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雲霓美人工作室
    四名交情較深的女孩趁著午休時間,在員工休息室用餐。
    其中一名叫阿玲的女孩提高音量,說:「來、來、來,我有一個朋友告訴我一個測試愛情EQ高低的標準,聽說很有意恩哦!想不想玩看看?」
    阿玲見只有櫃檯小妹小林點頭,不太滿意地問不點頭的女孩。「丁香,你不想知道嗎?」
    丁香直接地說:「不想。知道愛情EQ的高低後,又不能改變人的個性?
    「只是好玩而已,何必那麼認真。玩啦!別掃興!」阿玲指著丁香的脖子直到對方點頭為止,轉頭睨了那綾,見她著有所恩,以肘拐打她一下。「那美人兒,你呢?」
    那綾兩手托腮,無可無不可地聳了肩。「有何不可?」
    「乾脆!我就喜歡你阿莎力的個性。大家聽了,問題如下。假如有一段刻骨銘心的舊戀情,此生忘不了,然而,你還是交了新的愛人,且感情愈來愈好。現在,你身邊同時都有兩人表了框的相片,你會如何擺放?」阿玲略清下喉頭,慎重的說:」A、把新感情放上去擺著,舊回憶收起來。B、新的舊的統統一起擺在床頭櫃上欣賞。C、擺在不同的地方。D、統統收起來,等婚後再說。現在,請你們告訴我會怎麼做?小林先說。」
    小林整張臉皺在一起,煩惱地說:「我沒戀愛過,不太知道耶,我想我先選D統統先收起來,等婚後再說好了。」
    阿玲轉向丁香,「你呢?戀愛中的小女人,不該再選D了吧!」
    丁香大眼溜轉一下,主意已下定,陪著笑臉說:「可是我沒失戀過啊,對方也沒有讓我失戀的打算,所以我什麼都不選。你問那綾吧。」
    「膽小鬼,你給我記住,想霸著佟老師就明說嘛,誰敢跟老闆娘搶人。」阿玲對丁香做了一個鬼臉,轉向那綾,「你呢?」
    那綾沒答,反而心不在焉地說:「我以前好像玩過,A、B、C、D排列的順序或許不太一樣,但我記得是EQ最高的那一個。」
    阿玲興致勃勃地問:「你是要選A嗎?」
    那綾挪開支著下頷的手,不解地問:「A?A是什麼?」
    這下可把阿玲惹惱了。「那美人兒,你美人托腮那麼久,竟沒在聽我說話!你鬧牙疼啊!」
    「我以前玩過了嘛!再玩就不准了。」那綾一臉理所當然。
    「以前是多久?人的心情是會變的,你要以現在的心情為依據才准啊!」
    那綾這才勉為其難,一本正經地問:「好吧,A是什麼?」阿玲於是很認真地再把問題重複了一次。「A把新感情放上去擺著、舊回憶收起來。」
    那綾瞇眼思索,本來想點頭,突然又覺得不安。「不!B是什麼?」
    「B是一起擺在床頭櫃上。C、擺在不同的地方。D、統統收起來,等婚後再說。」阿玲一鼓作氣,省得那綾囉唆。「趕快選一個,我好給你們解答。」
    那綾拿不定主意,隨意地挑了一個,「好吧,就選D好。」反正她也不是真的在乎。
    阿玲大聲問:「你確定你要選D?」
    「D就D嘛,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
    「當然有,我得說你的EQ降低了!」
    丁香眼尖地瞄了一眼那綾,發現平時活潑有朝氣的她竟毫無反應,忍不住好奇地轉頭,代替朋友問:「你怎麼看的?」
    「這四組選項裡,A是EQ最高的,表示能適應未來,珍惜過去。而D呢,是四組裡EQ最低,調適感最差,甚至不願面對面解決問題的。那綾說她以前玩過,測出來的EQ最高,如今結果完全相反,這暗示一件事。」
    「什麼事?」小林和丁香問了。
    「那綾戀愛了。」阿玲像個神算,老神在在,目不轉睛地瞧著那綾。「人在戀愛中是不會聰明的,像我,已笨了好些時候。」
    那綾面不改色,笑著回答,「我也許和小林一樣,因為沒戀愛過所以不知道該選什麼。」
    「也許,但是我覺得你這個那美人兒沒戀愛過的可能性極低。」阿玲一副想透視那綾的模樣。
    「你在暗示我為人輕浮,對男人有求必應是不是?」那綾極度不悅。
    「什麼話嘛!我是認為像你身材這麼好,臉蛋這麼漂亮又有腦筋的女孩一定有很多人追才是。」阿玲委屈地看了一下小林和丁香,要她們評理。「那美人兒今日吃炸彈了,火氣大又敏感。」
    丁香也注意到那綾的臉色不太和樂,馬上打了圓場。「小林,我納悶咱們同事裡有沒有人選A的?」
    「當然有,還不少。於姊就是其中一個,她只需我講一次,連考慮都不用,便選A了。我問她準是不准?她說應該算準。你們說,於美人是不是終於碰上她的霸王兄了?我還懷疑她肚子裡的孩子也許就是霸王的。」
    幾個女孩大眼一睜,你瞄我,我瞄你,互使眼色,挨近那綾,「那美人兒,你去你師父那邊探個口風吧!」
    「不去。」那綾心情惡劣到不想去理會別人的閒事。
    適巧有個女孩將頭探進來,說:「那美人兒,於秘姊召見你!」
    小林和阿玲殷切地看著那綾,希望她點頭,倒是丁香不想為難好友,開口替她解困。「也許我知道一點內幕消息。」
    「不會吧!」兩個女孩不可置信地盯著丁香。
    丁香是知道內幕的,因為那個霸王是她叔叔雷干城的手下,她叔叔曾是赫赫有名的黑幫大哥大,現在雖然金盆洗手不管事了,也還是被其「餘孽」供奉成大哥大大。目前掌舵帶頭的人就是常在深夜暗訪於姊的「霸王」。但是以於姊那種傻大姊的憨個性,要當個伺候霸王的姬妾是很困難的事,丁香因此覺得倒是霸王伺候她的可能性較高。
    但丁香不是一個嘴碎的人,她現在自告奮勇只是想替那綾解困,轉移小林和阿玲的注意力。所以她編了一個小說。「我覺得,那是因為移情作用,於姊把所有的愛轉給肚子裡的小霸王了、所以她目前沒有愛情的包袱和困擾,只有多得氾濫的母愛。」
    小林和阿玲努嘴想了一下,覺得有理,也開始人云亦云了。「還真有幾分道理在,因為我也覺得乾姊最近很有愛心,沒事就下去買小籠包和鍋貼請我們吃,施行人性管理的花招。吧,要不母性大增,她那麼公事公辦的人根本不會理我們。好了,那美人兒,你不用去了,」阿玲正要轉身找那綾說話,才發現她早離座,不知去向。阿玲忍不住埋怨,「你們說她是不是變了?才一夕之間而已耶,要不是愛情,世上還有那麼大的力量存在嗎?」
    丁香沒點頭,只說:「給那綾一點時間,時機成熟的話、她會說的。」
    ★★★
    「於姊找我有事?」那綾踏進於敏容的辦公室。
    「有。」於敏容笑臉一開,眼上堆著興奮。「上回跟你提的事有轉機了。」
    「轉機?」那綾面不改色地問:「什麼事有轉機?」
    「去紐約實習的事。對方來電鄭重地道歉,並希望我再次給他協助,我想想還是派你去最適當。」
    「喔!」那綾沒精打采地說:「可是我不想去紐約了。」
    於姊笑容沒了,語帶關切地問:「出了什麼事?」她拉出一張椅子,要那綾坐下。「想談談嗎?」
    那綾坐下後,靦腆地看了於敏容一眼.想了一下才低頭說:「前一陣子做了一件讓自己後悔的事。」
    於敏容隨手將那綾散在頰邊的髮絲挽到她耳後,不發一語地退回自己的椅子。
    「我遇見一個陌生男子,在很短的時間內利他發生了關係,我甚至不知道他的真實名字,家住何處,嘴裡有幾顆蛀牙。」
    「這有什麼不對嗎?」於敏容問。
    「你難道不覺得我這樣的行為舉止很輕薄嗎?」
    於敏容反問她,「那我未婚生子的行徑不就更輕薄了?」
    「怎麼會?你是事業有成的女子,想要孩子,但不想讓男人在背後操控你,才找上精子銀行,怎麼算得上輕薄?」於敏容輕笑一聲,笑那綾的成分少,調侃自己的味道濃。
    「如果我跟你坦誠,自己跟一個陌生人來電後上床才受孕的,不知道你會不會對我失去信心,甚至不尊重我的決定,」
    那綾從自怨自艾的泥濘情緒裡跨了出來,美麗的眸子睜得大又圓,小巧的紅唇嘟成一個迷你甜甜圈。「不會吧!你那麼……」高傲驕矜四個字猛地煞在嘴裡,改口說:「我以為你對時下的男人不屑一顧。」
    「我也以為自己是這麼討人厭的大女人。」於敏容坦然地承認,「但是很多時候,人無法百分百地控制住自己、還記得嗎?你、丁香和我曾討論過一則有關『費洛蒙』的報導嗎?」
    「費洛蒙的報導?」那綾面帶疑惑,想了一下說:「好像有,但請原諒我的記憶已模糊了。」
    「我剛懷孕時,你不相信我是找精子銀行受孕,所以私下和丁香討論這種可能性,聊天時被我撞見,怕我惱氣成怒、於是機警地撿了一個報上的話題搪塞我,記不記得?」
    「好像有這麼回事。」那綾尷尬地承認,「我不記得聊什麼。」
    「你那時說,你和丁香正談論報上健身版裡刊出的一篇摘自國外的報導,說英國科學家正在對費洛蒙進行科學研究,強調費洛蒙是人體分泌的一種無色無味的化學物質,可以決定兩性吸引力的強度,撩起異性雙方的性慾,並打破人類一見鍾情的神話,記不記得?」
    那綾愕然地瞪著她,「聽你這麼說,我好像有點印象了。」
    「我當時不承認,但書後還是好奇的找了一些研究看,發現有些研究者建議,費洛蒙的希臘原意是『我攜帶刺激』,除了影響男女間的吸引力外,在同性友誼相處是否融洽也扮演了很大的角色。甚至當一個女人想懷孕時,也會無形地引導她去找上一個容易讓她受孕的男人。
    那綾不敢相信於敏容這麼實際的人竟會相信這一套。「於姊,這只有在電影和古龍水廣告上才可能發生,不能當真。」那綾鐵齒地看著師父的肚皮,覺得一個女人懷孕後,個性可以完全變成另一個樣子。「我那時那麼說只是想試探你的反應,但你一臉不予置評,讓我相信那是無稽之談,所以便將這套理論拋諸於腦後,我一直相信你是人工受孕的。還跟好多傳話傳得很難聽的同事發誓,你不是輕易跟人家走的人。」
    「那我現在跟你說聲抱歉了,我的確跟人家上床了。一個陌生男人,還是我主動的,後果呢,就在我的肚皮裡。」她摸了摸己的肚皮。
    那綾以吞下事實。「不,你讓我……」
    「我知道我讓你說了不實的事,但這也是不得已的。」「不是那個。是我既然知道事實真相,便得把打賭贏來的錢還給其他同事。」
    「錢!什麼錢?」
    「我賭你這胎是『無性』生殖,賭注有效期為半年,目前還差一個月。」
    「那綾,我不相信你會對師父我做這種事。想必丁香也參了一腳。」於敏容希望有,這樣她和丁香之間算扯平了。
    「沒有。她的綽號是聖女小番茄,從不跟我們這批人家賭的。」
    「我以為你信教信得很虛誠。」
    「但我是凡人。相信聖人生而寬恕。凡人生來犯錯得懺悔的名言,我得把錢還給同事,不然心不安。」「不可以,你若還的話,我的隱私全都要被抖出來了」。
    「但我不能說話不算話。賭性堅強是我生來的弱點,但知錯不改就是一種後天的罪惡。」
    「那綾,我不管,你也別在這個節骨眼兒跟我傳道。你想還錢,可以,等個一年後再說,到時再加個利息給人家,算她們存在你這邊的。」
    「好吧!反正我現在也是捉襟見肘,快破產了。」
    「對,不是不還,是時機不到,外加還不起。」於敏容拚命給徒弟洗腦。
    「我不還就是了。」那綾不是那麼容易被洗腦的人,但為了讓於敏容安心,還是假裝自己被洗了,她把這事往旁一擱回頭問:「你剛才為什麼一直跟我提費洛蒙?」
    「你一進門,就提了一臉犯下重罪的模樣,對費洛蒙有認知後,難道不會讓你寬心一些嗎?你不覺得自己跟一個陌生人發生親密關係是超出自己能控制的範圍嗎?」「但那是我當時思想不正,不能將錯推到費洛蒙上。」那綾還是不能接受於敏容灌輸給她的理論。
    那綾所受的家挺教育不允許她這麼想。「也許,表面上我很嚮往母親能為愛去追尋美夢,但私底下我還是受到外公雙重標準的影響。青少年時,我外公總是警告我,說都市男女談情說愛,好聽點是藝術氣質濃,說壞點全是一張油嘴在瞎吹,自由戀愛的婚姻不如經由相親結合的婚姻持久,因為一旦愛情沒了,什麼都吹了。而好男人只會找不正經的女人下手,至於一個潔白女子,跟一個不認識的人上床就是不對,若有吃虧上當的感覺更是活該。」
    於敏容大搖其頭,「我還沒聽過有哪一個祖父級的人物會這樣食古不化地教壞小孩。你要知道,如果男人可以,女人當然也該可以,如果女人不可以,男人自然不該可以;這是兩性平權的立足點問題。當然,老男人的思想是他們母輩的人寵出來的結果,所以思想總是比女性慢了一代,對於他們這種落後,我們無力去改變,但是我們可以從教育我們的下一代男性開始做起。」
    「喔!」那綾看著於敏容肚子裡的男娃娃,無法想像他長大後會是什麼樣子。
    「那綾,告訴我,你認為你還會再跟另一個男人發展出這樣快速的關係嗎?」
    「不會,太傷元氣了。」
    「是了。當你知道在你一生中只會發生這一次,這惟一的一次時就格外有意義了。為什麼你以前從沒想去跟別的男人做這種事?你很漂亮,身材又好,對你表態的男人又多,為什麼不是別人,偏偏就是他,以前我不清楚,但我知道這一年半間,追求你的人不少,其中也不乏條件好、賣弄闊綽的已婚大老闆,為什麼你過去能抗拒男人金錢物質的引誘,現在卻對他一點辦法都沒有?」
    「我也不知道。我似乎愛上一個不該愛上的人。於姊,我該怎麼辦?」
    「你要振作,變回那個肯定自我又充滿朝氣的那綾。要記住,找男人就跟挑鞋一樣,你總得試試才知道對方合不合你的品味。」
    「可是他又不是鞋子,怎能說試就試。」那綾不苟同這種「試試看」的實驗態度,太漫不經心了。
    但於敏容重重地給她一記當頭棒喝,「就是要當鞋子來試!有一種說法,丟開一個薄倖的男子,好比丟開一隻破鞋子,因為他會讓你摔一跤。你摔跤了沒?」
    「摔了啊!還鼻青臉腫的。」
    「很好,那就不要眷戀,趕快把破鞋扔掉。那綾兩手握得緊緊的,給自己打氣。「好。」說著起身要出去。
    於敏容及時叫住她。「等一等。我們光閒聊,正事還沒談呢。我再問你一次有關紐約行的事。對方改變主意要你過去,但是,我覺得不能任人擺佈,所以自作主張地跟人家擺了兩種選擇,第一選擇是去紐約見習,另一個則是去巴黎散。」
    那綾無法下決定。「老實說,我兩者都不想。」
    「這是很多人求不來的機會,為了一雙破鞋而跟自己過不去,未免太傻了。」
    「對方為什麼突然這麼好心?」
    「好心?才不呢。巴黎那一個機會是我幫你爭取來的,對方勉為其難地同意。不過我必須讓你知道,他非常希望你去紐約實習。」
    「是嗎?那於姊你呢?」
    「我個人是希望你去巴黎散心。」
    「那佟老師怎麼說?」
    「別問他。他這個人,除了和丁香有切身關係的事外,跟那個人是站在同個線上,一個鼻孔出氣的。」
    那綾覺得有點詭異,說出自己的看法。「我聽丁香說,她很久以前見過他一次,對方當時古怪又自命不凡,直到前陣子佟老師帶她去紐約,相處一陣子後才對他有所改觀。另外,我問過我朋友,我朋友說他很不會做人,凡是跟他共事過的人,都要嫌他兩句,甚至想親身問候他媽媽。」
    「你有朋友認識齊放?」於敏容瞇著眼,語帶懷疑地問:「你朋友叫什麼名?」
    那綾的好心情頓時塌陷到心谷底,「知道他的洋名叫Ray」
    於敏容聞言面不改色,心裡卻忍不住笑罵,混小子!真有自知之明,「呃!你那個叫Ray友將姓齊的描述得頗恰當。好了,你想去巴黎,還是紐約?」
    那綾想了一下,發現對紐約還是有著依戀,雖然跟他是過去式,但是她想去看看那個他居住的大城市,也許,她會在無意中踏過他遺留下來的腳印。「我想我還是去紐約好了。」
    於敏容深深看了那綾一眼。歎了口氣,交代著,「對方幫你預定三天後禮拜五一大早的飛機,於週六晚上抵達甘酉迪機場,會有人去接你。之前說過他會包吃包住包薪水,這回連你在台灣的房租都肯幫你付,別問我為什麼他要這麼好心,你自己見到他後再問個清楚。另外,你上次和丁香出國比賽辦的簽證還有效嗎?」
    那綾點頭。「嗯!是簽五年的。」
    「好,既然如此,你利用這三天的時間,開始打包行李,我會盡快將所有資料備妥,最晚後天給你。現在,還有任何問題嗎?」
    那綾搖頭。
    「那就出去做事吧!」於敏容在那綾快要踏出門時,附加提醒一句,「你千萬不要把錢還回去哦!要不然我早產都是你的錯。」
    ★★★
    這不是那綾首次搭飛機,卻是最久的一次。
    揮別前來送行的表哥和丁香後,那綾早早通關,不料飛機在機場因為機械維修的問題延飛了六個小時,十幾個鐘頭後又因為接不上東岸的航班,被安排列洛杉磯的機場飯店住一晚。好險她在台灣登機前曾去電通知對方的助理,要不然她在飛機上一定會坐立不安。
    從下機、過海關入境到提領行李的這段路上雖然擁擠漫長,但人與物件一切平安、沒有突發狀況。她站在入境大廳等人來認領,不到十秒,就有一個黑人帥哥領著一個孕婦晃到她面前,衝著她笑。
    黑人帥哥俏皮地比了一下搭在孕婦肚前的牌子。從右比到左,盡可能咬文嚼字她用拼音說「那——令?」那綾點頭,但快速伸手往寫了她大名的牌子比來,這回是從左比到右,順便校正他的發音,「那——綾!」那根指頭還刻意往上揚。
    等到她發現他們皆以一種看待ET的表情望著她時,她才警覺到平仄音的手勢對老外來說沒任何意義。她以洋文慢腔慢調地道歉。
    大腹便便的孕婦馬上安慰她,「別道歉,因為這又不是你的錯。紐華克機場反而離齊放住的地方近。我是安妮,他叫約克,是齊放的助理。你一定累了,讓我們盡快送你到齊放那裡休息。」
    黑人帥哥紳士地將那綾的行李接收過手,三人坐上一輛自用車出了機場領域,經過紐澤西州,往紐約市中心開去。那綾一邊睜大眼吸收週遭景觀,一邊拉長耳朵聽同伴聊天。
    行車間,他們解釋,「本來照計畫,齊放要親自來接你,但因為飛機晚一天抵達,公司大老闆正巧又在今日安排一個酒會,他算是半個主人,分不下身,使請我們先帶你到他的住處休息。」
    約莫四十分鐘後,車子開進紐約最繁忙的曼哈坦區時,已是華燈初上,原本細管霓虹的小店招牌逐漸被高聳撼立的摩天大樓取代,大型廣告看板,盞盞悶氣明燈及繽紛絢麗的彩色三角條旗相互競逐,錦上添花地將一幢幢豪華富麗的摩天建築物襯托得更加奪目。
    由於正值下班用餐時間,車多人更多,衣冠楚楚的男土與時髦的社交名媛逐漸佔據街頭名店,表示夜生活才剛要開始。
    約克的古董金龜車停停走走,硬擠在光鮮大型名牌轎車中,從空中鳥瞰,像極了被裝甲坦克夾擊的小蟲子。約克告訴那綾,齊放住在曼哈坦上西區的一幢大廈吧,他的公寓面對赫遜河,不論晴而都有很好的視野,附近有林肯表演藝術中心、中央公園、美食衛,她有空可以去逛逛,包準會有收穫。
    那綾率真地問約克和安妮,「齊先生人好不好?」安妮和約克快速地在後照鏡裡交換眼神,彷彿對她提出的問題感到匪夷所思。
    約克是男生,個性比較直,坦率地反問那綾,「我以為你們認識。難道你從沒見過他嗎?」
    他見那綾搖頭,先道了聲歉,馬上問後座的安妮。「怎麼辦?是不是他們搞錯,誤會齊放的意思?該不該打電話問他一聲住處的事?」
    安妮看了一下手上的行動電話,再審視那綾一眼後搖搖頭,然後逕自和那綾聊天。「我們的老闆不算差!」意思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不愛擺闊是惟一令人詬病的美德。」
    那綾笑而不答,心裡卻嘀嘀咕咕,想來也是,要不然也不會省到讓我這個陌生人入侵他的窩。
    安妮繼續表達她的看法,「在工作上,他要求很嚴,罵人很凶,私底下,則是不太愛講廢話,更討厭別人跟他嚼舌根。但你只要肯努力,絕對能贏得他的肯定。」
    「太好了,我正希望他是如此。」那綾違心陪笑,心裡卻哇哇大叫,還暗地在胸前書了一道十字架。完了,還沒拜過碼頭。就已經開始排斥他,等正式上工共事,麻煩肯定一籮筐。她開始後悔沒選花都逛了。安妮對管理員秀出訪客證後,車直接開進地下停車場,五分鐘後,三人搭乘舊式電梯上到齊放位於三十一樓的公寓。
    進門後,約克先行將那綾的行李提到她未來三個月的安身之所,安妮領她參觀這幢樓中樓公寓。這公寓雖大,卻是開放式空間,廚房、工作室、客廳和餐廳都連接在一起,毫無隔間措施,想來主人是個習慣自由自在,而且痛恨受到空間束縛的人。
    概括地看過樓下,那綾踩著雕花的旋轉圓梯跟在安妮身後,踏進二樓的一間臥室,這間臥室本身的架構只有樑柱和欄杆,樑柱的四個頂端垂著長長的帷幔,可任人拉上,需要時形成一塊隱密的天地。
    那綾喜歡極了,不禁用欣賞的眼光打量這個房間。她的目光首先落在一張雙人鐵床,其雕工樸素雅致,床單床被等寢具皆是白的,尤其她的眼盯上那厚暖的白枕頭時,忍不住想往上趴去,睡個一天一夜,但她忍住了,心裡篤定地認為這個齊先生沒有家眷,不擔心隔牆有耳的問題,但當她注意到自己的行李堆放在地上時,反而嚇一跳,心生警戒。她問安妮,「我住這一間嗎?」
    「嗯哼。」安妮點頭。「隔壁是不是還有一間?」
    「沒錯。比這間大得多,但都被齊放的衣服佔領了。
    「喔!原來有兩間房。」那綾暗鬆了一口氣。安妮將鑰匙交給那綾。「我們只能介紹到這裡,細節得等男主人回來後,問他才消楚。盥洗室就在隔壁,廚房的冰箱裡有吃的,餓了自己拿。齊放要你把這裡當成自己的家一樣,不用跟他客氣。」
    送他們離去後,那綾像小兔子一樣咚咚地跳上樓,踏進現代化十足的新穎浴室。她為自己放了一缸八分滿的熱水,整個身子沉進浴缸裡,足足泡了半個小時,才依依不捨地跨出來,套上白棉睡衣褲,鑽進軟軟的被子裡,聞著曬洗過的枕頭的味道,慢慢進入睡眠狀態。

《惡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