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
「如果有那麼一天,你討厭和我在一起了,或者你喜歡上別的女人了,你一定要老實告訴我,我會立刻和你離婚,絕不會讓你為難。」
鄒文喬終於抬起頭來看著她了。「這是原來那一件。」
冉櫻點點頭,臉色更嚴肅。
「可是,如果哪一天我真的笨死了,請你千萬要遵守稀有動物保育法的規定,絕對絕對不能吃掉我!」
曾經是日不落國的大英帝國首都倫敦,今日仍是歐洲最大的都會,而它最迷人的地方在於它處處都流露出一股高雅的貴族氣質,莊嚴宏偉、美輪美奐得令人難以想像,雖然沒有紐約的豪邁奔放,較之巴黎也少了些浪漫隨興,但倫敦就是有其獨特的溫文爾雅氣息。
然而有時候,它卻又是那麼冷酷、灰澀,甚至髒亂得令人不敢置信;英國上流階層特有的紳士作風,絕不輕易讓情緒顯露於外的撲克臉,從另一種角度來看,何嘗不是冷漠無情的表現。
這裡倒滿適合鄒文喬的。
這是冉櫻到達倫敦之後的第一個感覺,隨後他們就直接到寧靜安詳的肯辛頓區,那是屬於半鄉村地帶上流社會的郊外社區,人文薈萃、氣質淳厚,特別是肯辛頓宮以南更是充滿了多國貴族風情。
在這個貴族區裡,鄒文喬擁有一座帕拉底歐式豪宅,內有令人印象深刻的藝術收藏和古典派雕塑,大廳、交誼廳、音樂廳、大理石舞廳,還有大大小小四十幾間房,以及一個管家、一位大廚和十六個僕人,聽說是鄒文喬母親的第一任丈夫留給她的龐大遺產其中之一。
這兒是他們預定停留在倫敦期間的住所。
可是,冉櫻在第一天就迷路了,幸好管家在左翼家庭廂房的空房裡找到了她;第二天她又迷路了,廚房女僕在右翼廚房的地下室酒窖裡撿到她;第三天她還是迷路,雷峰在主宅交誼廳樓上的小休息室裡看到她沮喪地跪坐在地上。
這回,她一見到鄒文喬,就很認真地警告他,「我們如果繼續在這兒住下去,總有一天會沒有人找得到我了!」
而鄒文喬也很嚴肅地聽進去,並思考。
冉櫻可以想像得出來他在思考些什麼,他一定是先想到那條被壓扁腦袋的大懶蛇,從而聯想到將來的某某一天,可能雷峰又會跑去對他說:那個笨女人已經餓死在某某房間的更衣室裡了!
搞不好幾百年後才會有人在某個秘密夾層裡挖到她的骷髏也說不定!
「我們搬到聖詹姆斯公園那兒去住好了,」鄒文喬終於決定。「那兒比較小。」
小?哪裡小啊?
「沒有更小的嗎?」在這棟光是玄關就至少有三十坪大的華宅裡,冉櫻和兩旁一個管家、六個僕人大眼瞪小眼。「譬如三房兩廳,我一個人就可以擺平那一種的?」
鄒文喬皺眉了,「你在這兒也會迷路嗎?」
怎麼可能!
冉櫻正待搖頭否認,轉眼一想,旋即又改為點頭。「搞不好喔!」
這樣也會迷路?
果真是個笨女人!
鄒文喬不禁歎氣了。「雷峰。」
肚子快笑爆了的雷峰忙應了一聲。「老大?」
「到聖詹姆斯廣場那兒找棟房子,她不會迷路那種的。」
「……是……老大,」雷峰很努力的不把笑聲爆出來,「皮卡地裡那裡可以嗎?」
「隨便,只要她不會迷路就行了。」
於是,一個星期後,他們又搬家了。
再過一個星期,就在聖誕節前不久,他們結婚了,而且是最簡單潦草的那種結婚方式,沒有禮服、沒有花、沒有攝影留念,只有神父的證婚、一人一句「我願意」和交換結婚戒指,然後兩個人分別在教堂婚姻記錄簿上簽上名字,冉櫻就成為鄒夫人了。
然而,最誇張的還是新婚夜--
雖然鄒文喬一直忙著處理公事,也很明白的告訴冉櫻,他是不做任何家事的人,所以,自從搬到這棟兩層樓的透天住宅裡之後,一切家務都是冉櫻一個人在打理的,而鄒文喬則忙著早出晚歸。
但至少新婚第一天他應該會暫時撇開公事吧?
沒有!剛結完婚,他就把她扔回公寓裡,自己又回到公司裡去了。
至少他會早點回來吧?
沒有!她一直等到半夜將近三點才聽到他開門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