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311
程巧珍沒有認出我。
很盡職地拍完了幾張照片之後,老范和她聊得火熱,我就在一邊玩手機。
他們採訪結束的時候,有男生過來和我搭訕。
「不好意思,請問……」他指了一下我的桌上。
老范轉頭朝我笑:「行啊你,屢試不爽。」
我把桌上的東西遞給男生,說了句不用謝。
「什麼?」程巧珍還和當年一樣活潑熱情,「什麼屢試不爽?」
「我同事,」老范指指我,「教過我一個在星巴克被搭訕的快捷方式,就是把iPhone充電器立在桌上最顯眼的地方。」
程巧珍笑起來。
「這個經驗真不錯,太有生活了,我要記下來,以後寫劇本的時候有用。」
她竟然真的拿出筆在本上寫了起來,真勤奮。
我本能地拿起相機把她歪頭寫字的樣子拍了下來。這麼多年了,抓拍的習慣還是沒改。
「對了,」我說,「程小姐您看看剛才拍的照片,有沒有滿意的?我們選一張配合專訪發出去。」
程巧珍看了我一眼,挑好了照片。一張是正面照,一張是我剛才的抓拍。
「你拍人真的很有天賦……我能不能問一下,你是不是叫耿耿?」她問。
我不好意思地笑笑,點點頭:「剛才沒好意思套近乎。」
「你們認識啊?」老范指了指我們,「那好,我有點兒事兒回公司了,先撤,耿耿你們聊著。」
老范走了,我和程巧珍坐到她剛剛採訪的沙發座上。
「果然是你!」她驚喜地叫道,「我聽聲音才聽出來,你變了好多。」
我本能地轉頭通過旁邊玻璃看了一下自己。
頭髮長長了,用一根筆隨隨便便地盤在腦後,掉下來不少碎發,老范還說這個范兒挺隨意的,好看。這幾年東跑西顛地拍片,皮膚曬黑了,人也瘦了很多,五官立體了點兒,好像的確不一樣了。
「不只是長相,還有氣質,」程巧珍沉吟了一會兒,「你真的變了很多。不像當初那個小孩了。」
我回想了一下,明白她的意思。
當年站在程巧珍面前的我,躲在爸媽身後,做什麼都不在狀況中,和程巧珍一比,可不就是個孩子。
「恭喜你啊,熬出頭了。」我客套。
「做喜歡的事情,不算熬。」她搖頭,說得坦誠。
是這樣的。是這樣的。
我也是這兩年才終於明白這個道理的。