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困惑法官

  在黎明院長直接參與指導下,不久以前那一起雇兇殺人案終於查清楚了。原被擬定判死刑的雇兇殺人犯某縣局長無罪,真正的兇手是該縣一名副縣長,副縣長企圖甩掉情婦的糾纏,竟雇凶將她殺了。他將替代這名差一點變成冤死鬼的局長伏法。
  案件雖然得到糾正,黎明的心卻不能平靜,他追求的並不只是正確辦案,杜絕某個冤魂出現。儘管這些年的司法工作有很大進步,公檢法的形象卻沒有在百姓心中高大正直起來,因為錯案冤案並沒有絕跡,而且有的領域和地方,情勢並不容樂觀。老百姓有一種這樣的輿論,說如今打官司不是有理與無理的較量,而是勢力金錢之間的格鬥。那意思當然是說,有權有錢的終究要打敗無權無錢的,至於有理無理並不重要。無論事實是否與輿論一樣,黎明決心要做的事,是不能叫這種輿論成為現實。他正在把剛辦的這起案子作為一個典型,讓他的法官們對其進行剖析、質疑、研究、思索,挖掘出可能將案子辦錯的根源,摸索出杜絕可能發生錯誤和過失的方法與措施。案件不算複雜,原來法官判斷的依據是,局長有了婚外戀,他特別鍾情熱戀情人,對妻子已經沒有一點感情,妻子常到機關「大鬧天宮」,弄得他面子丟盡又坐臥不安,想離婚又顧慮重重且困難多多,實在無奈,就鋌而走險雇兇殺妻。這種結論的最重要的根據是有殺人兇手作證,一口咬定是局長雇他行兇殺人。這起看似可以自圓其說拍板定案的故事,在黎明的眼中卻疑點多多。經過一番深入調查,在公安檢察機關相互配合重新對案件進行偵破之後,終於將真正的殺人兇手,該縣主管公安、交通、城建等工作的副縣長抓獲。原來,被害女人是副縣長多年的情婦,情婦早就期望成為副縣長名正言順的夫人,副縣長在與她勾搭成奸時也曾許諾要與其妻離異,並與她組成新的家庭。可是好幾年過去了,情婦依然是只聽雷聲不見雨水,在忍無可忍的情緒衝動下,女人向男人下了最後「通牒」,倘若還如此拖延下去,女人將找縣委書記評理。女人的如此行動,大概只是想叫男人加快離婚步伐,誰知副縣長卻惱羞成怒,往昔舊情一概不認,雇了兇手將情婦殺掉。副縣長的高明之處在於,他不僅收買了兇手行兇的雙手,還收買了兇手的心。行兇之前就有言在先,如果殺人之後風平浪靜,公安幹警的偵查只是有驚無險,那就兩相平安皆大歡喜,如果出現萬一情況,殺人案件被公安機關偵破,殺人者被抓獲,那就一口咬定是女人的丈夫指使他作案殺人。到了這種時刻,對持凶器直接殺人者,無論幕後指揮者是誰都不再關緊,因為不論是誰指揮他幹這事,他都免不了一死。若照副縣長部署去做,可加倍得到報酬,在原先十萬元的酬金上翻上一番。兇手的目的就是為了掙錢,家中父親看病,舊房翻蓋重修都急需鈔票,能一手拿到二十萬元,何不鋌而走險,即使為此喪了性命,也值!兇手算了算賬,就憑自己在那地方、那境況,就是打拼二十年,也掙不來這麼多錢。可是,副縣長告訴他,如果不照部署的說法說,把縣長咬了出來,那結果不僅是喪了性命,還得退回巨款……副縣長深知兇手的心理,這類亡命徒,多是要錢不要命的傢伙,只要給錢,他什麼事都敢幹,他們才不會把到手的錢再扔出去哩。就是這樣,案發之後,兇手一口咬定是局長指使他殺人的。再說,在常人的眼中,這個局長確實具有殺妻的可能,他也養著情人,與妻子不和已是公開的秘密。果然,事態的發展是沿著副縣長設計的軌道進行的,似乎沒有人懷疑案件的判斷結果,局長順理成章地被判定為雇兇殺人的罪犯,也沒有任何人懷疑案件與副縣長有關。因為有關的證言、辦案的程序都無懈可擊。可是,案子到了黎明手中,他卻一眼看出了箇中的貓兒膩。在那個偏遠的縣城,從宏觀上講,局長鬥不過副縣長,這是案件之所以辦錯的基礎。從具體證據看,副縣長有指鹿為馬、點石成金、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特異功能」。他手中有權,權又能生錢,這一切都能牽著辦案人和執法人的鼻子,照著他既定的方針走,很可能把案子弄錯弄冤。一起案件的審理結果,其中有多少真理的含量,或是有多少權勢的含量,黎明是能辨認得了的。雖然,支撐審判工作的都是在冊的法律條文,他對身邊的卓有建樹的法學博士碩士、資深法官們道出自己的想法,他沒有就事論事去談面前這起案件的是是非非,他知道若只是頭疼治頭,腳疼治腳地忙碌著去就案說案,那只能是治標。他並不是不去治標,他知道,若只是為實現治本的目標而放棄治標,是不現實的,也是沒有盡到責任的。他期望同仁們去思索、探討治本的方法,他要求同仁們,要把這個目的作為重要的科研課題去研究。
  黎明忙碌了一陣子之後,乘車出了法院大門,他要去見市委趙書記。汽車剛向右轉過了頭,突然有幾個人攔住了汽車,遇到這種情況,黎明並不覺得突然。這些年,有些告狀人總想親手把狀紙遞到他的手裡。他打開車門,幾乎是與司機同時走出汽車,那幾個人見到黎明過來,便撲通一聲全跪在他的面前,狠狠地往水泥地上磕著響頭,還沒等黎明開口說話,他們就道出了發自內心的聲音:
  「青天大老爺啊!是你救了俺兒的命啊!俺全家來跟你謝恩啦!……」
  原來這是一個被判了死刑、後又改判無罪的年輕人的父母及他的兄弟們,他們是來向黎明謝恩的,因為案子是在黎明的過問下得以改判的。
  黎明馬上拉起跪著的老人走至路旁,司機將汽車停在馬路一邊。黎明推心置腹地告訴來謝恩的人們,千萬別這樣喊他,如今的法官,不是歷史舞台上的包公,包公只有一個,好的法官卻多得是。怎能只叫他黎明青天大老爺呢?再說,錯案得以改正,絕不是他院長一個人的努力,那是各級法官共同的心願,也是法官分內的事。本來案子就不應該判錯,判錯了,法官本該向被傷害者賠罪道歉,你們反來感激法官,這不是弄顛倒了……
  專門從偏遠小縣來到省城感謝院長黎明的「鄉下人」,聽罷黎明一番中肯的家常話後,更是欽佩欣慰,萬分感激,他們沒有想到,省城法院院長會這樣的平易近人,為百姓著想。正當他們不知如何來感謝面前的恩人時,黎明卻很真誠地說,你們快點回家,該做什麼去做什麼,你們的安居樂業就是對我最好的感謝,千萬別這樣攜家帶口地亂跑。錯案得以糾正,是法官分內的事,你們為啥要感謝。面對他們樸實的微笑,黎明言猶未盡,可是,他不能在這裡停留太多時間,趙宏新書記有事正等著他。他親切地拍了拍幾個人的肩膀,又與他們握了握手,就進入汽車去往市委大院了。他很清楚,市委書記為什麼又要找他,肯定是有人又到書記那裡告他的狀了。使黎明感到安全並寬慰的是,趙書記這人看問題特別深刻,他能抓住事物的本質,而不被現象所迷惑。他處理問題又特別策略英明,令人放心。黎明的這種感覺,來自他的親身經歷。因為每次有人到書記那裡告他的黑狀時,書記從沒有主觀臆斷,做出令他猝不及防的結論,無論告狀者將事態誇張得多麼驚天動地,趙書記總是要再聽聽被告人的「申辯」的。他總是在遇到風波糾紛及分歧時要兼聽而不偏信的。特別是他好幾次聽了黎明的「申辯」之後,就果斷地推翻了「原告」的敘述。黎明從來不去找書記告狀,他有什麼都在光天化日下公佈於眾了,他沒有什麼不敢當眾說出的東西,他是在秉公執法,依法辦案。他不去告狀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有趙書記的這種公正又透明的工作方法。前些時,因為汴陽市2·14情人節大火案,一撥兒又一撥兒的人已把黎明告得一塌糊塗了。可是,當趙書記找到黎明,聽了他的道理之後,一切迷霧毒塵就煙消雲散。黎明依然照著自己信仰的「聖經」指示的方向走去。今天書記找他,他已經猜出個八八九九。應該是因為一起巨資賠償案件,那是一起民告官範疇的經濟案子。這些年,也就是近幾年,許多難找到辦法解決的疑難雜症,都推到法院,美其名曰,通過法律程序解決。倘若當事人再去找政府,政府的人說,已經進入法律程序的事,政府無權再干預和過問的。其實,僅依靠法院,這類問題大多是不好判決也難以解決的。怪不得諸多法官稱他們所在的法院是「垃圾回收箱」,是「廢品收購站」。雖然言辭過激,但不無道理。而有的案子,即使法院判決過了,卻執行不了。無法執行的原因很多,其中有些實際問題,法院是無可奈何的。黎明已經猜到,趙書記找他要說什麼問題了。最近他直接指揮,叫市法院執行局強行凍結了汴陽市一家企業的銀行賬號,並強制劃撥了他們上千萬元的資金還賬。這家企業欠著一家民營企業的上千萬元債款遲遲不還,民營企業多次上門討債,不僅分文討不回來,最後討債人連欠債企業的大門都進不去了。債務方還揚言,這筆賬不會還的,就是有錢,一年之內也不會還的,用錢的地方多了,哪裡有閒錢還賬。討債人與欠債人講理,說這是雙方訂過合同的事,眼下已過還債日期許多天了,為什麼不講信用。欠債人則說,不還債的理由不是跟你們說了嗎,以後再來討債,我們沒有閒工夫跟你們扯淡,聽明白了吧,要是不明白,你們可以告狀嘛……這家企業是汴陽市一位老領導抓的點,他們仗著樹大根粗,根本沒把一個民營企業看到眼裡。他們也盤算過了,就是那小小的民營企業去告狀,也告不贏的。如今欠債不還的事太多了,哪裡還有老老實實的楊白勞啊!他們根本不相信,在汴陽市這方王國,一個小廠能打敗堂堂的國有企業,何況又是老領導倍加關心的企業。也是窮急無法,小企業被逼上了告狀的路,經汴陽市中級法院審理,無名小廠勝訴了,官司打贏了。上千萬元的債款馬上就要物歸原主了,小廠的人高興起來。這種結果有點出乎大廠的意料。他們稍稍震顫了一下,過後,又揚言道,別看他們勝了,那判決書也不過是一張廢紙!這一回又該叫小廠出乎意料了,他們沒有想到,大廠的那種不講理的說法竟然會成事實。當法院的判決書下達之後,卻遲遲不能生效,人家依然不還錢,根本不尿神聖的法官,也不尿神聖的判決。小廠又陷進了困境,有點束手無策。咋辦?那就一條道走到頭,繼續找法官訴苦叫冤,也是最後的辦法了,市法院的執行局出馬了,這一回又叫大廠出乎意料了,他們沒有想到,執行局跟他們玩真格的,真在動用法律手段強迫他們還債。他們暗暗叫苦,這班人怎麼敢不理老領導的招呼。他們知道,老領導一直在背後做著工作,做的工作就是要賴賬,就是欠錢不還。不過,老領導雖然在做這種不講理的事,他並不這樣說,老領導當然有老領導的水平,哪裡像下邊的人,都是些小巷裡過竹竿,直來直去的傢伙。老領導會為他的不講理、不服法的行為包裝上一件冠冕堂皇的外衣,使這種做法能迎來一路綠燈。大概是眼下的結果又出乎了老領導的意料,老領導才匯報到市委趙書記那裡。事實就是這樣,各人都在各自的位置上維護自己的尊嚴和利益。這種事,黎明見的多了,經手的多了。如今欠債不還,特別是這類欠債,是一個企業,或是一個單位的欠債,若能不去還債,進而能把債賴掉,那叫本事,沒人認為這種不講信譽、不守合同的做法是違法的,是不光彩的。他知道,就眼下已下達給執行局強制執行的案子,絕不只是三起兩起。不過,對這種事,他覺得並不可怕,只要認真去做,工作到家,問題總會解決的,儘管做起來很是吃力,進展緩慢,但是,它在向前走著。真正使他憂慮的,甚至有些可怕的是將權和錢滲入了辦案的過程,權力干預著法律,金錢收購了良知。黎明已想好,趁趙書記找他,要把自己的憂慮好好與他談談,要公正執法,要依法辦案,要弘揚法制文明,構建和諧家園,絕非一家一戶的事業,那是公檢法司乃至社會全方位的系統工程。

《市長後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