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報應

某年某月某日,上海市某小區內,一名女大學生爬上四樓的窗台欲跳樓,引得樓下圍觀群眾起哄,他們說著冷言冷語,或譏諷或嘲笑。最終,女孩縱身從四樓跳下,幸運的是,她落在已經鋪好的氣墊上,只受了點輕傷。而令人寒心的,竟然有圍觀者說:「這麼矮,根本摔不死。」

這種面對生命如此冷漠和麻木的情境,不禁使人想到魯迅先生筆下的「看客」。是我們的社會出了問題,還是國民的劣根性在作祟?

這是個不那麼容易回答的問題。當下,比尋找原因更重要的,是我們每一個人都需要拿鏡子照一下自己,自己是否就是「看客」中的一員,甚至是「幫兇」呢?

一個人幫助別人,你就相信他是一個好心人就夠了。相信其實就是這麼簡單的事情,但是在我們這裡被解構了。我們總是把這種現象延伸到「社會出現了問題」,說社會使人們感到鬱悶,因此導致這種現象。但是我個人覺得這種思維是不對的。因為如果是在一個受到長久的良好的文明和文化影響的國度裡,即使社會存在的問題很多,人民也不會是這樣的。即使在有階級衝突的社會裡,有品性的文化所張揚的也是一種超階級的「人性當善」的力量。而我們的文化人文含量太少,因此我不贊同把這都歸結為社會問題。即使一個社會出現了問題,作為一個人,他的做人底線也不應該是看著自己的同胞將死,而當成樂子圍觀之。

我在小學五六年級的時候,看過一部蘇聯的小說《前面是急轉彎》,這故事講的是一個駕車者遇到別人出車禍了,到底是救還是不救的問題。不救者最後失去愛情,失去友誼,失去別人對他的尊重。他們在半個世紀前已經拍過這樣的電影,說明這個國家相對地比較在意文化對人們的影響。但是我們在這方面,說來慚愧,做得非常不夠。從魯迅的小說《藥》始,到今天,除了用文化去影響我們的民族,似乎也沒別的辦法了。這將是漫長的文化任務,但也應是文化知識分子必須擔起的任務。

我們文化的啟迪影響力不夠。我很擔心我們將來有一天會受到文化的報應。我擔心的是,我們的文化到現在如果還不趕緊真誠地補上人文這一課的話,有一天,文化的缺失會給我們帶來悔之晚矣的後果。

我們對待文化的態度可分為兩個時期。一個時期是我們相信文化的力量很大。但這個時期,我們其實是僅僅將文化當作政治的工具在利用,一種宣傳的工具,而且這種宣傳並不指向人心。那時文化只是一種政治的齒輪和螺絲釘,並沒有把文化作為一種保證社會和諧運轉的機器中的一環來看待。這個時期過去後,我們又轉為一種沮喪的想法,覺得文化起不到那個作用了,甚至想乾脆就放棄此種文化作用,因此現在的文化變成不起人文作用的文化了,喪失了文化的自覺性。

有些現象表面看起來是道德層面的問題,但是實際上是人性和心理層面的問題。一個當代人有時可能並不明白自己的心理是不健康的、邪行的,而恰恰心理不健康的人最可能拒絕承認這個事實。在這種情況下,靠一般的說教是沒有用的,但是文藝有這種功能。文藝像一面鏡子,不僅能照出人的容貌,還能照出人的內心。

現在很流行兩個字——「作秀」。我們中國人每將任何人的任何言行都冠以「作秀」二字,那麼我們還相信什麼不是「作秀」呢?我們沒有願意去相信的東西。按照我們的這種思維,華盛頓拒絕連任總統回家當木匠,是在作秀;林肯的簡樸也是作秀;馬丁·路德·金的演說更是作秀。如果一切的行為在中國人的眼裡都是作秀的話,那麼最後的叩問就是:「中國人到底信什麼?」而世上原本是有很多可以相信的東西的,只要你簡單地去相信它就好。一個人幫助別人,你就相信他是一個好心人就夠了。相信其實就是這麼簡單的事情,但是在我們這裡卻被解構了。

某青年往往因感情問題而萌發輕生之念,我不願過多地責備他們。一個人到了要自殺的地步,一定是心理承受巨大痛苦的人,應該體現出人文關懷。

一個公民,應當具有自由、公平、正義的公民理念,公民社會的核心原則當是「我予人善,人待我仁」,我們不能把自己當作看客,我們每一個人都是中國的主人。社會好的話,有我們的一份功勞;社會不好的話,也有我們的一份責任。我們在罵社會、罵政府、罵別人的時候,也應該反思一下自己,是不是做到了對這個社會、這個國家應該負有的責任。

《中國人的人性與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