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日
我一直不相信我們的小說有什麼理由要求人們注目,那是歌星或者其他什麼星的事,不是我們小說家的。我堅持認為小說創作是一件純個人的事,就像我們的愛情一樣,是隱秘的,深刻的,是想像的,也是慾望的,當中包藏著我們生命珍貴的自我、瞬間,以及它們的改換變化和聯結活動。「我想說一說我此刻細膩的思緒」、「我想暫時離開一下現實」。我總是這樣或者那樣開始寫作每一篇小說,安靜和溫暖的燈光是我寫每一個字的客觀需要。你在大白天或在一片城市的潮汐聲中會親愛地去撫摸一個你用心珍愛的女人嗎?那時候被你撫摸的女人很可能只是你的玩物。因為玩物時刻都可能隨人而走,隨風而去,所以你要抓緊時間佔有、佔有、徹底佔用──啊,多快活啊──就像一隻狗在快活。
我也給寫作的自己賦予責任,但不是通常的。我不信奉哥爾多尼的語錄:現代藝術要求笑,要求詼諧的滋潤。我也不相信「寓教於樂」的現實性和崇高感。我覺得一個作家最重要的職責是要關注自己的心靈,要和自己的心靈時刻團結在一起。看書,從書本上獲得些許生活經歷或細節然後寫作,這不是我尊重的寫作習慣。為了寫個什麼,披星戴月地去哪裡生活一年半載,這種寫作精神令我欽佩,不過也僅此而已。有一天,我接到一個陌生男人的電話,他在電話裡跟我嚎啕大哭一場後發現找錯了人,沒說一聲什麼就把電話掛了。幾天後,我開始寫《陳華南筆記本》,那個未名男人的哭聲一直陪伴著我的寫作,以致我沒辦法給陳華南一絲笑容。我就是這樣寫小說的,在想像和願望中寫作。
除了要和心靈團結外,我覺得一個作家還應該和自己寫作的語言握緊手。這不是無聊。語言是最具欺騙性的東西,但千萬不要欺騙了你作家本人。有人說,語言就像鈔票一樣,在流通過程中已被人使用得又髒又舊。這既是一種事實,又是一種告誡,是希望:人們在希望發行一種新幣!如果一篇小說裡揀不出一兩句帶點兒特點的句子,我就覺得這篇小說是臭烘烘的、要打倒的。這是我的固執和蠻橫,但是……怎麼說呢?我相信一個作家關注自己寫作的語言,就是關注自己的命運。換句話說就是:我們應該像關注自己命運一樣關注自己寫作的語言。我經常想,為什麼不能有這樣一種語言:它是簡單的,簡單中又蘊含著質的硬朗和美的韻律,就同人類的形體一樣。我以為,人類之語言的感覺應如流水之於一石頭一樣,隨著歲月流逝而越來越光滑、精練、硬朗、生機勃勃。這就是說,我們的語言不應該像鈔票一樣,而是應該跟武器一樣,像一桿槍!
不過,我不得不承認,我的這些願望和四周的現實放在一起,好像是將耶和華和撒旦放在了一起,我感到非常難堪的同時,也備感孤獨、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