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方社會風習之別

陳寅恪先生在解釋《聊齋誌異》為何出現於三百年前的中國北方時,曾有過這樣一段論述:

清初淄川蒲留仙松齡聊齋誌異所紀諸狐女,大都妍質清言,風流放誕,蓋留仙以齊魯之文士,不滿其社會環境之限制,遂發遐思,聊托靈怪以寫其理想中之女性耳。實則自明季吳越勝流觀之,此輩狐女,乃真實之人,且為籬壁間物,不待寓意遊戲之文,於夢寐中以求之也。若河東君者,工吟善謔,往來飄忽,尤與留仙所述之物語彷彿近似,雖可發笑,然亦足藉此窺見三百年前南北社會風氣歧異之點矣。[6]

在這裡,陳寅恪將工吟善謔、往來飄忽的河東君(柳如是),比附於蒲松齡筆下來往無蹤、風流放誕的妖媚狐女,雖說是忽發異想,但也十分貼切,令人發笑。然而,這段文字中亦隱含著這樣一個大判斷:作為北方人的蒲松齡,尚在夢寐遐思之餘,聊托靈異狐怪來想像理想中之女性,殊不知,在當時吳越之蘇、杭、松、嘉一帶,如松齡筆下狐魅一般風流放誕之女性(比如柳如是),已為現實生活中的真實之人。她們與名士勝流公然往來,早已是稀鬆平常之事。南北方三百年前社會風習之歧異,由此可見一斑。

至於造成這種差異的原因,在陳寅恪看來,是源於常熟、盛澤等江南地區絲綢業發展而帶來的經濟繁榮,源於由「地方絲織品之經濟性」而導致的社會風氣(特別是道德風氣)的巨大變化。

中國自唐宋以來,雖有文人雅士攜妓縱酒、狂放不羈的風尚,然而,風流雅事之男女主角,大多也局限在政要名流和士大夫階層。關於這一點,唐宋詩文、戲曲、傳奇中皆有所反映。宋元以後話本大興,描寫男女私情的小說和戲曲競相出現,預示著兩性交往之道德觀開始發生進一步蛻變。不過,男女交往風習發生重大轉折,風流放誕之狐女成為陳寅恪所說的「籬壁間物」,蔓延至商人乃至普通人階層,並最終導致新的道德出現,當自明代肇始。大量色情小說在明代的出現與氾濫,就是其重要表徵之一。

陳寅恪不僅注意到明代風習的巨大變化,且明確說明這種變化實由經濟繁榮所推動,可謂目光如炬。再者,當時的中國南方社會,其經濟之發達,市民階層之富庶,社會風氣(特別是男女交往的風習)之開化,均遠勝於北方。陳寅恪的這番推論,大體上可以成立。尤其是考慮到蒲留仙所生活的淄川(今山東淄博)為閉塞之地,他於窮愁無聊之際,發奮著書,不得已而將心目中衝破陳規陋俗、敢作敢為的女性,托之於狐怪夢寐,似乎也順理成章。

然而在距離淄川兩百公里之外的臨清,情況則完全不同。單以《金瓶梅》而論,位於臨清的「謝家酒樓」即有百十來間客房,住著來自四面八方的妓女。而玳安前去嫖妓的清河縣城的一條陋巷中,中下層妓館即達十數家。甚至同性之往來,男妓男寵之性事,亦為作者所津津樂道——小說中的溫師傅即為專好男風的腐儒,而西門慶則兼有女色與男童之好,其他如陳敬濟、王經、畫童、書僮之類均為齒白唇紅的男性獵物。甚至販夫走卒及街頭乞丐之中,也瀰漫著「好男風」的習氣。由此可見,明代中期以後,北方社會的熾盛淫風比之於江南各地,亦不遑多讓。至於說李桂姐、李桂卿姐妹,吳銀兒、鄭愛月、鄭愛香等娼妓,不僅被包養於瓦肆勾欄,而且懷抱琵琶和月琴公然出沒於達官貴人之府,往來飄忽,從不避人耳目,甚至還與吳月娘、李瓶兒這樣的顯貴「名媛」以母女相稱。與柳如是相比,這些妓女雖不「工吟」,但若說到「善謔」,則有過之而無不及。這些人雖沒有柳河東吟詩作賦的曠世之才,但也會唱一些戲文小曲,興會淋漓之際,亦能裂石繞樑,響遏行雲。

《金瓶梅》成書的年代雖難以確考,但根據現有的資料,也能大致推定在明嘉靖中後期至萬曆初年之間。[7]蒲松齡生於明崇禎十三年(1640),而《聊齋誌異》的成書時間,大致在清康熙十八年(1679)。一個有意思的問題是,《金瓶梅》問世之後就以抄本的形式在社會上流傳。據屠本畯記載,明代王世貞(鳳洲)家即藏有全書,董其昌、王肯堂諸人亦抄過此書。由此推測,此書在社會上傳播轉抄而至風行,不會晚於王世貞去世的萬曆十八年(1590)。也就是說,以蒲松齡生卒年代來考量,從時間上來說,他完全有可能是見過此書的。惜乎現今所存資料中,唯一可以推斷蒲松齡讀過《金瓶梅》的文字,當屬《聊齋誌異》中作者自己的一段感慨:

異史氏曰:世風之變也,下者益諂,上者益驕……若縉紳之妻呼太太,裁數年耳。昔惟縉紳之母,始有此稱;以妻而得此稱者,惟淫史中有林喬耳,他未之見也。 [8]

在此,蒲松齡借「異史氏」之口,流露出對當時世風之變的憂憤。公然稱妻子為太太,在留仙看來是世風日下的一個明顯例子,作者因而大為不滿。他的意思是說,在過去,只有縉紳之母可以有「太太」之稱,將妻子稱為太太的,只有「淫史」中的林太太、喬太太罷了,其他的例子沒有見到。這段話飽含譏諷,語調頗為不屑。

那麼,蒲松齡所說的那部「淫史」究系何指?

在《金瓶梅》中,西門慶因與喬大戶結親,稱親家女眷為「喬五太太」或「喬太太」,故而書中也有「因結親月娘會喬太太」這樣的回目。而在六十九回,西門慶因垂涎於王三官妻子黃氏的美貌,前去拜見王三官之母林太太,並與風韻猶存的林氏成其好事。至七十八回,兩人再度會面並交媾,回目也變成了「西門慶兩戰林太太」。

結合蒲松齡「淫史」之譏誚,細繹《金瓶梅》的相關文字,蒲留仙所說的林、喬,當是《金瓶梅》中林太太與喬太太無疑。[9]這至少可以間接地說明,蒲松齡對於《金瓶梅》所描繪的臨清一帶的淫靡之風,表現出相當的憤怒與鄙薄,並對《金瓶梅》直陳其事、無所忌諱的「自然主義」表現方法極為不滿,目之為「淫史」。這也從另一方面提醒我們,蒲松齡之所以會將男女之事托於狐狸鬼怪,自有道德和修辭等多方面的考慮,並不完全像陳寅恪先生所推斷的那樣,當時的北方社會並無這樣的妖媚之女,只能於夢寐中求之。考之於蒲松齡本人的生平、思想和道德觀念,也可以證明此點,這裡不再細論。

陳寅恪先生晚年病目之後,孜孜於《柳如是別傳》的寫作,替一妓女作傳,為當時及後來的許多學者所不解、駭怪乃至詬病。然而陳先生「以詩證史」且別有寄托的研究(寫作)方法,實則開啟了一代風氣。不僅是詩詞,陳寅恪晚年對小說也多有留意(比如說他對《再生緣》的考證)。至此,文學文本與所謂的「歷史事實」之間的複雜關聯,終於被作為一個問題首次提了出來並付諸實踐。

這裡的疑問是:1949年之後,以遺老自況的陳寅恪,會不會去讀以淫史穢書著稱的《金瓶梅》呢?

《雪隱鷺鷥:《金瓶梅》的聲色與虛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