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江攝。我原來的名字叫江不二。我後來讀金庸的武俠小說,知道有個人叫孫不二。這兩個不二有什麼關係,我一直想問我老爹,但一直沒來得及問。我讀初中時就把不二的名字改了,別人說爹娘給的名字不能改,改了會短壽。我不信這個,但這不是最關鍵的,最關鍵的是有人要我跟她一起改名。這個人叫洪玫。洪玫原來叫洪英。因為她出生在崇尚英雄的年代,她父母都是國家幹部,希望女兒有個英雄的名字。我父母都是農民,父輩們給後代取名都是些很俗的字眼,譬如樹呀華呀根呀一類。父親給我取的名也不算太俗,我自己把它改俗了。之所以選了個攝字,是因為我到十八歲還不認識它,我一直把這個字讀成「扯」,攝影在我的嘴裡就是扯影。那時鄉里也放些電影。放電影的時候,附近村裡的孩子就結群搭伴地跑去看。大家都對電影裡的故事感興趣,就我對故事前面的字幕感興趣。男主角是誰演的,女主角是誰演的,甚至匪兵甲是誰演的我都知道。頭天晚上放了電影,次日我就會在班上炫耀,說導演是誰,攝影是誰。這時洪玫就在旁邊笑我,她說,他說扯影啊,他說扯影。那時洪玫是個小茄臉,鼻子軟塌塌的,一點也看不出她後來的性感,否則讀小學時我就在她臉上多留點口水,免得後來老嫌啃她不夠。
我和洪玫住隔壁村。這並不表明我享受的生活待遇跟她很接近。我常常餓著肚子上學,老媽只讓我吃半飽。洪玫有時也會在放學前喊肚餓,那是因為她不願意吃飯,她是活該。我也是活該,因為家裡窮。窮人挨餓也是活該。放學以後,我還要去砍柴或者拾糞。這兩樣活都是活命的,砍柴是收集燃料,煮飯要用,拾糞是掙工分,也就是掙口糧。我一天能掙到五個工分,相當於半個勞動力。糞的質量不同折算成工分的比率也不一樣。最值工分的是人屎,其次是狗屎,再次是豬屎,最不值工分的是牛屎。究其原因,除了物以稀為貴,大概也跟臭的程度有關,越臭對農作物的生長越有利。當時儘管很窮,沒什麼東西吃,但人總歸是比狗吃得好一點,狗又比豬吃得好一點。狗屎比豬屎臭也可能與狗抓耗子有關。那年頭狗抓耗子的事特別多。人們說狗抓耗子是多管閒事,我想狗未必比人還無聊,說不定它偷偷把抓到的耗子吃了。那年頭狗能吃的東西都給人吃了,狗無東西吃,只好逮著什麼吃什麼。
我放學走在路上,兩眼常常四處睃巡,看有沒有人拉屎,或有沒有人拉過屎,用句江湖話說,這叫踩場子。有一天我看到洪玫蹲在一條旱溝里拉屎,趕緊跑回家拿糞箕,來回二十多分鐘,她還蹲在那兒拉。原來小丫頭盡吃肉,不吃青菜,腸胃裡缺纖維,儘是油,所以拉不出屎。最後她拉了粒屎糰子,也給我拾到了糞箕裡,我總不能白等呀。第二天她就跑去找校長告狀,說我耍流氓。
校長長了副驢臉,他的嘴就像只糞箕。他讓我站在他面前交待問題,讓洪玫去給他買蕃茄,也就是西紅柿。洪玫買回來兩個西紅柿,一個大的,一個小的。校長用作業紙擦了,大口吃。我那時還沒吃過西紅柿,那天也是第一次見到這洋玩意兒。我看著校長吃,口水忍不住流到了下巴。校長說,噁心。順手甩了我一耳光。
第二年隊裡就開始種西紅柿,也不知是天旱還是蟲咬,總之是長不大,還沒紅,就給摘了下來,和其他菜一起放在稻場上給人分。我想起校長吃西紅柿的事,就對分菜的叔公說,我要西紅柿,別的菜不夠分就不要了。結果我就捧著十來個雞蛋大的西紅柿回了家。晚上我就給老媽拿著棒槌追得滿村子亂跑。她說,敗家子,好好的青菜不要,瓜不要,要幾個青頭寡面的爛蕃茄,蕃茄能當飯吃嗎?
我當然知道蕃茄不能當飯吃,但蕃茄能解饞。我拿兩隻蕃茄解了饞,叔公就不給老媽換其他菜了,氣得老媽哭了半天。
老媽對洪玫一向沒有好感。她們第一次見面就鬧對抗。那天我跟小夥伴們玩把戲,把心給玩到哪個深山野嶺裡了,回到家裡燒火做飯,我還在想著外面的把戲,雙手只知道往灶裡送柴火,兩眼盯著火光發怔。老媽收工回來,揭開鍋蓋的時候,鍋裡冒出一股黑煙,嗆得老媽直咳嗽。我站起來一看,鐵鍋已經燒成紅色,而且裂開了七八道痕。原來空鍋燒了一個鐘頭。我知道有一頓好打,撒腿就往外跑。老媽拿著條帚追著我的屁股打。我一路瞎跑,跑到隔壁村,跑過了洪玫家門口。
洪玫攔住了老媽,她一手叉腰,一手指著老媽說,不准打人,打人是犯法的。老媽在火頭上,不僅要打兒子,還要打這多事的小丫頭。小丫頭不怕事,她對老媽說,你敢打我,我叫我爸抓你,我爸是公安局長,我媽也能管你,我媽是婦女主任。老媽說,哎呀,好大的官呀,我怕,我怕。儘管老媽一臉嘲諷的表情,她心裡還是怕的。老百姓就怕政府的人,我老媽在家裡可以鬧得天翻地覆,但政府的人一來,她就變得很乖。老媽揚了揚手裡的條帚,衝著我喊,乖兒子,你跑吧,跑遠一點,最好跑得回不了家。說完就拖著條帚往家走。我知道老媽喊反話,她是怕我跑迷了路。
洪玫這小丫頭一直比我有出息。她敢對我老媽說打人犯法,這個道理我一直不懂。她有個好爸好媽,從小就比我優越。譬如她每週都要進一次城,我直到上初中才由伯母帶著去看姑媽,才算路過了縣城;又譬如我上初中還得打赤腳,洪玫每天換一雙鞋;再譬如洪玫每週都會有一本新書,我除了課本,沒買過半本書。當然這最後一個譬如我比較喜歡,我可以從洪玫那兒借書看,而且迷上了書,也就是迷上了小說。大概是這類譬如太多的緣故,老媽覺得養不起這麼高貴的媳婦,無論是高中還是初中,我帶洪玫回家,老媽從不給她好臉色。我家算是窮人中的窮人,平時吃飯也就是青菜、蘿蔔,那時吃肉要憑票,豆腐又比肉還貴,所以連豆腐都難得吃到,家裡來了客人也就打兩個雞蛋。洪玫來了,連青菜蘿蔔都沒得吃,就臭鹹菜。老媽是故意噁心她,讓她知難而退。洪玫大魚大肉吃慣了,在家都挑點青菜吃,她最饞的就是鹹菜,鹹菜就像她的命。她爸她媽是幹部,懂點文化知識,知道鹹菜吃多了對身體沒好處,不讓她吃。這就叫想吃的沒得吃,不想吃的偏要你吃,據說上帝制定的遊戲規則歷來如此。
與其說洪玫跟我回家是與我有早戀傾向,還不如說我家的臭鹹菜更具吸引力。她鹹菜就白飯要吃兩大碗,吃得肚滿腸圓,吃得我老爸老媽傻了眼。這種吃法只有在我走親戚時才會出現,在親戚家沒人限制我的飯量,又都是好菜,我每每吃到兩眼翻白還不想放碗。老媽老爸很迷惑,私下裡嘀咕道,富人家的孩子也吃不飽?
石留來家裡老媽就特喜歡。石留第一次是跟洪玫一起來的。老媽一看到這女娃就歡喜,偷偷把她拉到一邊,問家裡有些什麼人,都在幹什麼。石留說,有父母,在家裡種田,有個弟弟,在讀小學。老媽一聽愈加歡喜,她特地叫人去集市買了豆腐,還稱了半斤豬耳朵。席上不停給石留夾菜,對洪玫睬都不睬一下。這種鮮明對比讓石留很不好意思,她臉紅到了脖子。洪玫在飯桌上也手足無措,她一雙筷子不知往哪兒伸。因為老媽只顧著石留,忽略了噁心洪玫的傳統遊戲,忘了上鹹菜。洪玫就像丟了魂,一雙筷子東戳戳,西插插,最後就吃了兩片豬耳朵,吃了半碗飯。臨走老媽又溫了兩個熟雞蛋,偷偷塞進石留的口袋裡,並囑咐她過幾天再來家裡吃飯,老媽還強調說,你自個兒來,不要帶洪玫。石留又鬧了個大紅臉。
前面已經講過,我上初中時還得打赤腳。並不是我沒有鞋穿,我老媽每年都要給我做幾雙鞋,但大熱天穿一雙布鞋實在不是一件快樂的事,赤腳在路上走倒是件很開心的事。對於農家孩子來說,離開床就是兩件事,幹活和玩把戲,這兩件事都是很要命的,穿雙鞋子不僅浪費還很累贅。大家都習慣光著腳丫子在田頭村裡走來走去。如今我在大城市工作,每天都要衣著光鮮的上班,除了大熱天在家裡可以光著腳丫子在地板上走,其他時候要是光著腳丫子就會給人當成精神病。如今我想穿什麼樣的鞋就可以去買,就算我不買,單位也會發給我,每年都會發兩雙。但讀初中的時候要穿一雙買來的鞋可算是天方夜譚了。我長到十幾歲還沒穿過買來的鞋呢。
有一天我在坡地上撿麥子,發現一雙塑料涼鞋,撿起來一看,一隻完好,一隻底斷了。我把這雙鞋子撿回家,用釘子和車胎皮把斷底連接上。這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穿上出自工廠的鞋子。可穿上這雙鞋子也就是穿上鞋子而已,實在並無什麼樂趣可言。我還是習慣於光著腳丫子聽課,所以下課時找不到斷底的鞋子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我不可能穿一隻鞋子離開教室,而另一隻鞋子真的已經找不到了,我把滿教室都找遍了。我只能光著腳走路了。我離開教室的時候,有個人把我堵在走廊裡,他說,窮巴佬,你不是穿著拖鞋來的嗎?這人是某個教師的兒子,他跟我同桌,曾用鋼尺砍裂了我的大拇指。我當時真想對他大打出手,但我忍住了,我還忍住了劇烈的疼痛,不讓眼淚流下來。我知道是這人在作弄我,他還想噁心我,我偏不給他機會。我用一種很鄙視的目光看著他,然後繞開他。
我知道全學校就我打赤腳,這當然是件很不禮貌的事,但並不是件很可恥的事。這時我發現洪玫和石留站在台階上,正看著我,她們臉上是一種很怪異的表情。那只斷鞋正吊在她們頭頂的電線上。我實在忍無可忍,但我還是忍住了。我知道旋轉身一出拳就可以打他個狗血噴頭,讓他血污滿面哭哭啼啼去找他老爹告狀。這樣做的後果並不好,有個同學就這樣做過,結果是他老爸扛了一袋優質米去鎮上賣了,買了幾大包補品提著,低三下四去找某老師陪罪。我老爹苦拔苦掙供我讀書,天天向些不相干的人低聲下氣,我不能讓他在這種事上向人低頭。我光著腳丫子從我心儀已久的女孩子身邊走過去。
那天我在田野裡走了很長時間,走到兩隻腳發軟我才回家。到家門口就發現洪玫和石留坐在門口的竹床上看小說。她們一人拿一本書,背靠背坐著,兩雙光腳丫白花花的正在門口的石板上抹來抹去。石留穿了套白底藍花的連衣裙,有點舊,看上去像是洪玫穿過的。洪玫則穿了身白色的套裙,有點像現在港台的學生套裝,給人青春活潑的感覺。她們露出潔白的牙齒對著我笑。看到她們燦爛的笑容,我的心情頓時豁然開朗。
我坐在門口的石凳上跟兩位女同學聊天。老媽笑瞇瞇地拿了雙人革皮涼鞋給我,說,洪玫買的呢。這大概是她惟一一次對洪玫露出笑臉。我的一點好心情馬上給破壞了,我粗粗瞥了眼那雙絳紫色的涼鞋,說,給老二穿吧。然後我走出大門,順著彎彎曲曲的塘堤走向田野深處。田間荒野就像我的精神家園,我在心情不好的時候就喜歡往大地深處走,老媽打我的時候我也是往田野深處跑。赤腳走在茅草堤埂上是一種很特殊的人生體驗。多年以後,我已經習慣了城市生活,抬頭就看到樓房和車輛,除了在盆景裡看不到半點泥土,地上全鋪了水泥和磚石,偶爾有拉泥車灑了泥土在馬路上,就會有人當交通事故報警。泥土眼看就像《未來水世界》裡講的那樣要當金子使了。我於是很失落、惶惑,覺得精神家園日漸荒廢,日漸迷失,已經找不到可以平息內心燥熱的地方了,於是我會開車跑出城市,然後棄車走向田野。我坐在田邊看老農耕地,一坐會坐幾個小時。如今留在家裡種田的都是老人了,他們的兒女都去城裡打工。老人們精心伺弄著田地,把豐收的喜悅藏在穀倉裡。我有時也會跳下田,接過老農的犁把子,來治治心裡的癢癢勁,可老農並不欣賞我的把式,他覺得年青人就該去城裡闖世界。祖祖輩輩留下的那點技藝讓人笑話呢。
我一上初中就十分熱衷於洪玫的身體。她就坐在我旁邊,我一扭頭就看到了她,就算我不扭頭,眼角的餘光也能看到她。一有機會我就拿眼光追逐她,樂此不疲。實際上我小學五年級就開始喜歡洪玫。那時她已經開始正經吃東西,身體發育得很圓熟。她本來就是個美人坯,以前不吃飯才顯得骨瘦如柴。小學五年級要上晚自習,因為要考初中。吃過晚飯每人拎著一盞煤油燈上路。上自習的時候就把煤油燈放在自己桌面,燈影搖曳裡一雙雙漸漸成熟的臉似模似樣地在學習,實際上都在想著白天的遊戲,那才真的叫做浪費煤油呢。全教室就數洪玫的煤油燈最亮,就我的煤油燈最暗,我就常常借口光線太暗跑到她身邊看書,實際上是想聞她身上的香味,看她紅紅的小臉蛋。下自習課以後我們有時也玩捉迷藏。大家把煤油燈收在桌子上,一幫人扮貓,一幫人扮老鼠。洪玫在扮老鼠的時候喜歡躲在她外婆的小屋裡,那裡有一張爛籐椅,她偎在椅子裡,屏息靜聲。我鑽進小屋,輕車熟路摸過去,慢慢把洪玫摸進懷裡。摸進懷裡以後該怎麼辦我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抱住她心裡很舒服。渴望這種舒服能夠長久一點,再長久一點。當然洪玫未必有這種感覺,她說,小不點,快鬆開,你箍死我了。從她對我的稱呼可以看出我當年長得很矮小,我本來是個大塊頭的坯子,由於營養不良,長不大,就像洪玫不吃飯長得不美一樣。我讀小學時比洪玫還矮,上完初中就比她高一個頭,上完高中比她高兩個頭,上完大學比她高三個頭。我臨畢業時她去北京看我,必須仰視才行。這也是她不願嫁我的原因,她說差距這麼大怎麼做愛呀。對這一點我倒是有不同的看法,我覺得身高上的差距對做愛的影響小到可以忽略不計。我自己就一點也不感到這方面的困難,問題是她感覺到了,她感覺到了就可以不嫁我,這不是害了我嗎?早知道這樣我就不贊成改革開放,尤其不贊成搞聯產承包,讓農民繼續吃不飽飯,我也整天挨餓,就不會長那麼高了。可大錯已經鑄成,我毫無辦法,只能在回憶裡過日子。
我與洪玫真正有肌膚接觸是在初中將畢業的時候。有一個週末,我無所事事,跑到鎮上去瞎逛。在街上撞到了洪玫,她在懷裡抱了兩隻白色的大枕頭。她見到我就笑得兩邊嘴角往天上走。我就喜歡她這個樣子。我還喜歡她任何一種衣著打扮。順便說一聲,我也很熱愛她懷裡那兩隻大枕頭,就像熱愛她懷裡剛剛成熟起來的兩隻大Rx房一樣。儘管我一天比一天龐大起來,可我的枕頭還是千年不變的三寸金蓮。當然剩下這段路兩隻大枕頭就抱在我懷裡,洪玫就一路甩著手,嘴裡還喋喋不休。
我們回到了她媽在人民公社的宿舍裡。那是一座平房,她媽以前在那裡辦公兼住宿。她媽後來去了縣裡,但房子還給她留著,實際上成了洪玫的半個閨房。房子不算大,也不怎麼漂亮,住起來未必有我自己的房子舒服,但住進這種房子裡就象徵一種特殊的地位和身份,誰住進去大家就羨慕誰。我們就在那裡擁抱,接吻,然後在床上滾來滾去。
多年以後我在城裡跟一個叫阿雙的女孩做愛,因為不懂做愛的技巧給她譏笑諷刺了一場,還因為是第一次做愛給她挖苦了一頓。那時我已經讀完大學且工作了大半年。
我和洪玫除了在床上啃和滾實在不知道還能幹什麼。當然洪玫可能知道做愛的事,她有條件受到性教育。當然就算她知道也不能告訴我,因為她是淑女。多年以後我跟她滾到亂七八糟的時候,我問她當年會不會做愛,她就笑了。她笑了以後還是不回答我,至今我還是解不開這個謎,我也不想解了。就像當年的許多數學題,我至今還是不會解,我也不想解了。
我和洪玫滾到精疲力竭的時候,兩人都不想再滾了,滾下去也沒意思。我們坐起來,洪玫整理衣服,梳理頭髮。她一瞬間就把凌亂的衣服、頭髮擺佈得潔淨如新。她的衣著總是很整潔,乾淨,頭髮梳得一絲不苟。這一點特別讓我歡喜。我後來就總是對那些衣著潔淨頭髮光鮮的女人特別感興趣,大概就是洪玫影響的。我們坐著喘氣時,聽到隔壁有個女人在說話,她說在公路上看到了洪玫,跟一個男生走在一起,幾里路走了三四個小時。她的結論是洪玫在談戀愛了。
後來石留來了。她顯然是應洪玫的召喚而來的。她看到我和洪玫在一起並不感到驚訝,她驚訝的是我一身衣服都濕了。她拉著我的襯衣後擺說,全濕了,快脫下來洗一洗。她說現在洗,半個小時就能幹。我沒有穿背心,堅決不脫。我扯了扯衣角,說,我走了,你們玩吧。我不知道叫她們玩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