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呼!
    解決完最迫切的「需求」後,身體重拾輕鬆自在的感覺真好。梓-常常在想,為什麼老天爺會給人類的身體設計出這麼不方便的「制度」──喝的東西、吃的東西,若沒有定期地「排放」,便會讓人焦躁不安、急如熱鍋上的螞蟻。
    推測來推測去,唯一最合理的答案,便是老天爺想讓人類知道:沒有「苦」,哪有「樂」。在求得「解脫」之前的苦,會讓人在「解放」後,品嚐到最單純直接的「快樂」,因而順理成章地訓練人不可忘記苦樂相隨的感受吧?
    哼著歌,神清氣爽地洗洗手,悠哉地整理一下凌亂的長髮,最後再花上幾分鐘把手烘乾。梓-一步出洗手間的-那,驀地,一雙手伸來,將她給擄走。
    「哇!誰──」
    還來不及看清那「綁架」自己的傢伙的相貌,她的嘴巴已經被厚實的掌心給-住。頓時,梓-腦海中浮現許多聳動的新聞標題──
    五星級飯店內,驚傳搶案!
    劫財劫色!一女子在飯店樓梯間內被侵害!
    擄人綁架!台北某大飯店光天化日上演!
    救、救人啊!她這輩子沒做過什麼虧心事,為什麼會這麼倒霉?這個人到底是想幹麼?為什麼要把她拉到這個樓梯間來?
    「-不必緊張,我不會對-做什麼的,只要-乖乖把東西交出來就好。」壓低的嗓音裡有著無法抵抗的威嚇。
    「……唔……唔唔唔……」
    「-說什麼?」
    男人的手從梓-嘴巴上移開的瞬間,她立刻把握機會大喊:「救命啊──」
    男人一咋舌,大手迅速重回她嘴上,牢牢地覆蓋著。「-幹麼大吼大叫?我又沒有要對-做什麼,只要-把東西交出來就好!」
    嗚~~媽媽、爸爸,我知道你們從小教育我不得屈服於惡勢力,但是現在女兒真的沒辦法再抵抗下去了,小命要緊啊!梓-顫抖地把身上唯一攜帶的小化妝包從口袋中掏出來,遞給身後的「歹徒」。
    那人立刻放開她,梓-雙膝一軟地跪在地上。兩秒後,頭頂上的男音咆哮著:「-給我這個東西做什麼!」
    仰起委屈的小臉,梓-邊將視線移向後方,邊說:「我沒有帶什麼值錢的東西,算你倒霉搶錯──啊,你不是剛剛在安全梯那邊的人嗎?」
    「搶?-把我當成什麼了!」陌生男人怒瞪。
    梓-困惑地反問:「你不是要搶劫嗎?」
    「搶劫?!」憤怒、無法置信與哭笑不得的情緒一一在男人臉上顯現,最後化為一聲歎息。他一手支額,狀甚頭痛地說:「-是說,-當真不知道我是誰嗎?」
    「知道啊!」
    他一抿嘴。「那怎麼會把我趙佳築當成搶匪?」
    「趙佳築?我只知道你是先前好心告訴我廁所在哪裡的人……難不成你是什麼名人嗎?」眨眨眼,梓-開始搜索記憶中的「名人臉譜」,平常看新聞都走馬看花,綜藝與戲劇節目更是不知多久沒觀看了,頂多是偶爾跟著家人看看HBO,對於現在社會上流行什麼,還真是陌生得很。
    「……」男人沉默數秒,一雙銳眼像雷射光般地掃瞄著,最後決定相信梓-的話,把化妝包扔回去給她。「看樣子是我弄錯了。既然-不認得我,那就沒什麼好說了。」
    遲鈍的梓-在他轉身「瀟灑」離開後十秒,才由驚嚇當中清醒過來,憤怒的火花也乍然升起。
    那傢伙是什麼玩意兒啊?莫名其妙地把她架到這地方來,結果居然是他自己弄錯了,而且連聲道歉都沒有,就自顧自傲慢地離開?以為台灣是個毫無法治的地方嗎?天底下怎麼會有如此粗魯、鴨霸又沒禮貌的人?神經病一個!下次最好別讓她再碰到他,否則她一定要把他揪到警察局去!嘖!
    梓-嘀咕著,邊拍拍屁股站起來。沒空和那種傢伙生氣,在芷秋不耐煩之前,她還得趕回去「靜坐抗議」呢!
    一見到梓-回來,芷秋立刻憂心忡忡地起身抱怨。
    「我以為-掉進馬桶裡了,大小姐!」好氣又好笑地看著梓-,她問說:「-是跑到外層空間去找廁所了嗎?」
    「才不是呢,我碰到一個非常令人生氣的傢伙!」梓-迫不及待地跟好友講述那段令人不愉快的小插曲,把那傢伙狠狠地罵了一頓。
    聽完梓-的長篇大論後,芷秋狐疑地揚起眉頭。「-說那傢伙自稱是趙佳築?是那個趙佳築嗎?」
    「那個?哪個?他真的是有名的人啊?」看她不投書到報社去轟他,她就不叫李梓-!
    「哪個?我的天才大小姐,-都不看報紙、不看新聞的啊?就是前陣子傳言說他和○○○女星過從甚密的立委趙佳築啊!」芷秋用雙手-著臉頰,拔高聲音,宛如回到十八歲著迷於偶像的年代,嗲聲喊著:「討厭!為什麼-那麼幸運?人家也想和他本人見面說!」
    梓-還以為好友會站在自己這邊,她搖搖指頭,嗤之以鼻地說:「芷秋,那傢伙不可能是立委啦!如果連那種怪裡怪氣、蠻橫無禮的人都能當上立委,那什麼阿貓阿狗出來選,也可以選得上了。」
    「可是他確實說他叫趙佳築吧?他是不是一個年紀三十出頭,戴著銀邊眼鏡,長相酷似性感武打明星○○的男人?」芷秋興奮地比手畫腳問道。
    經芷秋這麼一提,梓-也不敢肯定是否就是那傢伙。「為什麼我不記得有這號人物啊?平常新聞我也有在看啊!」
    「誰曉得-都看到哪裡去了!」交握著兩手,雙眼星星密佈,芷秋歎息地說:「我覺得現在所有的立委都是豬頭,只有趙佳築還算得上是個男人-都不知道,他質詢○○部長時那種咄咄逼人的模樣,真的好帥喔!」
    「質詢?我以為那些立委只會叫罵呢!」
    芷秋揮揮手。「唉呀,問-這種不食人間煙火的人意見,問了也是白問,反正-從來也不投票的。可惜我沒住在趙佳築的選區,不然我這票絕對投給他!」
    「-也太瘋狂了點吧?」
    平常梓-確實對選舉沒有什麼熱度。姑且不論那些吵死人的宣傳車,或是天天在電視上強力播放的競選廣告,她最討厭的是豎立得到處都是的競選旗幟,彷彿強迫推銷似的,走到哪裡都看得見,讓人不得清靜。
    況且,選舉的時候把「人民」掛在嘴上,選完了就把「人民」踩在地上的作風,實在讓她無法對政治人物有好感。
    要是那個世界宇宙超級沒禮貌的傢伙真是個立委,那也不過是更加證實了她對他們那類人所存的「印象」,是再正確不過的了。
    「那種人,到底有什麼好的?」梓-真是不懂,平常都門縫裡看男人,挑剔無比的芷秋,怎麼會為了一個「國家級」的僕人興奮如斯?立委有什麼了不起?充其量也就是被人選出來,制定法律罷了──而且還定得亂七八糟,一條三十年前的舊法規遲遲不更新,害得她現在如此煩惱。
    「是啊,論立委的薪水是不比現在的科技新貴收入豐富,不過錢我自己有,我不需要男人來幫我賺。我看上趙佳築的,是他那種『擋我路者死』的氣勢。現在的男人一個個都跟軟腳蝦一樣,沒有什麼骨氣,只會空口說白話,連兌現自己諾言的毅力都沒有。」
    說起來……確實在社會環境的變革下,女人好像越來越強悍,而男人卻越來越退縮了。不是指現在的男人溫文多了,而是現在的男人多半都給人一種「不上不下」的感覺,不是那種發揮「獨善其身」主義到極點的人,就是那種還活在過往「大男人光輝」下,只知道抱怨男人的地位下滑,卻又不見他們做出任何能讓女性受到尊重的努力。
    和那種老祖宗們「尊重」、「呵護」女性,而且有著「一肩扛起」家國重擔的氣魄相比,現代的男人不但要女人在家「相夫教子」,還期待女人出外「賺錢」、「多一份薪水養家」,感覺佔盡便宜,卻還不願意「分擔家務」……這不是很狡猾嗎?嘴巴上說「君子遠庖廚」,可是拿妻子的薪水花用可是一點兒都不手軟。
    「也沒有一個個都是軟腳蝦,像我家小哥就不是這種人啊!」梓-及時想起一個特例。「-與其喜歡那種不懂尊重的野蠻人,不如挑我家小哥好了!」
    「我承認梓仁哥是好男人,可是實習法官的職業,聽起來好像是連浪漫怎麼寫都不知道的人才會從事的行業。這點趙佳築就不一樣了,他可是『閱人無數』的戀愛高手,一定很懂得討好女人。」
    唉唉,「閱人無數」什麼時候演變成一種讚美的話了?
    「那是種偏見,其實小哥很溫柔、很懂得呵護女性,是-們這些女人不識貨!」嘟起嘴,梓-辯護道。
    「噢?那我真的搶走了-的小哥,-不會生氣啊?」
    梓-甜甜一笑。「我不會生氣,只是會和-絕交而已,我才不會讓小哥被-這種壞女人騙走咧!」
    「瞧,問題根本不在我。」彎腰拎起香奈兒包包,芷秋說:「我該走了,再過半小時,高速公路就會開始塞車。我還得趕在六點前,到新竹去接我爸爸回台北呢!留-一個人不要緊吧?」
    「沒關係,這裡是新聞局正對面的大馬路,二十四小時都有警衛在,如果有什麼怪人靠近,我會大聲呼救的。」
    「好吧,那-自己小心點。我走嘍!」
    剩下自己一個人,梓-也不能再嘴硬地說自己不怕,其實一個人孤孤單單地坐在這兒抗議,說不怕是騙人的。不過……舉著抗議牌,她再度坐在紙箱上頭,她知道自己絕對不是「一個人」而已。
    有很多時候,大家都忍氣吞聲慣了。對於不合理的制度、對於不該有的偏見、對於不應該存在的舊時代禁錮觀念,每個人都會忿忿不平,可是卻把那股子悶氣往肚裡吞。「忍」字從古至今都被宣揚為一種美德,但那真的是美德嗎?一步步地退讓,從容忍到放棄,直至自己手中下再握有任何籌碼,再怎麼大聲疾呼,也沒有人能聽得見。
    難怪台灣人罹患憂鬱症的比例年年增高,因為大家都太壓抑自己了。
    假如社會發生了不公平、不正義的事,還不能夠找到勇氣站出來講話,那麼生活在民主社會中,不就跟活在舊時代言論不自由的社會中,沒有兩樣。
    總要有人站出來,所以今天她坐在這兒,或許明天她的身邊會多第二個、第三個夥伴,然後終將成為一股令人無法忽視的力量。
    下班時間的車潮果然很驚人。
    來來往往的各種車輛、機車所形成的噪音還算好的,最糟糕的是龐大的廢氣就由正前方來襲,閃也閃不掉。不過幾分鐘,已經覺得自己的肺部成了廢氣吸收器,每次吐出來的氣都帶著汽油味。
    路過的行人、駕駛或是機車騎士,大家都對她投以好奇的目光,裡面不乏竊竊偷笑的,但也有對她的抗議豎起大拇指贊同的,這些對梓-來說都是很新鮮的體驗。最可惜的是那些一到下班時間就陸續離開政府機關大樓的公務人員,不曉得是見怪不怪,或者是覺得她的「出現」很令人尷尬,幾乎沒有人「正視」她的存在,一個個都匆匆忙忙地,看也不看一眼地走過她前方。
    照這情況看來,自己得有「長期抗戰」的心理準備了。
    咚、咚咚咚~~手機傳送出流行歌曲的樂聲,梓-掏出來一看,原來是小哥打來的!或許是他去探望那間書店老闆的事,有下文了。
    「喂?」
    『梓-,-人在哪裡?媽說-外出了,也沒告訴她-要去哪裡。』
    「呃……我說了你可別罵我。」用膝蓋想也知道,母親肯定不會允許的,所以她索性先斬後奏。
    『快點說吧。』
    「我人在新聞局前面。」把自己正在做的事告訴了梓仁後,梓-趕緊添加一句。「小哥,你要替我保守秘密喔,不然媽一定會捉狂的。她本來就不贊成我寫書,更別提我還拋頭露面地來抗議了。」
    『……-能瞞得了一時也不能瞞一輩子,何況-今晚不回家的話,她照樣會生氣的。我知道-很氣憤,可是這件事透過法律途徑解決,會比-這樣抗議來得有效率多了。我不是答應過一定會幫-的嗎?莫非-不相信小哥我的能力?』
    「哥,有形的傷害,或許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可是無形的呢?好吧,即使我現在的筆名被封殺,現在的出版社倒閉不再出書,對我個人而言,只需再換個筆名,投到另一家出版社去就好了。可能我不會那麼倒霉再被捉第二次,可是往後我卻不知道該怎麼樣創作下去了。今天他們可以用『描繪未成年人與人性交』的無端罪名來封鎖我一本書,明天誰知道他們會用什麼樣的理由,來封鎖我另一本書呢?再這樣下去,我寫什麼都不對,除非我寫一本聖經。」
    『那只是部分自以為能玩弄法條的人所製造出來的問題,我不會讓他們得逞的,-要相信小哥我的判斷。』
    「你還是沒聽懂呢,哥。創作是一種思想,如果今天我說的話只要沒有譭謗他人,就可以享有我想享有的自由。那麼,為什麼我以我的幻想所寫出來的故事卻不可以?我以為脫光光站在街頭才叫猥褻,沒想到有人說販賣我的書就叫做猥褻,這是什麼道理?就因為裡面提到與未成年人的性行為?那麼往後這類書籍都不可以出版了,是不是?」
    深吸口氣,梓-搖搖頭。「抱歉,我太激動了。我知道你想說什麼,哥。檢舉不代表有罪,在檢察官起訴前、在法官判決前,一切都有轉圜的餘地。然而我氣憤的是,這個制度縱容了某些有心人,以他們自己的道德標準來干擾創作自由,這是我沒辦法忍受的。」
    一頓,梓-苦笑地說:「只能說我太天真了。實施分級辦法的時候,雖然讓大家驚慌過一陣子,但是後來因為沒有人被捉,所以大家就都沒把它放在心上,也沒人再繼續討論了。誰知道過了半年後,會突然冒出這種事,而我就成了第一頭被牢殺的羊。往後,我不敢想像會演變成什麼狀況。未來我寫小說時所感受到的恐懼與驚慌,大概是小哥無法理解的吧!」
    『……唉,既然-這麼堅持,我也不好勸阻。如果不是我有工作在身,我會陪-去靜坐的。』
    「小哥有這份心就夠了。對了,結果怎麼樣了?你和那間書店老闆談過了嗎?」
    『因為那間書店在高雄,所以我是請一位我過去的老同窗、現在在高雄開業當律師的朋友去瞭解的。在警局拘留了一晚後,現在老闆已經返家了。其實老闆如果在警察上門的時候,先行要求對方出示搜索票的話,或許問題會比較小。因為檢方要先有罪證才能向法院申請搜索票,也就是他們會先視-的書中內容有無達到猥褻標準。以-的書為例,任何有腦子的人都不會憑那幾行文字就動用到刑法的。』
    「我聽不太懂,這麼說是警察不能捉,可是卻跑去捉人了?」
    『假使遇到一些不太遵守「規定」的,警方可能會以現行犯的理由,直接行動。可是書店老闆曾說過,當時那本書是好端端地放在書架上,所以根本沒有人在閱讀。換句話說,縱使內容果真「猥褻」,但書既沒有租出去,他們也就沒有「散佈」的具體罪證。除非書店將它翻開來,固定在那一頁有「猥褻內容」的部分上頭,再強迫所有人不分男女老少經過時,都必須「公開欣賞」,否則也達不到所謂「公然陳列」的現行犯標準。很顯然,這次他們是欺負了老闆不太懂這些相關法規的關係。』
    「……那,老闆應該不會再被捉去關了吧?」
    『我可以跟-保證,如果連-寫的那種東西都達到猥褻的程度,那麼更多國外文學名著,包括-剛剛所說的聖經,都算是猥褻了。』
    「我當然知道自己寫了什麼東西,所以才會生氣啊!怎麼會有那麼莫名其妙的人,隨隨便便指著人家嘔心瀝血的傑作說是猥褻出版品!不知道那些人在想些什麼!」
    『這個嘛……聽我朋友講,似乎不是-的書的問題,好像是那間店的老闆惹上了一些麻煩,有人故意針對那老闆而來,只是湊巧挑中了-的書作文章而已。其實他們的目的,是想藉此打擊同業,搶地盤罷了。』
    「啊?」一愣,這點梓-完全沒有想到。原來自己的書只是幌子嗎?
    『這些也是老闆自己的說詞,我無法知道真偽,但假使真是這樣,或許-就不必太氣憤了。麻煩的是另一點,這本書-的出版社認為是普通級,但現在被檢舉為限制級,書店老闆就必須面對十到五十萬的罰鍰和勒令停業的處分。』
    「咦?可是當初不是說由出版社自己分級就好了,我們已經分級了啊!如果政府事後又不能相信出版社的分級,要因此而開罰單,那就乾脆別叫我們自己分嘛!由政府去分,不是簡單多了!」
    梓仁在電話彼端笑著。『這個……兒福法是歸內政部管的,可是出版品是歸新聞局管,如果要由政府做分級,兩邊誰要出這筆預算呢?電影分級還容易,畢竟一年中,電影也才幾百部,一天放映一部片的話,也才三百六十五片而已,可是出版品所有種類加起來,一年可能高達幾萬部,不是那麼容易能解決的。』
    「這樣也太不負責任了吧?像現在出了問題的狀況,又該怎麼解決?就算只罰最少的十萬塊,那也不是筆小數目啊!」
    『所以我才會說麻煩啊!認定這種事算是自由心證,端看主管機關怎麼詮釋。就像兒福法第五十五條規定供應暴力色情的東西給青少年、兒童時,可罰鍰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金額,即使是新聞紙也一樣。問題是,當有人去檢舉報紙刊登跳樓自殺者的現場照片不慎讓家中的兒童看到、污染到兒童之際,主管機關要不要開罰?』
    「哼,怎麼可能!那麼做,那些記者才不會放過新聞局呢!一定會高喊著『迫害新聞自由』,信不信?」
    『目前沒有這個例子,誰曉得呢?但如果發生這種事,想必會非常有趣吧!刊登自殺者墜樓的原始狀態照片,屬於新聞自由的一環嗎?這值得好好論證。』
    「真是詭異極了。活生生的能刊登,但用圖畫畫出來的卻會過於血腥,得列入限制級。這社會的雙重標準也太嚴重了點。算了,不提新聞了,那我們現在就看主管機關的認定嗎?要是他們認定這本書是限制級,我們就什麼話也不能說,乖乖繳罰鍰就是?」
    『分級辦法的罰鍰是行政罰鍰,就像交通罰則一樣,想要拒繳就要依循行政救濟的方法。』
    「聽起來好像更麻煩?」
    『嗯,總之不是三兩天能解決的。這方面的問題,-不需要煩惱,小哥我會替-想辦法的。』
    「謝謝你嘍,小哥。」
    掛上電話後,梓-歎了口氣。想不到一個分級辦法的罰鍰,竟會比刑法更難解決。或許是刑法有比較嚴謹的認定?這矛盾的問題可不是她這單純的小腦袋能想通的,總之自己還是做現在能做的事吧!
    下班的尖峰時間逐漸過去,路上的人潮也變得稀稀落落的時候,梓-的肚子開始發出咕嚕嚕的吵鬧聲響。
    好餓喔……平常這時候,自己在家中已經吃過晚飯了。普通時候不知感激母親的大恩大德,現在她可是非常想念母親的家常菜餚。
    唔~~哪裡飄來一陣飯菜香?好誘人……轉頭一望,梓-差點沒跳起來。「媽、媽-、-怎麼會跑到這裡來的?!」
    李母提著一籃鐵製飯盒,劈頭就罵:「-這丫頭,要是我沒來的話,-打算從『靜坐抗議』變成『絕食抗議』不成?做事從來不用大腦,我真是白生了-的腦袋!只會寫那些廢物文章,能不能腳踏實地一點?」
    梓-嘟起嘴。「我就知道-一定會罵我。」
    「看到自己的女兒在做傻事,還不能罵嗎?-把我這個做母親的放在哪裡?」邊說,邊打開飯盒說:「阿仁打電話告訴我時,我還在想這丫頭不會真這麼笨吧,想不到-就是這麼笨!」
    「人家──」
    「不許頂嘴!快吃吧!」
    梓-縮縮脖子。唉,在母親面前,她永遠只有三歲。挾起一塊熱騰騰的叉燒放進口中,香滑的油脂在舌尖上散開,真是好吃。梓-知道母親嘴巴上不饒人,可是她做菜從不偷工減料,一定會挑選最新鮮的食材、無污染的蔬菜,只為了讓全家人身體健康、攝取周全的營養,並滿足他們的口腹之慾。
    每吃一口,就是母親的一份愛。
    「媽,對不起喔!」愧疚地咬著筷子尖端,梓-窺看著母親說:「我不是存心要讓-擔心的。」
    「不是存心都能讓我的白髮多了一倍,如果-是存心的,豈不是要了-老娘親的一條命?」
    「我下次不會了啦!」
    「最好是這樣!」
    看著母親大人忽然脫下鞋子,踏上紙箱,梓-好奇地眨眨眼。「媽,-在幹什麼?」
    「這不是廢話嗎?-坐在這兒幹什麼?不就是要抗議那些不長腦子的混蛋?我陪-一起罵啊!」
    「咦?」母親向來最反對自己寫書的啊!
    「有什麼好訝異的!我對自己的女兒有信心,不管我的女兒寫了些什麼,那絕對不是會危害人的玩意兒!哪個傢伙有膽子污蔑、踐踏我女兒所寫的東西,我這個做母親的,當然要和他對抗到底!管他是國家的法律還是哪個狗官,我都會為了捍衛我的女兒,和它誓死對抗的!」
    呃……母親的表情好有魄力,自己完全被比下去了。母性確實是種無比強悍的本能,以前梓-還沒有這麼深刻的體認,可是這一刻,她曉得為什麼自己在母親面前永遠抬不起頭了。
    「謝謝-,媽。謝謝-願意站在我這邊。」梓-哽咽地揉著眼眶說。
    掏出手帕,幫梓-擤了擤鼻子。「傻孩子,飯菜要涼了。」
    雖然她幾乎分不出是淚水的鹹味,抑或是菜餚的鹽巴在嘴中擴散,但這絕對是她最難忘的一頓飯。
    填飽肚子後,梓-把位子暫時交給母親,再度跑了趟五星級飯店的廁所。有過上次的經驗,這回她可沒有再迷路了,安分地在一樓大廳的廁所排隊,順利地解決內急之後,她步出盥洗室……
    不經意地,一抹高大的身影竄入她的眼簾。
    啊!那傢伙,就是那傢伙沒錯!
    看著站在電梯前,正專心地和身旁的人交談的男子,梓-沒想到一天內居然會讓她碰上他第二次。
    不知該說「無巧不成書」,或是「冤家路窄」?梓-哼地-起一眼,決定前去討回公道。管他是立委或利委,該賠不是的時候,就該好好地向人賠不是!
    眼睛牢盯著目標的一舉一動,梓-朝著趙佳築走去,而同時,那兩人已經結束交談,趙佳築一個人走進了電梯。
    「等一下!我也要進去!」跨前兩、三步,急忙地追進半闔上的電梯門內。
    「到幾樓?」
    門關上後,趙佳築似乎並未發現她是誰(或許他已經忘記了),還頗為紳士地問道。
    「我……我不是要上去!」氣喘吁吁地抬起頭,梓-故意凶狠地瞪著他。
    趙佳築未聽出她的言外之意。「-要到地下停車場嗎?」順手按了「B1」的樓層。
    「不是的,你……我要你跟我道歉!」好不容易恢復平常的呼吸,指著他的鼻子,梓-怒道:「下午你對我所做的事,你必須向我道歉!」
    他微偏了偏頭,兩秒後才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就為了要我道歉,-難道一直待在這邊等嗎?小姐,-還真有空閒呢!」
    「我……誰……你……」實在被他的「傲慢」氣得語無倫次,梓-正想破口大罵之際,忽然,電梯發出「轟」的響聲,接著毫無預警的熄了燈。
    「啊啊!」
    往下墜的同時,她尖叫著捉住任何可以捉住的東西。
    完蛋了!
    我還不想死啊!

《愛上大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