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和魯迅的兩種不同主張,決定了中國國民性改造的兩條不同道路。
第一條道路,是通過制度「漸進改良」之路。另一條道路,則是「思想改造」之路。
一九四九年以前,胡適是中國思想界的主流人物。他引領一時之風雲,不但在思想文化領域開風氣之先,在政治運作中也發揮了重要作用。這一局面形成的基礎,是胡適的政治思想與當時執政者的政治思路有不謀而合之處。
因為與胡適同樣有著長期的西方社會生活經驗,對西方的政治文明有著切身的體會,孫中山也得出了與胡適相同的結論,那就是要用制度來訓練國民。胡適認為,「憲政必須從幼稚園下手」,一步步地加以學習實踐。孫中山認為,中國人從臣民到國民,必須經過一個「訓政」期,即對民眾進行政治制度的訓練培養時期。孫中山說:「我中國人民久處於專制之下,奴性已深,牢不可破,不有一度訓政時期以洗除其舊染之污,奚能享民國主人之權利?此袁氏帝制之時勸進者之所以多也。」民眾學習民主,就如同幼兒學步一樣,需要保姆的把持。他把革命黨比喻成「新民」的保姆:「民國之主人者,實等於初生之嬰兒,革命黨者即產此嬰兒之母也。既產之矣,則當保養之,教育之,方盡革命之責也。此革命方略之所以有訓政時期者,為保養、教育此主人成年而後還之政也。」
1917年至192年間,孫中山總結革命經驗與教訓,在《建國方略》一書中提出了中國制度建設三步走的構想,也就是通過「軍政」「訓政」「憲政」三個時期,在中國逐步建立民主憲政制度。第一步是軍政時期,要通過暴力革命從軍閥手中取得政權。第二步是訓政時期,在這個時期內,施行約法,建設地方自治,以促進民權發達。在此基礎上才能開始第三時期,也就是憲政時期。
為培養國民參政能力,孫中山在《建國方略》中專門撰寫了《民權初步》,舉凡國民集會、選舉、社團章程、議事日程具體要求、步驟、方法等都做了詳細說明和規定。孫中山樂觀地認為,只要有「良師益友」也就是革命黨的耐心引導,程度幼稚的中國國民很快會成熟起來:「中國今日之當共和,猶幼童之當入塾讀書也。然入塾必有良師益友以教之,而中國人民今日初進共和之治,亦當有先知先覺之革命政府以教之。此訓政之時期,所以為專制入共和之過渡所必要也,非此則必流於亂也。」
孫中山的這一社會改造思路與胡適的「制度先行論」一定程度上相當合拍。這就決定了胡適其後成為國民黨的「淨友」,成為推動國民黨在漸進憲政之路上前行的主要文化力量,以至於死後,胡適被國民黨奉為「文化聖人」。不過,在胡適與國民黨相遇之初,雙方卻是「不打不相識」,爆發過一場激烈的遭遇戰。
1926年,蔣介石揮師北伐,開始統一中國的步伐。1928年,張學良東北易幟,至少在表面上,蔣介石統一了中國,完成了孫中山規劃的第一步,「軍政時期」。1928年,蔣介石召開國民黨中央執委會常務會議,宣佈「軍政時期」結束,「訓政時期」開始,不久就制定了《中國國民黨訓政綱領》。
對國民黨戰勝北洋軍閥,胡適等人是歡欣鼓舞的。但是,1929年國民黨通過的這個《訓政綱領》,卻讓他們大跌眼鏡。《訓政綱領》沒有多少推進民主建設的實質內容,卻開宗明義地強調了訓政時期「以黨治國」的原則。1931年,蔣介石更以《訓政綱領》為核心,制定了《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在約法中規定,國家大權統攬在國民黨手中,而黨權又集於蔣介石一人之手。這樣一來,蔣介石所謂的「訓政」,就淪為了一黨專政、個人獨裁。
胡適等民主派知識分子大失所望,他們發現,蔣介石這個只有日本短暫留學經歷的中專生身上有著太過濃烈的傳統專制氣息。由他來主導的訓政,很難走上「憲政」之路。因此,胡適在1928年創辦《新月》月刊,與同仁發起「人權運動」,抨擊國民黨專制統治,《新月》生存到1933年被國民黨政府查封為止。1932年5月胡適又創辦《獨立評論》,繼承《新月》之風,宣傳民主憲政和自由人權。胡適在《獨立評論》的發刊詞中說:「我們叫這刊物做『獨立評論』,因為我們都希望永遠保持一點獨立的精神。不依傍任何黨派,不迷信任何成見,用負責任的言論來發表我們個人思考的結果。」正如這篇發刊詞所宣佈的那樣,通過發表政論,胡適和他的朋友們以獨立知識分子的身份,對國民黨展開了長期的、激烈的批評。
在國民黨成為中國主人不久的1929年,胡適就發表了《新文化運動與國民黨》,直截了當地批評國民黨身上的陳舊氣味。他說,連北洋政府的教育部長都推行白話文教育,而國民黨當國之後,發公文居然還用文言文。對於國民黨的言論控制,胡適批評起來更是不客氣:「上帝可以否認,而孫中山不許批評;禮拜可以不做,而總理遺囑不可不讀」,「在思想言論這一點上,我們不能不說今日國民政府所代表的國民黨是反動的」。
國民黨宣佈要在全國實行「一個主義」不久,胡適就發表文章,不留情面地批判國民黨的思想獨裁。胡適尖銳地指出:「三民主義成為一黨的經典,這種一時的議論很可以助長頑固思想,養成誇大狂理,而阻礙新思想的傳播今日的國民黨到處念誦『革命尚未成功』,卻不想促進思想之變化,妄想做到思想的統一。殊不知統一的思想只是思想的僵化,不是某思想的變化。用一個人的言論思想來統一思想,只可以供給一些不思想的人的黨義考試夾帶品,只可以供給一些黨八股的教材,決不能變化思想,決不能靠此『收革命之功效』」。
除了批評國民黨政權外,胡適還多次點名批評了蔣介石。在《人權與約法》一文中,胡適舉蔣介石本人的例子說明國民黨如何侵犯人權:「如安徽大學的一個學長,因為語言上頂撞了蔣主席,遂被拘禁了多少天。他的家人朋友只能到處求情,決不能到任何法院去控告蔣主席。只能求情而不能控訴,這是人治,不是法治。」這是批評蔣介石把個人置於法律之上。在《我們什麼時候才可有憲法?》中,胡適寫道:「程度幼稚的民族,人民固然需要訓練,政府也需要訓練。人民需要『入塾讀書』,然而蔣介石先生,馮玉祥先生,以至於許多長衫同志和小同志,生平不曾夢見共和政體是什麼樣子的,也不可不早日『入塾讀書』罷?」也就是說,包括蔣介石在內的國民黨領導者,其實都不懂什麼叫民主共和,都需要老老實實地背起書包、坐進課堂,從ABC學起。
這些「雷人」言論之激烈,在近代以來某些歷史時期,足以被抓進監獄。有人說魯迅不敢直接批評蔣介石,而胡適敢,這些事實證明確實如此。這些言論自然也引起了大權在握的國民黨的強烈反應。國民黨內一時群情激憤,尤其一些中下層黨員,更是激動地紛紛呈請「輯辦」胡適。他們利用輿論優勢,把「反革命」「反黨」「反動」「帝國主義的走狗」等種種帽子鋪天蓋地地扣到胡適頭上,掀起一股圍剿胡適的大潮。國民政府也飭令教育部出面「警告」胡適,並迫使胡適辭去中國公學校長一職,倉皇離開上海。曹聚仁認為「胡適的處境在那時期,並不比魯迅更自由些」。
不過,國民黨沒有對胡適採取進一步的措施。畢竟國民黨的終極政治目標和胡適的政治理想是在同一個大方向上。所以雖然心情沉重地離開了上海,但胡適發現,他的一些批評,對國民黨的政策起到了推動作用。比如胡適在《人權與約法》中要求國民黨「快快制定約法以保障人權」,這篇文章1929年5月發表,結果國民黨6月間公佈的「治權行使之規律案」即規定:「人民之生命財產與身體之自由,皆受法律之保障,非經合法程序,不得剝奪。」這等於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胡適的建議。所以胡適在6月19日的日記中說國民黨此舉「與我的《人權與約法》一文有關」。
胡適在《新文化運動與國民黨》一文中要求國民黨「廢止一切『鬼話文』的公文法令,改用國語」。「通令全國日報,新聞論說一律改用白話」。這篇文章1929年底發表,而1932年2月,教育部即奉國民黨中執會指令,通令全國厲行國語教育,而且通令本身也改用了白話文。用沈寂的話說,「這個通令全國厲行國語教育的舉動,無疑也是國民政府對《新文化運動與國民黨》一文所作出的反應」。
國民黨的「納諫」令胡適感到了希望。雖然有著強烈的獨裁傾向,但蔣介石畢竟明白世界大勢。掌控了南京政府後,他吸納翁文灝、錢昌照等一批知識分子入閣,還答應「盡快結束訓政、實行憲政」。這些舉動使胡適認為國民黨有走上真正憲政的可能。1935年,胡適曾評價蔣介石說:「他長進了,氣度也變大了,態度變平和了,他的見解也許有錯誤,他的措施也許有很多不滿人意的,但大家漸漸承認他不是自私的,也不是為一黨一派人謀利益的。能相當地容納異己者的要求,尊重異己者的看法。」這種口氣,儼然是老師在表揚學生。因此,胡適也決定在承認國民黨權的前提下來謀求政治改良。在胡適看來,國民黨政權雖是一件並不理想的「工具」,但在中國當時的情況下,沒有更合手的工具。若以暴力摧毀這件「工具」,國家民族就要付出血流成河的慘重代價。他說:「暴力革命帶來的,必然是暴力專制政府。」
國民黨這個工具確實不太好用。中國社會轉型過於劇烈這一背景使國民黨迅速暴露出它身上的保守性。在中國現代化過程中,有一個明顯的現象是:對西方文化瞭解越深的人,提出的現代化設計越合理。然而不幸的是,受中國傳統文化熏染越重的人,越有機會掌握改造中國的權力。「半新半舊」型人物蔣介石身上有著深刻的矛盾性:一方面,他深知中國必須向西方學習,民主憲政是人類文明發展的大方向;另一方面,他身上又有著深厚的舊文化影響,經常本能地在各個細節中表現出強烈的獨裁主義傾向。
蔣介石文化水平不高,僅相當於高中水平。他深受傳統儒家思想,一生服膺王陽明心學,因此相信「精神第一論」。他認為,「精神可以創造物質,亦可以補充物質之不足,且掌握物質者精神,運用物質者亦精神,物質但附麗於精神之一偏耳。」
因為教育背景、成長環境的原因,蔣介石對民主、人權理念理解不深。孫中山思想的優長之處在於他充分吸收了西方的自由民主人權思想,蔣介石卻將孫中山哲學思想解釋成「是淵源於中國固有的政治與倫理哲學之正統思想」,「是續承堯、舜、禹、湯、文、武、周公、孔子以來中國的正統思想」。
在國民性改造問題上,蔣介石也表現出兩面性。一方面,他認同孫中山通過軍政、訓政、憲政三步最終還政於民,將民眾訓練成現代公民的總體思路;另一方面,他卻迷戀專制、集權手段,本能地喜歡統一思想、整齊劃一、用政治力量控制一切。因此,在進行國民性改造時,他創造性地發明了「運動改造法」,即強制性地掀起政治運動來改造國民性。
和大轉型時期每一個政治家一樣,蔣介石對國民性問題也十分重視。蔣介石也對中國國民性進行過激烈的批判,他的批評集中在中國人「沒有國家民族的觀念」、一盤散沙、自私自利、苟且偷安、缺乏尚武精神等方面。他痛切地說:「百年以來中國在不平等條約重重壓制之下,國民道德的墮落,民族自信的喪失,已到了極點。」他痛斥國民性中的落後部分:「外國人比我們中國人為冷血動物。唉,我們國家衰弱,民族凋敝,至此已極,可恥已極了。」中國人「不僅是學問道德差,就是言語行動態度上,也配不上給外人看」,「也可以說是不配做現在世界上的人,不能算一個現在世界上的人」。
和孫中山一樣,蔣介石認為改造國民心理是國家建設至關重要的問題,要建立新國家,首先要訓練出「新國民」。「現在我們的國家之所以衰弱危殆到這個地步,不是武力不夠,是一般國民不能『明禮義,知廉恥』,做成一個真正的『人』。外國人欺侮中國,就是欺侮我們一般中國人不知努力做『人』!如果我們能教好一般國民,個個都能做成功『人』,外國人一定不敢再來欺侮,任何外來強大的敵人,我們都不必怕,都可以抵抗他!」
雖然具有兩面性,但在具體的改造路徑上,蔣介石卻輕制度建設,重思想教育和政治運動,原因很簡單:制度建設見效慢,道德教育、政治運動則可以立竿見影。所以,他首創以搞運動的方式,拔苗助長地改造國民性。具體地說,就是發起「新生活運動」,開創了近代以來自上而下的「運動群眾」的先河。
蔣介石認為,一個國家國民性弱點具體表現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一個國家的國民性,一個民族的民族精神,就是由一般人基本生活的樣法可以很明白的表現!也只有從一般人的基本生活實況,才可以看透一個國家或一個民族的真精神!」他總結中國人生活習慣的第一個缺點是「污穢」,什麼東西都骯髒不堪;第二是散漫,一切的行動都是隨隨便便,毫無紀律。第三是「懶惰」,尤其是不知道遵守時間;第四是「頹唐」,精神萎靡,體格羸弱。蔣介石說,這種生活是要不得的「鬼生活」。
蔣介石認為,中國革命之所以迄今尚未成功,「即在於全國國民之生活形態始終無所改進」。所以欲完成革命,非改革中國人的生活習慣不可。1934年,蔣介石在南昌發起了「新生活運動」,希望用從上到下的政治力量,來刷新中國人的生活習慣和精神面貌。蔣介石手訂了《新生活運動綱要》與《新生活須知》,對國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進行了林林總總繁瑣詳細的規定,比如關於吃飯,蔣介石就提了這樣具體的要求:「食貴定時,莫態口服。飲具須淨,食物須潔;要用土產,利勿外溢。遇酒勿酗,食量有節;飲嚼無聲,座比正席;飯屑骨刺,毋使狼藉。宴客聚餐,相讓舉筷。注意微菌,生冷宜戒。鴉片屏絕,紙煙勿吃。恥養於人,自食其力。」這僅僅是冗長的綱要的一小節。除此之外,規矩遍佈一個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升降國旗要敬禮,唱黨國歌要起立,要遵守時間、愛惜公物、尊老愛幼、不隨地吐痰便溺、不罵人打人……用當時人的話說,是「不厭其詳」。
「新生活運動」的發起,顯示了蔣介石在改造中國問題上的急切心理。新生活運動「欲以最簡單最急切之方法,滌除我國民不合時代不適環境之劣根性,以求適合於『禮義廉恥』」,「培養從前所未有而近代國民所必須有之德性」。中國傳統型政治領袖在政治操作中通常都有一種基於「精神決定物質」理論的浪漫主義氣質。正如柯偉林教授所說:「蔣介石在現代中國政治思想裡貫徹一種可以稱之為浪漫的氣質,其特點是主觀的,道德力量被視為優越於客觀的物質力量。」蔣介石「試圖用兵刃和斧頭塑造中國的新人」,他希望通過這場運動確立「兵營式秩序」,使人們的行為和思維整齊劃一,成為符合他設計的「標準人」。
這種以「群眾運動」來「運動群眾」的方式注定要失敗。從表面上,新生活運動立竿見影,取得了一定成效。各地紛紛匯報,運動開始不久,人民生活習慣立見改變。比如綏遠省匯報推行工作開始一周後,由指導員傅作義率同全體幹事及推行股職員,於某週日乘馬視察全市,「街市遊人甚多,車馬絡繹不絕,但秩序極為整齊,街市亦頗清潔」。湖北省「武陽漢三處,以前放浪於通衢,以及服裝怪異者,行將除盡」,住戶以及公共場所「污穢之地,亦日見減少」。湖南「長沙市上如禁煙,禁牌賭,禁止行路吸煙,禁止空車在街上遊行,取締市招及不潔食物,整理牆壁廣告,清潔街道,行路靠左等均已見相當成效」。
但事實上,新生活運動中形式主義十分嚴重,雨過地皮濕,效果十分有限。大部分政府人員對待運動敷衍了事,上面催一催,下面動一動。他們虛應故事,匯報文章寫得十分漂亮,實際工作卻沒做多少。因此,運動收效甚微。正如時人指出:「用外力強迫一個人的行為改正,不但不能達到所期望的目的,而且往往會得到與原意向背的結果。」「即使收到相當的效果,那種效果也是暫時的。」這從馮玉祥的記述中就可見一斑。馮玉祥說:「其實,新生活運動是說著騙人的,比如新生活運動不准打牌,蔣介石左右的大小官員是打麻將,推牌九,押寶。新生活不准大吃大喝,普通人吃一桌飯只花八塊錢,蔣介石左右的大官吃一桌飯約六十元,總是燕窩席,魚翅席。不但大官是這樣奢侈,大官的女人奴才也是這樣。」這一點可以得到佐證。南昌新生活運動有「婦女不得袒胸露背、裸露大腿」等規定,但江西省主席熊式輝的太太把擦了粉的大腿和塗了蔻丹的足趾顯露在外,坐在籐轎上招搖過市,經常為群眾所見,憲兵警察只能視而不見。
對新生活運動,胡適自然持批評態度。他發表文章預測,官僚主義將使這場運動淪為一場演出,只能增長國民的虛偽性:「若靠一班生活習慣早已固定的官僚政客來開會提倡新生活,那只可以引起種種揣摩風氣,虛應故事的惡習,只可以增加虛偽而已。」他說,生活習慣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沒有一定的經濟基礎,良好的生活習慣只能是空中樓閣:「我們不要忘了生活的基礎是經濟的,物質的。許多壞習慣都是貧窮的陋巷裡的產物。人民的一般經濟生活太低了,決不會有良好的生活習慣。」因此,政府要干的正事,是先改善人民的生活,要搞什麼新生活運動,先讓人民衣食足了之後再說:「提倡新生活的人不可忘記:政府的第一責任是要叫人民能生活,第二責任是要提高他們的生活力,最後一步才是教他們過新生活。」
「新生活運動」操作過程顯示,在傳統文化中成長起來的蔣介石思維深處有著強烈的專制傾向。體制的約束和胡適等在野力量持續不斷地對他施加壓力,使他的專制傾向無法發展到極端。胡適是一個非常具有政治智慧或者說政治實踐感的人,他深知在中國這樣一個老大國家推進新型民主政治的艱難和曲折,因此他非常注意抓住機會,和蔣介石進行「有打有拉」的鬥爭:每當蔣介石表現出專制集權、思想鉗制的傾向時,他就不留情面地大力批判、毫不客氣。而當蔣介石迫於國內外壓力而進行一點民主建設時,胡適也會及時發表一系列政論,提供具體建議。這些政論很多都產生了切實的政治影響。除了公開發表政論外,胡適也常常直接致信包括蔣介石在內的國民黨要人,對他們的言行或直言指責,或委婉勸諫,並總是正面提出應該如何的意見。他的意見也經常被不同程度地採納。1934年4月,胡適托人帶給蔣介石一封信,批評蔣介石規定全國刊物不能用西方年號一事,要求蔣介石「明定自己的職權,不得越權侵官,用全力專做自己權限以內的事」。並說:「名為總攬萬機,實則自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之。」據沈寂先生研究,胡適的「這一直諫幾天以後即起了效應」,五天之後,蔣介石通過媒體向社會解釋,所謂要求「非必要不得用外國文字年號」事,是蔣以手令要求「行營政訓工作人員」,只針對呈送的公文,不想「而政訓處竟送中央全委通令全國,實屬荒謬。我蔣介石非中央黨部,非政府。我的手令如何能給中央宣委會,且通令全國,豈非笑話。望職員以後辦事,務須認清系統,明白手續,方能為在上者分勞,不致將事辦錯雲!」胡適在日記中對此事評論是:「各報所載文字相同,可見是他有意發表的,此事可見他知錯能改過。」沈寂說:「這細小的納諫,增強了胡適的信心。所以胡適處處維護這個政權。」
胡適雖然積極介入政治運動,但是絕不入閣當官。他一直堅持知識分子的在野態度,多次拒絕當局的從政邀請。他說:「我所以想保存這一點獨立的地位,決不是圖一點虛名,也決不是愛惜羽毛,實在是想要養成一個無偏無黨之身,有時當緊要的關頭上,或可為國家說幾句有力的公道話。一個國家不應該沒有這種人;這種人越多,社會的基礎越健全,政府也直接間接蒙其利益。我深信此理,故雖不能至,心實嚮往之。以此之故,我很盼望……為國家做一個淨臣,為政府做一個淨友。」在民國知識分子中,他是堅守「民主憲政」理念最持之以恆的一個。丁文江、蔣廷黻等知識分子一度大力鼓吹「新式獨裁」,認為中國還需要相當長時間的「開明專制」,胡適則從來沒有過這種動搖,他堅信民主政治是中國通往未來的唯一大道。1947年,胡適仍然堅定地說:「我是學歷史的人,從歷史上來看世界文化的趨向,那民主自由的趨向,是三四百年來的一個最大目標,一個最明白的方向。」
在各方面力量的推動壓力下,中國艱難地、一點一滴地朝著胡適等人設想的方面前進。然而,人算不如天算,宣佈進入「憲政時期」聲音剛剛落地,日本開始全面侵華,「還政於民」胎死腹中。抗戰勝利後,大規模的內戰就全面爆發,國民黨敗走台灣,胡適的幾十年努力告一段落。
不過,離開大陸後,胡適還是堅持他在大陸時期的一貫做法,繼續對國民黨的批評。1956年9月,蔣介石在自己69歲生日之前,希望社會各界給自己「各種缺點,作具體的指點與指正」。胡適借美國總統艾森豪威爾的故事,告誡蔣介石要信任下屬,凡事不要管得太多太死,要做一個「無智而能御眾智,無能無為而能乘眾勢的元首」。
胡適在1958年4月8日,回到台灣,就任「中央研究院」院長。他回國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在台灣可以更有效地批評國民黨。他對趙元任說:「我有一個責任,可能留在國內比留在國外更重要,因為那邊有一些人實在怕我說的話。」
在與蔣介石較量的一生中,胡適堅持說負責任的話,說公正的話,說理性的話,他基本做到了進退有據,不卑不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