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節 他的「恨」——阿扁執政怎一個「恨」字了得

  李慶元
  阿扁在台北市執政四年,得罪過他的經常沒有好下場,衡量的依據往往不是人民的福祉,而是個人好惡的小格局。尤其,陳水扁「消滅」蔣家父子的動作,不但沒有象徵威權的瓦解,反而是象徵著一個新威權的誕生。
  在台北市四年的阿扁執政,怎一個「恨」字了得?
  從陳水扁的成長過程和問政理念與經驗中,可以發現,陳水扁為什麼在他當上台北市長以後,往往是用「恨」來解決問題。
  坎坷的幼年成長經驗,讓陳水扁在一九九四年底參選台北市長時,道出一段「木瓜干與大冰箱」的故事;這個故事說出陳水扁直到追求妻子吳淑珍的時候,還以為「冰箱」是「衣櫃」,而「烏魚子」是「木瓜」,足見其貧苦的成長過程。
  悲情際遇影響執政風格
  而陳水扁也絕少提到他的父、母親,其因素充滿悲情,社會傳出許多版本的說法,不過,人無選擇父母的自由,社會會同情陳水扁,但是,這些際遇深深影響陳水扁的人格,也是難免的。
  而在問政的經驗中,陳水扁曾經遭遇美麗島事件的衝擊,選舉台南縣長時,甘苦與共的吳淑珍橫遭車禍,導致半身不遂,選舉結果又是落敗;後來加上入獄服刑等挫折。
  可以這麼說,陳水扁是在悲情中走過來的人,而許多從悲情走過來的人,不一定有智慧走出悲情,他可能開始變成讓別人走入悲情的人。
  這就如同中國傳統所謂「多年媳婦熬成婆」,許多媳婦在好不容易熬成婆婆以後,就忘記了當年她是如何遭受婆婆的虐待,還有,她當年是如何的痛恨婆婆。她不但忘記了這些,她還開始倣傚她日夜詛咒的婆婆,開始如法炮製,甚至青出於藍的來虐待她的媳婦。
  在陳水扁執政的四年間,我們看到了一個充滿恨意的陳水扁。
  陳水扁的執政「恨史」中,最顯著的就是對蔣家父子的恨。
  蔣家父子蔣中正和蔣經國在台灣四十年的執政,雖有若干地方可以讓歷史來批判,但是從台灣政經、社會的歷史發展來整體論定,蔣家對台灣有重大貢獻是無可置疑的。
  他的心中只有恨?
  但是,陳水扁的歷史視野看不到這些,他只看到兩蔣時代曾經發生的「二二八」事件、美麗島事件、壓制反對運動和監控政治犯案例、黨禁、報禁等歷史恩怨。
  所以,翻遍陳水扁曾經說過的話,似乎找不到一句是從歷史觀點來公平論斷蔣家父子的,換言之,陳水扁對蔣家只有一個「恨」字。所有蔣氏父子殫精竭慮,維持台灣四十年的政治穩定、經濟發展、社會安定和教育進步等不可磨滅的功績,在陳水扁的眼中,就如同他唾罵台北市議員林瑞圖一樣,只是一團「屎」而已。
  陳水扁對蔣家的恨,充分顯露在其執政之路上。
  首先,陳水扁一上任台北市長之後,就毫不客氣地拆掉市長室內的蔣中正、蔣經國父子肖像。
  緊接著,一九九五年二月十四日,陳水扁在市政會議上宣佈:卸下所有市府所屬單位禮堂、會議室內的蔣公、經國遺像,從此,蔣氏父子的肖像在台北市整個消失。沒有一個市府單位膽敢違抗陳水扁的指令,哪個單位還敢讓陳水扁看到他心中所「恨」的蔣氏父子,單位主管肯定下台一鞠躬。
  陳水扁為了讓蔣家從台北市徹底消失,可說毫無掩飾地陸續出招。
  一九九五年的六月十日,陳水扁來到北投區湖底路一百四十九號的陽明山蔣公舊行館,當場決定把行館和周圍六幢原侍衛、蔣公當年招待訪客的日式住宅,規劃為藝術文化活動場所。陳水扁以推動「藝術文化」的美名,消滅掉一個在台灣歷史上值得保存的地方。
  這樣還不夠,陳水扁進一步做出一個連蔣家當年都不會做的動作:拆除擁有合法建物和土地權狀的蔣緯國別墅。
  得罪阿扁合法變違法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陳水扁在未通知當事人的情況之下,率領市府相關官員,來到台北市至善路三段七十一巷二百零一號的蔣緯國別墅前,決定請市府有關單位撤銷其建物和土地登記,讓蔣緯國的別墅由合法變成違建,然後再執行所謂的「依法拆除」。
  這一消息傳出,可真嚇壞了許多台北市民,試想,擁有合法權狀的房子都可以在陳水扁一人的喜好之下,一夕間淪為違建,蔣緯國的命運尚且如此,小市民又能如何?
  尤其,在台北市,早期類似蔣緯國購自政府土地或房屋的房地產案例,相當普遍,雖然這是特殊歷史背景下的產物,但事後來評斷,這種現象的確是有特權成分在內。
  只是,這類的案例這麼多,為什麼陳水扁獨挑蔣家的別墅來下手,當然這跟他心中的「恨」有關。否則,國民黨位於台北市中山南路旁,「總統府」正對面的中央黨部大樓,一樣是運用執政黨的特權低價取得的,陳水扁為何不撤銷其土地登記,並拆掉國民黨新建的大樓,反而是在忸怩作態,聲言不發給執照之後,仍然力排眾議,發給執照?
  於是,蔣緯國的別墅在一九九六年二月六日,被台北市建管處拆除。「憲法」保障人民財產的權利,摧折在陳水扁的「恨」意下。事後,蔣家進行「刑事訴訟」等法律行動,陳水扁面臨敗訴後,還私下展開與蔣家進行和解,歸還土地等動作,其中究竟動用多少市民納稅錢來賠償蔣家,各方說法不一,但以賠償作為秘密和解的條件,是肯定的事實。
  有趣的是,蔣緯國的公子蔣孝剛事後把土地分成三份,一份自己保留,兩份出售後,買主竟然可以向市府請領合法的建照蓋房子。其標準只憑陳水扁的愛與恨而已。
  到了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一日,陳水扁宣佈將「總統府」前的介壽路更名為「凱達格蘭大道」,「總統府」前廣場定名為「凱達格蘭廣場」。美其名為重視原住民,其實目的還是在懷恨「介壽」兩字。
  再過來就是解決掉「士林官邸」,這已是蔣家在台北市的最後象徵,陳水扁在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三日宣佈,三個月後市府從「總統府」收回士林官邸,同時要在這裡舉辦大型飆舞活動。他要利用單純的年輕人,用飆舞來踐踏蔣家,來發洩他心中對蔣家的恨。
  陳水扁還說:「李登輝再壞,也比蔣介石、蔣經國父子好些。」(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五日訪問美國所言。)
  雖然陳水扁口口聲聲說,這些對蔣家的動作象徵威權的瓦解,而實際上,陳水扁在做這些動作時,蔣家的威權早已是過眼雲煙。所以,陳水扁的動作不但沒有象徵威權的瓦解,反而是象徵著一個新威權的誕生。
  此外,陳水扁的「恨」還發揮在前行政院長郝柏村以及台北市地方法院院長胡致中的身上。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間,陳水扁強調郝柏村住宅有佔用台北士林復興橋拓寬用地,約三十多坪,是「大特權」,要求有關單位立刻處理,全力執行。而台北市新工處也表示,其佔用道路用地部分已完成土地徵收,並於一九九六年度辦理地上物補償。
  政府公器淪為報復工具
  相對照於陳水扁對郝柏村用地徵收的急急如律令,關於李登輝「總統」重慶南路官邸後方,佔用巷道達三百多坪的圍牆,陳水扁不但不執行拆除,還通過台北市都市計劃委員會的審議,以變更地目的方式,將重慶南路二段五巷廢巷,由巷道用地變更為住宅區,不讓市民通行,犧牲了小市民的行路權。
  陳水扁對郝柏村和李登輝的「恨」、「愛」分野,表露無遺。
  胡致中在陳水扁心中的恨也是難以消除的,他曾經「依法」數度傳訊陳水扁市長,陳水扁不理他,他還發拘票準備拘提市長,硬是要阿扁上法院,搞得陳水扁很不痛快。
  於是,陳水扁逮到了胡致中在台北金華街宿舍家裡有違建的好機會,予以報仇洩恨。雖然在事前,工務局長李鴻基簽報該違建並不妨害公共安全、景觀與交通,且符合陳水扁宣示的三十平方米以下,可納入分期分類暫緩拆除範圍,但是在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陳水扁仍下令拆個痛快。
  問題出在,此時陳水扁和副市長陳師孟的家裡,一樣遭人檢舉都有違建,但陳水扁任由外界強烈質疑兩套標準,自己人的違建說不拆就不拆,不拆就罷了,陳水扁夫人吳淑珍還數度嘲諷那些抗議她家違建的人是在「作秀」。
  新聞自由也遭殃!
  其實,會有兩套標準,只有阿扁心中的恨可以解釋。
  陳水扁的恨還恨到獨具的新聞自由權。
  《中央日報》是阿扁討厭的報紙,因為常常批判他,於是,陳水扁就通令所有市府單位都不准訂閱《中央日報》,也不准在這家報紙上面刊登廣告。
  連曾經長期給予反對勢力和民進黨奶水的自立早、晚報,也曾因批評阿扁,遭受類似的命運。
  同時,一位《聯合晚報》的記者也因為在報道中,經常直言阿扁的缺失,該報即遭威脅如不調換該位記者,市府就不再於《聯合晚報》上刊登廣告。結果,該位記者遭到調線之後自請辭職。
  至於省屬的台視,則因竹子湖發射站有求於陳水扁准予租地,不但不敢得罪阿扁,還得在新聞報道裡多關照阿扁。而《中國時報》系也因「房事」問題,經常怕得罪阿扁,新聞報道裡總是客氣幾分。大家怕的都是怕阿扁的「恨」。
  有趣的是,阿扁為一本頗為肯定其施政成果的書《陳水扁武功心法》作序說:「媒體是阿扁最好的市政良師。」這是阿扁的真心話嗎?世上經常懷「恨」修理良師的,會是好學生嗎?
  再者,阿扁的府會關係一開始就搞成冰點。因為他痛恨這些在議會上質疑他、罵他的人。阿扁一當上市長,就忘了他當年在「立法院」當「立法委員」的時候,是如何咄咄逼人的在質詢那些政府官員,如今,主客易位,他便不能適應,而且還口無遮攔的罵議員。
  阿扁罵出的最有名的一句話是:「林瑞圖的話若能聽,屎都能吃。」原因是林瑞圖指責陳水扁對企業做政治勒索。而在一九九八年底的台北市長選戰中,林瑞圖又有驚人之舉,說陳水扁曾經到澳門尋歡作樂,此說影響陳水扁選情不小,氣得阿扁團隊召開記者會,一邊痛罵林瑞圖,一邊取出報道這則新聞篇幅略大的《聯合報》,當場面對媒體撕成粉碎。此情此景,有人事後將怒撕報紙的羅文嘉比喻成紅衛兵。
  議會只是一堆屎?
  其實,阿扁的「吃屎」論,恐怕不少市議員都感覺得到。連台北市議會議長陳健治都曾蒙受「吃屎」的感覺,就在一九九七年的十一月十三日,陳水扁兩度在市議會當著眾議員的面,將陳健治議長質詢陳水扁的錄影帶,扔進垃圾桶。阿扁事後還說,他的動作並無不妥,該錄影帶比垃圾還不如,當然要把它扔掉。
  議長的命運尚且如此,其他的議員就不必說了。
  其實,阿扁最恨的是「中華民國」的「國號」、「國旗」和「國歌」,只因他目前只是一個台北市長,沒有能力決定「台獨」,於是就把「台獨」的動作包裝起來。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六日,陳水扁先從「國歌」下手,他要求通令全市各級學校,不可處罰看電影聽「國歌」不起立的學生。試想,學生聽到「國歌」可以「只要我喜歡」,愛站不站都可以,將來「國旗」、「國號」要改變,大概也沒有什麼了不起了吧?
  這一方面,副「總統」連戰在一九九八年三月間,就曾批評陳水扁,心口不一,心中明明是百分之一百二十的主張「台獨」,但到了美國,怕美國人討厭,惹出問題,就閉口不談「台獨」,說什麼自保、自主及自決等,讓人陳水扁綠色恐怖影響媒體獨立
  一、台北市政府拒訂《中央日報》,拒登《中央日報》廣告。二、利用陽明山竹子湖轉播站的續約行政權,掌控台視媒體的獨立。三、市府出租信義區小巨蛋土地,低價內定承租給TVBS,且利益輸送及回饋內容視TVBS選前「表現」而訂。四、運用廣告刊登之行政資源,要求《聯合晚報》調換批判陳水扁施政之《聯合晚報》記者;自立報系記者也曾因批判陳水扁的施政,而遭受與聯晚記者類似的遭遇。五、馬永成過去固定在週二、週四與市府記者打球,並有幾次在打完球後,邀請記者上酒廊。六、《中國時報》市政記者曾專題報道台北市建管處拆除違建問題,內容對陳水扁施政有所批判,結果被封殺。七、陳水扁與馬永成只要遭受媒體負面的報道,便立即透過各種關係向記者施壓,或向媒體採訪中心施壓。八、市政府所屬的台北電台已成為陳水扁個人政策宣示的禁臠。九、利用或意圖運用都市計劃變更,比如工業區可能變成商業區等;或者允許媒體擁有違建及侵佔道路等特權,利益輸送及討好媒體。十、一九九八年市長選舉期間,《聯合報》報道立委林瑞圖揭露陳水扁澳門尋歡新聞,結果遭阿扁團隊召開記者會將該報撕成粉碎。資料整理提供:台北市議員李慶元(二零零四年一月)鄙視。
  看來,連戰的這句話會讓阿扁生「恨」,他恨不得連戰從李登輝的接班順位中出局。
  一九九八年的六月七日,陳水扁贈送高中職畢業生市長獎得主《鯨生鯨世》一書時強調:海洋容納百川,身為台島的子女,應擁有寬闊的氣度和包容的胸襟。
  其實,阿扁的這段話正是他自己最缺乏、也最需要的。

《陳水扁的真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