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本書畫集,書多畫少,可以說是本書法集,收輯了近幾年所寫的一部分,但我卻是從六歲起至現在幾乎天天在寫字,以字活人的人。如果在古時,一個寫字的人是不會出一本書法集的,他們的任何一位也比我在這本集中的字寫得好,然而現在,我卻是書法家,想起來委實可笑。蘇東坡是我最嚮往的人物,他無所不能,能無不精,但他已經死在了宋朝。我的不幸是活在了把什麼都越分越細,什麼裡都有文化都有藝術的年代,所以,字就不稱之為字,稱書法了。食之精細,是胃口已經衰弱,把字純粹於書法藝術,是我們的學養已經單薄不堪。越是單薄不堪,越是要故弄玄虛,說什麼最抽像的藝術呀,最能表現人格精神呀,焚香沐浴方能提筆呀,我總是不大信這個。廟裡的大和尚,總是讓鄉下的老太太在佛像前磕頭燒香,但他們知道佛是什麼,罵佛是屎瓶子。
我喜歡寫字,是我從事著寫文章的工作不能不寫字,沒有當兵的不愛武器的。
我看到過許多人,以至於許多人讓他的孩子,沒黑沒明坐在房子裡練字,我就想起了鄉間剪窗花的婦人和日本人的相撲,有趣或許有趣,但畢竟過去了。我坦自招來,我沒有臨習過碑帖,當我用鉛筆鋼筆寫過了數百萬字的文章後,對漢字的象形來源有所瞭解,對漢字的間架結構有所理解,也從萬事萬物中體會了漢字筆畫的趣味。如果我真是書法家,我的書法的產生是附帶的,無為而為的,這猶如我去種麥子,獲得了麥粒也獲得了麥草。
有人說,書法必須是毛筆創造的。這話若被肯定,那麼,我的字被書法了是八十年代的中期。那時,我用毛筆在宣紙上寫字,有了一種奇異的感覺,從此一發不能收拾。我的煙也是那時吸上癮的。毛筆和宣紙使我有了自娛的快意,我開始讀到了許多碑帖,已經大致能懂得古人的筆意,也大致能感應出古人書寫時的心緒。從那一陣起,有人向我索字了,我的字給許多人辦過農轉非、轉干、調動的好事,也給許多人辦過賄賂、巴結、討官的壞事,我把我的字看得爛賤如草,誰要就給誰寫,曾經為吃得三碗攪團寫過一大卷紙哩。
但是,被人索字漸漸成了我生活中的災難,我家無寧日,無法正常的讀書和寫作,為了拒絕,我當庭寫了啟事:誰若要字,請拿錢來!我只說我缺錢,錢最能嚇人的,偏偏有人真的就拿錢來。天下的事有趣,假作真時真亦假,既然能以字易錢,我也是愛錢的,那我就做書法家呀!
在我有了做「書法家」的意識,也可以說有了『書法家」的責任,我認真地瞭解了當今的書風。當今的書風,怎麼說呢,逸氣太重,好像從事者已不是生活人而是書法人了,象牙塔裡個個以不食煙火的高人自尊,博大與厚重在愈去愈遠。我既無夙命,能力又簡陋,但我有我的崇尚,便寫「海風山骨」四字激勵自己,又走了東西兩海。東邊的海我是到了江浙,看水之海,海闊天空,拜謁了翁同龢和沙孟海的故居與展覽館。西邊的海我是到了新疆,看沙之海,野曠高風,莫把冰山與大漠。我永遠也不能忘記在這兩個海邊的日日夜夜,當我每一次徘徊在碑林博物館和霍去病墓前石雕前,我就感念了兩海給我的力量,感念我生活在了西安。
我最清楚不過,我的書法是缺乏基本訓練——而這又是當今流行的一種要求——它充其量屬於頓悟式,這如非洲的一些國家實行民選一樣,民選是民選了,卻常有軍人們起來就把民選的總統顛覆。我也明白,我的書法多多少少借助了我在文學上的聲名,但我想,這和那些領導的題字還是兩碼事吧,所以,才敢於讓出版社出版這本集子。
但我仍堅持,我寫的是一些漢字,不是書法,我也不要書法家。
199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