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天下要有公道的,是汲黯。[25]
汲黯在武帝朝擔任的最高職務,是主爵都尉。主爵都尉是負責列侯封爵事宜的中央政府官員,位列九卿,相當於國務會議列席成員,享受正部級待遇。
這就比公孫弘和張湯差得遠。公孫弘和張湯在汲黯位列九卿時,都不過蕞爾小吏。但是後來,公孫弘擔任了丞相(國務總理),張湯任御史大夫(副總理級)。一個拜相封侯,一個位在三公,只有汲黯原地踏步。
對此,汲黯很不以為然。他對漢武帝說:陛下用人怎麼就像堆柴火,越是後來的就越是放在上面(成語「後來居上」的來歷就在這裡)!
漢武帝默然。
其實這兩人後來居上,並不因為武帝要堆柴火,只因為他們摸準了皇上的心思。武帝要用儒術裝點門面,公孫弘就子曰詩雲;武帝要用刑法殺一儆百,張湯就深文周納。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當然好戲連台。
實際上漢武帝也不得不如此。秦政苛,結果是天下潰而叛之。這就要獨尊儒術,標榜仁政。漢政寬,結果是網漏吞舟之魚。這就要重用酷吏,建立權威。
這在漢武帝,就叫齊頭並進,兩手都硬。
汲黯卻左右開弓,反儒也反法。
在汲黯看來,儒法兩家都不可取。新儒生大多口是心非,阿諛奉承,巧言令色,耍小聰明,公孫弘是代表。刀筆吏則舞文弄法,爭強好勝,濫殺無辜,陷害忠良,張湯是代表。所以他既反對公孫弘,也反對張湯。
汲黯揭發公孫弘,前面已經說過。他對張湯,同樣毫不留情。有一次,汲黯甚至當著武帝的面,痛罵職務還是廷尉的張湯:身為正卿,上不能富國,下不能安民,卻擅改高皇帝約法,就不怕斷子絕孫嗎?
張湯的對策,是跟汲黯咬文嚼字,找茬。
結果汲黯忍無可忍。他說:難怪大家都講不能讓刀筆吏做高官。果然!果然!如果按張湯那一套辦,只怕普天之下都不敢抬腿走路、正眼看人了!
公道什麼的,當然也不會有。因為「智足以拒諫,詐足以飾非」的張湯,名為整頓吏治,實為固寵弄權。
汲黯哪裡知道,漢武帝並不怕這個。他要的也不是公道,而是霸道,只不過得裝扮成王道。因此,他的用人觀念跟汲黯不同,階級觀念也不同。
的確,汲黯的出身是很高貴的。他原本是衛國人,祖上世代都是卿大夫。這樣的貴族,哪裡看得起放豬出身的公孫弘、小吏出身的張湯?在他眼裡,這都是小人。
然而汲黯沒有想到,漢武帝必須用小人,因為帝國不是邦國。邦國是貴族的時代,也是君子的時代。帝國則是平民的時代,也是小人的時代。這個歷史進程,是不可逆轉的。劉邦不就是小人嗎?韓信和陳平不也是嗎?
何況漢武帝還有一個打算,那就是從功臣勳貴們的手中奪權。這就不能靠貴族,得靠平民;不能靠君子,得靠小人。公孫弘和張湯確實出身卑賤,不講原則,一味媚上,十足的小人。但,帝國要的就是這個。
保留貴族精神和君子之風的,便只有汲黯。
汲黯是表裡如一的。他那句「內多欲而外施仁義」的名言,就是當著漢武帝的面在朝堂所說。儘管當時滿朝失色,汲黯卻無怨無悔。他說,天子設立百官,難道是用來拍馬屁的嗎?就算有危險,又豈能讓朝廷蒙辱?
難得的是,漢武帝對汲黯一讓再讓,禮遇有加。大將軍衛青來,他坐在馬桶上就見了。丞相公孫弘來,他帽子不戴就見了。汲黯進宮,漢武帝卻一定正襟危坐。如果匆忙之間來不及整理衣冠,則會躲進帳中,以免不恭。
這是對汲黯人格的敬重。
為著這份敬重,我們也要對漢武帝表示敬意。
汲黯也值得敬重。元狩二年,為了接待前來投降的匈奴渾邪王,朝廷向民間借馬,結果沒湊夠數。漢武帝認為長安縣令辦事不力,要開刀問斬。汲黯卻挺身而出:長安令無罪!只要殺黯一人,就有馬了。
漢武帝又默然。
汲黯說這話,是因為他當時擔任右內史,是長安縣令的長官。下屬被問責,長官當然要承擔領導責任。這在汲黯,就是一個高貴者應有的擔當。
貴族精神,是要用生命來支持的。
其實汲黯擔任右內史,是丞相公孫弘的陰謀詭計。因為右內史相當於首都市長,轄區內儘是高官權貴,很難治理。以汲黯之耿直,豈有不得罪人出點事的?
然而公孫弘的說法卻冠冕堂皇:如此重任,非指派老成謀國、聲望極高的大臣不可。
誰是君子,誰是小人,豈非一目瞭然?
漢武帝當然也清楚。因此,儘管公孫弘和張湯恨死了汲黯,他自己也咬牙切齒,卻終究沒有對汲黯下毒手。看來,武帝起用小人,也是迫不得已,或者權宜之計。內心深處,恐怕還是敬重君子的。
有一次,中大夫莊助替汲黯請病假。
漢武帝問:你看汲黯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莊助說:誰都不能動搖。
漢武帝說:是。他差不多可以算社稷之臣了。
社稷之臣,就是跟國家休戚與共的大臣。這可是連平定了所謂「諸呂之亂」的周勃也未曾得到的評價,卻被漢武帝給了汲黯,而且是在汲黯當面頂撞了他之後。[26]
漢武帝不愧為雄主。
汲黯的存在,也許是一個異數,更非主流。但漢武的政治,卻可以肯定是混合型的。在他那裡,有儒家主張的德治,法家主張的刑治,也有墨家主張的人治。儘管汲黯不被承認是墨家,又儘管他被認為是道家。
是的,大漢王朝並沒有唯儒術而獨尊。當時沒有,以後也不會有。武帝他們真正想要的,是中央集權。
[25]汲黯事跡無另注者均見《史記·汲鄭列傳》。
[26]見《史記·袁盎晁錯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