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


  基本上來說,比利時大學的學制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為學士課程,至少三年;第二階段為碩士課程,一至兩年;第三階段博士課程,至少三年。而且荷語區的大學在研究所以上仍保有過去所謂師徒制的傳統,有些科目學生必須自己找教授指導,不然就得到其他大學上課來補學分。

  但由於教授指導學生基本上是無利可圖又耗費心力的工作,因此尋找有意願收弟子的教授並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計劃升上第二階段的學生幾乎都是在三年級的時候就開始到處詢問了。

  「嗨,蓮恩,這麼巧!」方蕾歡喜地向一位金髮的女孩子打招呼。

  「還有我!」另一位褐髮的女孩子莉絲。

  「哈,今天真是巧,大家一起到齊了呢!」一個特別喜歡笑的比利時年輕人泰曼。

  方蕾倒是很容易便找到了願意指導她的教授,因為她確實有語言方面的天分,所以她幾乎沒有經過任何考慮就決定進入語言學系,這四年來她總共學了五種語言,而且在半年前就找到指導教授,開學後便可順利升至第二階段的碩士課程。

  跟她一起在同一位教授指導下學習的還有這三位同學,原來他們並不熟識,但在他們陸續確定是由同一位教授指導之後,四個人很快便熟絡起來。

  「今天教授好像有特別的事要找我們呢!」蓮恩說。

  「我知道、我知道,教授要到美國參加國際語言學研討會,」泰曼舉手搶答。「但他的研究助理臨時有事,所以他必須另外找兩個學生陪他去,可是旅費要自己負責。」

  四人一邊說一邊走向教授的辦公室。

  「該死,我想去,但我得打工!」蓮恩滿臉沮喪。

  「我跟馬克約好要到法國,臨時說不去,他會殺了我的!」莉絲懊惱地道。

  「那就只剩下我們兩個了,」泰曼對方蕾說。「妳能去嗎?」

  「我問問看。」方蕾掏出手機,用中文說了片刻,關機。「可以。」

  他們三個都知道方蕾已婚,看她手上的婚戒就知道了,她自己也從不諱言自己已婚還有兩個孩子,不過他們最多只看見開車送她來上課的轎車,從沒見過司機,有時候還挺好奇的。

  「妳丈夫肯幫妳出旅費?」蓮恩問。

  「對啊,他還說我可以順便到紐約買一些流行時裝什麼的。」

  「真大方!」對莉絲而言,打扮自己是比呼吸更重要的事。

  「那我實在不能不好奇,」蓮恩盯住方蕾的左手。「妳丈夫為什麼連顆鑽戒也捨不得送妳,買不起嗎?」

  會這麼問是因為安特衛普是全世界未加工鑽石的交易中心,每年全球珠寶等級的鑽石原石,有80%都是在安特衛普火車站旁的三條短街上交易,因此有「世界鑽石中心」的稱號,而安特衛普鑽石工匠的切割手藝更被公認是全世界最優秀的,來到這裡不買一顆鑽石也實在太對不起自己了。

  「看男人看車子最準,你們看她丈夫開的是那種白領階級最常見的普通轎車,這種上班族多半都認為買鑽石是奢侈的浪費。」莉絲以「內行人」的眼光下評斷。

  「不只,」蓮恩上下打量方蕾。「她身上除了婚戒之外,任何首飾都沒有!」

  「不會吧?」莉絲驚呼。「妳連一樣首飾都沒有?」

  方蕾聳聳肩。「我又不喜歡戴那種東西。」

  「但是婚戒……」莉絲不以為然地瞄一下方蕾的左手。「黃金的婚戒也未免太寒酸了吧,不用幾克拉,十分的鑽戒也可以啊!」

  方蕾又聳肩。「也許他不喜歡買女人的首飾,那又怎樣?」

  「妳不在意?」

  「怪了,我為什麼要在意?」方蕾納悶的反問。「有人喜歡打扮,有人不喜歡,不喜歡的人就很奇怪嗎?雖然我們家住的只是很普通的房子,就算我們開的是很普通的轎車,即使我沒有任何值錢的首飾,但是我們的生活很幸福,這已足夠了,不是嗎?」

  「妳丈夫一定對妳很好,好得讓妳沒想到要去在意這種事。」蓮恩羨慕地說。

  「那當然,」方蕾一臉得意。「他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丈夫!」

  當天下午,這句話就受到了考驗。

  結婚四年,方蕾一直都認定她的比利時丈夫只是一個很一般性的白領階級,也沒多問過什麼,雖然知道他在哪裡上班,但由於那裡靠近鑽石區,是市中心最熱鬧的地區,她也沒有興趣到那種地方探班。

  她喜歡的是那種比較樸實的平民性地點,譬如跳蚤市場、雜物市集之類的,或者騎單車在不為人注意的小地方繞來繞去,總會發現一些很特別的東西或者景致,她喜歡那種尋找、發現、驚喜的樂趣。

  但這天,她上完課之後才發現錢包忘了帶,迫不得已要去找他喊救命,不然她就得一路走回布魯日,多半明天才會用四隻腳爬到。

  沒想到一到他的公司,就給她聽見一樁「有趣的話題」……

  
《浪漫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