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情問題

被視為陽明學泰州學派重要成員之一的鄧豁渠,曾說過這樣一句驚世駭俗的話:「色慾之情,是造化工巧生生不已之機。」[58]說色慾是自然或人性的一部分,這大概沒有什麼了不起。可要說它是天地造化生生不息之機,那就不是一般意義上的離經叛道了。這是我所見到的明末思想家在論及色慾問題時最大膽的一個判斷。此言一出,即遭到耿定向等人的嚴厲批判,說他是率天下人類而為夷狄禽獸。據說,這句話曾被鄧豁渠寫進《南詢錄》的草稿,後來在刻印此書時,這句話或刪或改,在《南詢錄》中已經找不到了。鄧豁渠的刪改,或許是因為受到了耿定向的指責,但更可信的原因或許是,公開為色慾張目,在當時社會嚴肅的思想探討中,仍然是一個極大的禁忌。即便是始終支持鄧豁渠並為他辯誣的李贄(他曾為《南詢錄》寫序),面對色慾問題,不管是言論還是行為,都慎之又慎。我們可以推斷,單純的色慾和情慾,在思想界的公開談論中仍然屬於不能觸碰的最後秘密。可是這個「秘密」本身,在弘治以降的明代社會的日常生活中,早已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而從明代色情小說對於這樣一個現實的反映來看,對色情的細緻入微、誇大其詞的描摹,不僅是世風所趨,而且早已氾濫成災。

魯迅先生在《中國小說史略》中論及《金瓶梅》,既說它「時涉隱曲,猥黷者多」,又指出此書的寫作,在當時實屬「時尚」[59]。這裡的「時尚」或許有兩層含義:一為淫邪之風遍及朝野天下,頹風漸入士流之林;一為專敘床笫之事的小說作品,在當時也已蔚然成風。

在《金瓶梅》中,敘及潘金蓮的身世,作者說她九歲就賣在王招宣府裡習學彈唱。主人閒常又教她讀書識字,因而到了十二三歲,金蓮就會「傅粉施朱」、「品竹彈絲」。十五歲時王招宣死,復以三十兩銀子,賣入張大戶家。張大戶竟然也教她習學彈唱。金蓮之琵琶技藝,先後有兩位「名師」指導,想必更趨精純了吧。

這一大段描述(為《水滸傳》所無),勾畫出了潘金蓮由王招宣(官宦)蓄養,至張大戶(有錢人)教習,最終流落民間,落入武大郎之手的曲折經歷。當然,作者為鋪排情節、塑造人物計,插入這段出身,不過是小說家言,我們自然不能將其視為社會生活的實錄。可是我們若將潘金蓮的所謂身世,與明末名妓柳如是的生平做一番比較的話,也許會大吃一驚。柳如是不僅歷史上實有其人,而且其身世經過陳寅恪先生的一番梳理,載之史乘檮杌,班班可考。

柳如是也經歷了與潘金蓮幾乎完全一樣的命運——幼年時即被盛澤名妓徐佛收為養女,受教詩詞歌賦;隨後被賣入宰相周道登家為婢女。柳如是之所以被逐出周家,有人說是源於柳如是與僕人之間的情事敗露,但實際上是因為她與周道登的「暗通款曲」,為妻妾忌憚所致。[60]這與潘金蓮在張大戶家的遭遇大致相同。

雖說潘、柳二人均經多次轉賣而最終流落民間,但柳如是的命運,似乎要比潘金蓮好得多。潘金蓮學的是琵琶,識字不多,除了供人賞樂,一無所用;而柳如是學的是更為精深專門的文章詩詞,其部分詩作一直流傳至今,為風雅之士諷詠不已。柳如是最終流落風氣開化、富甲天下的江南,以「自由人」的身份,與江南名士(如陳臥子之流)周旋唱和,並有詩名,最終歸於「白個頭髮黑個肉」之文壇領袖錢牧齋,亦可謂「修成正果」。

由此可見,潘金蓮之身世,亦非完全出於小說家的虛構。衡之於當時蓄養伶優唱妓以供富貴之家享樂的普遍風氣,也算是「於實有據」吧。

《金瓶梅》中的性事,固然有魯迅所批判的「專意於性交」的一面,但也寫到了作為性風俗和性文化的一面。按理說,既然《金瓶梅》中涉及大量關於妓院的內容,性描寫理當於這類場合極盡鋪敘才是。可令人奇怪的是,不論是李桂姐家,還是鄭愛香家,西門慶、應伯爵之流去「嫖妓」,總是一大幫人,很少有單獨前往的。他們在妓院吃喝調笑、唱詞吟曲、插科打諢,雖說偶爾也會講講葷段子,但作者卻極少描寫性事場景。可見這夥人去妓院,並不專以性交為事,而只是聚眾取樂。雖然每次西門慶都會「留宿」,但作者似乎對留宿後的「事態」沒什麼興趣,往往草草交代兩筆就算完事。西門慶到了這類場所,亦能遵循妓家之禮節。他雖不識多字,倒也頗能附庸風雅,甚至頗多考慮妓者的喜好和心理,曲意逢迎。這與他對待家中奴僕婦女如賁四嫂、如意、惠元等人的魯莽態度——進門就干,完事即走——確乎迥然不同。

由於世風所染,作為靠生意發家的新型商人,西門慶顯然不再滿足於簡單的性事,已經有了將性作為一種文化來消費的明顯意圖。潘金蓮會彈琵琶,孟玉樓會彈月琴,李瓶兒則是一個極有時尚趣味的婦女。春梅什麼都不會,但也無妨,西門慶會專門請人來教她演習。不論是在宴席之中,還是在床笫之側,伶優的淺斟低唱亦無時無之。

然而,將性作為一種帶有享樂主義色彩的社會交往和娛樂方式,輔之以戲曲、吟唱、詩詞、猜枚行令和投壺等遊戲名目,並不自《金瓶梅》始。在唐宋詩詞中,這種「春夢朝雲」的雅事時常是騷人墨客的固定題目,而這作為一種生活習俗,在宋代的《東京夢華錄》中已有了詳細的記載。不過,這樣一種「風雅」,一般來說都局限於帝王貴胄和文人士大夫階層,而在《金瓶梅》中,這種高度儀式化的「賞心樂事」,開始向新興階層(如胸無點墨的商人)蔓延。當然,《金瓶梅》對瓦肆勾欄的描述方式,也深刻影響到後世的小說創作。到了近代的《海上花列傳》,作者乾脆直接將故事的主要情節放在了妓院中。韓邦慶的這部小說雖有「狹邪」之名,但於通篇的風花雪月之中,竟無半字涉及露骨的性事,相較於它所學習的《金瓶梅》,亦可謂有出藍之概。

問題是,如果說《金瓶梅》在描寫勾欄妓院的酒食飲樂時,筆墨尚可節制,可一旦涉及潘金蓮、李瓶兒、孟玉樓、春梅、王六兒等「家人」,其赤裸裸的筆致,可謂不厭其煩、不厭其細,摹聲繪影,纖毫畢現。其在當時及後世,受到「淫蕩邪亂,賊民蠹國」之詬病,毫不足怪。

《金瓶梅》所寫的性事,大致可分為以下三類:

第一類為男女異性之間的交媾,這在全書的色情描寫中佔了絕大的比重。

第二類即是所謂「男風」,即同性男子之交歡情事。有此種嗜好的人,以「讀書人」溫葵軒為最。有一次,西門慶傻呵呵地請溫葵軒師傅去妓院中開眼,可溫師傅卻如坐針氈,表情十分痛苦,不久即要告辭而去——溫葵軒對花枝招展的女性,並無任何興趣。伯爵對西門慶打趣說:「你把溫老先生有本事留下,我就算你好漢。」可見溫葵軒專盯男童屁股之惡名(他的綽號就叫「溫屁股」)早已遐邇皆知。

第三類即是以西門慶為代表的「雙性」取向。當然,總體而言,西門慶仍以不知疲倦地漁獵女色為首要事務,戀童不過是偶爾為之罷了。而陳敬濟齒白唇紅、一表人才,不僅惹得婦女們眼饞——潘金蓮、龐春梅、馮金寶和韓愛姐等人先後投懷送抱且情義深篤,他在落難後居然成為街頭「引車賣漿」之同性玩弄作踐的對象。蓋敬濟之同性傾向,實以被迫的成分居多。

至於說到亂倫,考之於小說中的人物關係,也不能說完全沒有——比如李桂姐之於西門慶、潘金蓮之於武松、王六兒之於韓二等,但作者畢竟沒有就這層關係做任何的渲染。也許淫風所及,在當時的底層社會中,像叔嫂、姑侄一類的親緣亂倫,已經算不得什麼大事。《金瓶梅》中唯一稱得上有真正亂倫之嫌的,或許只有潘金蓮與陳敬濟這對「歡喜冤家」。但潘金蓮不過是西門慶的第五房小妾,且與陳敬濟年齒相近,兩人暗中勾在一處,雖有悖人倫,亦非完全不可理喻。而色情小說中常有的女性同性戀、暴力強姦、變態、群交等事,《金瓶梅》則基本沒有涉及。

按張竹坡的說法,《金瓶梅》的作者蓄意要隱去姓名,而我們後代的讀者卻硬要將這個作者挖出來示眾,似乎多少有點對作者不敬,或者說有點不太人道。照此推論,考慮到作品中大量露骨的性描寫,作者顯然是在「反正讀者不知道作者是誰」這樣一個相對安全的前提下開始寫作的。作者為徹底隱瞞自己的身份,想必有過一番殫精竭慮的周到安排。這恐怕是《金瓶梅》之作者考證,歷時數百年而一無所獲的原因之一吧。

這種隱去姓名的決絕態度,想必給寫作帶來了極大的自由。至少從理論上來說,可以在寫作中毫無顧忌。那些令人匪夷所思的性交名目,以如此觸目驚心的方式直言無隱,與「匿名寫作」的策略有很大的關係。

不過,世人談及《金瓶梅》,往往將它視為中國色情小說的鼻祖和淵藪,或者說將它視為色情文學登峰造極的奇觀,這當然是一種誤解。事實上,在對色情的描寫方面,《金瓶梅》既不是第一部,也不是最露骨、最大膽的一部。魯迅所說的「時尚」也可以從這個層面來理解。

按陳大康先生的描述,早在《金瓶梅》問世數十年前的弘治、正德年間,像《花神三妙傳》、《尋芳雅集》、《天緣奇遇》、《如意君傳》一類的有大量色情內容的作品,已先後問世。 [61]而《如意君傳》作為描寫武則天與薛敖曹性事的小說,在社會上流布極廣。它不僅是《金瓶梅》所倣傚的對象,甚至也是明代很多色情小說如《癡婆子傳》、《繡榻野史》的藍本之一。而若要說到性描寫之刻露、恣縱,與《金瓶梅》同時或稍後的色情小說如《癡婆子傳》、《繡榻野史》、《浪史》、《僧尼孽海》、《燈草和尚》、《歡喜冤家》、《玉閨紅》、《弁而釵》、《宜春香質》、《素娥篇》等作品,則更為大膽和無所顧忌。部分色情作品中的淫穢文字,已不是一般意義上的男女交合,涉及到了比單純性事更為隱秘或幽暗的「性虐」領域:比如對性變態或性扭曲的刻畫入微(《歡喜冤家》),帶有道家房中術色彩的性愛招式大全(《素娥篇》),專門描述肛交的「男風寶典」(《龍陽逸史》),津津樂道於扒灰偷媳、叔嫂亂倫的癡女自傳(《癡婆子傳》),以多人群交、亂倫及窺視癖為能事的「呂氏春秋」(《繡榻野史》)[62],寫母女同事一男、兄妹相奸卻「別有情趣」的浪子縱慾(《浪史》)。這類作品的舊刻本,往往還配有春宮圖示或圖解,堪稱「左圖右史」。可以說,即便是今天消費性的成人電影或網絡上流行的「耽美」小說,恐怕也要相形見絀。這類小說,在歷代嚴遭毀禁,是理所當然的事。

所有這些色情小說關注的性事和性幻想,側重點或有不同,但都無一例外披著一層道德說教、因果報應的外衣。對性放縱和對慾望的批判,往往是虛晃一槍,實際上成了作者們創作這類小說的道德外衣。一方面是批判社會的不成體統,揭露縱慾的後果及報應,用以勸誡世人;但另一方面,又對筆下的淫穢內容窮搜逖覽,津津樂道。某些相對嚴肅的作者,確實構建了主人公嚴酷乃至悲劇性的結局和果報命運,以圖勸世。但大部分作者由於提前知道了讀者在閱讀此類作品時的真正著眼點,所謂的道德說教和因果報應,往往點到為止,其真正的「作者意圖」,毫無疑問,不過是宣淫誨褻,以逞其快。確如魯迅所言,作者專意於鋪敘的,無非是性交罷了,其越人倫常情,如有狂疾。

而作為描述十六世紀廣闊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金瓶梅》的主題涉及社會的商業、經濟、市井文化、法律、道德及文化觀念等眾多領域,「性」不過是作品中眾多主題之一。其與明代社會勃然興起的色情小說,固然存在著根本的不同,但倘若僅就色情和性描寫而言,毫無疑問,《金瓶梅》仍然處於這個色情氾濫的文化系統之中。

如果我們將《金瓶梅》放到整個明代的色情文學背景中來考察,我們便能夠準確地把握住其作者對於性或慾望的矛盾和曖昧態度。和明代的色情小說一樣,《金瓶梅》同樣披著道德說教的外衣,打著批判的幌子,為自己所披露的猥褻和淫蕩內容尋求道德庇護。不用說,在色情內容的呈現上,《金瓶梅》無法與這些作品完全劃清界限。換言之,這種貌似不留餘地的批判和說教,與同時期色情小說的寫作套路沒有什麼不同。

那麼接下來的問題是,這種赤裸裸的色情描寫,到底在多大程度上是正當的,或者說是有意義的?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也許首先要去反問:為何中國的色情文學創作,會選擇在明代中期至明末這個特殊的時代裡集中噴發?它是偶然的嗎?

對於《金瓶梅》的歷代讀者或研究者來說,他們在為《金瓶梅》的色情內容進行辯護時,其理由往往集中在以下兩點:

其一,當時的社會風氣本身就是淫蕩的,小說不過是一種隱喻和記錄而已。對明代社會史的研究,確實可以找到這方面的證據。

謝肇淛所說的「娼妓滿天下,終日倚門賣笑」的社會風氣,可謂南北皆然。正因為如此,很多色情小說的作者,在其弁言中,往往都宣稱自己的作品是「實錄」。尤可駭怪者,如《浪史》一書,竟然一反「縱淫貪歡,必致髓盡人亡」的傳統套路,公然宣稱,放蕩的生活不僅不會有礙身體健康、導致家破人亡,反而可以得道成仙。《浪史》的主人公,最終隱居在湖畔幽美的園林之中,與他的幾十個妻妾其樂融融、與世偕忘,並最終得道,位列仙班。由此可以想見,當年的淫佚之風之驚世駭俗,已到了何種程度。

其二,由於明代中後期政治衰弛,社會與道德混亂,士大夫和文人大多深感絕望。由於找不到出路,他們可以做的似乎只有兩件事:一是縱情於男女聲色;一是構建亭台樓閣,在封閉的園林中「潔身自好」,逃避政治,並培養醉生夢死的所謂「個人趣味」。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在絕大部分色情小說中,都有相對封閉的華美庭園;也可以解釋,為何直到清軍佔領北京並攻擊南下之時,那些「愧無半策匡時難」的江南文士,竟然還在忙著修亭造園,縱情於詩酒歌妓。

以上兩個理由,似乎都是有道理的。但問題的複雜性,顯然不止於此。

《雪隱鷺鷥:《金瓶梅》的聲色與虛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