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仰慕者的眼中,海盜是充滿浪漫氣息的惡棍:這群令人聞風喪膽的流氓勇於創造人生,超越法律與政府,他們從勞務工作與社會束縛中解放,去追求財富、歡樂與冒險。海盜自海上消失已有三個世紀,然而,黃金年代的海盜依舊是吸引大批粉絲的民間英雄。冒險故事裡頭最厲害的角色也拿他們當藍本,像是虎克船長(Captain Hook)與獨腳海盜頭子約翰·西爾弗(Long John Silver)、鐵血船長布拉德(Captain Blood)與傑克船長(Jack Sparrow),這些神奇的角色幻化出鬥劍、走木板、藏寶圖,以及一箱箱的金銀珠寶。
這些角色引人入勝的傳奇故事,在經由《金銀島》作者羅伯特·劉易斯·史蒂文森(Robert Louis Stevenson)與沃爾特·迪士尼(Walt Disney)之手後,更令他們廣為人知。不過,加勒比海盜真實版的故事,甚至比那些傳奇更令人目眩神迷:失傳已久的反抗暴君的故事、撼動初創大英帝國基業的海上叛變事件、被迫陷入停頓的跨大西洋貿易,以及點燃日後美國革命的民主觀點。[1]海盜共和國是這一切叛逆的中心,那裡是威權時代的一個自由區。
「海盜的黃金年代」為期僅十年,從1715年至1725年,主要是由二三十位資深海盜船長形成的小集團,以及數千名船員引領。所有船長幾乎都彼此認識,他們並肩為商船或海盜船服務,又或者在他們的共同基地——巴哈馬(Bahamas),英國殖民失敗的據點——活動。大部分海盜是英格蘭人或愛爾蘭人,但也有大量的蘇格蘭人、法國人、非洲人,以及其他國籍人士,如荷蘭人、丹麥人、瑞典人與美洲原住民。儘管這些人的國籍、種族、宗教,甚至語言各異,卻仍然打造出一種共同文化。海盜船在海上相遇時,時常會結合力量,彼此援助,即使一方船員主要是法國人,而另一方是宿敵英格蘭人也一樣。他們以民主方式經營船隻,大家共同投票選出並罷黜自己的船長,平均分配掠奪而來的財物,並在公開會議上做出重大抉擇。這所有的一切,與其他船隻上的獨裁政體形成強烈對比。在一個普通水手得不到任何社會保障的年代,巴哈馬海盜還為船員提供傷殘撫恤金。[2]
海盜由來已久。從古希臘時代、羅馬帝國、中世紀歐洲,到中國的清朝,都有海盜。即使是今日,海盜依舊騷擾著這個世界的航道,扣押貨船、貨櫃船,甚至是客輪。劫掠船上物品、殺害船員之事,也時有傳聞。不過,取得政府許可並在戰爭期間劫掠敵人船隻的是私掠者(privateer),他們與海盜不同。有些人以為弗朗西斯·德雷克爵士(Sir Francis Drake)或亨利·摩根爵士(Sir Henry Morgan)是海盜,但其實他們是私掠船船長,這些劫掠行為的背後,有伊麗莎白女王(Queen Elizabeth)與查理二世(King Charles II)的完全支持,身份與非法之徒相去甚遠。德雷克與摩根都因服務王室而封爵,摩根甚至被任命為牙買加副總督(lieutenant governor of Jamaica)。就像一六○○年代晚期大多數的英格蘭加勒比海盜(buccaneer)[3]一樣,威廉·丹皮爾(William Dampier)也是私掠者,就連惡名昭彰的威廉·基德船長(Captain William Kidd),也是出身良好的私掠者,只是在與英格蘭最大企業東印度公司(East India Company)的董事們起衝突時,才意外成為海盜的。
黃金年代的海盜與摩根一代的加勒比海盜,以及先前世代的海盜都不一樣。跟加勒比海盜相比,他們是惡名昭彰的亡命之徒,每個國家都認為他們是竊賊與罪犯,連他們自己也這樣覺得。他們也與先前的海盜前輩不同,不只參與單純的犯罪行為,還從事幾乎等同於社會與政治的反抗活動。他們是水手、契約傭工(indentured servant),以及反抗壓迫者的逃跑奴隸。他們分別反抗的是船長、船主,以及美洲與西印度群島大型奴隸農場的獨裁者。
商船上瀰漫著一股沖天怨氣,因此,在海盜虜獲商船時,通常會有一部分船員興高采烈地加入海盜陣容,就連英國皇家海軍(Royal Navy)也不例外;一七一八年,英國「鳳凰」號(HMS Phoenix)在海盜的巴哈馬老巢遇上他們時,戰艦上許多水手棄船,並在晚上偷偷投奔到海盜旗下。的確,海盜能日益擴張,很大一部分是因為這些棄船水手的加入,而這又與海軍與商船上的殘忍待遇有著直接關聯。
並不是所有海盜都是牢騷滿腹的水手。在奴隸船遭到海盜攻擊,船上許多人加入海盜並成為地位平等的成員後,經由口耳相傳,逃跑的奴隸大量遷徙到海盜共和國。在黃金年代的高峰時期,海盜船員裡往往有四分之一以上是逃跑的奴隸,甚至有好幾名黑白混血兒還成為可以獨當一面的海盜船長。這個自由區威脅到巴哈馬一帶的奴隸大農莊,一七一八年,百慕大的代理總督就這麼呈報過:「黑人最近(已經)變得無法無天、膽大妄為,我們有理由懷疑他們即將反叛(我們以及)……讓人擔心他們與海盜勢力的勾結。」[4]
除此之外,部分海盜也有政治上的動機。黃金年代是緊接著安妮女王(Queen Anne)駕崩後出現的,當時,安妮女王那同父異母的弟弟詹姆士·斯圖亞特(James Stuart)試圖成為繼任者,卻因為天主教徒的身份無法取得王位,最後由新教徒喬治一世(George I)繼任,成為英格蘭與蘇格蘭的新國王。喬治一世是德國王子,對英格蘭不甚關心,也不懂當地語言,許多英國人無法接受這個結果,依舊效忠詹姆士與斯圖亞特家族,其中就包括許多未來的海盜。好幾位黃金年代早期時的海盜,其實是由牙買加總督阿奇博爾德·漢密爾頓(Archibald Hamilton)扶植的,而漢密爾頓正是斯圖亞特家族的支持者,他顯然是希望利用這支反叛的海上勢力,支持後來意圖推翻喬治一世的起義。美國馬薩諸塞普羅文斯敦(Provincetown)維達遠征隊博物館(Expedition Whydah Museum)的肯尼斯·肯寇(Kenneth J.Kinkor)表示:「這些人並不只是那些酒館的鬧事之徒。」[5]
巴哈馬的海盜幫派極為成功。在全盛時期,他們成功阻斷了英國、法國、西班牙與它們的新世界帝國的聯繫;他們切斷了貿易路線,成功制止運送奴隸到美洲與西印度群島的大型農場,並中斷了兩塊大陸之間的信息流通。英國皇家海軍原本只是抓不到海盜,後來變成害怕遇上他們。當時的「錫福德」號(HMS Seaford)護衛艦,儘管配備了二十二門大炮,受命前往保護背風群島(Leeward Islands),但艦長報告說,航行時如果得對抗這批海盜,會面臨「被壓制的危險」。[6]到一七一七年時,海盜勢力強大到不僅會威脅船隻,還能威脅所有的殖民地。他們佔據背風群島的英國前哨站,威脅入侵百慕大,還反覆封鎖南卡羅來納(South Carolina)。部分海盜在這個過程中積累起驚人的財富,買下商人、大農場主,甚至是殖民總督本人的忠誠。
官方把海盜塑造為殘酷危險的怪物、強暴犯與殺人狂,這群人會因一時興起而殺人,並以虐待孩童為樂。有些海盜的確如此,不過,這類故事大多經過刻意誇大,目的是動搖半信半疑的人民。美洲的船主與大型農場主驚駭地發現,殖民地有許多老百姓把海盜視為人民英雄。馬薩諸塞的領袖人物、清教徒牧師科頓·馬瑟(Cotton Mather)對波士頓「有罪的」平民普遍支持海盜而感到憤怒。一七一八年,南卡羅來納當局準備審判海盜幫時,同情人士卻劫獄救出海盜船長,還幾乎控制了首府查爾斯頓(Charleston)。[7]同一年,弗吉尼亞總督亞歷山大·史波斯伍德(Alexander Spotswood)也抱怨「人們在懷抱分享不正當財富的希望時,非常容易倒向並支持這些人類害蟲」,並補充稱自己的殖民地裡有「眾多海盜支持者」。
海盜的遺跡浮現
我第一次動念想寫下這群特別的海盜時,是與未婚妻坐在伯利茲(Belize)海岸外一座小島的棕櫚樹下。伯利茲是英格蘭海盜與加勒比海盜建立的中美洲國家,在今日的日常生活中,這個國家仍使用著十七世紀晚期的海盜用語。在三百年前,這裡和我的家鄉美國緬因州一樣,是個無人地帶,荒涼的海岸線上佈滿小島,這裡稀稀落落的土著人口尚未受到歐洲人統治。我幻想著,島嶼遠方出現一根船首斜桅(bowsprit),接著,一片片船帆及用瀝青接合的船身映入眼簾,小船側面突出一排炮口,象徵死亡的骷髏頭旗幟在主桅上飄動。那艘船看起來再真實不過了,船上設備一應俱全,散發著帆布的氣味,粗麻繩上有著粗糙的絨毛。不過,船員的面貌就沒那麼清晰了,反而看起來像一些流行文化塑造出來的形象,頭巾(bandana)與耳環、一眼戴眼罩、一腳是假肢、船長肩上站著鸚鵡、到處都是刀劍與朗姆酒酒瓶;再不然,就是身上掛滿飾品的男人,帶著一絲邪惡的微笑,不時叫嚷著陳腔濫調,「啊啊啊!」地吼叫著。我發現,雖然電影與周邊商品讓海盜十分熱門,我依舊不清楚他們的真實面貌。他們來自何方?是什麼驅使著他們行動?他們如何劫掠財物?有哪些人帶著金銀珠寶逍遙過活嗎?
我們沒有現成的好答案。大部分海盜書籍、電影與電視節目,持續利用相關的海盜神話,而沒能區分文獻與可證實的虛構事件。那些故事大多可回溯到一七二四年的《最惡名昭彰的海盜搶劫謀殺通史》(A General History of the Robberies and Murders of the Most Notorious Pyrates,又作《海盜通史》),這本書的作者化名為查爾斯·約翰遜船長(Captain Charles Johnson)[8]。那些作品關注的對象一般不是真正的海盜,而是早期的加勒比海盜跟私掠者,他們是比較體面的人,而且行動大多獲得官方許可。亨利·摩根、威廉·基德,或是威廉·丹皮爾等人的生平,則有浩如煙海的文獻記錄著。歷史的確留下優秀的綜述,然而,它們關注的重點是海盜制度,而不是特定海盜的生平。本書採取的傳記式寫法,則提出一套完全不同的問題,呈現出通常被忽略的關聯、動機與事件。
本書資料來自英國與美洲檔案。沒有任何對話是憑空構想出來的,從城市和事件到服飾、船隻和天氣,所有的描述都有原始文件作為依據。我通過整合法律證詞與官方文件,英格蘭與西班牙總督、殖民長官、海軍艦長的信件,當時的說明小冊子、報紙,以及書籍、潦草的海關賬目、教區登記冊與皇家軍艦檔案文件,重現海盜先前不為人知的歷史。
我引用十七與十八世紀的資料時,採用現代標點,有時也採用現代拼法,以便讓二十一世紀的讀者也能理解。文中提到的所有日期,都採用當時英語世界使用的儒略歷(Julian calendar);法文或西班牙原始資料的日期,因為它們已經使用今日的格裡高利歷(即公歷,Gregorian calendar)[9],則必須減去十天或十一天。原始資料的出處可在書後的註釋中找到。
我的研究帶我到訪了書中的許多場景,包括倫敦、布里斯托爾(Bristol)、波士頓、查爾斯頓與巴哈馬。我造訪海盜經常出沒的北卡羅來納州東部,該州文化資源部(Department of Cultural Resources)的潛水員,正在探索據信是黑鬍子(Blackbeard)的旗艦殘骸。來自另一艘黃金年代海盜船「維達」號(Whydah)的文物,出現於鱈魚角(Cape Cod)海灘。與這些及其他地方的考古學家、歷史學家的對話,使我獲益良多,他們不斷篩選證據,尋找更多過往海盜的線索。
黃金年代的四大領袖
本書從四位領袖人物的生平,講述海盜黃金年代的故事。其中三人是海盜:「黑山姆」山謬·貝勒米(Samuel 「Black Sam」 Bellamy)、「黑鬍子」愛德華·蒂奇(Edward 「Blackbeard」 Thatch)、查爾斯·范恩(Charles Vane)。他們三個人互相認識。貝勒米和黑鬍子是朋友,一起在他們的師父本傑明·霍尼戈(Benjamin Hornigold)手下做過事,後者建立了新普羅維登斯島上拿騷(Nassau on New Providence Island)的海盜共和國。此外,貝勒米和黑鬍子也與范恩相熟,范恩是亨利·詹寧斯(Henry Jennings)的門徒;詹寧斯是霍尼戈的敵人,也是被喬治國王宣佈為罪犯的暴烈的私掠船船長。范恩與他的老師有許多共同點:酷愛不必要的殘忍暴力,而這種虐待狂傾向最終害得自己一蹶不振。貝勒米和黑鬍子以霍尼戈為榜樣,使用武力時較為小心謹慎,一般只在迫使受害者屈服時會使用恐怖手法,否則不會那麼依賴暴力。在大量有關貝勒米與黑鬍子攻擊船隻的描述中,儘管一共有近三百艘船遭受攻擊,卻沒有這兩個人殺害俘虜的記錄。受害者事後大多表示,這些海盜對待他們不算壞,一般來說,也會歸還其不需要的船隻與貨物。
在這樣的過程中,海盜打造出數量龐大的追隨者群體,他們與這個年代幾乎所有的重要海盜一起航行,或是一起花天酒地:喜歡奇裝異服的「印花布傑克」約翰·拉克姆(John 「Calico Jack」 Rackham)、奇特的斯蒂德·波內特(Stede Bonnet)、惡名昭彰的奧利維·拉布其(Olivier La Buse)、戴假髮的保斯葛雷福·威廉姆斯(Paulsgrave Williams),以及女海盜安妮·伯尼(Anne Bonny)。在他們事業的高峰時期,每個人都有一支小型海盜艦隊及數百名船員可供發號施令。除此之外,貝勒米與黑鬍子還指揮著足以挑戰美洲所有軍艦的旗艦。他們的行動十分成功,總督、奴隸商人、大農場主和貨運大亨,即構成了英屬美洲(British America)整個權力結構的那些人,很快就都吵著必須解決他們。
就在這個時候,本書第四位,也是最後一位主人公伍茲·羅傑斯(Woodes Rogers)登場:他被皇室派來對付海盜,以及平定巴哈馬群島。羅傑斯是海盜黃金年代結束的主因。當然,他不是海盜,然而,他曾在英格蘭與法國、西班牙的戰爭中擔任私掠船船長,瞭解海盜的想法與手法。羅傑斯是戰爭英雄與著名作家,曾成功襲擊西班牙城市,並在與巨大的運寶船的太平洋激戰中毀容,他還是少數幾個曾環遊世界的人。羅傑斯自己雖然有著逞兇鬥狠的過去,對海盜卻從不手下留情。相反,他代表著海盜所反抗的每一件事。他與許多同儕不同,他勇氣十足、無私,而且出人意料地愛國,完全把自己奉獻給國王與國家。在眾多總督、海軍軍官、政府大臣不斷靠著王室發大財的同時,羅傑斯卻自掏腰包,支持他認為會增加公共利益,以及建立年輕大英帝國秩序的計劃。但這位為國服務的英雄,最後卻因上級與同僚而受害。
貝勒米、黑鬍子、范恩並不是從零開始建立海盜社會的。亨利·埃弗裡(Henry Avery)[10]是他們的榜樣,據說這位「海盜王」(pirate king)曾帶領船員擺脫甲板上的壓迫,在自己的海盜王國裡過著讓人難以想像的奢華生活。埃弗裡成就功業時,貝勒米、黑鬍子與范恩還只是個孩子。他成為傳奇人物時,貝勒米等則是年輕人。他的冒險啟發了戲劇與小說、歷史學家與報紙作家,最終還啟發了黃金年代的海盜。海盜的浪漫神話不是在黃金年代之後才出現,而是直接鼓舞了黃金年代。因此,從亨利·埃弗裡開始的海盜故事,必須從三個世紀前在拿騷出現的一艘神秘船隻說起。
[1] 當然,黃金年代的海盜在一七七六年早已消失,但海上的反抗精神則綿延了一整個世紀。不滿的水手與黑人帶頭暴動,對抗皇家海軍的強征隊,像是一七四七年到一七六八年在波士頓;一七六四年在新港、羅得島、緬因波特蘭;一七六四年與一七六五年在紐約,以及一七六七年在弗吉尼亞與諾佛克,都是這樣的例子。一七四七年的暴動為時三天,奴隸、僕人、水手擁至波士頓市,迫使總督逃離家中,毆打治安官,扣押一名海軍官員。水手也帶頭反抗《印花稅法》(Stamp Act),英國士兵開槍射殺憤怒的波士頓暴民,這件事後來被稱為「波士頓屠殺事件」(Boston Massacre)。
[2] Marcus Rediker,Villains of All Nations:Atlantic Pirates in the Golden Age,Boston:Beacon Press,2005,pp. 73-74.
[3] buccaneer這個不精確的詞,是指十七世紀在西印度群島(West Indies)一帶活動的海盜與私掠船,他們在一六七○年代與一六八○年代特別活躍。這個詞原指一群化外之民,多為法國人,他們在伊斯帕尼奧拉島(island of Hispaniola,又譯西班牙島)一帶遊蕩,獵捕野生牛只,利用印第安式的燻肉工具(boucan)烤乾牛肉。除了牛之外,他們偶爾也扣押小型船隻,於是,英格蘭人後來用buccaneer這個詞泛指加勒比海的海上劫掠者,儘管這並不是該詞當時的常見用法。
[4] Benjamin Bennett to the Council of Trade and Plantations,Bermuda:31 May 1718 in CSPCS 1717-1718,No. 551,p. 261.
[5] Author』s Interview,Kenneth J. Kinkor,Provincetown,MA:15 June 2005.
[6] Walter Hamilton to the Council of Trade and Plantations,Antigua:15 May 1717 in CSPCS 1716-1717:Cecil Headlam,ed.,Calendar of State Papers,Colonial Series:America and the West Indies,January 1716 to July 1717(Vol.29),London:His Majesty』s Stationary Office,1930.,No. 568,p. 300.
[7] Alexander Spotswood to Lord Carteret,Williamsburg,VA:14 February 1719 in R. A. Brock (ed),The Official Letters of Alexander Spottswood,Vol. I,Richmond,VA:Virginia Historical Society,1882,p. 274.
[8] 幾個世代前,曾有學者與圖書館員出於好意,宣稱該書作者是英國作家丹尼爾·笛福(Daniel Defoe),其後經由討論,認為應該不是。
[9] 大部分天主教國家在一五八二年採用格裡高利歷,兩套系統相差十天。一七○○年時,差距擴大為十一天,直到一七五二年,英國才終於改採用新歷。
[10] 在當時的文獻中,這個人的名字也拼成「Every」或「Evar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