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勝的造反,成也蕭何,敗也蕭何。
這個「蕭何」,就是楚。
楚,是陳勝曾經借用的名義。起義之初,他的旗號叫「大楚」。稱王之後,他的國號叫「張楚」。所以,陳勝也是楚王。只不過,為了區別項梁所立之楚懷王,以及西楚霸王項羽,史家多稱陳勝為陳王。
稱為陳王並不錯。陳勝姓陳,國都也在陳。
其實陳王就是楚王,因為陳一度是楚的國都。公元前278年,秦將白起攻陷楚國郢都,頃襄王不能抵抗,只好遷都到陳。之後,楚都又繼續東遷。前253年,遷都鉅陽;前241年,遷都壽春。
顯然,陳之於楚,意義非凡。
意義在哪裡?
看看地圖就知道。郢,在今湖北省荊州市;陳,在今河南省淮陽縣;鉅陽,在今安徽省阜陽市;壽春,在今安徽省壽縣。這說明什麼呢?
很清楚,從郢到陳,是往東北走;從陳到鉅陽,再到壽春,則是一步步走向東南。
這是一個曲線圖。
曲線圖標誌的,正好是楚的國運。
事實上,楚國遷都鉅陽後,勢頭就江河日下,一天不如一天。然而都陳之時,卻一度挽回頹勢。頃襄王收復了失地十五城,考烈王也滅了魯。如此說來,陳豈非「復興之都」,可以建成「反秦復楚」的基地?
陳的豪紳賢達、父老鄉親,大約就是這麼想的。
所以,他們主張陳勝在陳稱王,他們的「勸進表」則高度評價陳勝「復立楚國之社稷」。陳勝也從民所欲,號為「張楚」,即張大楚國的意思。
可惜,這並非陳勝的真心。
實際上,陳勝號稱「大楚」或「張楚」,不過「借殼上市」再加「收買人心」。因此,他並沒有恢復楚國社稷。相反,誰要是當真立個楚王,他就把誰殺了。[21]
這當然讓人失望。
陳勝的失敗,也被認為是活該。
說這話的人叫范增。
范增也是這段歷史中的重要人物。他原本是一個隱士,同時也是策士,出山的時候已經七十歲。正是由於他的建議,項羽的叔叔項梁,才到田間地頭找回了楚懷王一個名字叫心的孫子,立為楚王,也叫楚懷王。
結果,項梁威望大增。
相反,後來項羽殺了懷王,則人心盡失。
這,又是為什麼呢?
范增的解釋是:秦滅六國,楚最無罪。楚懷王是被騙到秦國,軟禁客死在那裡的。因此楚人耿耿於懷,揚言「楚雖三戶,亡秦必楚」。也因此,誰興楚,誰就能成功。陳勝不立楚王后代而自立為王,當然「其勢不長」。[22]
這話有問題。
什麼叫「秦滅六國,楚最無罪」?難道其他五國是有罪的?都沒有。如果有,那也是狼在上游喝水時,羊兒不該喝了下游的水。是啊,春秋尚且無義戰,戰國的戰爭還講什麼道德?罪與非罪,不是原因。
那麼,為什麼「亡秦必楚」的說法會廣為流傳,起兵反秦者也多在楚境?這裡面難道沒有原因?
當然有。但,在秦不在楚。
換句話說,真正的原因,是人們對秦恨之入骨。他們痛恨秦始皇,痛恨秦二世,痛恨秦的軍官和地方官,更痛恨秦的制度和政治,恨不得秦制和秦政早早滅亡。
秦政和秦制,為什麼就這樣可恨呢?
因為秦制是專制,秦政是苛政。這種制度和政治能夠在秦國實行,有它的歷史原因和特殊原因。簡單地說,就是富國強兵乃秦人共識;而在當時的條件下,強國就得集權,強兵就得專制,富國就顧不上富民。集權、專制再加聚斂,執法勢必苛嚴,國民也只能克制自己作出犧牲。是的,熊掌與魚,不可得兼。國為熊掌,民就是魚。魚,也可以對政治說三道四嗎?
何況犧牲是有補償的。物質的補償,是加官晉爵,分享侵略戰爭的戰利品;心理的補償,則是可以在他國面前以「大國民」自居。所以秦王國的苛暴,秦國民可以忍受。這一點,想想軍國主義時代的日本,就不難理解。
但是天下一統後,物質和心理的補償都沒有了。沒有了兼併戰爭,就沒有了戰利品;沒有了國際社會,就無所謂大國民。這時再過苦日子,誰幹呀?
原來六國的國民就更不幹,他們以前過的可不是這種生活。六國雖然也變法,但多半「寓封建於郡縣」,沒那麼集權,更沒那麼專制。尤其是楚,山重水復,地廣人稀,人民是比較自由散漫的,哪裡受得了秦那一套?
顯然,秦制和秦政即便適用於秦(即便而已),也不適用於天下。因此,漢的高、惠、文、景四朝,便都放棄法家主張,推崇道家思想,無為而治,與民休息,武帝更把秦制改為漢制。所有這些,都可謂事出有因。
不過這是後話。
當時,則只有六國人民對秦制和秦政的滿腔仇恨。
對新制度不滿,就會懷念舊制度,並選擇性地遺忘其種種不是。對新君主不滿,就會懷念舊君主,並同樣選擇性地遺忘其種種不是。比如楚懷王,哪有范增他們說的那麼好?他其實也是一個混蛋。[23]
很清楚,懷念楚,是因為痛恨秦;抬出楚懷王,是為了對抗秦始皇。這並不奇怪。正如馬克思所說,每到革命的關鍵時刻,人們總會戰戰兢兢地請出亡靈,穿著他們的衣服,喊著他們的口號,演出歷史的新場面。[24]
陳勝就是這樣,他甚至借用過楚將項燕的旗號。只不過,此人剛剛成功就過河拆橋,把這件衣服扔了,自己給自己加冕。最後,卻被別人摘下了王冠。
不,腦袋。
大澤鄉起義六個月後,失去楚人支持的陳勝被章邯統領的政府軍擊敗,陳縣失守。陳勝本人則先是逃到汝陰(今安徽省阜陽市),然後逃到下城父(今安徽省渦陽縣),最後被自己的駕駛員謀殺在那裡。
這時,他還能想起那件「借來的衣服」嗎?
想不想得起都無所謂了。因為項燕的後代已經登場,而且將演出更大的場面來。
這個人,就是項羽。
[21]見《史記·陳涉世家》。
[22]見《史記·項羽本紀》。
[23]請參看本中華史第五卷《從春秋到戰國》。
[24]請參看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