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寫完這個故事,心中有說不出的厭倦。書生有筆曰如刀,但筆終究是筆,變不成刀子,比最鋒利的刀子更鋒利千百倍的則是歲月,能把謊言變成真理,把美麗變成醜惡,也把火焰變成劫灰。當熱情已成餘燼,還能再寫什麼?想想也只有可笑而已。當理想破滅了,有些人能夠奮起,有些人卻一蹶不振,筆下的鄭司楚還能夠吃一塹長一智,我卻已經懶得再寫下一個故事了。

    詩能窮人,這是古人的老話,因為愛詩的人往往有一副倔強脾氣,碰個頭破血流仍然不知悔改;或者一醉三十日,看到不喜歡的人便來個白眼,來個不理不睬,自然難覓貨殖之利。雖然做不到竹林七逸中的王濬沖之富,山巨源之貴,可是嵇叔夜之迂和阮步兵之放,卻如邯鄲學步,東施效顰,不知不覺地有了幾分。如果說在人的歲月裡寫作還是一件輕鬆的事,那麼在這十八年的驢子歲月裡,寫作也像壓到駱駝背上的最後一根鵝羽,已是不堪重負。如果在這段行程中有人清談相伴,不必是什麼知交,縱然傾蓋相交,只消談吐不俗,那麼多少還能忘掉一些疲憊。只是當盈耳都是吠聲的狺狺,只怕還未啟程就舉步維艱,懶得再走一步了。

    想起格林童話裡有一則《壽命》,頗有幾分冷雋之妙,說上帝給萬物壽命時,都是三十年,驢子、狗和猴子都嫌多,於是各減去了十八年、十二年和十年,唯獨人嫌三十年壽命太少,因此上帝把那三十年加到了人身上,於是人的頭三十年是自己的,算是快樂逍遙,三十以後的十八年是驢子的歲月,生活的重擔壓在肩上,換來的卻是拳打腳踢;然後的十二年是狗的,只能躲在牆角憤憤不平地低吼。生命中的最後十年是猴子的,傻頭傻腦,糊里糊塗,成了孩子們捉弄、嘲笑的對象。這則故事混在一堆王子公主的童話中,如果小時候讀到,肯定會覺得無聊和可笑,信口雌黃說這也算什麼破故事。幸運的是,第一次讀到這故事時已經在大學裡,感到的只是一陣失落。雖然還在故事中人的歲月裡,卻已對未來感到迷惘。

    金聖歎在偽造的《水滸》施耐庵序裡寫道:「人生三十而未娶,不應更娶;四十而未仕,不應更仕;五十不應為家,六十不應出遊。何以言之?用違其時,事易盡也。」在肩負著重擔的驢子歲月裡,寫一些無關痛癢的垃圾故事,大概也是「用違其時」吧。只是寫的時候,也沒想到這事已是易盡,仍然拚命寫下去,雖然只堪覆瓿。

    駐足吧,像浮士德博士那樣歎息一聲:「等一等,你真美麗。」從少年時第一次讀到《三俠五義》,開始在筆記本上塗塗抹抹一個可笑的武俠故事開始,到現在,不知不覺已經二十多年了,也終於走到了盡頭,對所謂的武俠感覺失望乃至絕望。本來就是用違其時,何況周圍儘是些言語無味,面目可憎,叫人望而生厭的觀眾,又何必戀棧不去?

《天行健·番外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