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二府制

「二府」指的是「中書」和「樞密」兩個行政機構。

「中書」的設置可溯源至隋朝,隋文帝代周以後確立了內史省取旨、門下省審核、尚書省執行的三省分權制度。唐朝承襲隋朝制度,也以三省長官為宰相。至宋代時,三省制度幾經改變,中樞機構事實上只有一個混合體的中書門下,簡稱為「中書」。

「樞密」的設置則可溯源至五代,五代時期,在沿襲唐制之外,又有樞密院參與大政,首長稱樞密使或知樞密院事。唐德宗以後,宦官抓到了兵權,內樞密使的職權擴大。五代後梁時期改用士人,並改稱崇政使。後唐時期又改稱樞密使,但不用宦官。此時充當這個官職的,大都是皇帝的親信,地位雖不及宰相之尊,權勢卻非常大,所掌的事物不限於軍事。但到後周時期就漸漸不理民政,於是開了宋代的先河。這樣至宋代,遂有「中書、樞密對掌文武二柄」的現象。只是宋代各「府」的組織較前期有所不同,最初中書只有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的宰相,太祖時又增加「參知政事」作為副相。初期宰相人數並不固定,少者一人,多者三人;參知政事也是如此。到宋神宗改官制,確定宰相二人,首相稱「尚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次相稱「尚書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參知政事確定四人,名稱改為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丞、尚書右丞。宋徽宗時,改尚書左、右僕射為太宰、少宰,其餘無變動。南宋初年,又將尚書左、右僕射的名稱恢復,而將其所兼的門下、中書侍郎一律改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至中書、門下侍郎以及尚書左、右丞則仍改為參知政事。宋孝宗時又將尚書左、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的名稱改為左右丞相。至於樞密院,除了樞密使、副使之外,又增置簽署和同簽署(宋英宗後改為「書」)樞密院事。有時以知樞密院事和同樞密院事來代替使和副使。上述各官,宋人習慣合稱為「宰執」,宰是宰相,執是執政,除了宰相外,其餘的參知政事和樞密院高官都是宰執。

(潘道正)

《中國文化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