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他們曾使我空虛》

1

基本上,當我空虛的時候,想要加倍空虛,我就讀小說。在沒有流行音樂安慰我們的時代,小說差不多是引導我脫離現實、耽於幻想的唯一東西,總能滿足我精神上自我撫摸的願望,不跟人在一起也不驚慌。我的情感發育是通過小說完成的,那使我接觸到了另一個世界,在一個個瞬間超越了平凡的生活。總的來說,我讀小說不是為了更好地生活、尋找教義、獲得人生哲理指南什麼的;正相反,是為了使自己更悲觀。美好的東西在小說中往往被輕易毀滅,看得多了,便也懷疑現實。日常生活很平淡,心碎的體驗一般來自閱讀,習慣了,也覺得是難得的享受,又安全,進而覺得快樂是一種膚淺的情緒,尤其見不得那些宏大輝煌標榜勝利成功的敘事,覺得大都是胡扯,自欺欺人。哪個人不是拚命掙扎,誰要你來激勵?我不想變成畜生,很大程度上要靠優美小說保護我的人性,使我在衣食無憂一帆風順中也有機會心情黯淡、絕望、眼淚汪汪,一想起自己就覺得比別人善良、敏感、多情以及深沉。很多時候,我還以為從小說中能發現人生的真相。

這就是我的閱讀趣味,從小說中汲取墮落的勇氣和抗拒生活的力量。話說得有點大,似乎又拿小說當先生當武器了,其實也不過是一個密友,需要了,找人家聊聊,不需要了,也很久想不起來打個電話。

2

這裡選的十個短篇小說都是曾令我有所感的。識者可以看出我的偏好,也無非是殤情和調侃兩類。

《鶯鶯傳》《白娘子永鎮雷峰塔》《驛站長》《獻給愛斯美的故事》《憂國》可算殤情;《沒有毛髮的墨西哥人》《刎頸之交》《關於猶大的三種說法》《采薇》《他們不是你丈夫》大都是調侃。卡佛略微正經一點,博爾赫斯玩得比較深。

3

《鶯鶯傳》我讀得比較早,大約是十歲左右,這是我父親書架上的一本唐傳奇選本中的一篇,文言文,沒怎麼懂。《白娘子永鎮雷峰塔》是稍後看的,正值青春期,聽說“三言二拍”中很多淫穢描寫,當色情讀物跳著看的,因此,兩個小說都給誤讀了。到這次選編前,我都當這兩篇小說是淒美動人的愛情故事,兩位小姐勇敢地追求愛情,反封建什麼的,尤其是白小姐,妖精之身,其執著不改初衷真令人類汗顏。我鼓搗電影的時候還想把這故事拍成現代城市版,情色暴力都有了批判性也挺強,也曾大發過感慨:我們的古人那時就對人性看得如此深刻,觀念很前衛呢。這次一看,蠻不是那麼回事,種種美麗全是後來戲曲《白蛇傳》的溢美。原小說中白娘子動輒“圓睜怪眼”,與許仙的情分也不過是見面就辦事兒,“放出迷人聲態——喜得許仙如遇神仙”。非但如此,還是一小偷,送許仙的銀子都是偷國庫和別人家的,連累得許小乙一出門就吃官司。這樣一個手腳不乾淨的女人,作者何曾在她身上寄托過什麼美好理想,只當她是妖,法海把她收了,也就如同警察關起來一個女流氓,大家鬆了一口氣。變成四大愛情傳說之一,起名白素貞,倒叫人懷疑這一居心不是宣傳自由戀愛,還是教婦女守節。

《鶯鶯傳》更是無恥,那唐朝詩人玩弄完婦女,還胡說些好男兒當不被美色所誘,進得去出得來,不墮凌雲志的便宜話。這廝倒也不全說謊,也承認四個字:始亂終棄。由此可見,唐朝的文人流氓還算老實,基本事實還認賬。再後世的文人連這樣的老實話都不講了,胡扯些反封建之類的大道理倒也罷了,只是不該把男人美化成癡情種子,《西廂記》文辭的確很美,只怕鶯鶯看了要落淚。也不是什麼愛情悲劇都是社會造成的,更別說那些大量發生的性交了。

《驛站長》既甜蜜又傷感,意境近於今天的流行歌曲,正適合青春期少年閱讀。當年這小說以及一批同類俄國傷感小說奠定了我的小布爾喬亞情調,信仰遭遺棄被背叛的情感,能夠被自己所愛的人傷害覺得很幸福呢,獨自一人鬱鬱寡歡,死在不為人所知的地方,很牛×啊!

《獻給愛斯美的故事》正如副標題“——懷著愛和淒楚”。讀的時候我也剛從部隊復員,也沒打過仗,也沒崩潰過,精神清醒正常得自己都膩歪,但不知為什麼感到委屈,受了虧待,想得到安慰,情感脆弱得一塌糊塗,讀的時候沒感覺,三個月後冷不丁想起,大受感動,要不是這情緒來得太突然,眼睛沒準備,來不及反應,也就哭了。那是一股柔情啊,像冷天看見一支燭光,心靈受到溫暖也就夠了。怎麼也忘不了那個小男孩的謎語:牆和牆說什麼——在拐彎那兒碰頭。

三島由紀夫的《憂國》比較特別,這小說是我去年才看的。這個作家早就知道,當年他切腹自殺時我們這裡的報紙還批判過他。一直也認為此人是個狂熱分子,生活方式超過文學成就。承蒙作家出版社惠贈一套“三島系列”,才開始認真讀他。這人的華麗文風給我很深印象,現在我也不能說喜歡他,這人是不可以親近的。《憂國》可說是作者用文字演習了一遍切腹的過程,感官刺激極為強烈,使人既厭惡又情不自禁受到吸引,可以把文字變得像鮮血一樣觸目驚心也是登峰造極的能力了吧。我們這裡也有像他那樣壯懷激烈的人,文字水平在三島之上,只是這種事不能光說說就完的,要當那樣的人,也要去做,那才叫人無話可說。別人可以誇誇其談,你不可以!信仰,是要喝血的,真正有信仰的人用不著拿別人的血去餵。

4

調侃,是一種很重要的文學風格,現在我終於有機會證明這一點了。歐·亨利就不必多說了,這老先生是專門幽默的,小說連起來也可拍很長的情景喜劇。《刎頸之交》相當於咱們這兒的“兩肋插刀”,都說的是男人間的一種神話,我叫“流氓假仗義”。其實你早該發現調侃的絕好對象是什麼,都是那吹得很大的東西。

毛姆的《沒有毛髮的墨西哥人》我是在一本偵探小說集裡看到的,也不能算嚴格的偵探小說,還是寫人,活畫了一個狂妄的殺手嘴臉。我是狂熱喜歡英國作家寫的偵探小說,他們用詞極其講究,翻譯過來也很精當,幾乎無一例外地喜歡調侃,以至荒誕,那種冷酷的筆法常使我感到英國人誰也不喜歡,包括他們自己。

魯迅,誰都知道那是我們的憤怒大師,關於他,每個中國人都樂意把他說成是自己一夥的,我就別跟大伙搶他了。我想饒一點舌的是,魯老師對待歷史的態度很可為現如今影視古裝戲編創人員所借鑒,既不是完全戲說的,又不是頂禮膜拜的,將光輝人物偉大歷史事件放到日常生活中——那就真相畢露且妙趣橫生了。

《關於猶大的三種說法》同樣是直指重大歷史問題的若干結論的。這問題大約是太重大了,已容不下任何文字的風趣,僅僅提出商榷,態度就很不嚴肅,很調侃了。這實際上也不是一個小說,更像是抄資料,但其駭人聽聞令讀者手腳冰涼足可與最好的驚險小說一比。初讀之下,我只有一個反應:太反動了!那可真是把我們的很多觀念顛倒了一個兒。

卡佛這個《他們不是你丈夫》是一充數的,與上四人比,不值一提。就是那種很結構很典型的短篇小說,絲絲入扣寫一日常心理,滴水不漏,看完也覺得好,僅此而已,誰都能寫,歸入調侃比較勉強。

5

好小說實在是太多了,任何選本的企圖都是對整個文學成就的不敬。就拿這十篇小說當一個最低標準吧,我們後人超不過他們也就不要再寫了。


為海巖新作《海誓山盟》序

我想序就是作者信任的第一個讀者的讀後感吧,好話要說,批評的話也要有點,假裝公允,就是這類文體的通例。其實一個人替另一人張目其中必有私好,裝不裝公正也不吃勁,淨說好話乃至胡亂吹捧一番也沒人計較,但我還是決定從俗,一是慣玩個性,二是我也發現一規律,如今當“托兒”就要當“反托兒”,“正托兒”的名聲都給搞壞了。好在讀者的眼睛是雪亮的,一個賽著一個主意大,說什麼都信的也不看書了。

海巖是當年“四大公安才子”來著,其犯罪小說《便衣警察》《一場風花雪月的事》《永不瞑目》影響甚大,改編成的電視劇也是同年最精彩的。我說這三部作品是犯罪小說僅僅是表達方便,其實讀過這三部小說或看過電視劇的讀者都可以發現,與其他同樣以警察為主人公、刑事案件為主線索的作品比,海巖的作品有他非常特別的氣質,那就是情不自禁,時時流露出極大的柔情。有時他對這種柔情的關注程度甚至超過對案情本身發展的關注,以至於你搞不清他究竟是寫犯罪,還是借犯罪在寫情感。這在《一場風花雪月的事》和《永不瞑目》中尤為明顯,案情發展到後來基本是靠情感來推動的,情感在這裡成了故事的核心,破案與否已不再重要,人們更關心感情的下落。把一部犯罪小說扭轉為一部言情小說,當年公安諸才子的創作中都有這個傾向,但做得最極端,至今還在堅持且愈演愈烈的當屬海巖。

這顯然是有悖犯罪小說的規律的,有一位專寫古代犯罪小說的金庸先生用他的成功告訴我們,這類小說中情感永遠不能超出暴力展示之上。金先生似乎在暗示我們,讀者看小說和看打架沒什麼兩樣,要贏得讀者就要極盡殘暴血腥之能事。書中人物必須是小心眼,感情狹隘的人,再加上胡扯淡的家國之恨,那才一觸即怒,一怒便不可收拾,永遠打不完的羅圈架,且個個師出有名,殺人便也成了行俠仗義和愛國行為。在這裡,感情的作用接近一種淫媒,像段譽那樣的多情種子無非是為了給其他兇手多找幾次開打的理由,其行徑是可笑的,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讀後頗覺此人下流麻煩,不免認同二月河的話:誰講感情誰垮台。

跟金老師比,海巖的文筆也很不適合寫這類小說。一位金老師的“迷”說過,金老師的文字有一種“速度感”。這是什麼意思呢,我做了一點兒研究,就是什麼詞熟用什麼,像馬路上的交通標誌一樣,簡單明確,盡量減少你在文字上的停留,一眼看過去全是事兒,而且每個路口都有相同的標誌,不怕重複。單是不怕重複這一條,我看海巖就沒這膽量,把筆放在情感上也不可能產生這樣瞎眉磕眼一個勁兒往前扎的所謂速度,人的情感總是在心裡孕育的,那些文字總是要安靜一點兒,莫衷一是一些,有時需要新的句式新的語言,否則不足以描述新的念頭。這就耽誤讀者往前猛跑了,特別是那些一門心思就想擠到第一排看打架的人,肯定很不耐煩。我就見過一位老兄,一邊蒸著桑拿一邊看著桑拿室電視中播放的海巖小說改編的電視劇很鬱悶地嘟噥:還不打,還不打,再不打我出去了。

所以,海巖冷丁拿出一本純粹的言情小說我也不奇怪,早就想向他進言了,與其當那個披著狼皮的羊不如直接當羊,你的強項在這邊。金老師早已坐大,一個足球迷,一個金庸迷,都跟義和團似的,別招他們,咱們找咱們的讀者去,瓊瑤老了,也改喜劇了,三毛死了,張愛玲張恨水這幫都死了,一顆顆心眼看要荒蕪,咱們別光讓安頓一個人發財。

也許把一個人的小說冠以題材已經貶低了這個作家,寫言情的,寫犯罪的,寫改革的——除了寫農村的,農村總是很深刻——就跟說這攤兒是賣杏的那攤兒是賣桃的。我不知道海巖是不是就只配寫言情或者只配寫犯罪,像我只配寫痞子一樣。我以為作家寫什麼都是天生的,像傻子為什麼那麼傻也是天生的,好作家壞作家之分也就在於一個找著了自己只能寫什麼,一個還以為自己什麼都能來兩下。

胡說了這麼多,該進入正題說說《海誓山盟》這本書了。真要評論一本書,我發現自己很難勝任,每本認真寫出來的書其實都是瑕瑜互見的,只有職業批評家才敢一網打盡說好或是不好。如同所有我讀過的書,我不能不說這本小說中有我喜歡和不喜歡的部分。我喜歡這本小說中的所有女性,女主人公林星和她的妓女朋友。我喜歡這些女子身上的古典愛情精神:跟所有人打察,只對一個人認真。我信這個東西存在。那種跟誰都認真或者跟誰都不認真的態度我覺得都是裝孫子。這裡妓女們比林星更真實一點,林星半天了還是處女讓我很不自在,那並不能使我覺得她的感情格外偉大和難得,反倒覺得平白把其他同樣注重精神也很高貴的姑娘給罵了。我不喜歡這本小說中的男性,尤其是林星那個對象,叫吳曉的吹薩克斯的小白臉。海巖知道自己喜歡什麼樣的女孩,對男孩的想像則不那麼清晰和堅定。他的戀愛中的男孩都有太多的女性氣質,而且沾染了所有俗妞盼著的毛病:大款的兒子,不愛錢。我不贊成一個愛情故事給寫成灰姑娘或茶花女那類模式,那不公平,也妨礙了愛情只在愛情的範圍內發生。有錢人是非常討厭的,任何故事只要他們介入就不可避免沾上濃重的銅臭味,即便你想表現的是戰勝金錢,金錢還是成了你故事的主角,這在某種程度上會完全抵消你已經達到的人性深度。金庸的小說淺薄就在於他拿正義代替人性,同理,愛情小說中一有金錢出現就像童話了。當然,有錢人也是人,誰也沒權利不許他們有感情,但他們不適合出現在小說中,因為他們的生活實在無趣,一天到晚做生意,還有比這更難看的嗎?

不說了。用米洛拉德·帕維奇的一句話結尾:那些對一本書做出評判的評論家,都像被戴上綠帽子的丈夫,別人都比他們早悉姦情,而他們自己還蒙在鼓裡。

《知道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