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與豪放詞派

蘇軾一生的政治道路很坎坷。在朝任官期間,正值王安石變法,他要求改革弊政,但主張變法不宜過於激烈,反對急於求成,由於建議未被皇帝採納而請求外調。蘇軾在外任官期間,一些官僚趁機從蘇軾詩文中羅織罪狀,將他逮捕入獄,釀成北宋有名的文字獄「烏台詩案」。王安石變法失敗後,蘇軾被重新起用,因反對以司馬光為代表的舊黨完全廢除新法,先後被遷到杭州、穎州、揚州等地任官,任職期間曾減賦賑災,抗洪保堤,整飭軍紀,加強邊防,政績很突出。紹聖元年(1094年),新黨得勢,蘇軾再次成為新貴打擊的對象,被一貶再貶,由英州(今廣東英德)、惠州,一直遠放到儋州(今海南儋州)。直到宋哲宗元符三年(1100年)宋徽宗即位,蘇軾才遇赦北歸,一年後在常州逝世。

蘇軾是豪放詞派的創始人。豪放作為文學風格,始見於司空圖《二十四詩品》,楊廷芝在《詩品淺解》中將「豪放」解釋為「豪邁放縱」,「豪以內言,放以外言,豪則我有可蓋於世,放則無物可羈乎我」。可見豪放詞氣度超拔,不受拘束。豪放派的特點,大體上是創作視野較為廣闊,喜用詩文的手法、句法來寫詞,善於運用典故,不受音律束縛,氣勢恢弘雄放。作為豪放派的始創者,蘇軾突破了詞必香軟的樊籬,創作了一批風貌一新的詞章,為詞體的長足發展開拓了道路。從現存的作品來看,蘇軾對詞的革新是多方面的。

有詞以來,文人多用它來描寫男女戀情,渲染離情別緒,「詞為艷科」是人們的固定觀念。蘇軾不僅用詞寫愛情、離別等傳統題材,而且還抒寫報國壯志、農村生活、貶居生涯等,擴大了詞的意境,增強了詞反映社會生活的功能。他以雄健的筆力刻畫英氣勃勃的人物形象,寄托立功報國的壯志豪情,如《江城子·老夫聊發少年狂》等篇。蘇軾在詞中更多地傾入自我,表現個性。如《沁園春·孤館燈青》寫青年時代的政治抱負;《卜算子·缺月掛疏桐》寫貶謫後孤高自賞不肯隨波逐流的情緒;《滿江紅·江漢西來》即景懷古,借用禰衡的遭遇來暗喻憤懣不平的感慨;《定風波·莫聽穿林打葉聲》借日常小事反映不畏坎坷、泰然自處的生活態度。這些詞作都很有個性。在徐州寫的五首《浣溪沙》,以清新雋秀的語言,生動描繪了農村生活的景象,刻畫了黃童、白叟、採桑姑、賣瓜人等各式各樣的人物,描繪了一組富有生活氣息的農村風俗畫。

蘇詞在筆力和體制上都有所創新。他以寫詩的豪邁氣勢和勁拔筆力來寫詞,格調雄健激昂,達觀瀟灑。詠史時長嘯「大江東去」,抒懷則沉吟「鬢微霜,又何妨」,懷友時放歌「有情萬里卷潮來」,寫景則渲染「一千頃,都鏡淨,倒碧峰」,飲酒時高歌「明月幾時有,把酒問青天」……蘇軾的詞集中表現了豪放派的特點,王士禎評價蘇詞「挾海上風濤之氣」(《花草蒙拾》);劉辰翁說:「詞至東坡,傾蕩磊落,如詩,如文,如天地奇觀。」(《辛稼軒詞序》)蘇軾還把陶淵明《歸去來辭》改寫成《哨遍》,將韓愈《聽穎師琴詩》改寫成《水調歌頭》,在詞體上堪稱創製。

在語言和音律上,蘇詞也有新意。蘇詞語言大多吸收詩賦詞彙,並把口語融會其中,不僅激揚頓挫,而且清新質樸,改變了以往詞人鏤金錯采的風格。蘇詞還時常突破聲律的限制,追求自由無拘的形式。蘇門四學士之一的晁補之說:「居士詞,人謂多不諧音律,然豪放傑出,自是曲子內縛不住者。」(《復齋漫錄》)李清照說蘇詞「皆句讀不協之詩耳」。實際上蘇軾的《蝶戀花》《賀新涼》等在當時都廣為傳唱,宋代詞評家也讚賞《水龍吟》「聲韻皆婉」(《曲洧舊聞》)、「全章妥溜」(《詞源》),這些都說明蘇詞並不忽視音律,只是更重視詞的文學價值。

豪放派主要作家除蘇軾外,同時代的還有王安石、賀鑄等。宋朝南渡之後,由於時代巨變,悲壯慷慨的高亢之調得到發展,陳與義、葉夢得、朱敦儒、張孝祥、張元干、陳亮、劉過等人都寫豪放詞,豪放詞派蔚然成風。南宋詞人辛棄疾直接從蘇詞中得到啟發,用詞抒發愛國之思,提升了詞的思想高度,形成蘇辛詞派。豪放派的出現打破了「詩莊詞媚」的傳統,結束了婉約派風靡詞壇的局面,開創了新的天地,把詞從柳蔭花下帶到了山川河流、農舍阡陌的廣闊天地,戰士、郡守、漁夫、浣衣女、蓮娃等各類人物形象也進入了詞的描寫範圍。這些都大大拓展了詞的表現空間,加強了詞反映生活的功能。由於內容的擴大,帶來了形式上的變化,豪放詞在一定程度上衝破了聲律的限制。在詞的文學性和音樂性上,豪放派詞家更重視其文學性,為了達到文學上的效果,他們「不善剪裁以就聲律」(陸游《老學庵筆記》)。因此,也出現了一些過於平直甚至粗糙的作品。但作為一個重要的文學派別,豪放詞派對後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從宋、金直到清代,寫作豪放詞的作家歷來都大有人在。由於蘇軾等人的倡導,豪放派形成一個巨大的流派,與被視為正宗的婉約派「並行而不能偏廢」(《四庫提要·東坡詞》),成為古代詞壇的兩座奇峰。

(盧月)

《中國文化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