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第34章 坎離

坎離宰天地之中氣,成不獨成,而有相持者在。

【原注】天乾透壬癸,地支屬離者,乃為既濟,要天氣下降;天乾透丙丁,地支屬坎者,乃為未濟,要地氣上升。天干皆水,地支皆火,為交媾,交媾身強則富貴;天干皆火,地支皆水,為交戰,交戰身弱,豈能富貴?坎外離內,謂之未濟,主之所喜在離,要水竭,主之所喜在坎,則不詳;離外坎內,謂之既濟,主之所喜在坎,要離降,主之所喜在離,要木和。水火相見於天干,以火為主,而水盛者存;坎離相見於地支,喜坎而坎旺者昌。夫子、午、卯、酉專氣也,其相制相持之勢,宜悉辨之;若四生四庫之神,皆所以黨助子午卯酉者,其理亦可推詳。

【任氏曰】:

坎陽也,先天位右七之數,故為陽也;離陰也,先天位左三之數,故為陰也。坎為中男,天道下濟,故一陽生於北;離為中女,地道上行,故二陰生於南。離為日體,坎為月體,一潤一暄,水火相濟,男女媾精,萬物化生矣。夫坎離為日月之正體,無消無滅,而宰天地之中氣,是以不可獨成,必要相持為妙也。相持之理有五,升、降、和、解、制也。升者,天干離衰,地支坎旺,必得地支有木,則地氣上升;降者,天干坎衰,地支離旺,必得天干有金,則天氣下降;和者,天干皆火,地支皆水,必須有木運以和之;解者 ,天干皆水,地支皆火,必須有金運以解之;制者,水火交戰於干支,必須歲運視其強者而制之。此五者,坎離之作用如此,則無獨成之勢,而有相持禮智之性矣。

丙子 己亥 丙寅 戊子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火生於孟冬,又逢兩子,天干離衰,地支坎旺,用寅木以升之也。至壬寅,東方木地,采芹折桂;卯運出仕,一路運走東南,仕至觀察。

壬午 壬寅 壬戌 庚戌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壬水生於孟春,支全火局,雖年月兩透比肩,皆屬無根。天干坎衰,地支離旺,用庚金以降之也。惜乎運途東南,在外奔馳四十年,一無成就;至五旬外,交戊申,娶妻三,年已六旬矣。連生三子,至戌運而終。

丙子 丙申 丙子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此造地支,兩申兩子,水逢生旺,金作水論;天干四丙,地支無根,離衰坎旺,須以木運和之也。惜乎五行不順,五十年西北金水之地,故艱難險阻,刑傷顛沛;五旬外運走壬寅,東方木地,財進業興,及癸卯甲辰,發財數萬。

癸巳 壬戌 壬午 壬寅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壬午日元,生於戌月,支會火局,年支坐巳,天干皆飲,地支皆離,必須金運以解之也。初交辛酉庚申,正得成其既濟,解其財殺之勢,叨化日之光,豐衣足食;一交己未,刑耗異常,戊午財殺並旺,出外遇盜喪身。

壬子 丙午 壬子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此造水火交戰於干支,火當令,水休囚,喜其無土,日和不克。初交丁未,年逢戊午,天克地沖,財殺兩旺,父母雙亡,流為乞丐;交申運逢際遇,己酉運發財數萬,娶妻生子成家。

《滴天髓闡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