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延醫

野鶴曰:有人而問余曰:問卜求神,延醫服藥,有是理乎?余曰:若無此理,伏羲神農,開天大聖人也,畫卦嘗藥可為乎?彼曰:然則每有不效者,何也?余曰:有二說焉,一在術之不精,精則無有不效者;一人之疾,要分有根無根。有根者可以救之,無根者則不能也。人之星辰過宮,或是交 運脫運,謂之移花接木之年,移其有根之花木者,上則遮蓋,下宜澆溉,自能漸活,不澆不蓋,見日亦枯,有病而求神服藥者,即此意也;若使無根之木,無蒂之花,雖澆之蓋之,亦無益矣,故嘗有求神服藥而弗效者。此天地之至理也,人不識此,一不效,而不信神藥焉,豈不冤哉!

鬼作憂神休妄動,福為喜悅要生扶。自佔代占,鬼乃猶疑之神也,若持世,及動於卦中,得子孫動而制之,此醫可請,手到成功。若得子孫臨應爻者,乃明醫也,其故何也?子孫乃制鬼之神,非治邪魔之鬼也,乃克去憂神,我無憂也。

應作醫人,不宜破空墓絕。自佔求醫,代六親求醫,皆以應爻為醫人。應爻若空破墓絕、休囚衰弱,或旺相而被日月動爻沖克,或動而化鬼、化絕、化回頭克,藥不見效。

子孫制鬼,最喜旺相生扶。子孫臨世應,或發動於卦中,亦要旺相,不受刑沖克害,不逢破墓絕空,藥必見效;子動化鬼化克,其藥不精;子動化空,實空之日有效;子動化生、化旺、化進神者,其藥更靈。古以子動化子,其藥必雜,非也!子動化子孫而旺相者,另改藥品,即比仙丹。

醫克用爻,近病即愈。自佔病,應爻克世者,克制我之病也;應爻克用神,亦如此斷。惟不宜乎久病及體弱之人,非獨克病,身亦受其傷矣。應爻臨兄鬼而克用神,及克世爻者,不拘久病近病,必遭其害。

父爻持世,妙藥難調。自佔病,父持世,藥不見功,宜於靜養,遠色慾,息氣惱,可也;兄持世,有子孫動於卦中者,醫可延之,惟嫌鬼旺鬼興,主誤服藥餌;財爻持世,切勿誤食肥甘。旺相遇生扶,良醫有覓;休囚逢沖克,無藥可醫。

子不代父以占藥,妻不代夫以卜醫。子占父,宜父爻旺相,占藥占醫,又以子孫為用神,父旺以傷子。一爻不能兩用也;妻占夫,宜官鬼旺相,占醫占藥,亦以子孫為用神,子旺又能傷夫,所以不可代占醫藥也。

延醫於子孫之方,治病以應爻為定。

卦中子孫爻旺者,延醫於子孫之方,且如午火子孫,或旺或動,請南方之醫是也。余仿此。

卦中子孫休囚空破者,又看應爻旺否,若得應爻旺相,生合用神,即於應爻之方請之,且如應爻臨申金,名醫必在西南。余仿此。

卦中有一爻獨發而生用神者,即以此方而延醫,以五行而定名姓。如水爻動,點水之姓名;火爻動,姓名象火;木爻動,草頭木旁之名姓;土爻動,姓名有土;金爻動,姓名有金。且如占妻病,妻爻屬水,得申金動而相生,請錢姓之醫以治之。余仿此。

不起之症,卦中不見其醫;立愈之災,爻中不報用藥。屢見占醫之卦,無藥可醫之症者,神不現其醫矣。若用神化鬼、鬼化用神,忌神化六親、六親化忌神,及用神化絕、化克、化墓,久病逢沖逢空,隨鬼入墓者,皆無藥可醫之症也,故神不現其醫。立愈之疾,神亦不現其醫;近病者,若非卦得六沖,即現用值旬空,或用神化回頭生;自佔者,

〔乾按〕 此章所論只在有病可醫不可醫,請醫何方之間,以當今之醫療條件而言,亦無須依法一一測占。然若遇疑難絕症而佔之,則神效立見,未雨而綢繆,善莫不焉,亦可與疾病章同看而決之。

《增刪卜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