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致胡適信
胡先生:
我給姚先生做「研究講座教授」的助理,已經八個月了。
八個月中,我領到兩期的薪水(2月到4月、5月到7月),每期三千元,都是在中間那一個月(3月、6月)發的,這種發薪的制度是與原來合約中的要求配合不起來的。合約中要求我們這些做「專任」助理的人不許兼差,可是每次都在中間那一個月發薪水,教我們怎麼活法?難道每人每一期還得有一千四五百元的周轉金不成?
這一期更妙了,8月開始,8月、9月、10月三個月的錢到今天10月6號還不發,這種辦事的效率,我想先生是不願它在自己主持的機構裡發生的。
我們做助理的人與研究講座教授和領甲乙種補助的先生們不同,他們有教授、講師的本薪,補助的錢對他們是「安定費」,是本薪以外的「補」與「助」。可是我們「助理級」的就不同了,早幾天或晚幾天發薪對我們所產生的影響是不能跟他們比的,每月唯一的一千元,是我們的本薪,它遲遲不發,對「專任」兩個字是一種諷刺,並且使我不好意思再向姚先生借錢,使我三條褲子進了當鋪,最後還不得不向您嘮叨訴苦。這是制度的漏洞還是人謀的不臧我不清楚,說句自私話,我只不過是不希望「三無主義」在我頭頂上發生而已。
我何嘗不知道我不該拿這些雞毛蒜皮事來煩先生,可是天涼了,我要贖褲子呀!
我高價搜到一本《短篇小說第二集》,您如沒有,我可以贈送,不要錢。李敖1961年10月6日
胡適回李敖信
李敖先生:
自從收到你7月4日的長信和那一大盒卡片之後,我總想寫信請你來南港玩玩,看看我的一些稿件。從吾先生說:「等他考過研究所再找他吧。」後來我見報上你考取了研究所的消息,那時我又忙起來了,至今還沒有約你來玩。
過了雙十節,你來玩玩,好不好?
現在送上一千元的支票一張,是給你「贖當」救急的。你千萬不要推辭,正如同你送我許多不易得來的書我從來不推辭一樣。
你的信我已轉給科學會的執行秘書徐公起先生了。他說,他一定設法補救。祝你好。
胡適1961年10月7日夜
這張支票可以在台北館前街土地銀行支取。
「國家長期發展科學委員會」來信((50)執函字第一○、一二、五號)
前昨奉本會主席胡先生交下先生本月6日的來信,信中所述各節,我們非常同情。可是本會在辦事手續上也有不得已的苦衷,特向先生解釋如下:
一、過去2月至4月和5月至7月兩期薪水,所以在中間那一個月致送,是因為手續上的問題。本會組織條例還沒有完成立法程序,每筆經費的動用,必須專案向行政院申請,公文往返,最快也得三星期左右,所以第一期之款,總是逾期,第一期如此,以後各期也就跟著延緩了。
二、這次是本年的第一期,所以還未能致薪,是因為研究講座聘約以一年為期,去年的講座,固然大都是繼續的,但助理人員是否繼續,須候講座決定,先由講座函校,再由校轉本會。台大各講座助理,我們已去電話問過,據說校方須先提出行政會議,因此還沒有來信。
上述的第一點,俟本會組織條例完成立法程序後,即可改善。至於第二點,我們也想設法改進。
先生是專任的,與兼任助理有本薪者情形不同,當然更其迫切,我們十分諒解。一俟款項請到,台大函轉本會,自當盡速辦理。特此奉復,即請垂察為荷。此致李敖先生「國家長期發展科學委員會」啟196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