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一

立政

成王初政,周公告以圖治莫要於任賢,而任賢必先慎重擇大臣。大臣既賢,則所舉皆得其人,而政無不立矣。史臣記其語,遂以立政名篇。

【原文】周公若曰:「拜手稽首,告嗣天子王矣。」用鹹戒於王曰:「王左右常伯、常任、准人、綴衣、虎賁。」周公曰:「嗚呼!休茲,知恤鮮哉!」

【直解】嗣天子,指成王。常伯,是牧民的長官。常任,是公卿任事的。准人,是有司守法的。綴衣,是掌服器之官。虎賁,是執射御之士。休,是美。恤,是憂。周公將率群臣以戒王,而先告之說:「王雖幼沖,如今已嗣天位而為天下王矣。凡我諸臣,當拜手稽首,致敬而告以君道之大可也。」乃同辭以告於王說:「人君治天下,固無所不謹,而用人一事,尤當謹之大者。王左右之臣,有牧民的常伯、任事的常任、守法的准人,這三樣官,是大臣之長;又有掌服器的綴衣、執射御的虎賁,這兩樣官,是近臣之長,皆任用之所當謹者。」於是周公又歎息說:「美哉,這幾樣官。大臣位望隆重,為天子之股肱;近臣職任親密,為天子之心膂。豈不美哉!然大臣乃天下之治亂所關,近臣乃君心之邪正所繫,皆當慎選賢才,以充其任,勿以小人參之,而後治道可成也。但為君的,每視為常員,狎為近習,而不知加意。若能以不得人為憂,而簡任於始,保全於終,使朝廷之上,人稱其職,而任當其才者,實不多見也。所以說知恤鮮哉!」周公將詳告成王以任賢圖治之道,故先警之如此。

【原文】「古之人迪惟有夏,乃有室大競,籲俊尊上帝,迪知忱恂於九德之行。乃敢告教厥後曰:『拜手稽首,後矣!』曰:『宅乃事,宅乃牧,宅乃准,茲惟後矣。謀面用丕訓德,則乃宅人,茲乃三宅無義民。』

【直解】迪字,解做行字。大競,是十分強盛。吁,是招呼的意思。迪知,是深知。忱恂,是篤信。九德,即《皋陶謨》中所稱寬而栗等九樣才德。宅,是使之居其位。事,即常任。牧,即常伯。准,即准人。謀面,是看人的面貌而度量其賢否。義民,是賢人。周公告成王說:「在古之人,能迪行立政之道,以不得人為憂者,惟有夏之君大禹為然。當其時,地平天成,萬邦作乂,王室固已十分強盛矣。然其心猶不敢自滿,常念說:『人君當尊敬者,惟是上天。然上天無言,而以其事付之於君,君不能獨理,而以其事分之於臣。若不得其人,則天工曠矣。』乃多方招延賢俊之士,布列庶位,與他共治天事,以為尊事上天之實。然非但其君能以求賢為心,當時為大臣的,亦都以薦賢為急。凡群臣有九德之行者,既深知而誠信之,實見得某人有某德可用,某德有某事可征,乃進而納誨於其君,拜手稽首,仰呼而告之說:『吾君欲稱為君之實,當盡用賢之道。凡此九德的人,有可為常任的,使他居常任之官以任事;有可為常伯的,使他居常伯之官以牧民;有可為準人的,使他居准人之官以守法。如此,則事無不治,民無不安,法無不平,而為君之道盡矣。若不能深知篤信,只就人外面的模樣,而度量其中之所存,便以為大順於德而信用之,使居三等之任,則此三宅的官豈復有賢人君子,可稱此任者乎?』」既不能任賢立政,則亦不可以為人君矣。立政者尚鑒茲哉!

【原文】「桀德惟乃弗作往任,是惟暴德罔後。

【直解】往任,是往昔任賢之事。周公又說:「大禹以任賢立政,而造有夏之業,使其子孫能世世守之,雖至今猶存可也。奈何桀為無道,逞其惡習德,不肯做往昔先王任用三宅的好事,其所任用的,都是暴亂凶德,助他為虐之人。是以天命去,人心離,至於喪亡而無後也。」夫夏之先王,任俊德而有室大競,至於桀,任暴德而厥世殄絕,古稱存亡在所任,豈不信哉!

【原文】「亦越成湯陟,丕厘上帝之耿命,乃用三有宅,克即宅,曰三有俊,克即俊。嚴惟丕式,克用三宅三俊。其在商邑,用協於厥邑;其在四方,用丕式見德。

【直解】亦越,是繼前之辭。陟,是升。丕厘,是大治。耿,是光明。三有宅,是見居常伯、常任、准人之位者。三有俊,是有常伯、常任、准人之才,而儲養以待用者。嚴惟丕式,是敬思而大法之。周公又說:「自古知恤之君,不獨夏禹為然。亦越商之成湯自諸侯升為天子時,知道典禮命討,皆出於天,從而大加厘治,敦之庸之,彰之用之,件件都修傷振舉,使上帝之命,赫然昭著於天下。又以一人不能獨治,乃博求賢哲與之共理。所用為三宅之官,都能稱是位而無有虛曠職事的;所稱為三俊之才,都誠有是德而無有名過其實的。然不徒用這而已。又心裡嚴敬思惟他,雖一話一言,皆注念而不忽;又大以為法式,凡一政一事,必依從而不違。所以當時三宅之人,見居於位的,都得以效其職;三俊之人,儲養待用的,都得以著其才,賢智奮庸登於至治。其在商邑近處的百姓,都相親相睦,安於禮教,無有一個不協和的;其在四方,雖遠而難及,也都觀感興起,如親見成湯之德而大取法之,無有一個不順治的。」蓋成湯能任用賢才,以共承帝命,故其治效由近及遠,至純至大如此。

【原文】「嗚呼!其在受德暋。惟羞刑暴德之人,同於厥邦;乃惟庶習逸德之人,同於厥政。帝欽罰之,乃伻我有夏,式商受命,奄甸萬姓。

【直解】暋,是強暴。羞字,解做進字,是崇尚的意思。庶習,是群小近習。伻字,解做使字。奄,是盡。甸,是井牧之法。周公又歎息告成王說:「成湯以任賢立政而造有商之業,使其子孫世世守之,雖至今猶存可也。奈何受為無道,逞其昏暴之德,屏棄賢人而不用。所任為三事大臣者,都是崇尚刑戮,以凶暴為德的諸侯,與之共治其國家;其列在近密者,都是群小近習,備諸醜態,以縱逸為德的人,與之共治其朝政。夫受既身有惡德,而所任用者,又皆同惡相濟之人,所以政亂於上,民怨於下。上帝震怒,敬致其罰,殄滅其宗祀,乃使我周有此中夏之地,用商家所受的天命,盡治天下之民。井牧其地,以供賦稅;什伍其民,以供職役。蓋當時尺地莫非其有,今皆為我周之基圖;當時一民莫非其臣,今悉入我周之版籍矣。夫觀商之所以興,所以亡,與有夏之事,如出一轍。今我周其可不鑒於有殷哉!」

【原文】「亦越文王武王,克知三有宅心,灼見三有俊心,以敬事上帝,立民長伯。

【直解】克知,是知之真。灼見,是見之明。長與伯,都是撫治百姓的官。周公說:「自古知恤之君,不獨夏禹商湯為然。亦越我周家文王武王,君臣之間,以心相信。真知那三宅的心,唸唸在愛君憂國,確然是可托之人;明見那三俊的心,惓惓要致君澤民,的然有可用之才。由是以這宅俊之臣,敬事上帝。如牧民,任事守法,天所欲為,而人君不能獨為者,皆用此賢才以祗承之,將他立做民間長伯;如牧民,任事守法,民所仰治,而人君不能獨治者,皆用此賢才以分理之。上焉天心無不順,下焉民生無不遂,則為君者固可垂拱無為,而天下自治。此我文王武王,所以能盡知恤之道,而有光於禹湯也。」

【原文】「立政,任人、准夫、牧,作三事。

【直解】周公又說:「我文武能知恤如此,故當時得人獨盛。言其立政之官,有若任人、有若准人、有若牧夫。任人,則委之以理事;准人,則任之以守法;牧夫,則用之以養民。這三等大職事,委任得人,則可以統率群僚,而紀綱庶務矣。」

【原文】「虎賁、綴衣、趣馬、小尹、左右、摧僕、百司、庶府。

【直解】「言其侍御之官,則有虎賁掌射御的;有綴衣掌服器的;有掌御馬的官,叫做趣馬;有小官之長,叫做小尹。又有左右攜持僕御之人,有內百司,若司裘司服之屬;有庶府,若內府大府之屬。這幾樣,是天子親近扈衛的臣,亦必擇人而授,不輕予之。凡在內之臣,不止於此,特舉要者,以例其餘也。」

【原文】「大都、小伯、藝人、表臣百司、太史、尹伯,庶常吉士。

【直解】表臣,是外臣。「言其都邑之官,則有大都之伯,小都之伯,有卜祝巫匠。執技以事上的藝人,有外百司,若外司服之屬;有太史紀言動的;有尹伯為有司之長的。這許多官,都是有恆德的吉士。凡在外之官,亦不止此,特舉要者,以例其餘也。」

【原文】「司徒、司馬、司空、亞、旅。

【直解】「言其諸侯之官,則有司徒主邦教,司馬主邦政,司空主邦土,有卿之貳為亞,有卿之屬為旅。諸侯官屬尚多,這幾樣名位通於天子,故獨舉之。」

【原文】「夷微、盧、烝、三亳、阪尹。

【直解】「言其王官之監於諸侯四夷者,其夷國則有微,有盧,有烝,有三亳,又有阪。凡此險阻之地,不以封建諸侯,皆有尹以治之。王官所治不止此,亦特舉其重,以見凡監治者都得人也。夫上自朝廷,內而都邑,外而諸侯,遠而夷狄,無不得人以為官使,豈文武一人聰明所能周知。只是親自簡任三宅大臣,既得其人,他自能薦舉賢才,以稱任使,所以得人如此之盛也。」

【原文】「文王惟克厥宅心,乃克立茲常事司牧人,以克俊有德。

【直解】克厥宅心,是能有三宅之心。常事,即常任。司牧,即常伯。周公說:「文王於這三宅之人,知之既審,信之又篤,其心便是三宅的心,吻合交契,無一些猜嫌。其明於知人如此,故能設立這常任常伯之官。所委用者,都是能著實有才俊、有德行的君子,故百司庶府,皆得其人,而政無不舉也。」

【原文】「文王罔攸兼於庶言、庶獄、庶慎,惟有司之牧夫是訓,用違。

【直解】庶言,是朝廷的號令。庶獄,是法司的獄訟。庶慎,是一應禁戒儲備的事,如頒行條列、收貯錢糧之類。有司牧夫,是管事的官。周公又說:「文王於庶言、庶獄、庶慎,這三件事,既選用得人,便專任而責成之,再不去兼理他的職務。只看那有司牧夫管事的官,有將這三件事,都奉行修舉的,便是勤於職業,能用君命者也,則將諭他,使知勸勉;若於這三件事,不能奉行修舉的,便是怠玩曠職,背違君命者也,則督責他,使知戒懼。」蓋文王所操者,不過賞罰之權而已,所以為得君道也。

【原文】「庶獄、庶慎,文王罔敢知於茲。

【直解】周公又說:「這庶獄、庶慎,文王非但不以身兼其事,尤敬畏小心,不敢以心與知其事。蓋法司的獄訟,律有定式,人無定情,人君若侵管其事,恐聽察不審,或以喜怒為輕重。禁戒的條例,特因事置建;儲備的錢糧,是有司出納,一一去管他,皆有乖大體。其不及庶言者,號令出於君,雖不屑屑去親理,亦不容不知故也。」然文王之所謂不敢知者,蓋以得人分治,委任責成,非一切付之不理也。

【原文】「亦越武王,率惟敉功,不敢替厥義德,率惟謀從容德,以並受此丕丕基。

【直解】率,是循。敉,是安。義德,是有撥亂之才的。容德,是有樂善之量的。周公又說:「我周文王既嘗任用賢才,與之建立事功,圖謀治道矣。及我武王,欲率循文王安天下的功烈,故於所用義德的人,皆照舊委用,不敢更改,率循文王安天下的謀議;故於所用容德的人,皆照舊信任,不敢廢棄。文武相繼,得賢輔治,所以同享此莫大之基業也。王欲盡知恤之道,可不以祖宗為法乎!」

【原文】「嗚呼!孺子王矣。繼自今,我其立政、立事、准人、牧夫,我其克灼知厥若,丕乃俾亂。相我受民,和我庶獄、庶慎,時則勿有間之。

【直解】孺子,指成王。我字,也指成王,見君臣一體之意。若字,解做順字,是心之所安。亂字,解做治字。相,是助。間,是讒間。周公既述文武開創基業之事,遂歎息而告成王說:「孺子今為天下王矣,當知嗣守前業,任大責重,不可不慎。繼自今日以後,凡建立政務,於所立任事之公卿,守法之準人,牧民之常伯,這三宅之人,不徒謀之面貌,必要明知其心之所安如何。蓋人心若不安於為善,縱然暫時矯飾,未有久而不變者。必須心之所安,全是天理,無有一毫欺罔,這才是正人君子。王當推心而大委任之,使得展佈四體以為治。其居常伯之官者,責他相助,左右王所受於天於祖宗之民,使百姓每遂生復性,各得其所。其居准人常任之官者,責他和調整齊,凡一切刑獄,與一切禁戒儲備,務令事事都得其宜。然不特與之以重任,又要加意保護,不可令小人讒間他,務使君子無疑貳之嫌,得以始終其治,然後國家享任賢之益也。夫灼知厥若,則能明察於未任之先,而匪人不得以倖進;勿有間之,則能篤信於既任之後,而君子不至於孤危。此兩言者任賢之要道也。」

【原文】「自一話一言,我則末惟成德之彥,以乂我受民。

【直解】末,是終。惟,是思。彥,是美士。乂字,解做治字。周公又說:「我前言信任賢臣,勿以小人間之,固是立政之要。然使人君言詞意念之間,稍不在賢者身上,則讒邪之徒,便得以乘其間隙而投之矣。我王於賢人君子,既知道任用他,必須唸唸在茲,不可暫時忘了。雖開口說一句話,道一句言,也終思想著那成德的美士,將令他治我所受於天於祖宗之民。如此,則任賢之心專一周密,而小人始不能間矣。」大抵國家養賢,所以理民,必賢者得行其志,而後天下得蒙其福。人君惟無時而不思夫民,則亦無時而不思夫賢矣。

【原文】「嗚呼!予旦已受人之徽言,鹹告孺子王矣。繼自今,文子文孫,其勿誤於庶獄庶慎,惟正是乂之。

【直解】旦,是周公的名。徽,是美。文子文孫,指成王說,成王是武王之子,文王之孫。其時禮樂法度,煥然有文,故謂之文子文孫。誤,是失誤。正,是當職的人。周公又歎息告成王說:「予旦所聞於人,如禹湯文武委任賢才之事,無非至美之言,已都告孺子王矣。然夏商之事,猶屬久遠,至於文王武王,克知灼見,選取用宅俊之臣,不以身侵庶獄庶慎之職,則我祖宗遺范具存,乃耳目之所睹聽者。繼自今日以後,王以武王之文子,文王之文孫,須傚法文武所行的事。其於一應刑獄,一應禁戒儲備,既已委任賢才,慎勿有所兼,有所知,以身去侵越眾職,自家失誤了。凡有庶獄,惟責那管刑獄的人;凡有庶慎,惟責那管禁戒儲備的人。使當其職者,自竭心力以治其事,則獄慎無不理,而立政之道得矣。」

【原文】「自古商人,亦越我周文王立政、立事、牧夫、准人,則克宅之,克由繹之,茲乃俾乂。

【直解】自古,是商以前,指夏禹說。商人,指成湯說。克宅,是得賢以居其職。由繹,是治絲的,由外面抽取,以盡其內之所有,喻用人能盡其才也。乂,是治。周公又說:「自古聖君,如夏禹、商湯,以及我周文王,立政用人之道,無有不同。如所立常任、牧夫、准人,這三宅之官,非徒苟且充位而已,皆能簡擇賢者以居是職,不使匪人濫廁其間。既已得人任職,猶恐賢者不獲自盡,又能信任專篤,不間之以人,不誤之以己,使賢者得展佈四體,竭盡底蘊。如治絲者,紬繹端緒,其中所有之絲,無不引出於外也。先王用人,既宅才以安其職,又由繹以盡其用。所以能使三宅之官,任事的,都能為君以理天事;牧民的,都能為君以子天民;平法的,都能為君以奉天法,而治道成矣。」夫自古國家未嘗乏才,然往往不能成治者,使之而不當其才,任之而不竭其用也。能當其才,如置器者之得宜;又竭其用,如理絲者之必盡,天下何患不治哉!

【原文】「國則罔有立政用人,不訓於德,是罔顯在厥世。繼自今立政,其勿以人,其惟吉士,用勵相我國家。

【直解】人,是利小人。吉士,是善人君子。勵,是勉。周公告成王說:「自古為國家者,皆必用賢而後成治功,無有欲建立政務,而用那利小人者。蓋這人,傾巧辯給,其智足以聳動人主,其言足以惑亂視聽,所存所行,都不順於德。倘萬一錯用之,他是陰類,必降其國於暗昧,使人君沒有光顯的事業在世間。王當自今日以後,凡建立政務,切不可用這等利小人,只當用善人君子,一心委任,使他得勉力輔相我國家。這樣吉人,他道足以正君,德足以服眾,其所存所行都順於德。他是個陽類,必能升其國於明昌也。」此章反覆於君子小人之際,詞意懇切,誠萬世人君所宜深省也。

【原文】「今文子文孫,孺子王矣。其勿誤於庶獄,惟有司之牧夫。

【直解】周公又說:「今王為武王之文子,文王之文孫,以幼沖即王位矣。凡所行只法我文王,不要下侵臣職,自家錯誤了一應刑獄的事。但以此責任那所司典守之官,使他用心去整理,然後人得以守其職而無侵官之患也。」周公初說庶言、庶獄、庶慎三件事,此獨言庶獄者,蓋刑獄乃民之司命,人君尤當加意詳慎,擇人而任之。若少任喜怒,而以己意聽斷,必至於刑罰失中,使民無所措其手足。故周公獨舉以告成王,而致其丁寧之意如此。

【原文】「其克詰爾戎兵,以陟禹之跡,方行天下,至於海表,罔有不服,以覲文王之耿光,以揚武王之大烈。

【直解】詰字,解做治字。戎,是戎服。兵,是兵器。禹跡,是禹所疆理九州之地。陟,是超而過之之意。方,是四方。海表,是海外蠻夷之國。覲,是見。周公告成王說:「今王纘承大業,當安而思危,治而防亂,不可忘了武事。必須修治爾戎服兵器,簡擇將帥,操練士卒,使武備精明,足以壯戰勝攻克之威,杜奸雄窺伺之漸。將見王靈遠振,還超越了大禹所疆理九州五服之地。由是威加四方,旁行天下,以至四海之外,九夷八蠻之國,無不畏懼讋服,莫敢橫行者。如此,則周家之業,日以隆盛;文王之盛德耿光,益顯見而不至遏佚;武王開基的大烈,益播揚而不至委靡。是為善繼善述,而無愧於文子文孫之責也。」嘗觀前代繼體守文之主,往往狃於太平,以兵為諱,故聲容徒盛,而武備日衰,卒有禍亂,多不能救。周公告成王以克詰戎兵,可謂老成長慮之言矣。

【原文】「嗚呼!繼自今,後王立政,其惟克用常人。」

【直解】後王,指周家後世子孫言。常人,是常德之人。周公又歎息說:「繼自今,凡我周家後王建立政務,須是能用常德之人,專任以三宅之事,毋使邪小人,得而間之可也。」按:此篇言「庶常吉士」,又言「克用常人」。蓋人而有德為難,德之有常者尤難,非忠厚正直,才與誠合之人,不足當此。人君得而用之,子孫黎民,尚亦有利哉!宜周公舉以為成周之家法也。

【原文】周公若曰:「太史,司寇蘇公,式敬爾由獄,以長我王國。茲式有慎,以列用中罰。」

【直解】這一節,疑有錯簡。蓋周公命史之詞,史臣以上文有慎重庶獄之言,故誤記於此。蘇,是國名。公,是爵。武王時,蘇忿生以諸侯為司冠。由字,解做用字。長,是延長。列,是問刑的條例。中罰,是刑罰輕重得中。周公呼太史而告之說:「刑獄重事,執法者必如蘇公而後可。昔在武王時,蘇忿生為司寇之官。他於小大之獄,都不敢輕易裁斷,必哀矜詳審,惟恐枉了一人。故能導迎善氣,培植基本,以延長我王國。蘇公之功大矣!夫前人所行乃後人的師範。爾太史可將蘇公敬獄之事,書之簡冊,使後世做司寇的於此取法而加謹焉。則必能以輕重條例,用其中罰。蓋人之罪有大小,例有輕重。使法當其情,輕其所當輕,而不失於暴刻;重其所當,重而不失於寬縱。則刑罰得中,而天下無冤民矣!」按:《立政》一篇,論人君為政,莫先於用人,用人莫先於三事大臣。大臣得人,則百官皆得其人,而治道舉矣。末又歸重於兵刑二事。蓋兵者,國之衛;刑者,民之命。必治兵乃可以弭兵,必慎刑乃可以無刑,故尤當加意擇人以任之。誠萬世有天下者之永鑒也。

周官

這是成王訓戒百官的說話。史臣記其語,以周官名篇。

【原文】惟周王撫萬邦,巡侯甸,四征弗庭,綏厥兆民。六服群辟,罔不承德。歸於宗周,董正治官。

【直解】侯甸,是侯服、甸服,並男、采、衛及畿內為六服。獨言侯甸者,是舉近以詼遠的意思。弗庭,是諸侯叛逆王命,不來朝貢者。群辟,即是諸侯。宗周,是鎬京。董字,解做督字。治官,是治事之官。史臣敘說,惟我周王撫臨萬邦,大一統以致,乃出而巡狩侯甸諸服之國,以稽察其政事;又四面征討諸侯之不來庭者,以明正其罪惡。因以綏定天下之兆民,使人人都安居樂業無有失所。當是時,六服諸侯皆相與承流宣化,奉順大君的德意,無敢有阻遏上命,自取罪戾者。蓋我王一巡狩征討間,而恩澤誕敷,威靈遠播,外攘之功,赫然已著矣。又以朝廷為四方之極,內治不可不飭也。於是歸於鎬京,督正在朝治事之百官,使各遵體統而無相侵越,各修職業而無敢怠惰。庶乎本原之地,整齊嚴肅,而六服承德之盛,可以長保矣。此即下文制治未亂,保邦未危之意也。

【原文】王曰:「若昔大猷,制治於未亂,保邦於未危。」

【直解】猷字,解做道字。史臣敘成王訓迪百官之詞說:「若古昔大有道之世,聖帝明王,兢兢業業,其時雖法度修明,世已治而無亂矣。猶以亂不生於亂,而生於治,故其圖惟治道,常在於未亂之前。雖海宇寧謐,世已安無危矣。猶以危不生於危,而生於安,故其保固邦家,常在於未危之日。其所以預圖者,亦無他,惟是建官擇賢,加之意而已。故能長治久安,永無亂危之禍。若待已亂已危而圖之,則無及矣。」

【原文】   曰:「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內有百揆四岳,外有州牧侯伯。庶政惟和,萬國咸寧。夏商官倍,亦克用乂。明王立政,不惟其官,惟其人。

【直解】建,是立。百揆,是揆度百事的官,即宰相之職。四岳,是總方岳諸侯之事者。州牧,是一州之牧。侯伯,是次州牧而總諸侯者。蓋侯伯率屬以統於州牧,州牧又率其方之諸侯以統於四岳,四岳以下,都統於百揆。倍,是加一倍。乂,是治。成王說:「在昔唐虞之時,去古未遠,事簡民淳,乃稽考舊典,設立大小職官,其數止於百員。內則有百揆四岳,以總理在朝之治;外則有州牧侯伯,以總理四方之治。當是時,官數雖少,然內外相承,體統不紊。所以禮樂刑政,工虞教養,一切庶政,都順理適宜,無有一之不和;四方萬國,都時雍風動,平定安輯,無有一之不寧。此唐虞建官之效也。夏商之時,世變事繁。乃觀其會,通制其繁簡,建官的員數,比唐虞加了一倍。然內外體統,森嚴周密,庶政也無不和,萬國也無不寧,天下治安,不異於唐虞之盛也。夫堯舜禹湯,皆是明哲的君主。其建官立政,制治保邦,所重者豈在官數之多少,惟在乎得人而已。蓋官無大小,皆得賢而後能稱其任,苟非其人,必至敗官僨事,雖多無益。所以唐虞建官,只有百員,遂臻和寧之效;夏商之時,官多一倍,天下一般大治。官數雖殊,治效則一,此非得人之明驗哉!」觀此可見設官治政,固有國之大體,而為官擇賢,尤用人之要務。若官不得人,徒取備員,則非惟無益而為害多矣。君天下者,不可不知也。

【原文】「今予小子,祗勤於德,夙夜不逮。仰惟前代時若,訓迪厥官。

【直解】予小子,是成王自謙。祗,是敬。逮,是及。若,是順。成王說:「予小子敬勤於德,兢兢業業,不敢怠忽。早夜間常恐有所不及,只仰承前代。若唐虞夏商建官致治的美意,順著他行,以訓教啟迪百官,使各盡其職,而助成化理也。」可見修德是任官之本。若人君自家德不能修,則無以倡率百官。雖終日訓迪他,也不信服。孔子說:「為政在人,取人以身。」正是此意。

【原文】「立太師、太傅、太保,茲惟三公。論道經邦,燮理陰陽。官不必備,惟其人。

【直解】太,是尊無以加之詞。師,是天子所師法。傅,是傅相。保,是保安,公取無私之意,因以為官名。經,是經綸。燮理,是和調。成王說:「如今定立太師、太傅、太保,這三樣官為三公。不勞以職務,專與人主講論發明天人的道理,啟沃其心,涵養其德。推此道理以經綸邦國,使教化行,政事舉,萬民萬物都得其所;推此道理以和調陰陽,使三光全,寒暑平,四時五行,都順其序,便是三公的職事。然這等官職任至重,不必徒取備員,須是天下第一等道全德備,可為王者師的,然後委任他。若無這等人,寧闕其位不可濫授非人也。」

【原文】「少師、少傅、少保,曰三孤。貳公弘化,寅亮天地,弼予一人。

【直解】少,是位次於尊之詞。孤字,解做特字,見非三公之屬,且取獨立無朋之意。貳,是佐貳。弘,是大。寅亮,是敬明。成王又說:「立定少師、少傅、少保,這三樣官司為孤,以佐貳三公。三公既已論道經邦,三孤則弘大擴充其經邦之道化,務使朝廷政務,鹹協於中;三公既已調和陰陽,三孤則致敬詳明於天地之運行,務使四時五行,各順其序。用以輔弼人君,匡正其過失,成就其德業,便是三孤的職事。」蓋公孤同一輔弼之任,都要得非常之才,不比庶官職事可以照例除授也。

【原文】「塚宰掌邦治,統百官,均四海。

【直解】塚,是大。宰,是治。謂其職任甚大,故謂之塚宰。「定立塚宰為天官卿,使他掌管邦國的治道。內外大小有司,凡官職者,皆在管攝。務要選用賢能,以分職治民,使四海之內,人人得所無有不均平的,這是塚宰之職。」後世之吏部尚書,即此官也。

【原文】「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擾兆民。

【直解】司,是主。徒,是眾。以其官主民眾,故謂之司徒。擾,是調習安養的意思。「定立司徒為地官卿,使他掌管邦國的教化,敷布君臣、父子、夫婦、長幼、朋友五者典常之教,以調習安養天下。眾民如有不忠、不孝、無禮、無義的,務要教導他,使之各守禮法,不敢逾越,這是司徒之職。」後之戶部尚書,即此官也。

【原文】「宗伯掌邦禮,治神人,和上下。

【直解】宗,是宗廟,凡祭祀以宗廟為主。伯,是長。以春官為四時之長,故謂之宗伯。「定立宗伯為春官卿,使他掌管邦國的典禮,專整理天神、地祗、人鬼之事,與吉、凶、軍、賓、嘉之五禮。辨別其上下尊卑等列都無有僣亂,無有乖爭,這是宗伯之職。」後之禮部尚書,即此官也。

【原文】「司馬掌邦政,統六師,平邦國。

【直解】軍政莫急於馬,以其主軍馬之事,故謂之司馬。「定立司馬為夏官卿,使他掌管邦國軍政,統御天子的六軍。凡天下有干正之人,則舉兵征伐,以平治邦國。使強不凌弱,眾不暴寡,人人得其平,這是司馬之職。」後之兵部尚書,即此官也。

【原文】「司寇掌邦禁,詰奸慝,刑暴亂。

【直解】寇,是寇賊。禁,是法禁。「定立司寇為秋官卿,使他掌管邦國法禁。有犯法違禁的,則推詰究問,務得其真情;有強暴作亂,罪惡顯露的,必刑戮以正其罪,使不得苟免,這是司寇之職。」後之刑部尚書,即此官也。

【原文】「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時地利。

【直解】空,是空土,古時穿土穴而居之,以其主民安居,故謂之司空。「定立司空為冬官卿,使他掌邦國之地土,以居處士農工商四者之民,使之各得其所。順天時以興地利,如春耕、夏耘、秋收、冬藏之類皆不失其時,這是司空之職。」後之工部尚書,即此官也。

【原文】「六卿分職,各率其屬,以倡九牧,阜成兆民。

【直解】六卿各有屬官,每一卿屬官六十員,通共三百六十員。阜字,解做厚字。成王說:「塚宰掌邦治為第一。然治道莫先於教化,故司徒第二。教化莫先於禮樂,故宗伯第三。教化既施,而猶有不守禮法者,必加以兵刑,都出於不得已,故司馬第四,司寇第五。暴亂既去,而後民得安居,故司空第六。六卿既已分職,各自率領其屬官,以倡率九州之牧,自內達之於外。故政治明,教化洽,天下兆民,莫不阜厚而化成矣。」蓋周公輔相成王,經理太平之良法如此。

【原文】「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時巡,考制度於四岳。諸侯各朝於方岳,大明黜陟。」

【直解】五服,是王畿外侯、甸、男、采、衛,五等諸侯之國。制度,是朝廷頒降的禮樂法度。成王既已訓迪在內之臣,此又舉制馭外臣之法說道:「天子所以振飭紀綱,統馭九牧,惟朝覲巡狩,為至大之典。如今定制,每六年,五服諸侯一次來朝會京師,各述其職以達於上。又六年,諸侯再朝。通十二年,天子乃以時巡行於諸侯所守之地,稽考一應制度於方岳。如歲時月日之差,則協而定之;律度量衡之異,則審而同之。以至風俗好尚、禮樂衣服之類,莫不採聽而修飭之。維時五服諸侯,各執玉帛來朝於方岳之下。如歲二月樂巡狩,則東方諸侯,朝於岱宗。五月南巡狩,則南方諸侯,朝於南嶽。其八月西巡,十有一月北巡,則朝於西嶽,北嶽亦如之。每巡狩所至,即加意詢察諸侯的賢否,大明黜陟之典。如恪遵制度,奉職安民的,則進其爵,增其地;其不守制度,怠政殃民的,則貶其爵,削其地。賞罰昭而勸懲著,六服諸侯,無有不承德者矣。」按:有虞五載一巡,郡後四朝,至周朝以六年,巡以十二年,制之繁簡,時之疏數,已自不同。後世時巡不行,而觀察委之臣下,惟朝覲述職之典,則迄今行之不改。黜陟當否,乃人心向背所關,誠不可不慎重也。

【原文】王曰:「嗚呼!凡我有官君子,欽乃攸司,慎乃出令。令出惟行,弗惟反。以公滅私,民其允懷。

【直解】攸司,指百官所管的職事。令,是政令。反,是壅逆不行的意思。允懷,是信服。成王總呼百官歎息而訓戒說:「凡我有官守的君子,雖尊卑大小不同,都是代理天工的人,皆當敬謹以圖爾之職事,不可曠怠而失職也。然欲敬其職,又當以慎令為先。蓋凡政令之施,關係甚大。若不加詳慎,則號令必有阻逆而難行者。夫至於出令而人不奉行,則不惟失上下之分,且國家事務,亦將廢壞而不舉矣。凡爾有位於發號施令之時,務要謹慎詳審,度時宜,量事勢,使人得以遵守。不要輕率忽略,將不可行的事施出去,至於壅逆而難行。然命令之當否,惟視心之公私何如耳。若在上的人,存心正大光明,一惟秉持公道,克去私情,凡所施行,件件都合乎天理,當乎人民,則政令一出,自然風行草偃,聽之如蓍龜,仰之如神明,無有不敬信畏服者矣。何至於壅逆而不行哉!爾有官君子,能慎其令,則敬職之道,亦不外是矣。」

【原文】「學古入官,議事以制,政乃不迷。其爾典常作之師,無以利口亂厥官。蓄疑敗謀,怠忽荒政,不學牆面,蒞事惟煩。

【直解】學古,是學前代之法。制,是裁度。迷,是錯繆。典常,是當代的典故。蓄,是積蓄。蒞字,解做治字。煩,是煩擾。成王說:「爾大小庶官,先須將前代的成法,都學習通曉了,然後可以進用而為官。及至議處國家的事務,卻把平日所學的,用之以裁度斟酌,則事有條理,不至迷錯矣。然前代的法,亦有宜於古,而不宜於今者,爾又須以當代典常為師法。蓋這典常,都是我文武周公之所經畫,至精至當,所當遵行,不可以喋喋利口,逞其才智,輕易更改,亂爾之官守。蓋事若積疑而不斷,必反敗其謀為;心若怠忽而不謹,必荒廢了政事。然決疑立政,都從學問中來。若不肯習學古法,留心時務,則事理必不通達,心地必不開明,就如面牆而立一般,眼中一無所見。使之治事,必然周章乖錯,舉措煩擾,豈能辨國家之務乎!所以人不可無學問之功也。」按:這一節,雖成王訓迪百官之言,其於君道尤為親切。故博覽經史,講求治道,即所謂議事以制也;謹守成憲,修明舊章,即所謂典常作師也。人臣不通古今,尚不可以辦一官之事,況君天下者乎!此明主所宜留意也。

【原文】「戒爾卿士,功崇惟志,業廣惟勤,惟克果斷,乃罔後艱。

【直解】功,是事功。業,是職業。果斷,是勇於決斷的意思。成王既總戒庶官,至此又說:「如今申戒爾在朝的卿士,若要事功崇高,須是立志。若柔懦而不立志,則事功便卑下了,豈得崇高。若要職業廣大,須是勤力。若怠惰而不勤力,則職業便狹小了,豈得廣大。有此二者,又須臨事能剛果決斷,然後事皆有成,不貽後日艱患。若猶豫固滯,而不能果斷,則志與勤都虛用了工夫,何益於事。爾等要建功立業,皆當深省於斯。」

【原文】「位不期驕,祿不期侈。恭儉惟德,無載爾偽。作德,心逸日休;作偽,心勞日拙。

【直解】驕,是驕傲。侈,是奢侈。載字,解做事字。成王又說:「凡人居富貴之中,志念易盈,嗜欲易縱,必有道以處之,而後可以長有其富貴。今爾卿士所居之官位既貴,則雖不與矜驕期,而矜驕自至;所享之俸祿既厚,則雖不與奢侈期,而奢侈自至。故居是位者,必當恭以持己,而後不至於驕;享是祿者,必當儉以節用,而後不至於侈。然恭儉豈可以聲音笑貌為哉!必須真有是謙虛忘勢之心,而後其恭為實恭;真有是簡淡樸素之念,而後其儉為實儉。恭儉皆出於實德,則內外如一,此心自安,而日著其休美。若只假做個恭儉的模樣以欺人,則雖掩護遮蓋,苦心勞力,而不恭不儉之真情,終不可掩,亦日見其拙而已。何益之有哉!夫一誠偽之間,而得失之頓殊如此,爾卿士當以作德自勵,而以作偽為戒可也。」

【原文】「居寵思危,罔不惟畏,弗畏入畏。

【直解】寵,是寵榮。危,是危辱。成王說:「人臣享高爵厚祿者,雖是寵榮,然寵辱之機,相為倚伏。故居寵榮之地者,必當思念危辱之禍。位高而心愈卑,祿厚而志愈約,無所不致其敬畏。庶幾能保守名譽於無窮也。若不知敬畏,驕侈放肆,必入於危辱可畏之中矣。可不慎哉!」

【原文】「推賢讓能,庶官乃和,不和政厖。舉能其官,惟爾之能;稱匪其人,惟爾不任。」

【直解】厖,是雜亂。稱,是舉。成王說:「人君為治,必須群臣協和,同心為國,而後政事可理。然大臣者,又小臣之表率也。若爾為大臣的,能推薦有德之人,使之在位,而不蔽其賢;遜讓有才之人,使之在職,而不害其能。則那小臣每,也自然效仿。將見士讓為大夫,大夫讓為卿,師師濟濟,無有爭競,而政事皆燦然就理矣。若大臣於有德的,不肯推薦,反媢嫉之;於有才的,不肯遜讓,反排擠之。則那小臣每,也都倣傚,互相忌害,彼此紛爭,而朝廷政事,必至於雜亂而不可振舉矣。然大臣以用人為職,其所舉有當否,己職之盡與不盡,亦繫於斯焉。若薦舉一出於公,所用的人,果能不負其官,則知人善任,政事修明,是即爾之能矣;若薦舉或出於私,所用的人,或至隳其職業,則引用匪人,誤國殃民,是即爾之不勝其任矣。為大臣者,可不謹哉!」

【原文】王曰:「嗚呼!三事暨大夫,敬爾有官,亂爾有政,以佑乃辟。永康兆民,萬邦惟無斁。」

【直解】三事,即立政所稱三事大臣。亂,是治。斁字,解做厭字。成王於篇末歎息說:「上自三事大臣,下至大夫小臣,我申戒爾等。當敬謹爾所有的官職,不可怠忽;整治爾所司的政事,不可廢弛。用以佑助爾君,永遠康濟天下之兆民。庶幾萬邦之廣,親附愛戴,而無厭斁我周之心矣。」按:《周官》一篇,先儒以為成王親政之書。蓋成王受周公之教已成,故親政之初,訓迪百官,凡公孤六卿百執事,無不正其官守,加以訓詞。其言居官蒞政之道,無一語不精當,所以當時百官奉行,天下大治,真可為後世之法也。卷之十二尚書直解  

《尚書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