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節

    叢明先回到母親的住處,二姐一家都來了,二姐的兒子鼕鼕一看見叢明就「舅舅、舅舅」的親熱地撲過來。小男孩天性就喜歡槍,他總是把叢明的衣服掀起來看看那把槍在不在,叢明拍拍他的胖圓腦袋說「舅舅這回可沒槍了!」
    母親知道兒子回來,特意做了兒子喜歡吃的粉蒸肉和小雞燉蘑菇。
    一家人圍著桌子熱熱鬧鬧吃完飯,叢明說我回我那兒把房子收拾一下。
    母親說:「你二姐給你都打掃了,你要是累就回你自己的房子休息休息吧!」
    他的房子跟母親的房子是緊鄰的兩個小區。那是母親給他騰作結婚的洞房用的。想來,他的那場婚姻實在太草率了,他從部隊復員時已經28歲了,母親著急給他成家就於匆忙間托人給他介紹了針織廠的一個女工陶萍,他結婚那陣子一門心思要去上大學,每晚複習功課,陶萍氣急敗壞地把燈繩全給拽斷了。那幾年正興做買賣,倒汽車,倒彩電,她天天一到家就摔盆子摔碗說:「現在誰還像你這樣神經兮兮的唸書唸書!物價這麼高,不掙點錢,將來張嘴喝西北風去呀……」
    他覺得陶萍是一個俗不可耐的女人,他從一結婚就跟她分居,把自己的那床被子抱到外屋的沙發上,死活就是不理她。
    她覺得跟叢明這種不可理喻的人也無法過下去,僵持到半年的光景就提出離婚。
    叢明至今不能原諒那女人的惡毒,她跟他離婚後竟四處散佈他沒有性生活能力!
    他的房子是6層樓的一個單居屋,已被二姐收拾得乾乾淨淨。他把窗子打開,讓房外清冷新鮮的空氣湧進來,這時他就看見對面樓屋的陽台上一個穿紅衣的女孩也正打開窗子,他看到她的時候,她也正在看他。有了那一次失敗的婚煙,他對女人感到恐慌和害怕。他迅速逃離開窗子遁到屋裡。他把警裝脫下來,把兜裡的東西掏乾淨,準備把衣服先泡一下然後再洗,這時他就觸到了那支鋼筆。哦,那是林天歌留給他的,那個快樂、單純、灑脫的小伙子,他怎麼就這樣走了呢?是誰如此惡毒而又殘忍地毀掉了那麼美好的生命?他的內心深感一陣一陣的疼痛,他有責任追究那罪惡呵!
    無論是從跟林天歌的個人感情,還是為了證明自己的價值,他已決定插手調查林天歌被殺一案。
    他想,刑偵處的那幫小弟兄都是防暴隊解散時陸續分過去的。他畢竟當過他們的射擊教練。而且,每日訓練結束,他們都成幫結伙地聚到他的宿舍裡,聽他滔滔不絕地講射擊理論,講軍事地形學,講月圓月虧說……
    那時,他們都是一群快樂的單身漢呵……
    他合衣躺在床上,時光倒流著,翻轉著把他拽入混雜的夢境中……
    第二天清晨,差一刻6點鐘,他準時醒來,這已是多年養成的習慣了,他穿上那身深藍的印著「公安大學」字樣的運動服跑進清晨。沿著小區鵝卵石砌成的小路一直跑出去,就是晚屏山公園了。晨練的多半是老年人,年輕人越來越懶惰和貪睡。他想是因為他們還年輕,還貪睡得起。而實際上假如無法貪睡,也就意味著步入衰敗了,對於生命就是意味著老化了。而對於林天歌,他的生命卻是那樣絕決地被罪惡終止了。他永遠也無法再體驗生命的不同階段和狀態給予人的成熟和思考。想到林天歌,他的步子就邁得格外沉重,遠處,他看見一個像火一樣的穿紅衣的女孩太陽般由遠而近地升騰跳躍著,她和他擦肩而過,原來是那個對面樓裡的女孩子,她在冬天的晨霧中顯得是那樣亮麗而又美好!他情不自禁地就想起了商秋雲和林天歌。
    商秋雲分到預審處時他已從防暴隊調到干校。
    那是赫戰勳案子之後,古城又發生了幾起搶劫,盜竊案子,他總是不管不顧地說出自己的想法和意見。他的思維很特別,對每一起案子都有著一種著魔般的熱情。有人就說他神經有問題。他也發現他和現時的這些人不合拍。刑警也並不是他想像中的樣子,正好干校要一個射擊教練,有人又急著把他撇出防暴隊,卻也正合他的心思,兩下裡都樂意,他就去了干校。
    干校就挨著看守所。兩個單位隔著一堵牆,中間開了一個小門。叢明常去看守所那邊找打字員劉玉環幫忙打材料,劉玉環和商秋雲是好朋友,他們沒事兒時就坐一堆聊天,自然就與商秋雲也熟悉了。
    有一天下雨了,他看見商秋雲穿著雨衣匆匆地往大門外邊走,他說「哎,小商你幹啥去這麼大的雨?」就見商秋雲臉一紅低聲說:「叢大哥我沒啥事!」
    他往外邊一看,就見門口有一個穿雨衣的人站在雨裡,再一細瞧,是林天歌。
    林天歌一看見叢明臉一紅就轉過臉去了……
    後來的一天,叢明對商秋雲說:「哪天你讓林天歌找我一趟,我們哥倆關係好著呢!」
    商秋雲連忙說:「是呀,林天歌老跟我提起你!他也說你們倆個好著呢!」
    「嗯,好著呢,搞對像還背著我!」
    以後林天歌開著摩托車再找商秋雲時就不背著叢明瞭。有時,林天歌看商秋雲時就順便到叢明那兒坐一會聊聊天,直到叢明考上公安大學……
    他不得而知商秋雲現在情形怎樣了?
    霧越聚越濃,驅之不散……

《危機四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