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病

大病往往離死太近,一想便寒心,總以不患為是。即使承認病死比殺頭活埋剝皮等死法光榮些,到底好死不如歹活著。半死不活的味道使蓋世的英雄淚下如雨呀。拿死嚇唬任何生物是不人道的。大病專會這麼嚇唬人,理當迴避,假若不能掃除淨盡。

可是小病便當另作一說了。山上的和尚思凡,比城裡的學生要厲害許多。同樣,楚霸王不害病則沒的可說,一病便了不得。生活是種律動,須有光有影,有左有右,有晴有雨;滋味就含在這變而不猛的曲折裡。微微暗些,然後再明起來,則暗得有趣,而明乃更明;且不至明過了度,忽然燒斷,如百燭電燈泡然。這個,照直了說,便是小病的作用。常患些小病是必要的。

所謂小病,是在兩種小藥的能力圈內,阿司匹靈與清瘟解毒丸是也。這兩種藥所不治的病,頂好快去請大夫,或者立下遺囑,備下棺材,也無所不可,咱們現在講的是自己能當大夫的「小」病。這種小病,平均每個半月犯一次就挺合適。一年四季,平均犯八次小病,大概不會再患什麼重病了。自然也有愛患完小病再患大病的人,那是個人的自由,不在話下。

咱們說的這類小病很有趣。健康是幸福;生活要趣味。所以應當講說一番:

小病可以增高個人的身份。不管一家大小是靠你吃飯,還是你白吃他們,日久天長,大家總對你冷淡。假若你是掙錢的,你越盡責,人們越挑眼,好像你是條黃狗,見誰都得連忙擺尾;一尾沒擺到,即使不便明言,也暗中唾你幾口。不大離的你必得病一回,必得!早晨起來,哎呀,頭疼!買清瘟解毒丸去!還有阿司匹靈嗎?不在乎要什麼,要的是這個聲勢。狗的地位提高了不知多少。連懂點事的孩子也要閉眼想想了—這棵樹可是倒不得呀!你在這時節可以發散發散狗的苦悶了,衛生的要術。你若是個白吃飯的,這個方法也一樣靈驗。特別是媽媽與老嫂子,一見你真需要阿司匹靈,她們會知道你沒得到你所應得的尊敬,必能設法安慰你:去聽聽戲,或帶著孩子們看電影去吧?她們誠意的向你商量,本來你的病是吃小藥餅或看電影都可以治好的,可是你的身份高多了呢。在朋友中,社會中,光景也與此略同。

此外,小病兩日而能自己治好,是種精神的勝利。人就是別投降給大夫。無論國醫西醫,一律招惹不得。頭疼而去找西醫,他因不能斷症—你的病本來不算什麼—一定囑告你住院,而後詳加檢驗,發現了你的小腳指頭不是好東西,非割去不可。十天之後,頭疼確是好了,可是足指剩了九個。國醫文明一些,不提小腳指頭這一層,而說你氣虛,一開便開二十味藥;他越摸不清你的脈,越多開藥,意在把病嚇跑。就是不找大夫。預防大病來臨,時時以小病發散之,而小病自己會治,這就等於「吃了蘿蔔喝熱茶,氣得大夫滿街爬!」

有宜注意者:不當害這種病時,別害。頭疼,大則失去一個王位,小則能惹出是非。設個小比方:長官約你陪客,你說頭疼不去,其結果有不易消化者。怎樣利用小病,須在全部生活藝術中搜求出來。看清機會,而後一想像,乃由無病而有病,利莫大焉。

這個,從實際上看,社會上只有一部分人能享受,差不多是一種雅好的奢侈。可是,在一個理想國裡,人人應該有這個自由與享受。自然,在理想國內也許有更好的辦法;不過,什麼辦法也不及這個浪漫,這是小品病。

原載1934年7月5日《人間世》第7期

《天真的幽默家:老捨40年散文經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