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想《火燒圓明園》和《垂簾聽政》

老友李翰祥,三十年前,為了逃避共產黨,離開了大陸;三十年後,不再逃避共產黨,回到了大陸。1982年9月28日的國民黨《聯合報》上,登出香港專電,說中共官方機構第一次透露,李翰祥正在承德導演兩部電影——《火燒圓明園》和《垂簾聽政》,由中共六十多個官方文藝單位支援……(編者略)一年下來,李翰祥的戲拍好了,轟動海內外。李翰祥的戲能夠拍好,有一個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當年因我而被國民黨特務機關傳去逼問,憤而離開台灣,從此不再同國民黨合作。他在《三十年細說從頭》裡,有這樣的回憶:

我一生最恨的是「無名信」,也就是所謂的黑信,無名信和做善事的「無名氏」迥然不同。所謂善欲人知不是真善,惡恐人知方是大惡。「無名氏」是行善而不欲人知,無名信是作惡唯恐人知,屬於「無膽匪類」。我在台灣組國聯公司的時候,為了催一家公司結賬,而使他們懷恨在心。他們一方面支使御用文人在報章雜誌大寫「李翰祥有才無德」的文章(可惜他們非但無德,而且無才,有的只是巧取豪奪不義之財而已),一方面向有關當局寫無名信,告發我是「匪諜」,並且在《明報晚報》刊載李翰祥為李敖帶信的消息,再把報紙剪下寄到台灣警總,作為他無名信裡的「鐵證」!真他媽的媽拉個巴子,李敖的辦法多多,何必用我帶信。不過警總還真請我去問了幾次話,這一塊錢台幣的郵票還的確給我惹來天大的麻煩,等以後一定要細細地說上一說。

就這樣,李翰祥離開了台灣。一年過去了,二年過去了,三年四年過去了,十年過去了。李翰祥在香港、李翰祥在澳門、李翰祥在日本、李翰祥在美國……李翰祥無所不在,就是不在台灣了。李翰祥不在台灣還不要緊,最後,他終於用行動表示了他的反感、憤懣與恐懼——他回到了大陸,那使他逃離又回歸的大陸。他從遙遠的承德——沒有警備總部的承德——向長程的台北做了抗議:「此處不養爺,自有養爺處。處處不養爺,爺去投八路。」這樣一個才華照人的藝術工作者,就這樣變到與共產黨合作了(我寫過一篇《李翰祥回大陸的真正原因》,曾詳述此事,收入「李敖千秋評論叢書」第十五期)。

李翰祥的故事,說明了國民黨為整李敖而整到李翰祥,是多麼腐敗。當然,國民黨是很腐敗的,如果他們不腐敗,也不會給打到台灣來了。

歷史劇應有現實意義

李翰祥拍的《火燒圓明園》和《垂簾聽政》,我沒看過,因為國民黨至今還把我扣在台灣,不准出境。不過,電影沒看過,電影說明書倒看到了。我看到一本《〈火燒圓明園〉〈垂簾聽政〉特刊》,上面有兩部戲的「本事」,裡頭說英法聯軍時候,以肅順為首者勸咸豐皇帝去熱河行宮避難,但是以恭親王奕訢為首者卻「諫阻棄京出走」。「正爭論不休時,懿貴妃把越百(位?)挺出,面斥肅順不當,力除(陳?)迎戰洋兵之必要與可能。咸豐舉棋不定,終令僧格林沁親王之騎兵與英法聯軍大戰於京郊八里橋。清軍不幸敗北,洋兵逼進京師」。咸豐出走,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後來咸豐死了,懿貴妃母以子貴,變成了慈禧太后,聯合慈安太后和恭親王,發動辛酉政變,殺了肅順,取得政權,「是為『垂簾聽政』之始」。

李翰祥拍這兩部戲的最大特色,是他用的一律為實景。他最近說:

我這次機會非常好,從來沒有一個導演在故宮、頤和園、東陵、承德的避暑山莊,像我這樣大規模地拍一部歷史片,而且是在歷史人物生活過的地方拍。譬如說,咸豐皇帝死在避暑山莊「煙波致爽殿」的西暖閣,我們就在西暖閣拍。多年以來,我拍古裝戲一直是搭佈景。我一直在想,要是有一天,能到這些真的地方去拍一拍,那就過癮了。這是我多年以來夢寐以求的事。這種事情在過去總覺得是不可能的,根本沒有想到會有這樣的機會。但現在有了,而且也做了。

在這樣實景下拍歷史劇,它給人們的影響,自然是無與倫比的。因為我深信好的歷史劇都該有它應有的現實意義。李翰祥這兩部戲,當然也會照應這一方面。李翰祥說:

我在寫歷史劇、拍歷史劇的時候,總想到歷史是一面鏡子。在我拍的戲裡面也許有我的想法,有我要說的東西。至於人家從鏡子裡照得見照不見自己,我不知道。我忠於史實,但不完全是依照歷史。我覺得歷史是現代人的借鏡,說是前車之鑒吧。我想如果說我是以古喻今,也許過分一點,但多少會有一點。

基於歷史劇應有的現實意義的要求,我關切到李翰祥在這一方面,做得是不是和其他方面同樣成功,我覺得值得深入地討論。

《火燒圓明園》和《垂簾聽政》這兩部戲,關鍵人物其實只有一個,就是慈禧太后。李翰祥對慈禧太后,似乎在評價上面有溢美之處,這在歷史劇的現實意義來說,就未免砸了鍋。李翰祥聰敏好學,但是歷史非其所長。這樣大的兩部戲,在歷史上出了大毛病,在應有的現實意義上發揮不起來,就會「雷聲大,雨點小」。因此,我願寫這篇文章,為李翰祥的美中不足補一點粉墨。這樣一來,看了李翰祥的戲和李敖的文章,就會對這歷史劇的現實意義有雙料的瞭解了。

怪人還是怪制度

慈禧太后既是《火燒圓明園》和《垂簾聽政》的關鍵人物,藝術工作者在處理這種人物時,都容易犯職業病,就是喜歡美化與純化,乃至過度頌揚(eulogy)。試看李翰祥之言:

很多人看清朝末代的歷史,完全歸罪於慈禧太后,不能說沒有道理,但我並不覺得很恰當。我想,應歸罪於整個制度。……為什麼慈禧能利用孩子,由她垂簾聽政?還是她利用了祖傳的這個宗法制度。她搞了那麼多年,把中國搞成那個樣子,正是清朝的宗法制度起了作用,這種制度維持了牢不可破的大清鐵桶江山。

這種話,就未免太有問題了,李翰祥未免太簡化了政治鬥爭與歷史事實的複雜性。事實上,正確的歷史解釋正好相反。慈禧太后的「搞了那麼多年」,正因為她不斷地在破壞制度。這種破壞,最後把「牢不可破的大清鐵桶江山」給斷送了!

以慈禧太后搞奪權的辛酉政變為例。辛酉政變給肅順等的罪狀,主要有兩個,一個是說咸豐臨死前並沒要他們接事,「並無令其贊襄政務之諭」,「贊襄名目」乃是他們假造的;一個是說他們反對垂簾聽政,「不能聽命於皇太后」。其實這些罪狀,都不能成立。第一,「贊襄政務」是咸豐七月十六日下的諭旨,《翁文恭公日記》中明記這一諭旨與立太子的諭旨同在七月十八日到北京,後來《文宗實錄》中也記錄了「贊襄政務」的話。這明明是真的,怎可以說是別人假造的?第二,反對垂簾聽政乃是維護「祖宗舊制」,因為清朝家法中,從來沒有這種制度。順治康熙時候,有攝政、有輔政,可是從沒有什麼垂簾不垂簾。王闓運寫詩說:「祖制重顧命,姜姒不佐周。」明白指出清朝是用顧命大臣贊襄新君的。女士們是不能出來輔佐帝王的,「祖宗舊制」沒有垂簾聽政,這明明是真的,怎可以說別人「謀危社稷,是皆列祖列宗之罪人」?

所以,說罪不在慈禧太后而在「整個制度」,是與歷史真相不符的。慈禧太后一出道,所作所為,就是破壞制度。她用破壞制度的方法非法殺人關人整人,造成人人自危的恐怖,用來鞏固她的政權。這樣的予取予求,是清朝的制度所沒有的。

破壞制度的能手

慈禧太后以破壞制度的手段奪權成功以後,她再破壞制度,使太監勢力坐大,以為爪牙。遠在清朝初年,就立了家法,規定「寺人不過四品。凡內員非奉差遣,不許擅出皇城、不許干涉外事、不許交結外官、不許假名置產。其在外官員,亦不許與內官互相交結。如有覺察糾參,審實一併正法」。但是制度歸制度,慈禧太后照樣破壞。最初她用的是太監安德海,安德海先是在皇宮裡鬧個不停,最後還鬧到外面去。慈禧太后垂簾聽政第九年(1869),安德海坐了大船小船,浩浩蕩蕩到山東去。船上掛著大龍旗,說「奉旨欽差採辦龍袍」。船上有他買來的十九歲女孩,有他叔叔、妹妹、侄女,有跟班的、保鏢的、做飯的、剃頭的、修腳的、說書的,還有個和尚,以及和尚的廚子。他們在船上又唱又鬧,又雇來女歌星表演,和尚也加入。到了山東,上岸換車轎,騾子二十二頭、馬十七匹,還有一隻驢,外帶大車轎車,又浩浩蕩蕩前進。當時山東巡撫丁寶楨看不過去了,秘密通知了恭親王。恭親王認為該給慈禧太后一點警告,就密令丁寶楨把安德海就地正法了。丁寶楨這種做法,就是公然維護制度。相對的,就無異於證實了慈禧太后的目無制度。

又過了十一年(1860),慈禧太后的勢力更穩固了。這年8月,她叫太監李三順帶東西出宮,送給她妹妹。依照法例,太監不准走正門,只能走旁門。可是此太監一定要走正門,還不聽檢查,結果跟守門的發生武打。太監跑回去,加油加醬,報告慈禧太后。慈禧太后找來慈安太后,說我還沒死他們就眼裡沒有我了,若不殺守門的,我就不想活了。慈安太后害怕,就下令殺守門的。掌管司法的官說這可不行,一來守門的沒犯法;二來根據祖制,守門就該這樣不通融。慈安太后說:「什麼叫祖制?等我死了,我豈不也是你祖宗?」堅持要殺人。司法首長(刑部尚書)潘祖蔭說:「既然交犯人到刑部,就得依法處理,依法處理就是無罪開釋,如果太后要殺,可以另外自行去殺,不能叫司法官這樣違法殺人。」慈安太后沒辦法,只好告訴了慈禧太后,慈禧太后找來潘祖蔭,大哭大鬧,捶床大罵,罵潘祖蔭沒良心。後來同意打折扣,不殺,可是要當廷打守門的,要「廷杖」(當廷打屁股)。恭親王說「廷杖」是明朝的虐政,我們清朝不能學。西太后說你事事跟我作對,你是誰啊?恭親王說,我是先皇第六個兒子。西太后說,我革你的職。恭親王說革得了職位爵位,可是革不了先皇兒子的身份!慈禧太后氣得要命。最後恭親王還是遷就她,再打折扣,把不該處罰的處罰了事。

上面所舉的「安德海案」和「庚辰午門案」,只是慈禧太后破壞制度的一二例子而已。其他的破壞,甚至更嚴重的破壞,還多著哪!例如立光緒,是破壞宗法制度;修名園,是破壞財政制度;殺戊戌六君子,是破壞司法制度……諸如此類的破壞,還算是粗枝大葉的。其他無微不至的,還更驚人呢!以唐才常「自立軍」失敗後的「沈藎案」為例。要處死沈藎,可是因為慈禧太后生日快到了,不願用行刑來破壞慶典,又不願等到「秋決」,就乾脆在監獄中把沈藎鞭打四小時,血肉橫飛後,再予勒斃。這種殺人新招,又哪裡有制度?

我的勸告

所以,說罪不在慈禧太后而在「整個制度」,是與歷史真相不符的。固然歷史劇難免「不完全是依照歷史」,但是完全相反的出入,就太離譜了。「本事」中的許多敘述,不幸正是如此。如果《火燒圓明園》和《垂簾聽政》,只是普通的清宮戲,又當別論。但是我們冀望李翰祥的,和李翰祥自我期許的,顯然有百尺竿頭的現實意義。在這一點上,我懷疑李翰祥發揮得是不是少了一點?用這樣空前絕後的大戲,做「現代人的借鏡」,是不是美中不足了一點?

說到「現代人的借鏡」,李翰祥說:「我想如果說我是以古喻今,也許過分一點,但多少會有一點。」但是,「以古喻今」的一點——當然是重點的一點——又在哪裡呢?

我認為《火燒圓明園》和《垂簾聽政》,應該加強垂簾聽政的部分。慈禧太后一生三次垂簾,第一次是同治元年到同治十三年,第二次是光緒元年到十五年,第三次是光緒二十四年到三十四年。在這漫長的黑暗統治中,慈禧太后實在是中國傳統孕育出來的一個執政者樣板,她毒辣、她陰狠、她自私、她愚昧、她貪鄙、她「舉天下以奉一人」。這些醜陋之外,外加她又是女人,一個紅顏老去、經期難調的女人,於是一切就更槓上開花了。慈禧太后這一樣板意義,我覺得是《火燒圓明園》和《垂簾聽政》最該刻意串聯的現實意義,而正好用來「以古喻今」。……(編者略)

我深信,用電影手法去表達歷史劇的現實意義,李翰祥如肯深入去做,必然能給人們更美滿的影響。我在台灣,不能看到老友的新作,至感遺憾。乃特別遙想《火燒圓明園》和《垂簾聽政》一番,以寓愛深責切的微意。同時也給隔水相望的藝術工作者,做一次「不是猛龍不過江」的勸告。

1983年10月15日

《中國命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