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再見,林靜(2)

原來誰都知道她父母吵得厲害,別人不說,她從來不知道玉面小飛龍在別人眼裡居然是可憐的。

其實她並沒有別人想像得那麼淒慘,並不是每個家庭破裂的小孩都要早熟、憂鬱或者成為少年犯,至少她鄭微不是這樣。她並不覺得自己有多不幸,她的爸媽雖然彼此間感情不好,但都不約而同地愛她,他們總是小心翼翼地避免讓她察覺他們之間的裂痕,避免讓她受到傷害,她愛他們,覺得他們比自己可憐。

唯一覺得日子不好過的時候,通常是媽媽吵架後一怒之下負氣出走,一走就是好幾天,爸爸就會不斷地加班、出去喝悶酒。有時一連幾天兩個人都不見蹤影,她要上學,不能老到相鄰城市的奶奶家去了,只得牢牢地捏著平時的零花錢和他們留下的生活費,一點兒也不敢大手大腳地亂用,她害怕錢用完了,他們還不回家,那她可就慘了。這個時候鄰居的叔叔阿姨們都喜歡搶著讓她去家裡蹭飯吃,她最喜歡去林伯伯家,也就是林靜的家裡。別人都說林伯伯是單位裡的大領導,但鄭微覺得一點都不像,因為林伯伯全家都對她疼愛得不得了,每次她坐在林靜的身邊大口大口地吃著飯,碗裡都是林伯伯和孫阿姨給她夾的菜,她看著林靜偷偷地笑,嘴裡吃得特別香。

晚飯過後,林伯伯就會讓林靜陪著鄭微寫作業,林靜房間裡的檯燈有著柔和的橘紅色,暖洋洋的。有時她甚至會想,要是爸爸媽媽一輩子都不回來,她永遠待在林伯伯家,永遠待在林靜身邊該有多好。現在想起來,鄭微覺得自己從小就是個沒心沒肺的孩子。

鄭微還記得上了高中之後,爸媽又一次,這一回,他們當著她的面摔了碗,事後他們邊收拾著屋子裡狼藉的殘局,邊安慰著一旁的她,「對不起,微微,是爸媽不好,讓你受驚嚇了。」當時她只對他們說了一句話,「爸,媽,你們為什麼不?」他們立刻嚇住了,團團圍著她,說:「這孩子嚇糊塗了,爸媽不離婚,就算為了你也不會離婚。」

鄭微很想說,其實她沒有受到驚嚇,也一點都不糊塗。多麼可笑,明明他們的婚姻破碎到一塌糊塗,卻為了她苟延殘喘地拖著,理由是不想讓她受到傷害,難道他們以為這樣名存實亡的家庭就能帶給她幸福和安全感嗎?可是她沒有說出這些,因為她知道,自己無憂無慮地成長已經是爸媽唯一可以慰藉的東西。

所以,當十八歲的鄭微被匆匆招回老家迎接父母的離婚判決時,她只覺得如釋重負。這些年已經對他們的戰爭徹底厭煩了,她都替他們累!可是為什麼心情輕鬆不起來,一想開口淚水就在眼裡打轉。

爸爸說累了,他勸說著奶奶走回另一個房間,離開前對前妻說:「你單獨跟女兒聊聊可能會好一些。」

現在只剩下她跟媽媽,鄭微反而心裡越來越難過。媽媽看她眼睛紅了,忙說:「微微,媽媽知道這件事對你傷害很大,但我和你爸爸也是沒有辦法……」

鄭微終於忍無可忍,她邊哭邊對媽媽說:「你們合不來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離婚就離婚,我管不著,可是世界上那麼多男人,你為什麼偏偏要跟林伯伯糾纏不清呀?」

她也是回來後才從奶奶的咒罵中得知,爸媽離婚的最主要理由並非因為女兒長大了,再也沒有顧忌,而是媽媽跟林伯伯的私情東窗事發。林伯伯為此要跟孫阿姨離婚,孫阿姨一氣之下告到了上級領導那裡,要求單位出面給個說法,並聲稱絕不離婚,拖也要拖死這對狗男女。反倒是媽媽鐵了心似的要跟林伯伯在一起,自己斷了後路,先離了婚。

媽媽今天沒有上妝,素著一張臉還是那麼漂亮,一點看不出已經是一個十八歲女孩的母親,她看著女兒,眼裡的悲傷一覽無餘,但沒有眼淚。

她說:「微微,你可以看不起媽媽,媽媽不是一個好女人,但是我跟你林伯伯插隊的時候就認識……」

「難道他就是你說的老槐樹下的初戀情人?」鄭微驚訝得忘記了哭泣。

《致我們終將逝去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