了裡面不准大聲說話。
  而且總是老師走在頭裡,全班的學生跟在後頭。孩子們排成雙行,每人都有個伴兒。極大多數時間跟我作伴兒的總是個叫作傑特魯德.萊文的小姑娘。
  她老愛拉著你的手,而她的手又老是汗律律、粘糊糊的。地板是一色的石頭地,你要是有幾顆玻璃彈子在手裡,隨便往地上一扔,它們就會在地上到處亂蹦,發出一片響聲,老師就會叫全班同學都停下來,自己走回來查看出了什麼事。可是這位艾格萊丁格小姐從來不發脾氣。接著你經過那艘挺長、挺長的印第安獨木戰艇,約莫有三輛混帳凱迪拉克排在一溜那麼長,裡面約莫有二十個印第安人,有幾個在打槳,有幾個只是神氣活現地站在那兒,每人的臉上都繪著武士的花紋。在獨木船的後部有個非常可怕的傢伙,臉上戴著面具。他是個巫醫。他讓我起雞皮疙瘩,可我還是挺喜歡他。另一件事,你走過時候要是碰了下木漿什麼的,其中一個看守就會跟你說:「別碰東西,孩子們。」可他說話的聲音總是挺和氣,並不像個混帳警察什麼的。接著你經過那只太玻璃櫃,裡面有幾個印第安人在擦木棒取火,還有個印第安女人在織毯子。這個織毯子的印第安女人彎著腰,我們都看得見她的Rx房,我們經過的時候,總要偷偷瞧一眼,連姑娘們也那樣,因為她們還都是小孩子,跟我們一樣沒什麼Rx房。接著,就在進大禮堂之前,靠近大門旁邊,你還經過那個愛斯基摩人。他正坐在一個冰湖裡面的窟窿上面,往窟窿裡釣魚。窟窿旁邊還有兩條魚,是他已經捉得的。嘿,這個博物館裡,玻璃櫃子可真不少。樓上甚至還要多,裡面有鹿在水洞邊喝水,有鳥兒飛往南方過冬。離你最近的那些鳥全都是剝制的,掛.在一些鋼絲上,後面的那些鳥都畫在牆上,可你一眼看去,全都像真正往南飛,你要是低下腦袋倒著看,它們甚至顯得更快地在往南飛。不過博物館裡最好的一點是一切東西總呆在原來的地方不動。誰也不挪移一下位置。你哪怕去十萬次,那個愛斯基摩人依舊剛捉到兩條魚;那些鳥依舊在往南飛;鹿依舊在水洞邊喝水,它們的角依舊那麼美麗,它們的腿依舊那麼又細又好看;還有那個裸露著Rx房的印策安女人依舊在織同一條毯子。誰也不會改變樣兒。唯一變樣的東西只是你自己。倒不一定是變老了什麼的。嚴格說來,倒不一定是這個。不過你反正改了些樣兒,就是這麼回事。比如說這一次你穿了件大衣。或者上次跟你排在一起的那個孩子患了猩紅熱,另換了個人排在你旁邊。或者帶領學生的已不是艾格萊丁格小姐,另換了別的什麼人。或者你聽見你媽媽和爸爸在浴室裡打了一次架,打得很凶。或者你剛在街上經過一汪子一汪子的水,水上的汽油泛出虹一般的色彩。我是說你反正總有些地方不一樣了——我說不清楚我的意思。即使我說得清楚,我怕自己也不一定想說。
  我走著走著,就從口袋裡掏出那頂獵人帽,戴到頭上。我知道不會遇到什麼熟人,再說外面的天氣又潮濕得那麼厲害。我一邊走,一邊想著老菲芘怎樣在每星期六像我一樣上博物館。我想著她怎樣觀看我過去常常看的同一些玩藝兒,怎樣每次看的時候她這個人總會有所不同。我這樣想著,心裡雖然說不上沮喪,卻也不會快活得要命。有些事物應該老保持著老樣子。你應該把它們擱進那種大玻璃櫃裡,別去動它們。我知道這是不可能辦到的,不過這照樣是件很糟糕的事。嗯,我一邊走,一邊就想著這一類事。
  我經過體育場,就停住腳步看兩個很小的小孩子玩蹺蹺板。有一個孩子比較胖,我就把手擱在瘦孩子那一頭,幫他們平衡,可你看得出他們不喜歡我在他們旁邊,我也只好走了。
  接著發生了一件很好笑的事。我走到博物館門口,忽然不想進去了,哪怕白給我一百萬塊錢我也不想進去。我這會兒就是沒那個心情——可我剛才還眼巴巴地穿過整個混帳公園來到博物館,恨不得盡快進去呢。要是菲芘在裡面,我或許會進去,可她不在裡面。因此我就在博物館門口叫了輛出租汽車上比爾特摩了。我心裡並不怎麼想去,可我已他媽的跟薩麗約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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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田里的守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