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戰士 極品戰俘

夏姬和巫臣叛逃到晉國的第二年,知罃(讀如智英)也被楚國釋放了。

知罃是個戰俘。

戰俘知罃是晉國大夫荀首的兒子,所以也叫荀罃。荀首的采邑叫智(也寫作知,是同一個字,都讀智),因此荀首被稱為智伯或知伯,謚號知莊子。他的接班人,當然代代都稱智伯,正如晉國的國君代代都稱晉侯。知罃後來就成為智伯,謚號知武子。本卷第一章講到的那個智伯,那個豫讓拚死拚活也要為之復仇的智伯,則叫荀瑤,謚號知襄子。

在前章說過的夏姬故事中,我們知道楚國和晉國發生了一場戰爭,史稱「邲之戰」(邲讀如必)。邲之戰,晉軍是一敗塗地的,知罃也被楚軍俘虜。這時的荀首,是晉國的下軍大夫。荀首說:抓不到別人的兒子,就要不回自己的兒子。於是,本已戰敗的荀首便在撤退的途中帶領親兵殺了回去,一箭射死了夏姬的丈夫襄老,又一箭射傷了楚國的王子,並把這一死一傷兩個人帶回晉國。

這事給了巫臣一個機會,讓他成功地娶到了夏姬。當時巫臣就曾告訴楚莊王,晉國一定會提出交換戰俘。果然,魯成公三年(前588),晉楚兩國達成協議:晉國送還楚國王子和襄老屍體,楚人則放知罃回國。

這時,知罃已經做了九年戰俘。[1]

於是楚王為知罃送行。

當然,這時的楚王已經不是莊王,而是年輕的共王。

送行時,雙方都客客氣氣,彬彬有禮。共王稱知罃為「子」,也就是「先生」或「您」;自稱,有時稱「我」,有時稱「不穀」(讀如谷),意思是「我這不善之人」。這是王者的謙稱,因為楚君已經稱王。但嚴格地說,他應該自稱「寡人」,也就是「我這寡德之人」,這才是諸侯的謙稱。

知罃則自稱「臣」,或「累臣」,也就是「被俘的小臣」;稱自己的父親為「外臣」,也就是「外邦小臣」,而且直呼其名。提到自己的國君,則稱「寡君」,也就是「敝國寡德之君」。這些稱謂,都是當時的外交禮儀。

談話溫文爾雅,又充滿張力。

共王問:先生怨恨我嗎?

知罃答:不怨恨。兩國交兵,下臣無能,做了俘虜。貴國的執法官沒有用下臣的血來塗抹貴軍的軍鼓(執事不以釁鼓),而是讓下臣回國接受軍事法庭的審判,這是貴君上的恩典。下臣自己如此無能,又敢怨恨誰?

理解這段話,需要有一點知識。按照當時的制度,將士出征之前先要祭祀社神,叫「祭社」。祭祀用的肉和酒要分給大家,叫「受脤」。同時要用血塗抹軍鼓,叫「釁鼓」。釁鼓的血,往往是用戰俘的,而且最好是等級高貴的戰俘。知罃所謂「執事不以臣釁鼓」,其實是說楚人沒有殺他。

不殺之恩,照理說是應該表示感謝的。

因此共王又問:那麼先生感謝我嗎?

然而知罃卻回答:不感謝。兩國君臣為了國泰民安,克制自己,寬待他人,釋放戰俘,永結友好。這樣功德無量的事,下臣不曾與聞,哪有資格表示感謝?

共王再問:先生回國後,拿什麼報答我?

知罃答:不知道。下臣心裡沒有怨恨,君上也不會居功自傲。既沒有怨恨,又沒有功德,下臣不知怎樣報答。

楚共王碰了一鼻子灰。

於心不甘又無可奈何的共王只好說:儘管如此,還是懇請先生把自己的想法告訴寡人。[2]

結果知罃說了三種可能。

知罃說,第一,如果承蒙貴君上的福佑,下臣得以作為戰俘,帶著這一把朽骨回到祖國,被敝國寡德之君軍法從事,以振軍威,以儆傚尤,臣雖死無憾,永垂不朽。

第二,如果寡君法外施恩網開一面,將臣賜予您卑微的外邦小臣荀首,任其處置;家父經寡君批准,在宗廟實行家法,戮臣於列祖列宗靈前,臣同樣雖死無憾,永垂不朽。

第三,如果寡君不批准家父的請求,那麼,下臣將依法擔任敝國的職務,率領一支小部隊,鎮守邊疆保家衛國。到那個時候,如果不幸與貴軍相遇,下臣將奮勇當先拚力死戰,決不三心二意,左顧右盼。這一片赤膽忠心,就是下臣可以報答君上您的。[3]

楚共王肅然起敬。

被震撼的共王以最隆重的禮儀送知罃出境。他甚至感歎說:晉國有這樣的戰士,我們是無法與之爭雄的。[4]

這是怎樣的戰俘!

事實上,這樣的戰俘在春秋時期並不罕見。魯襄公十七年(前556),一個名叫臧堅的魯國戰士在戰敗後被齊軍俘虜。齊靈公居然派了一個宦官去看他,並對他說「你不會死」。這事做得實在不靠譜。但此公既然是一個被謚為「靈公」的昏君,離譜也不足為奇。

然而對於臧堅,卻無異於奇恥大辱。因為按照當時的制度和禮儀,宦官是不可以對貴族下命令的,更無權決定貴族的死生,哪怕只是傳達國君的命令。這樣做,不但對接受命令的人是羞辱,對下達命令的人其實也是侮辱。於是臧堅朝著齊靈公所在的方向叩首說:承蒙關照,實不敢當!但君上既然賜下臣不死,又何苦要派這麼個人來傳達厚愛?

說完,堅持認為「士可殺不可辱」的臧堅用一根尖銳的小木棍挖開自己的傷口,流血而死。[5]

這又是怎樣的戰俘!

戰俘尚且如此,戰士又該是怎樣的風采、風骨和風度,也就可想而知了。

[1]知罃被俘,是在魯宣公十二年(前597)夏;被釋放,則在魯成公三年(前588)夏。

[2]此處原文為「不穀」。但為便於讀者理解,凡楚王自稱「不穀」處,以後均改為「寡人」。

[3]請參看楊伯峻《春秋左傳注》。

[4]事見《左傳·魯成公三年》。

[5]事見《左傳·魯襄公十七年》。

《易中天中華史:青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