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寫《漢武的帝國》有一道邁不過去的坎,那就是他的“輪台罪己”。這事歷來被視為史實,而且評價甚高。因為以帝王之尊,漢武之雄,居然能下詔罪己,做自我批評,實在是太難能可貴了。
但,此案可疑。
首先要問:漢武帝下詔了嗎?
下了。時間是在征和四年(前89),月份不詳,起因則是桑弘羊等人建議招募青壯不怕死的農民,到輪台(今新疆輪台縣)屯墾戍邊,被武帝否決。所以這份詔書又叫“輪台詔”。
那麼,“輪台詔”罪己了嗎?
沒有。此詔中最嚴重的話,是“朕之不明”,以及“悲痛常在朕心”。至於“是擾勞天下,非所以優民也”,那是批評桑弘羊他們這建議的,不是自我批評。
因此,學術界比較嚴謹的學者並不稱此詔為“罪己詔”,而稱之為“哀痛之詔”或“悔悟之詔”。其實就連這兩個說法都是受班固的影響。《漢書·西域傳》在記錄這份詔書時,班固是這樣表述的:“上乃下詔,深陳既往之悔,曰……”
這就是“悔悟之詔”的來歷。
此傳班固的贊語則說:“(漢武帝)末年遂棄輪台之地,而下哀痛之詔,豈非仁聖之所悔哉!”
這就是“哀痛之詔”的來歷。
也就是說,班固也沒有稱之為“罪己之詔”。
那麼,“罪己”的說法有依據嗎?
有。因為據說漢武帝曾說過這樣的話:
朕即位以來,所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傷害百姓,糜費天下者,悉罷之。
這當然是罪己了。如果“輪台詔”裡有這段話,那就是不折不扣的“罪己詔”。
可惜不是。
據《資治通鑒》卷二十二,這段話是征和四年(前89)三月,漢武帝封禪泰山後的口諭,既非輪台,亦非詔書,怎麼能稱為“輪台罪己詔”呢?
何況就連這段話,也來歷不明。遍查《漢書》,並無記載,僅見於《資治通鑒》。那麼請問,司馬光的根據在哪裡?一個宋代的人,怎麼知道連班固都不知道的事呢?
請博覽群書者有以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