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節

  我到那兒的時候還很早,所以我就在休息室鍾旁的皮椅上坐下,看那些姑娘。許多學校都已放假,這兒總有一百萬個姑娘或坐或立,在等她們的男朋友。有的姑娘交叉著腿,有的姑娘並不交叉著腿,有的姑娘大腿好看得要命,有的姑娘大腿難看得要命,有的姑娘看去為人很不錯,有的姑娘看去很可能是只母狗,如果你對她有進一步瞭解的話。
  這委實是一片絕好的景色,你要是懂得我意思的話。可是說起來,這景色看了也有點叫人洩氣,因為你老會嘀咕著所有這些姑娘將來會有他媽的什麼遭遇。我是說在她們離開中學或大學以後。你可以料到她們絕大多數都會嫁給無聊的男人。這類男人有的老是談著他們的混帳汽車一加侖汽油可以行駛多少英里。有的要是打高爾夫球輸了,或者甚至在乒乓球之類的無聊球賽中輸了,就會難過得要命,變得非常孩子氣。有的非常卑鄙。有的從來不看書。
  有的很討人厭——不過在這一點上,我得小心一些。我是說在說別人討人厭這一點上。我不瞭解討人厭的傢伙。我真的不瞭解。我在愛爾克敦.希爾斯的時候,跟一個叫哈里斯.梅克林的傢伙同屋住了兩個月。他這人非常聰明,可又是我所遇到的最最討人厭的傢伙。他說話的聲音極其刺耳,可又一天到晚講個不停,簡直沒完沒了。更可怕的是,他從來不講任何你聽得入耳的話。可他有一個長處。
  這個婊子養的吹起口哨來,可比誰都好。他一邊鋪床,或是一邊往壁櫥裡掛著什麼——他老是往壁櫥裡掛著什麼——真叫我受不了——他一邊幹著這類玩藝兒,一邊就吹著口哨,只要他不是在用刺耳的聲音講話。他連古典歌曲都能吹,可他絕大部分時間只吹著爵士歌曲。他都能吹最地道的爵士歌曲,像《白鐵屋頂憂傷曲》之類,而且吹得那麼好聽,那麼輕鬆愉快——就在他往壁櫥裡掛什麼東西的時候——你聽了都會靈魂兒出竅。自然啦,我從來沒告訴他我認為他的口哨吹的好得了不得。我是說你決不會走到什麼人身邊直截了當地說:「你的口哨吹的好得了不得。」可我還是跟他同屋住了差不多整整兩個月,儘管我把他討厭得要命,原因是,他的口哨吹得真是好極了,是我聽到過的最最好的。所以說我不瞭解討人厭的傢伙。也許你瞧見哪個挺不錯的姑娘嫁給他們的時候心裡不應該太難受。他們中間絕大多數並不害人,再說他們私下裡也許都是了不得的口哨家什麼的。他媽的誰知道?至少我不知道。
  最後,老薩麗上樓來了,我就立刻下樓迎接她,她看去真是漂亮極了。一點不假。她身穿一件黑大衣,頭戴一頂黑色法國帽。她平時很少戴帽子,可這頂法國帽戴在她頭上的確漂亮。好笑的是,我一看見她,簡直想跟她結婚了。我真是瘋了。我甚至都不怎麼喜歡她,可突然間我竟覺得自己愛上了她,想跟她結婚了。我可以對天發誓我的確瘋了。我承認這一點。
  「霍爾頓!」她說。「見到你真是高興!咱們好像有幾世紀沒見面啦!」你跟她在外面相見,她說話的聲音總是那麼響,很叫人不好意思。她因為長得他媽的實在漂亮,所以誰都會原諒她,可我心裡總有點兒作嘔。
  「見到你也真高興,」我說。我說的也是心裡話。「你好嗎?」
  「好得不能再好啦。我來遲了沒有?」
  我對她說沒有,可事實上她來遲了約莫十分鐘。我倒是一點也不介意。《星期六晚報》上所登的那些漫畫,一些在街頭等著的男人因為女朋友來起了,都氣得要命——這是騙人的玩藝兒。要是一個姑娘跟你見面的時候看去極漂亮,誰還他媽的在乎她來得是不是遲了?誰也不會在乎。「咱們最好快走,」我說。「戲在二點四十開演。」我們於是下樓向停出租汽車的地方走去。
  「咱們今天看什麼戲?」她說。
  「我不知道。倫特夫婦演的。我只買到這個票。」
  「倫特夫婦!哦,真太好了!」
  我已經跟你說過,她只要聽見是倫特夫婦演的,就會高興得連命都不要。
  在去戲院的路上,我們在汽車裡胡搞了一會兒。最初她不肯,因為她搽著口紅什麼的,可我真是他媽的猴急得要命,她簡直拿我沒辦法。有兩次,汽車在紅燈前突然停住,我都他媽的差點兒從座上摔了下來。這些混帳司機從來不注意自己的汽車在往哪兒開,我敢發誓他們從來不注意。現在,我再來告訴你我究竟瘋狂到了什麼地步,當我們在這次熱烈的擁抱中清醒過來的時候,我競對她說我愛她。
  這當然是撤謊,不過問題是,我說的時候,倒真是說的心裡話。我真是瘋了。我可以對天發誓我真是瘋了。
  「哦,親愛的,我也愛你,」她說。接著她還一口氣往下說:「答應我把你的頭髮留起來。水手式的平頭已經不時興了。再說你的頭髮又那麼可愛。」
  可愛個屁。
  這戲倒不像我過去看過的某些戲那麼糟。可也不怎麼好。故事講的是一對夫婦一生中約莫五十萬年裡的事。開始時候他們都很年輕,姑娘的父母不答應她跟那個小伙子結婚,可她最後還是跟他結婚了。接著他們的年紀越來越大。丈夫出征了,妻子有個弟弟是個醉鬼。我看了實在不感興趣。我是說我對他們家裡有人死了什麼的毫不關心。他們不過是一嘟嚕演員罷了。那丈夫和妻子倒是一對挺不錯的夫婦——很有點兒鬼聰明——可我對他們並不太感興趣。特別是,他們在整場戲裡老是在喝著茶或者其他混帳玩藝兒。你每次看見他們,總有個傭人拿茶端到他們面前,或是那妻子在倒茶給什麼人喝。
  還有戲裡不住有人進進出出——你光是看著人們坐下站起都會看得頭昏眼花。阿爾法萊德.倫特和琳.封丹演那對夫婦,他們演得非常好,可我不怎麼喜歡他們。不過憑良心說,他們確是與眾不同。
  他們演得不像真人,也不像演員。簡直很難解釋.他們演的時候,很像他們知道自己是名演員什麼的。我是說他們演得很好,不過他們演得太好了。
  比如說,他們一個剛說完話,另一個馬上接口很快地說了什麼。這是在學真實生活中人們說話時彼此打斷對方說話的情形。他們的表演藝術很有點兒象格林威治村的老歐尼彈鋼琴。你不管做什麼事,如果做得太好了,一不警惕,就會在無意中賣弄起來.那樣的話,你就不再那麼好了。可是不管怎樣,戲裡就只他們兩個——我是說倫特夫婦——看去像是真正有頭腦的人。我得承認這一點。
  演完第一幕,我們就跟其他那些傻瓜蛋一起出去抽煙。這真是個盛舉。你這一輩子從未見過有這麼多的偽君子聚在一起,每個人都拚命袖煙,大聲談論戲,讓別人都能聽見他們的聲音,知道他們有多麼了不起。有個傻里傻氣的電影演員站在我們附近抽煙。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可他老是在戰爭片裡擔任膽小鬼的角色。他跟一個極漂亮的金髮姑娘在一起,他們兩個都裝出很厭倦的樣子,好像甚至都不知道周圍有人在看他們似的。真是謙虛得要命。我看了倒是十分開心。老薩麗除了誇獎倫特夫婦外,簡宣很少說話,因為她正忙著伸長脖子東張西望,裝出一副迷人的樣子。接著她突然看見休息室的另一頭有一個她認識的傻瓜蛋。那傢伙穿了套深灰色的法蘭絨衣服,一件格子襯衫,是個地道的名牌大學生。真了不起。他靠牆站著,只顧沒命地抽煙,一副膩煩極了的樣子。老薩麗不住地說:「我認識那小伙子。」不管你帶她去什麼地方,她總認識什麼人,或者她自以為認識什麼人。她說了又說,後來我膩煩透了,就對她說:「你既然認識他,幹嗎不過去親親熱熱地吻他一下呢?他準會高興。」
  她聽了這話很生氣。最後,那傻瓜蛋終於看見了她,就過來跟她打招呼。你真該看見他們打招呼時的樣子。你準以為他們有二十年沒見面了。你還會以為他們小時候都在一個澡盆裡洗澡什麼的。是一對老得不能再老的朋友。真正叫人作嘔。好笑的是,他們也許只見過一面,在某個假模假式的舞會裡。最後,他們假客氣完了,老薩麗就給我們兩個介紹。
  他的名字叫喬治什麼的——我都記不得了——是安多佛大學的學生。真——真了不起。可惜你沒看見老薩麗問他喜不喜歡這戲時他的那副樣子。他正是那種假得不能再假的偽君子,回答別人問題的時候,還得給自己騰出地方來。他往後退了一步,正好腳踩在一位站在他後面的太太的腳上。他大概把她的那幾個腳趾全都踩斷了。他說加戲本身不怎麼樣,可是倫特夫婦,當然啦,完完全全是天仙下凡。
  天仙下凡。老天爺,天仙下凡。我聽了差點兒笑死。
  接著他和老薩麗開始聊起他們兩個都認識的許多熟人來。這是你一輩子從來沒聽到過的最假模假式的談話。他們以最快的速度不斷想出一些地方來,然後再想出一些住在那地方的人,說出他們的名字。
  等到我回到座位上的時候,我都快要嘔出來了-點不假。接著,等到下一幕戲演完的時候,他們之繼續了他們那令人厭煩的混帳談話,他們不斷想出更多的地方,說出住在那地方的更多人的名字。最糟糕的是,那傻瓜蛋有那種假極了的名牌大學聲音,就是那種換其疲倦、極其勢利的聲音。那聲音聽去簡直像個女人。他竟毫不猶豫地來夾三,那雜種。戲演完後,我一時還以為他要坐進混帳的出租汽車跟我們一起走呢,因為他都跟著我們穿過了約莫兩條街,不過他還得跟一嘟嚕偽君子碰頭喝雞尾酒去,他說。我都想像得出他們怎樣全都坐在一個酒吧裡,穿著格子襯衫,用那種疲倦的、勢利的聲音批評著戲、書和女人。他們真讓我差點兒笑死,那班傢伙。
  我聽那個假模假式的安多佛雜種講了約莫十個鐘頭的話,最後跟老薩麗一塊兒坐進出租汽車的時候,簡直恨死她了。我已準備好要送她回家——我的確準備好了——可是她說:「我想起了個妙極了的主意!」她老是想起什麼妙極了的主意。「聽著,」她說。「你得什麼時候回家吃晚飯?我是說你是不是急於回家?你是不是得限定時間回家?」
  「我?不。不限定時間,」我說,這話真是再老實也沒有了,嘿。「幹嗎?」
  「咱們到無線電城冰場溜冰去吧!」
  她出的總是這一類的主意。
  「到無線電城冰場上去溜冰?你是說馬上就去?」
  「去溜那麼個把鐘頭。你想不想去?你要是不想去的話——」「我沒說我不想去,」我說。「我當然去。要是你想去的話。」
  「你真是這個意思嗎?要不是這個意思就別這麼說。我是說去也好不去也好,我都無所謂。」
  她會無所謂才怪哩。
  「你可以租到那種可愛的小溜冰裙,」老薩麗說。「琴妮特.古爾茲上星期就租了一條。」
  這就是她急於要去溜冰的原因。她想看看自己穿著那種只遮住屁股的短裙時的樣子。
  我們於是去了,他們給了我們冰鞋以後,還給了薩麗一條只遮住屁股的藍色短裙。她穿上以後,倒是真他媽的好看。我得承認這一點。你也別以為她自己不知道。她老是走在我前頭,好讓我看看她的小屁股有多漂亮。那屁股看去也的確漂亮。我得承認這一點。
  可是好笑的是,整個混帳冰場上就數我們兩個溜得最糟。我是說最槽。而冰場上也有幾個溜得真正棒的。老薩麗的腳脖子一個勁兒往裡彎,差點兒都碰到了冰上。這不僅看上去難看得要命,恐怕也疼得要命。我自己很有這個體會。我的腳脖子疼得都要了我的命。我們的樣子大概很值得一看。更糟糕的是,至少有那麼一兩百人沒事可做,都站在那兒伸長了脖子看熱鬧,看每個人摔倒了又爬起來。
  「你想不想進去找張桌子,喝點兒什麼?」我最後對她說。
  「你今天一天就是這個主意想得最妙,」她說。
  她簡直是在跟自己拚命。真是太殘忍了。我倒真有點兒替她難受。
  我們脫下了我們的混帳冰鞋,進了那家酒吧,你可以光穿著襪子在裡面喝點兒什麼,看別人溜冰。我們剛一坐下,老薩麗就脫下了她的手套,我就送給她一支煙。看她的樣子並不快活。侍者過來了,我給她要了杯可口可樂——她不喝酒——給我自己要了杯威士忌和蘇打水,可那婊子養的不肯賣酒給我,所以我也只好要了杯可口可樂。接著我開始劃起火柴來。我在某種心情下老愛玩這個。我讓火柴一直燒到手握不住為止,隨後扔進了煙灰缸。
  這是種神經質的習慣。
  一霎時,在光天化日之下,老薩麗竟說:「瞧。
  我得知道一下。在聖誕前夕你到底來不來我家幫我修剪聖誕樹?我得知道一下。」她大概是溜冰的時候弄疼了腳脖子,那股子氣還沒消下去。
  「我已經寫信告訴你說我要來。你問過我總有二十遍了。我當然來。」
  「我意思是我得事先知道一下,」她說完,又開始在這個混帳房間裡東張西望起來。
  一霎時,我停止劃火柴,從桌上探過身去離她更近些。我腦子裡倒有不少話題。「嗨,薩麗,」我說。
  「什麼?」她說。她正在看房間那頭的一個姑娘。
  「你可曾覺得膩煩透頂?」我說。「我是說你可曾覺得心裡打鼓,生怕一切事情會越來越糟,除非你錫出什麼辦法來加以補救?我是說你喜不喜歡學校,以及所有這一類的玩藝兒?」
  「學校簡直叫人膩煩透了。」
  「我是說你是不是痛恨它?我知道它膩煩透了,可你是不是痛恨它?我要問的是這個。」
  「呃,我倒說不上痛恨它。你總得——」「呃,我可痛恨它。嘿,我才痛恨它哩,」我說。「不過不僅僅是學校。我痛恨一切。我痛恨住在紐約這地方。出租汽車,梅迪遜路上的公共汽車,那些司機什麼的老是衝著你大聲呦喝,要你打後門下車;還有被人介紹給一些假模假式的傢伙,說什麼倫特夫婦是天仙下凡;還有出門的時候得上上下下乘電梯;還有一天到晚得上布魯克斯讓人給你量褲子;還有人們老是——」「別嚷嚷,勞駕啦,」老薩麗說。這話實在好笑,因為我根本沒嚷。
  「拿汽車說吧,」我說,說的時候聲音極其平靜。「拿絕大多數人說吧,他們都把汽車當寶貝看待。
  要是車上劃了道痕跡,就心疼得要命;他們老是談一加侖汽油可以行駛多少英里;要是他們已經有了一輛嶄新的汽車,就馬上想到怎樣去換一輛更新的。我甚至都不喜歡汽車這玩藝兒。我是說我對汽車甚至都不感興趣。我寧可買一匹混帳的馬。馬至少是動物,老天爺.對馬你至少能——」「我甚至都不知道你在說些什麼,」老薩麗說。
  「你一會兒談這,一會兒——」「你知不知道?」我說。「我這會兒還在紐約或是紐約附近,大概完全是為了你。要不是你在這兒,我大概不知道到他媽的什麼地方去了。在山林裡,或者在什麼混帳地方。我這會兒還在這裡,簡直完全是為你。」
  「你真好,」她說.可你看得出她很希望換個混帳話題。
  「你幾時最好到男校去唸書試試。你幾時去試試,」我說。「裡面全是些偽君子。要你幹的就是讀書,求學問,出人頭地,以便將來可以買輛混帳凱迪拉克;遇到橄攬球隊比賽輸了的時候,你還得裝出挺在乎的樣子,你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談女人、酒和性;再說人人還在搞下流的小集團,打籃球的抱成一團,天主教徒抱成一團,那般混帳的書獃子抱成一團,打橋牌的抱成一團。連那些參加他媽的什麼混帳讀書會的傢伙也抱成一團。你要是聰明點——」「噯,聽我說,」老薩麗說.「有不少小伙子在學校裡學到更多的東西。」
  「我同意!我同意有些人學到更多的東西!可我就只能學到這一些。明白不?我說的就是他媽的這個意思,」我說。「我簡直學什麼都學不成。我不是什麼好料。我是塊朽木。」
  「你當然是。」
  接著我突然想起了這麼個主意。
  「瞧,」我說。「我想起了這麼個主意。我在格林威治村有個熟人,咱們可以借他的汽車用一兩個星期。他過去跟我在一個學校唸書,到現在還欠我十塊錢沒還。咱們可以在明天早上乘汽車到馬薩諾塞和見蒙特兜一圈,你瞧。那兒的風景美麗極了。一點不假。」我越想越興奮,不由得伸手過去,握住了老薩麗一隻混賬的手。我真是個混帳傻瓜蛋。「不開玩笑,」我說。「我約莫有一百八十塊錢存在銀行裡。早晨銀行一開門,我就可以把錢取出來,然後我就去向那傢伙借汽車。不開玩笑。咱們可以住在林中小屋裡,直到咱們的錢用完為止。等到錢用完了,我可以在哪兒找個工作做,咱們可以在溪邊什麼地方住著。過些日子咱們還可以結婚。
  到冬天我可以親自出去打柴。老天爺,我們能過多美好的生活!你看呢?說吧!你看呢?你願不願意跟我一塊兒去?勞駕啦!」
  「你怎麼可以幹這樣的事呢,」老薩麗說,聽她的口氣,真好像憋著一肚子氣。
  「幹嗎不可以?他媽的幹嗎不可以?」
  「別衝著我呦喝,勞駕啦,」她說。她這當然是胡說八道,因為我壓根兒沒衝著她呦喝。
  「你說幹嗎不可以?幹嗎不?」
  「因為你不可以,就是這麼回事。第一,咱們兩個簡直還都是孩子。再說,你可曾想過,萬一你把錢花光了,可又找不到工作,那時你怎麼辦?咱們都會話話餓死。這簡直是異想天開,連一點——「一點不是異想天開,我能找到工作。別為這擔心。你不必為這擔心。怎麼啦?你是不是不願意跟我一塊兒去?要是不願意去,就說出來好了。」
  「不是願意不願意的問題。完全不是這個問題,」老薩麗說。我開始有點兒恨她了,嗯。「咱們有的是時間幹這一類事——所有這一類事。我是說在你進大學以後,以及咱倆真打算結婚的話。咱們有的是好地方可以去。你還只是——」「不,不會的。不會有那麼多地方可以去。到那時候情況就完全不一樣啦,」我說。我心裡又沮喪得要命了。
  「什麼?」她說。「我聽不清你的話。一會兒你朝著我呦喝,一會兒又——」「我說不,在我進大學以後,就不會有什麼好地方可以去了。你仔細聽著。到那時候情況就完全不一樣啦。我們得拿著手提箱之類的玩藝兒乘電梯下樓。我們得打電話給每個人,跟他們道別,還得從旅館裡寄明信片給他們。我得去坐辦公室,掙許許多多錢,乘出租汽車或者梅迪遜路上的公共汽車去上班,看報紙,天天打橋牌,上電影院,看許許多多混帳的短片、廣告和新聞片。新聞片,我的老天爺。老是什麼混帳的賽馬啦,哪個太大小姐給一健船行下水禮啦,還有一隻黑猩猩穿著褲子騎混帳的自行車啦。到那時候情況就根本不會一樣了。你只是一點不明白我的意思。」
  「也許我不明白!也許你自己也不明白,」老薩麗說。這時我們都成了冤家對頭啦。你看得出跟她好好談會兒心簡直是浪費時間。我真他媽的懊悔自己不該跟她談起心來。
  「喂,咱們走吧,」我說。「你真是討人厭極了,我老實告訴你說。」
  嘿,我一說這話,她蹦得都碰著屋頂了。我知道我本不應該說這話,換了平常時候我大概也不會說這話,可當時她實在惹得我心裡煩極了。平常我從來不跟姑娘們說這種粗話。嘿,她真蹦得碰著屋頂了。我像瘋子似的直向她道歉,可她不肯接受。
  她甚至都氣得哭了。我見了倒是有點兒害怕,因為我有點兒怕她回家告訴她父親,說我罵她討人厭。
  她父親是那種沉默寡言的大雜種,對我可沒什麼好感。他曾經告訴老薩麗說我有點兒他媽的太胡鬧。
  「我不騙你。我很抱歉,」我不住地對她說。
  「你很抱歉。你很抱歉。真是笑話,」她說。
  她還在那兒哭,一時間我真有點兒懊悔自己不該跟她說這話。
  「喂,我送你回家吧。不騙你。」
  「我可以自己回家,謝謝你。你要是以為我會讓位送我回家,那你準是瘋啦。我活到這麼大,從來沒有一個男人跟我說過這樣的話。」
  你要是仔細想來,就會覺得整個事情確實很好笑,所以我突然做了樁我很不應該做的事情。我放聲大笑起來,我的笑聲又響又傻。我是說我要是坐在自己背後看電影什麼的,我大概會彎過腰去跟我自己說,請勞駕別笑啦。我這一笑,可更把老薩麗氣瘋啦。
  我逗留了一會兒,一個勁兒向她道歉,請她原諒我,可她不肯。她口口聲聲叫我走開,別打擾她。所以我最後也就照著她的話做了。我進去取出我的鞋子和別的東西,就離開她獨自走了。我本來不應該這樣做的,可我當時對一切的一切實在他媽的厭倦透了。
  你如果要我說老實話,那我可以告訴你說我甚至都不知道我為什麼要跟她來這一套。我是說一塊兒到馬薩諾塞和凡蒙特去什麼的。即便她答應同我去,我大概也不會帶她去。她不是那種值得帶著去的人。不過可怕的是,我要求帶她去的時候卻真有這個意思。就是這一點可怕。我可以對天發誓我真是個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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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田里的守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