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經豐傳卷六 既濟

既濟:亨小,利貞,初吉終亂。

《彖》曰:「既濟,亨」,小者亨也(1)。「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2)。「初吉」,柔得中也。「終」止則「亂」,其道窮也(3)。

【註釋】(1)既濟者,以皆濟為義者也。小者不遺,乃為皆濟,故舉小者,以明既濟也。(2)剛柔正而位當,則邪不可以行矣,故唯正乃利貞也。(3)柔得中,則小者亨也。柔不得中,則小者未亨。小者未亨,雖剛得正,則為未既濟也。故既濟之要,在柔得中也。以既濟為安者,道極無進,終唯有亂,故曰:「初吉終亂。」終亂不為自亂,由止故亂,故曰「終止則亂」也。

《象》曰:水在火上,既濟。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1)。

【註釋】(1)存不忘亡,既濟不忘未濟也。

初九:曳其輪,濡其尾,無咎(1)。

《象》曰:「曳其輪」,義無咎也。

【註釋】(1)最處既濟之初,始濟者也。始濟未涉於燥,故輪曳而尾濡也。雖未造易,心無顧戀,志棄難者也。其為義也,無所咎也。

六二:婦喪其茀,勿逐,七日得(1)。

《象》曰:「七日得」,以中道也。

【註釋】(1)居中履正,處文明之盛,而應乎五,陰之光盛者也。然居初、三之間,而近不相得,上不承三,下不比初。夫以光盛之陰,處於二陽之間,近而不相得,能無見侵乎?故曰「喪其茀」也。稱「婦」者,以明自有夫,而它人侵之也。茀,首飾也。夫以中道執乎貞正,而見侵者,眾之所助也。處既濟之時,不容邪道者也。時既明峻,眾又助之,竊之者逃竄而莫之歸矣。量斯勢也,不過七日,不須已逐,而自得也。

九三: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1)。

《象》曰:「三年克之」,憊也。

【註釋】(1)處既濟之時,居文明之終,履得其位,是居衰末而能濟者,「高宗伐鬼方,三年乃克」也。君子處之,故能興也,小人居之,遂喪邦也。

六四:繻有衣袽,終日戒(1)。

《象》曰:「終日戒」,有所疑也。

【註釋】(1)繻宜曰濡,衣袽,所以塞舟漏也。履得其正,而近不與三、五相得。夫有隙之棄舟,而得濟者,有衣袽也。鄰於不親,而得全者,終日戒也。

九五: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1)。

《象》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時也(2)。「實受其福」,吉大來也。

【註釋】(1)牛,祭之盛者也。禴,祭之薄者也。居既濟之時,而處尊位,物皆盛矣,將何為焉?其所務者,祭祀而已。祭祀之盛,莫盛修德,故沼沚之毛,蘋蘩之菜,可羞於鬼神,故「黍稷非馨,明德惟馨」,是以「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也。(2)在於合時,不在於豐也。

上六:濡其首,厲(1)。

《象》曰:「濡其首,厲」,何可久也?

【註釋】(1)處既濟之極,既濟道窮,則之於未濟,之於未濟,則首先犯焉。過惟不已,則遇於難,故濡其首也。將沒不久,危莫先焉。

《周易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