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內閣制

明初官制基本沿襲元朝,有中書左右丞相等官。明洪武年間廢中書省,由皇帝直接處理國政,而指派翰林院等文翰機關選調幾個官員掌草擬詔諭,加以殿閣大學士頭銜,於是有了內閣制。內閣實質上是皇帝的秘書處,最初只承旨辦事,明成祖時稍參與機務。明仁宗以後,特別是到明英宗初年,內閣學士們多是四五朝元老,官位很高,加之皇帝幼小,他們權勢大增,儼然成為宰相。由於明太祖曾有「子孫不許設置丞相」之詔,後人為了避免違制之罪,所以稱大學士們為「輔臣」,首席的稱為「元輔」或「首輔」。

(潘道正)

《中國文化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