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的「辯無勝」

莊子(約公元前369——前286年)是戰國時期宋國人,道家代表人物。莊子認為,春秋戰國時代的諸子在爭鳴中,各自以自己的政治倫理主張為判斷是非的標準,是造成天下「是非之途,樊然殽亂」的根本原因。為此,莊子在對理想人格的追求中,在對取法標準的主觀性的批判中,以其相對主義的認識論,歸納總結了辯論的各種情況,得出了「辯無勝」的觀點:

莊子

「即使我與若辯矣,若勝我,我不若勝,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勝若,若不吾勝,我果是也,而(爾)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與若不能相知也,則人固受其黮,吾誰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與若同矣,惡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惡能正之?使異乎我與若者正之,既異乎我與若矣,惡能正之?使同乎我與若者正之,既同乎我與若矣,惡能正之?然則我與若與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是若果是也,則是之異乎不是也,亦無辯;然若果然也,則然之異乎不然也,亦無辯。」(《莊子·齊物論》)

「辯無勝」所提出的問題是關於「是非」及「是非」的標準問題。莊子認為世上沒有一個一成不變的標準,標準因人而異,是非之間無差別。「辯無勝」應該說是莊子先秦以來在取法標準上的主觀性的批判,它從反面促進了古代名辯學的發展,對於我們今天批判、破除現代「辯無勝」,樹立法的觀念,也有著積極的現代啟示。

(張曉芒)

《中國文化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