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獄和思想犯

在我國古代歷史上,封建統治者往往禁錮思想,壓制輿論,以文字思想為由使許多人獲罪,從而維持自己的統治。因為思想和文字而招來罪過的大案和重案時有發生。秦始皇的「焚書坑儒」就是中國古代歷史上的第一次文字獄。明太祖時也有文字獄,當時皇權高度發展,講求「重典治世」,文字獄就是當時政治背景下的產物。清朝是文字獄最猖獗的時候,當時,受清朝高度集權封建思想的壓制,反對封建主義的啟蒙民主思想同反清思想結合在一起,形成一股社會思潮。清政府竭力壓制這種「異端邪說」,並任意苛責言論,吹毛求疵,一不小心,一言一語都可能招來殺身之禍,而且親屬還要受到株連。因此,冤案四起,弄得人心惶惶。僅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就發生100多起文字獄,其中,乾隆朝代最激烈,有80多件。當時著名的案件很多,比如康熙二年(1663年)的莊氏史案,康熙五十年(1711年)的南山集案,雍正六年(1728年)的呂留良案,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的王錫侯案等。清代的文字獄甚至都到了荒唐的地步,如徐駿因詩集中出現「清風不識字,何故亂翻書」而遭到殺害;又如查嗣庭出任江西考官時,以《詩經》中「維民所止」句為科舉試題,被誣告為影射當朝皇帝「雍正無頭」;內閣學士胡中藻詩作中有「一世無日月」、「一把心腸論濁清」,浙江舉人徐述夔的詩作中有「明朝期振翮,一舉去清都」,均被誣告為詆毀清朝而被殺。突出的一點是,清朝的文字獄的程序和定罪量刑都很隨意,經常以皇帝的個人意志為轉移,處刑苛重,株連極廣。許多懷有樸素民主思想的知識分子成為思想犯而遭到迫害。清朝的文字獄和思想犯的廣度和影響力都是罕見的。

(沈諍 楊琴)

《中國文化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