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僚制度的第一要素,是機構。
機構分為中央和地方。
中央的是政府機構,地方的是政權機構。
具有政治意義的「中央」一詞,最早見於《韓非子》,原文為「事在四方,要在中央」。這說明戰國末年集權制已成定局,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也提到了議事日程。[9]
但,中央的真正建立卻要到秦漢。
秦漢帝國的中央,結構和層次非常清楚。機構,是皇宮、相府、卿寺;首長,則是皇帝、三公、九卿。皇帝在漢代也被叫做縣官,宋代則叫官家。這就是說,皇帝不但是天子,是君主,也是最大的官僚。
帝國的政治,豈非官治天下?
中央首長的分工也很明確。皇帝是國家元首,宰相是政府首腦,九卿是政府部長。宰相三公,丞相管行政,太尉管軍事,御史大夫管監察,三權分列。至於九卿和九寺,則官職與官署同名,其職責是:
太常,負責宗廟禮儀和皇家祭祀;
光祿勳,負責宮殿大門和宮中宿衛;
衛尉,負責宮城屯兵;
太僕,負責皇宮車馬和皇帝出行;
廷尉,負責刑律;
大鴻臚,負責蠻邦事務;
宗正,負責皇親國戚;
大司農,負責國家經濟;
少府,負責工商稅務(用作皇帝私房錢),以及皇帝的飲食起居、醫療保健、文化娛樂;
中尉,負責京城保衛。
顯然,這裡面只有大司農(財政部部長)、大鴻臚(外交部部長)、廷尉(公安部部長)和中尉(首都衛戍司令),可以算是中央政府官員。其餘,則都是皇帝的家臣:光祿勳是門房和侍衛隊長,衛尉是近衛軍司令,太僕是馬車伕,太常、宗正和少府則是皇帝的大管家。
這實在不太像政府。
然而皇帝的家臣,卻又同時管國務。比如擔任顧問的博士,便隸屬於太常;負責議論的大夫,便隸屬於郎中令;作為秘書的尚書,則隸屬於少府。
家國一體,公私不分,皇家事務和國家政務混為一談,這些都是典型的封建特色──家天下。
其實就連宰相,也一樣。邦國時代,天子、諸侯、大夫的家臣,在內打理家務叫宰,出門擔任副官叫相。宰相這個詞,也是封建殘餘。[10]
封建殘餘的徹底剷除,要到隋唐。那時,三省六部制取代了三公九卿制,帝國中央才像模像樣地有了政府。秦漢兩代的組織變革,則主要不在中央,而在地方。
秦和西漢的地方政權都是兩級:郡和縣。縣屬郡,郡屬中央。中央是最高權力機關,郡縣是下屬機構,其長官則由中央任命,所以叫「中央集權的郡縣制」。
郡縣制的根基在縣。
漢代縣的長官不叫縣官(縣官是皇帝),叫縣令或縣長(大縣叫令,小縣叫長)。縣令或縣長的佐屬,是縣丞和縣尉。縣丞管文書、穀倉和監獄,相當於副縣長(丞即副職)。縣尉管治安,捕盜賊,相當於公安局局長。
但,縣令和縣長是官,縣丞和縣尉是吏,他們的品秩(讀如志,俸祿)也不一樣:縣令六百石到千石(讀如但),縣長三百石到五百石。縣丞和縣尉二百石到四百石,叫長吏(長讀如掌)。級別更低的叫少吏(少讀如紹),秩百石。
縣的上級則是郡。
秦和漢初,郡的主官有三個:郡守(漢景帝時改名為太守)、郡尉(漢景帝時改名為都尉)、郡監(漢武帝時被取消)。郡守管行政,郡尉管軍事,郡監管監察,正好對應著中央政府的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 西漢中央主要職官職掌秩祿簡表
本表據陳茂同《中國歷代職官沿革史》。
官名如此,官署亦然。漢代郡的官署稱府(郡府),也稱朝(郡朝)。縣的官署則稱廷(縣廷),也稱寺(縣寺)。郡曰朝,縣曰廷,合起來就是朝廷。郡曰府,縣曰寺,豈非對應著中央的相府和卿寺?
也許,這正好說明郡縣是中央的分支,也說明秦漢兩代重視地方。漢宣帝就說,要保證地方上「政平訟理」,只能靠好的郡守。實際上郡官的地位不低。比如品秩,九卿「中二千石」(月谷一百八十斛),郡守「二千石」(月谷一百二十斛),郡尉「比二千石」(月谷一百斛),而且郡守和郡尉都是銀印青綬,跟九卿和御史大夫一樣。[11]
因此,郡尉升為郡守,郡守轉為九卿,都不困難。直接升為御史大夫的也有,比如上黨郡守任敖,淮陽郡守申屠嘉(申屠嘉後來還做了丞相)。同樣,九卿轉任郡守也不算降職,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並不隔膜。
更重要的是,中央、郡、縣,只有三級。層級少,管理就方便。下情不難上達,政令亦很通暢,可謂效率高而成本低。如果將郡數控制在八十以內,每郡下轄十到二十個縣,對於中央集權的大國應該說是最合理的安排。
然而東漢以後,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不再簡捷,層級也越來越多。東漢,郡之上有州;唐宋,州(府)之上有道或路;元代,路之上有行省;明清,省之上有督、撫。
當然,明清的總督和巡撫,從理論上講都是中央派駐地方之專員,也都兼有中央政府的官職和官銜,嚴格地說不算地方官。布政使和按察使,才是省長。唐的道,宋的路,元代的行省,剛開始也不是行政區。但,縣的上級機關和上級領導越來越多,卻是不爭的事實。
這就與漢武帝有關。因為最早成為郡縣之上行政區域的州,便正是漢武帝的發明。
那就從州說起。
[9]見《韓非子·揚權》。
[10]請參看《漢書·百官公卿表》、錢穆《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11]見《漢書·循吏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