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我的第一部長篇小說(在《家》之前發表的《滅亡》只是一個中篇)。它是在一九三一年作為《激流三部曲》之一寫成的。所以最初發表的時候用了《激流》的名字。我寫這本小說花去的時間並不多。然而要是沒有我最初十九年的生活,我也寫不出這樣的作品。我很早就說過,我不是為了要做作家才寫小說:是過去的生活逼著我拿起筆來。《家》裡面不一定就有我自己,可是書中那些人物卻都是我所愛過的和我所恨過的。許多場面都是我親眼見過或者親身經歷過的。我寫《家》的時候我彷彿在跟一些人一塊兒受苦,跟一些人一塊兒在魔爪下面掙扎。我陪著那些可愛的年輕的生命歡笑,也陪著他們哀哭。我知道我是在挖開我的回憶的墳墓。那些慘痛的回憶到現在還是異常鮮明。在我還是一個孩子的時候,我就常常被逼著目睹一些可愛的年輕生命橫遭摧殘,以至於得到悲慘的結局。那個時候我的心因為愛憐而痛苦,但同時它又充滿惡毒的詛咒。我有過覺慧在梅的靈前所起的那種感情。我甚至說過覺慧在他哥哥面前所說的話:「讓他們來做一次犧牲品吧。」一直到我寫了《家》,我的「積憤」,我對於一個不合理制度的「積憤」才有機會吐露出來。所以我在一九三七年寫的一篇「代序」裡大膽地說:「我要向一個垂死的制度叫出我的『我控訴』。」
《家》就是在這種心情下面寫成的。現在,在二十二年以後,在我所攻擊的不合理的制度已經消滅了的今天,我重讀這本小說,我還是激動得厲害。這可以說明:書裡面我個人的愛憎實在太深了。像這樣的作品當然有許多的缺點:不論在當時看,在今天看,缺點都是很多的。不過今天看起來缺點更多而且更明顯罷了。它跟我的其他的作品一樣,缺少冷靜的思考和周密的構思。我寫《家》的時候,我說過:「我不是一個說教者,所以我不能夠明確地指出一條路來,但是讀者自己可以在裡面去找它。」事實上我本可以更明確地給年輕的讀者指出一條路,我也有責任這樣做。然而我當時還年輕,幼稚,而且我太重視個人的愛憎了。
這次人民文學出版社重印《家》的時候,我本想重寫這本小說。可是我終於放棄了這個企圖。我沒法掩飾二十二年前自己的缺點。而且我還想用我以後的精力來寫新的東西。《家》已經盡了它的歷史的任務了。我索性保留著它的本來的面目。然而我還是把它修改了一遍,不過我改的只是那些用字不妥當的地方,同時我也刪去一些累贅的字句。
《家》自然不是成功的作品。但是我請求今天的讀者寬容地對待這本二十七歲的年輕人寫的小說。我自己很喜歡它,因為它至少告訴我一件事情:青春是美麗的東西。
我始終記住:青春是美麗的東西。而且這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