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節

    星期三下午兩點剛過,汽車離開了伯明翰。雷坐在最後一排,審視著每一個走進車廂找座位的人。他戴著墨鏡,一頂棕色帽子扣在頭上。
    一個矮胖的膚色黝黑的太太在他身旁坐了下來。
    他朝她笑笑,用西班牙語問:「您是哪裡人?」
    「墨西哥人。」她自豪地說,「您會講西班牙語?」
    「是的。」
    一路上,他們用西班牙語聊了兩個小時,汽車不知不覺間到了蒙哥馬利。
    汽車後面有兩位特工詹金斯和瓊斯正驅車緊跟著。上司對他們說,這只是例行監視,要是跟丟了,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但盡量別跟丟了。
    從亨廷頓飛往亞特蘭大的班機還要過兩小時才起飛,艾比坐在候機大廳內的一個角落裡,身旁的椅子上放著一隻隨身攜帶的旅行挎包。
    她不清楚米奇此刻是死是活。塔米說,他害怕了,不過倒很理智、清醒,也許他正飛往納什維爾,而塔米本人則飛往孟菲斯。真是令人捉摸不透,但她深信,米奇清楚自己在幹什麼。到佩爾迪多灘去等?她從不曾聽說過佩爾迪多灘這個地名,她肯定米奇也不曾去過那裡。
    兩小時後,乘客登機了。艾比坐在通道旁的位子上。她繫好安全帶,鬆了口氣,就在這時她看到一個迷人的金髮女郎。她看看艾比,然後望著別處,走到後面的座位上去了。
    對,是她!在開曼的酒吧裡偷聽她、米奇和阿邦克斯談話的那個金髮女郎!糟了!他們找到她了。如果她被發現了,那她丈夫呢?他怎麼樣了?
    飛機起飛朝亞特蘭大飛去。然後要在地面上逗留30分鐘,再飛向莫比爾。
    米奇從辛辛那提飛到了納什維爾。他是星期三下午6點到達的,銀行早已打烊了。他在電話簿上找到了一家聯租貨車公司的地址,招手要了一輛出租車。
    他租了一輛小型貨車。雖然他付的是現金,但不得不用駕駛執照和信用卡做了抵押。萬一德法歇找到納什維爾來……哎,由它去吧。他買了20只紙箱子,開著車朝公寓駛去。
    他坐在臥室裡尚未打開的索尼攝像機包裝箱上對一屋子文件驚歎不已。屋子四周整整齊齊地放著一堆一堆的文件,全都分了類。標籤上標著公司名字、文件日期、經手人姓名和賬目摘要。
    連塔蘭斯都能從中看出些頭緒來,更不用說司法部長、大陪審團和小陪審團的法官了。他們在震驚、讚歎的同時,將把那幫傢伙一一送進監獄。
    詹金斯特工撥通了孟菲斯辦事處的電話。他一天一夜沒有合眼了,車內瓊斯正在打鼾。
    「詹金斯!你們在哪裡?」韋恩-塔蘭斯問道。
    「我們在莫比爾汽車站。我們把他搞丟了。」
    「你們怎麼把他搞丟了?」
    詹金斯貼著話筒說:「韋恩,我們接到的指示是跟蹤他八個小時,弄清他的去向。例行跟蹤,這是你說的。」
    「你為什麼不早些打電話來?」
    「打過兩次了,都占線。怎麼啦,韋恩?」
    「等一下。」
    另一個聲音說道:「喂,詹金斯嗎?」
    「是的。」
    「我是沃伊利斯局長,到底出了什麼事?」
    「局長,我們跟丟了。我們跟了20個小時,到了莫比爾,他剛下車,就鑽進人群中不見了。」
    「多久了?」
    「20分鐘。」
    「聽著。我們無論如何都得找到他。他的兄弟拿了我們的錢,一走了之了。你給莫比爾地方警察局打個電話,要他們協助偵查並且把雷-麥克迪爾的照片貼到大街小巷。他母親就住在巴拿馬城灘,你通知那一帶的地方警察局密切注意。我馬上派人來。」
    10點整,米奇給佩爾迪多灘希爾頓飯店掛了第二次電話,詢問拉切爾-詹姆士是否到了。還沒到,對方回答說。那就找李-斯蒂文斯。稍後。電話接到另一個房間,有人拿起了電話。
    「喂。」聲音急促。
    「李嗎?」米奇問。
    頓了一下。「嗯。」
    「我是米奇,祝賀你。」
    雷倒在床上,閉上了眼睛。「怎麼這麼容易,米奇,你是怎麼辦到的?」
    「等有時間再告訴你。現在有群人想要我和艾比的命。我們正在逃跑。」
    「什麼人,米奇?」
    「一時講不清,以後再說。記下這個號碼:615-889-4380。」
    「這不是孟菲斯的號碼啊!」
    「對,是納什維爾的號碼。要是我不在,一個叫塔米的姑娘會接電話的。」
    「塔米?」
    「說來話長,就照我說的做吧。今晚,艾比將會以拉切爾-詹姆士的名字住進你這家飯店。」
    「她要來這兒?」
    「聽著別問,雷。一群人正在追我們,不過我們快他們一步。」
    「快誰一步?」
    「黑手黨,還有聯邦調查局。」
    「就這些人?」
    「也許吧。聽我說,艾比有可能被人跟蹤,你得去找到她,盯著她,確保她背後沒人。」
    「要是有呢?」
    「打電話給我,我們再商量。」
    「沒問題。」
    「除了這個號碼,千萬不要打別的電話。我們不能談了。照顧好艾比,她一到就打電話給我。」
    「我會的,米奇,謝謝!」
    一小時後,艾比駛出182號公路,把車子開進希爾頓飯店的停車場。她走到門口,回頭掃了一眼身後的停車場,走進了飯店。
    兩分鐘後,一輛黃色出租車停到了大門口。雷看到後座上一個女人向前傾著身子和司機說話。等了一會兒,那女人從皮夾裡掏出錢給了司機,然後下了車,等著車子開走。她是個金髮女郎,體態勻稱,戴副墨鏡。雷覺得有點奇怪。雷邊注視著她,邊朝門廳慢慢走了過去。
    金髮女郎走到登記台前,對唯一的一名職員說:「請開個單問。」
    職員拿出一張登記單,金髮女郎填好姓名,然後問:「剛剛在我前面登記的那個女人叫什麼名字?我想她是我的一個老朋友。」
    職員翻翻登記卡。「拉切爾-詹姆士。」
    「嗯,正是她。她從哪兒來?」
    「表上填的是孟菲斯。」
    「她的房號是多少?我想過去打個招呼。」
    「我不能告訴你房間號碼。」職員說。
    金髮女郎連忙從皮夾裡掏出20美元現鈔,遞到櫃檯裡面。「我只是想去打聲招呼。」
    職員接過錢。「622房問。」
    「電話在哪兒?」
    「拐角那邊。」職員說。雷溜到拐角後面,發現有四台投幣電話。他抓起中間的一台,自顧自說了起來。
    金髮女郎拿起最裡面的一台,轉身背對著雷。她聲音很低,他只能斷斷續續聽到一點兒。
    「住進……622房間……莫比爾……要點幫助……我不能……一小時?……好的……快點……」
    她掛上電話,雷對著手裡沒接通的電話大聲說著話。
    1分鐘後,響起了敲門聲。金髮女郎跳下床,抓起45手槍插進褲腰裡。她輕輕打開門,但沒去掉保險門鏈。
    門被用力撞開了,把她撞到牆上。雷一步衝上去,奪過她的槍,把她壓倒在地,她的臉貼著地毯。雷用槍口對著她的耳朵,說:「你要是出聲,我就打死你!」
    她不再掙扎,閉上了眼睛,沒有任何反應。
    「你是什麼人?」雷問道,把槍口塞進了她的耳朵裡。她仍然沒有反應。
    他坐在她背上,拉開她的航空包,找出一雙乾淨的襪子。「張開嘴,」他命令說。
    她還是不動,槍口又塞到了她的耳朵裡,她這才慢慢張開嘴。雷把襪子塞進她的嘴裡,然後用睡衣蒙住她的眼睛,再用連襪褲捆住了她的手和腳。
    手提包裡有600美元現金和裝著駕駛執照的小皮夾。執照上寫著:卡倫-阿黛爾,芝加哥人,出生日期:1962年3月4日。雷拿走了小皮夾和槍。
    凌晨一點,電話鈴響了起來,米奇正好沒睡。他一夜都在忙著看銀行憑據。都是誘人的銀行憑證啊,鐵證如山。
    「你好。」他警覺地回答。
    「是我。」
    「你在哪兒,雷?」
    「就在州界線上。」
    「艾比呢?」
    「在車上,她沒事。」
    米奇鬆了口氣。
    「我們不得不離開那家飯店,一個女人跟著艾比來了,就是你們在開曼酒吧見到的那個女人。搞不懂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兒。」
    「你收拾她了?」
    「是的,她一時開不了口,眼下不會有事。」
    「艾比沒事吧?」
    「是的。我們都累得要命。你有什麼打算?」
    「你們離巴拿馬城灘還有三小時的路程。我知道你們累得要命,不過你們得趕快離開那兒。快去巴拿馬城灘,到假日旅店開兩個房間,住下後立即給我打電話。」——

《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