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活該卻不犯法

對於外面的風言風語,封瀾不迴避,也不回應。然而,外界的風暴終究只是擦身而過,來自家庭內部的寒潮才是她必須面對的真正問題。

家曾是封瀾最溫暖的依靠,父母是身後永不動搖的堅石,可溫暖會成為桎梏,堅石也可能是屏障,偏偏她還不能怨,不能鬧,因為她太明白,家人都是為了她好。

封瀾的父母並沒有在一聽說「噩耗」時立刻衝出來阻撓,相反,這一次他們保持了極大的忍耐和克制。他們瞭解自己的女兒,封瀾是個有主意的人,一旦認準了就很難輕易動搖,對付她的固執,最好的辦法是讓蘋果從內部腐爛。

封瀾上小學時曾極度渴望成為專業的芭蕾舞者,父母認為藝術這碗飯不好吃,怕她沉迷於練舞耽誤了學業,可任憑他們說破了嘴皮子,封瀾也強著不肯回頭。家裡不肯出輔導班的費用,她就拿自己的壓歲錢來墊,大人故意不接不送,她寧可自己倒三次公交車,來回花費大量的時間也堅持了下來。

後來封瀾在市裡的一次大賽選拔中敗落,輔導老師告訴她,她跳得不錯,但對於職業舞者來說,她個子偏高,身體條件並非上佳,在這一行注定做不到出類拔萃。這件事過去後,用不著家裡人費半句唇舌,封瀾自動調整了她的人生目標,成不了舞蹈藝術家,她就要做一個餐廳老闆娘。這個理想在家裡人看來也不算太好,他們始終持觀望態度,然而她最終還是做到了,而且做得有聲有色,讓父母放心了幾年,誰想到頭來她竟會為了那樣一個男人,將餐廳賣掉也在所不惜。

封媽媽和老伴心裡似被貓抓,似被狼咬,似被人放在冰裡浸又擱火裡烤。如果換作舊時代,他們恨不得將女兒關到不見天日的所在,接管她所有的爛攤子,容不得她出去做傻事。可惜在現實裡他們沒辦法付諸實施。

封瀾是個獨立的成年人,她道理說得比誰都透,主意打得比誰都准,除去最大的那件糊塗事,她油潑不進,刀扎不破。她愛那個罪犯,法律也管不了她。即使她真要賣掉餐廳,錢是她自己攢的,餐廳是她自己辦的,房子是她自己買的,她名下幾乎所有的財產她都是合法的獨立所有人……只要封瀾願意,沒有誰可以干涉她的決定。

在封媽媽老兩口看來,越是大事越需要冷靜,只有封瀾自己意識到心灰,她才會轉變方向。他們給了她時間,等她頭腦冷卻,將所有希望寄於封瀾自身醒悟,那個男人不值得她飛蛾撲火。可他們等到的最新消息是她依然想方設法為他奔走。

封瀾接到了父母讓她回家的指令,他們說只是很久沒有和她一起吃飯。封瀾欣然前往,別說是一頓晚餐,即使是鴻門宴,該來的遲早會來,這是她必須要過的關卡。

在父母家裡,封瀾見到了她哥哥封滔。封滔的妻子生下小女兒尚不足兩月,連他都被千里迢迢地招了回來,這晚餐真是夠「家常」的。

封瀾和哥哥感情素來親密,兩年不見,擁抱過後少不得一番好聊。封爸爸在旁給他們泡茶,封媽媽忙前忙後地備菜。這樣親密而融洽的家庭氛圍一直持續到他們餐前各自喝了一杯封滔帶回來的紅酒,封媽媽放下杯宣佈道:「Mary剛給我們家又添了一名新成員,我也許久沒見大寶二寶了,我決定這次我們全家一起跟封滔過去,在那邊好好住一陣。機票我來訂,所有的費用我包了!」

「我媽真大方。」封滔打趣道,「我和Mary剛搬家,新房子還有很多傢俬等著您老補貼。」

封瀾說:「好啊,你們玩得開心點。替我多抱抱小寶貝,就說姑姑疼她。」

她笑著把話說完了,言畢吃了兩口菜,發現四下忽然靜了下來。封媽媽放下筷子道:「我說的是『全家人』。封瀾,你還沒出嫁呢,就算嫁了也是我們老封家的一分子!」

總算是進入主題了。封瀾坐直道:「不好意思啊,媽,這次我去不了。要不這樣,機票錢都算我的,您買手錶的事也歸我管。還有啊,哥,Mary上次看上的那個除草機,算我送你們搬新家的禮物。」

「我們家的女人一個比一個闊綽!」封滔用說笑來調劑氣氛。

封媽媽一聲冷笑,「是啊,我女兒有錢又有出息,差點把所有的家底都拿去倒貼那個勞改犯。」

封瀾把手放在雙腿上,徐徐說了句:「對不起。」她這聲道歉全然發自肺腑,為她給父母帶來的失望,為她替這個家增添的傷心和苦惱,也為她執迷不悟的自私。

「賣掉餐廳只是我的一個打算,現在沒有這個必要了,你們放心吧。」

「你以為我們不放心的只是錢的問題?別說對不起,封瀾啊,爸媽老了,操碎了心也不過是少活幾年的事,算得了什麼?你最對不起的是你自己。」封媽媽再無法忍受,單手握拳捶著自己的胸口悲聲道,「你做了父母,就會明白我們的感受。我想做壞人,專門拆散好姻緣?天底下哪個父母能眼睜睜地看著孩子往火坑裡跳?你還不如拿刀來扎我的心。不過,你要照著這條路走下去,未必能像我一樣有資格為兒女操心,我怕你晚景淒涼,最後落得孤單單一個人的下場。」

封爸爸趕緊低聲勸慰老伴。封滔也幫著打圓場,說:「封瀾,你有什麼事好好說,跟爸媽說不通,還有哥哥在。愛一個人當然沒有錯,但是愛不代表完全盲目,我認為你這次做得過了。一個犯了法的人,不管是出於什麼原因,都代表他的行為是有偏差的,你有必要再好好考慮考慮。」

「我考慮得很清楚。」封瀾回應道。正因為如此,她才更感到抱歉。

封爸爸終於開了口,沉重道:「多餘的話不說,你非要這樣做,總要拿出個說服我們的理由,你到底圖什麼?」

封瀾說:「我愛他。」

封媽媽忍無可忍地斥道:「除了愛,還有什麼?哪怕你給出一個實際的理由,哄哄我們這兩個一隻腳踏進棺材的人也好!」

「沒有了。」她不能騙家裡人,「愛」這個理由太俗氣,說出來輕飄飄的,像爛俗劇情裡的對白,但這就是唯一的理由,想不出別的可以替代。愛他,所以心甘情願去做別人眼裡的傻事,就算日後後悔了,也改變不了這一點。

「我們哪點對不起你?你找個服務員,我們也忍下來了,你連把他帶回來的本事都沒有。現在又要告訴我,他連服務員都不是,是個殺人犯!」封媽媽聲淚俱下,家裡另外兩個男人也面色沉重。

封瀾解釋道:「他不是殺人犯,人不是他撞死的,他有錯,但情有可原。媽媽,如果你們有危險,我也會冒著犯法的危險去保護你們……」

「別跟我說這些,我都怕髒了我的耳朵!」封媽媽厲聲道,「我們家雖不是高門大戶,好歹幾代清清白白。我們就是太縱著你,什麼都讓你自己做主,結果你給自己選了條絕路!早知這樣,我寧可你書少讀一點,錢少賺一點,老老實實本本分分地嫁人,糊塗過一輩子也好過現在這樣。」

封瀾沒有再辯駁,雖然在她看來,父母的價值觀是矛盾的。他們從小教她自強獨立,巾幗不讓鬚眉,末了又試圖說服她,安穩的婚姻才是女人生來最重要的事業。

「你傻,別人可不傻。他沒被揭穿身份的時候,哪裡把你當盤菜了?走投無路才拉你當墊背。你要是家裡一窮二白,或是個普普通通的工薪族,他會看得上你?」

「所以媽媽您說得對,女人要努力賺錢。」封瀾面色平靜如水,「媽,您不是說我從小做什麼事都比別人投入嗎?還說這是個好習慣。我認真學習,賣力考試,辛辛苦苦打拼事業,圖什麼?不就是為了當我愛的人出現時,不管他富甲一方,還是一無所有,我都可以坦然地接受?」

封媽媽被女兒的一番「謬論」說得連連搖頭,絕望透頂,「沒救了,沒救了。」她扭頭去看丈夫和兒子,「你們聽聽,她說的是什麼糊塗話?」

封爸爸閉目鎖眉,封滔若有所思。

封瀾移步到媽媽身邊,抽了紙巾替她擦淚,被媽媽狠狠地拍開手。她毫不在意,半跪在媽媽身旁,「我也想好好過日子,不是非找一個不靠譜的男人來獵奇。真的,我比誰都希望他根正苗紅、事業有成,帶回來你們舒心,我也有面子。但他不是,我還愛他,這是我選的,我就要接受全部的真相。他本性不壞,我沒有傻到愛一個十惡不赦的人,這點判斷力還有。」

封媽媽聲如游絲,「你現在說得輕鬆,等過了好些年,你吃了他的虧,人老珠黃,回不了頭的時候,有你後悔的時候!」

封瀾不是沒有想過這種結果。她像孩提時代那樣依偎著媽媽的腿,低聲道:「比起現在就開始後悔,還不如把它留到以後。媽,您把我教得很好,要相信您的女兒就算十年後、二十年後,吃了任何男人的虧,被騙到任何地步,一樣有本事站起來活得很好。」

封媽媽沒有再勸,封瀾離開家的時候,走到樓道,聽見家裡碗碟碎裂的聲音。

半個月後,封滔返程,父母陪同他一道離開。封瀾這個他們一度想要留在身邊養老的小女兒讓他們傷透了心,於是下定決心留在那邊替兒子媳婦帶孩子,能待多久是多久,煩心的人和事,眼不見為淨。

封瀾送他們去機場。封媽媽給女兒留下話,他們干涉不了她的決定,但絕不贊同她的選擇。並且最後一次提醒封瀾這條路的盡頭等待她的是什麼:從此以後,她會羞於參加同學會、朋友聚餐以及任何現實中的場合,別人問起她的愛人時她會始終尷尬。就算丁小野能活著出獄,他們走到了一起,總有一天封瀾會發現兩人的差距,從而數落他、嫌棄他。丁小野對封瀾的新鮮感和感激也會在這些瑣碎的摩擦裡耗盡,最終兩人淪為怨侶,到時封瀾會明白,她忤逆父母、散盡千金、耗透青春換來的是什麼結局。

封瀾長久地擁抱媽媽,讓她和爸爸保重身體,只有他們好好的,長命百歲,才能證實這些預言的真假。媽媽永遠是孩子的依靠,即使封瀾七老八十受了欺負,媽媽還是會張開手臂等待她,護佑她。

封媽媽不再和她慪氣了,面上始終淡淡的。她走出安檢口,背對著女兒,才落下淚來。

丁小野名下那套房子順利出手,心安下來,錢也到位之後,事情便按著原先計劃好的步驟往下走。在曾斐的極力斡旋下,他的舊同事老錢同意組織再一次的取證,韓律師負責法理上的細節和聯絡有利的認證,封瀾要做的則是一再登門道歉,她將丁小野售房所得與自己所有現金積蓄用以補償馮家二老,不管吃多少軟硬釘子,也要取得他們的諒解。

那些日子,封瀾耳邊的質疑聲從未停止過,走哪兒都是勸她的人,不管出於善意還是窺探欲。

人們都說,她瘋了,瘋了,瘋了……

封瀾心一橫,別人管不著,管不著,管不著……

她沒有必要向旁人解釋,也不需要他們的理解。

丁小野犯了法,坐牢是他活該;可封瀾愛上丁小野,活該卻不犯法。

《應許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